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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新视角

时间:2026-04-29 09:07:41来源: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文字:陈添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作社的生存与发展,进而关乎其对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然而,我国合作社在融资、风险管理能力、信息数据等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其原因可能包括精准确权存在困难、数据收集与呈报方式不统一、农业保险引导机制尚不完善等。文章建议通过构建“政府+银行+保险+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担保融资新模式,实现政府主导下农业财务数据的全国统一共享,利用科技手段确权,并完善农业保险引导机制等措施,提升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水平。

  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我国乡村振兴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办好合作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合作社的发展得到了专项法律的保障。近年来,合作社发展势头迅猛,我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前3季度,新设立的合作社的数量已达到5万户。然而,在发展的同时,合作社也存在一些规范化经营和财务管理问题,尽管国家对此非常重视,已出台并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财农〔2022〕58号),但仍需深入查摆现实问题,剖析其产生的原因,以及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相关研究尤为重要,因为健全和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体系,是提升合作社规范化经营和财务治理的关键手段,其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

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融资难度高且渠道不通畅

  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因素,甚至导致合作社陷入发展困境。困扰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不明晰的产权结构。产权结构不明晰,直接导致合作者无法提供足够的抵押物。二是获取融资难度过高。合作社所经营的农业本身就是较难获得贷款的行业,加之合作社规模偏小等原因,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合作社贷款的积极性[1]。三是融资渠道单一。合作社不同于股份制公司等传统经营主体,其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甚至更多的是小额贷款,不可能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渠道融资。

农业保险覆盖面不足及合作社对农业保险的认识有限

  农业保险是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及合作社财务脆弱性的重要风险管理工具,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认可。从2004年起,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提出“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做到应赔尽赔”。2024年我国农业保险的整体保费收入为1484亿元,提供了52191亿元保额的保障。但与2024年前三季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3774.4亿元相比,我国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仍有待扩大。事实上,我国对农业保险非常重视,国家层面和各省、市、自治区等地方层面都给予了大比例补贴,农户或合作社自身通常仅需承担10%左右。即便如此,农户或合作社仍缺乏参与积极性,他们往往不愿意出资,或错误地认为只有获得超过保费的赔付才划算。可见,农户或合作社对农业保险这种国家背书的、性价比最高的农业生产及财务安全的风险管理工具仍缺乏正确的认识[2]。

存在套取补贴现象

  我国对某些特定作物实施补贴政策。然而现实中,某些合作社为了套取补贴,存在虚报种植、养殖情况以及在财务核算中做假账的行为。从金融监管局的处罚案件中可以发现,为了获取农业保险补贴,部分地区出现虚假投保、恶意骗保现象,如村民委员会干部与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联手以“理财式”投保共同套取国家的财政补贴。这不仅只是财务造假,还可能会滋生各类腐败现象。

农业信息数据获取受一定因素影响

  政府机构提供的数据具有权威性,但调查中发现,相关政府机构在数据对外提供方面受到一些条件限制,即使是规模较大的合作社在获取这类数据时也需多方协调,从而导致后续财务核算数据不精确。

财务管理人才较为匮乏

  人才短缺是合作社财务管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多数合作社地处农村地区,难以吸引专业财务人员。现有财务人员多由当地村民兼任,缺乏系统的财务知识与专业技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等政策理解不透彻,在账务处理、成本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3]。例如,部分合作社未按规定设置明细账目,使得农业生产投入与农产品销售收入的核算不够精确,难以精准分析经营效益。同时,专业人才的匮乏也导致合作社难以运用财务数据进行风险预警、争取决策支持。

对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分析

农业确权成为财务管理难以精准的关键症结

  合作社的农业确权问题,体现在财务人员难以精确获取农户的耕种面积和养殖数量等方面。在种植业方面,虽然合作社能够较好掌握自身耕地面积总数,但在具体种植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未按计划面积种植或种植品种偏差的情况。例如,一合作社原本计划种植100亩(约6.67公顷)水稻,但实际上由于引水困难,仅种了85亩(约5.67公顷),农户因为自身需要,把10亩(约0.67公顷)改种蔬菜,另有5亩(约0.34公顷)因为地块偏远、人力成本高而直接荒废。在养殖业方面,牲畜家禽的流动性增加了管理难度。例如,一合作社年初有100头猪,但其中5头猪可能因疾病死亡或因农户自身需要私下屠宰处理,另外,母猪可能会生产20—30头猪崽,因此财务数据与实时匹配存在困难。随着时代发展,可将科技元素融入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以提高其精确性。例如,采用遥感卫星与人机测量的方式在农业确权中就具有明显优势。

农业生产数据收集呈报方式不统一致使财务信息难以规范

  在合作社财务管理过程中,底层财务数据的收集与呈报方式目前尚未统一。究竟是以农户自报数据的为准,还是以村民委员会提供的数据为准,或是以农作物收购商数据为准?还有的采取各方折中的方案,即由农户自行上报自家的生产经营情况,在村民委员会公示7天,若无异议,再进行财务核算分析。可见,这种“一地一策”的不统一的做法,极易受人为主观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后续财务管理出现问题。

引导机制原因导致合作社对保险缺乏积极性

  在农业保险领域,农户及合作社可以选择的保险种类虽日趋丰富,但缺乏有效的选择引导机制。从保障类型来看,有种植保险、完全成本保险、种植收入保险这三大中央政策性保险;有“保险+期货”这类融合金融工具的综合保障模式;还有各地方险种以及商业保险险种。但这些保障机制可能会具有排他性,即选定某一项保险后便不可选择其他,因为不能重复投保。在现实中,上述保障机制的供给时间顺序差异显著,农户或合作社先选择了某一项保障机制之后,会有更合适的机制推出。此外投保人普遍缺乏专业保险知识,且无专业人员指导投保选择,各家保险公司的宣传也往往仅侧重推荐自家的产品,忽视农户或合作社的实际需求。

