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深耕基层治理 护航乡村振兴

时间:2026-04-28 14:47:45来源:中共张掖市委党校(张掖市行政学院甘肃高台干部学院) 文字:寇周礼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背景下,作为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治理的效能直接决定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质量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进速度。本文基于“人民至上”的根本价值立场,从思想根基、制度保障、核心支撑三个维度,构建乡村振兴背景下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实践框架。本文通过聚焦村民委员会工作实际需求,融入基层治理典型实践案例,为破解治理难题、为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实现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实践指引。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关乎党的执政根基、农村社会稳定与农村居民群众福祉。当前,我国正处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阶段,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其“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基层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这些内容为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划定了重点方向。面向“三农”工作实际,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融入治理各环节,构建贴合农村实际、彰显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价值引领:筑牢基层治理的思想根基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首要解决“为谁治理”“靠谁治理”的根本问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人民至上”明确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核心原则,这一要求既是基层治理的价值原点,也是力量源泉,需贯穿村民委员会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坚守人民立场,明确治理方向

  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必须围绕维护农村居民根本利益展开,精准对接农村居民在民生保障、权利维护等方面的需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为村“两委”班子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目标。

  首先,在民生关切方面,重点聚焦解决农村居民急难愁盼问题。一是破解教育资源不均,推动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通过“走教”“线上课堂”等方式让农村学生共享优质教育;二是补强医疗服务短板,加快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完善村卫生室标准化配置,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农村居民在家门口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三是改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生活污水治理,呼应全会“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部署。

  其次,在权利保障上,重点聚焦守住农村居民的“权益底线”。具体包括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严格落实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保障措施;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防汛、防火、防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契合全会“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要求。

贯彻群众标准,完善评价机制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乡村治理得好不好,说到底是农村居民说了算。必须将农村居民的满意度、获得感作为衡量村“两委”班子工作的核心标准,建立“群众说了算”的考核评价机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是“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之一,这要求基层治理成效评判最终要落在民生改善上。

  一方面,在决策环节,要提升“民意吸纳力”。例如,通过村民议事会、屋场会、线上议事群等形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制定乡村振兴规划、推进产业项目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意见,对农村居民不认可的事项坚决“不上马”;建立决策咨询制度,邀请老党员、乡贤、致富能手参与议事,避免“拍脑袋”决策。

  另一方面,在成果共享环节,要提升“利益联结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发展农村居民专业合作社、盘活集体资产等方式壮大集体经济,让农村居民通过“分红”“务工”等形式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统一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标准,为农村居民织密民生保障这张网。

激发主体参与,构建共治格局

  农村居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基层治理的“主力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要求村民委员会通过机制创新,让农村居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和“受益者”。一方面,要深化民主协商实践。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范围、程序和结果公开要求;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关键事项,保障农村居民知情权、监督权。另一方面,要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培育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农村居民合作社、红白理事会、志愿服务队等发展;建立新乡贤参与机制,邀请外出创业成功人士、退休干部回乡担任“顾问”;完善志愿服务制度,组建“党员志愿者队”“巾帼服务队”,从而形成基层治理的合力。

制度构建: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制度保障

  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制度支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村民委员会需要以此为遵循,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组织引领,提升政治领导力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主心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为强化党组织引领提供了制度路径。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

  二是建强骨干队伍。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是农村居民的“领头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需要农村基层领导干部从当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实施“头雁工程”,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土大学生、退役军人中的优秀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重点提升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发展产业、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依法办事”的能力;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报酬待遇,激发干事热情。

  三是优化履职机制。严格执行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清理不必要的考核评比,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农村基层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治理、促发展,呼应全会“为基层减负赋能”的要求。

健全协同机制,融合自治法治德治

  村民委员会需要统筹“自治、法治、德治”,形成“1+1+1>3”的治理合力,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治理”的部署。

  在自治层面,不断规范村民自治流程。依法组织村民委员会选举,严格选举程序;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监督内容(如财务收支、工程项目、惠民政策落实)和程序,对“小微权力”实行清单管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结合村情制定涵盖家风建设、环境整治、邻里互助等内容的条款,通过“村民议事会”监督执行。

  在法治层面,不断筑牢乡村法治防线。开展“法治下乡”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法律明白人培训等形式,增强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如甘肃省高台县“四级七天调解法”这一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法先进典型,构建“网格员首调、村调委会劝调、乡镇综治中心联调、乡镇党委政府统调”的四级递进模式,在7个工作日内实现矛盾纠纷逐级限时调处,同时整合村调解委员会、乡贤、法律明白人的力量,将邻里纠纷、土地矛盾等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落实全会“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要求。

  在德治层面,不断涵养文明乡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公婆”评选活动;传承优秀乡村文化,保护古村落、民间技艺等文化遗产,举办“丰收节”“民俗节”等活动;加强家风家教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的家庭文明新风尚,为“和美乡村”建设注入精神动力。

能力赋能:聚焦关键领域提升治理效能

  面对乡村振兴的新任务,村民委员会需重点提升公共服务、数字治理、网格治理能力,紧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深化网格化管理、优化精细化服务、强化信息化支撑,扎实提升基层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公共服务能力:夯实民生保障基础

  公共服务是“人民至上”的直接体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求“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农村优化公共服务指明了方向。

  一是夯实农村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农村水、电、路、气、信建设,落实“四好农村路”管护机制;加快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推进农村5G网络、光纤网络建设,解决“上网慢”;建设“一站式”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整合便民服务、文体活动、养老服务等功能,让农村居民“办事不出村”。

  二是优化农村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村延伸,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社保缴费、补贴申领等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让专业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护理、儿童托管等服务;建立公共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征求农村居民意见,及时调整服务内容。

  三是关注特殊群体。建立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主动发现机制”,通过网格员走访掌握特殊群