监管机制不完善助长违规行为

  一方面,部分合作社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套取补贴、财务造假等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合作社补贴申请、农业保险投保等环节的审核存在漏洞,如对种植面积、养殖数量的核查依赖人工抽查,难以实现全覆盖,且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威慑力有限。此外,合作社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社员参与财务管理监督的积极性不高,无法有效制约管理层的违规操作,进一步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

改善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构建“政府+银行+保险+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担保融资新模式

  要充分发挥银行、担保、保险、信贷等工具的联动效应,有效满足合作社的融资需求。一是按照“政府牵头推进、保险推送名单、机构对接服务、多方协调联动”的思路,以政策性保险保单或凭证为信息共享媒介,由保险公司筛选有融资需求的合作社,农担机构与银行合作进行尽职调查,并满足合作社的资金需求,精准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二是政府指导保险公司调查已投保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合作社的融资需求,建立“推荐白名单”[4]。三是由政府组织农担机构核实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依据农业保险保额快速测算担保授信额度,建议以信用担保为主,并将年化担保费率控制在0.5%以下。

构建政府主导下农业财务数据的全国统一共享

  建议由政府或其指定的平台牵头,搭建安全高效的综合性农业数据应用平台,整合财政、农业、林草、气象、保险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土地承包流转、种植养殖、防疫检疫等数据,破除数据壁垒,实现涉农数据横向归集与共享,合理运用数据,各方主体承担保密义务,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为农业生产、农险费率调整与研发、风险区划研究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以科技破解农业确权问题,为财务管理数据精准化奠定基础

  一是构建“天—空—地”多维科技确权体系。综合应用“天”(航天卫星遥感)、“空”(航空无人机)、“地”(地面人工调查和移动信息采集)技术,构建多维度定位体系,以卫星遥感进行全区域总体调查;在遥感评估底图上,以无人机航拍进行重点区域面状抽样和精确调查;地面人工点状抽样调查和移动信息采集可与遥感、无人机调查形成验证互补,提高农业生产评估的精准度。二是利用现有的突破性技术。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推广的“牛脸识别”技术,已获“基于动物识别的金融保险方法及系统”专利,合作社通过肉牛保险的保单进行增信,更易获得银行贷款。三是重点发展遥感与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以实现确权。应用遥感与GIS技术相结合,以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为底图,将耕地地块空间化,建立地块空间数据库,并利用遥感技术实现标的种植作物的监测,实现标的的验证,帮助合作社进行农业生产。

有效引导合作社正确选择保险类型,提升财务风险管理水平

  一是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干部担任主要引导者,引导合作社选择更适合的保障方式,宣传保险知识,破解选择困难问题。二是面对不同保障机制推出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建议允许中央政策性险种退保,即若合作社认为已投保的险种不合适,可以按照常规计扣标准办理退保,并重新选择新的保障方式,另行缴纳保费。三是可引入保险经纪人作为合作社选择保障方式的咨询对象,保险经纪人要充分发挥独立第三方的作用,站在合作社角度,帮助其做出正确投保选择。

加强财务管理人才培养与引进

  针对人才匮乏问题,需从培养与引进两方面着手。政府可联合农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定期为合作社财务人员开展免费培训,内容涵盖会计制度、财务核算、税务申报及财务软件操作等,提升其专业素养;同时,出台激励政策,如给予到农村合作社任职的专业财务人员生活补贴、职称晋升倾斜等,吸引人才下沉。合作社自身也应完善薪酬体系与发展空间,留住现有人才,通过“引进来+培养强”的模式,打造专业财务管理团队,为规范财务管理提供人才支撑。

强化道德风险防控与监管机制建设

  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政策宣讲、案例警示等方式,提升合作社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与道德素养,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另一方面,完善监管机制,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搭建监管平台,对合作社的补贴申请和财务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与核验,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监管,提高违规行为发现率。同时,加大对套取补贴、财务造假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力威慑;此外,健全合作社内部监督制度,明确社员监督权利与流程,鼓励社员参与财务管理监督,构建“外部监管+内部约束”的双重防控体系,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本文聚焦乡村振兴背景下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经过理论分析,梳理出其面临的关键形势与重要性。研究发现合作社存在融资困难、保险覆盖不足、潜在道德风险和数据采集难题等实质性问题,并深入剖析其源于确权、数据呈报和保险引导机制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了前人研究。在创新方面,提出“政府+银行+保险+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新模式,推动数据统一共享、科技确权和完善保险引导机制,为解决合作社财务管理提供新思路,开创性地完善了财务管理体系。后续建议大力推广这些创新举措,建立跟踪评估机制,依据实施效果动态调整;同时,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运用新政策和新模式的能力,使研究成果真正助力合作社发展,推动农村经济进步。

  参考文献:

  [1]郭丽,陈英.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规范化问题探究—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J].财会研究,2023(5):40-43.

  [2]陆峰.东盟保险市场国别特征研究之越南:高度国际化的发展策略[J].沿海企业与科技,2023(2):3-12.

  [3]刘雨萌.“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路径研究[D].蚌埠:安徽财经大学,2023.

  [4]Joao Rebelod,Jose Vaz Caldas,Scott,C.Manager Power,Member Behavior and Capital Structure Portuguese Douro Wine Cooperatives[J].Agricultural Economics Review,2017,9(2):5-6.

  2024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治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24KY1593)。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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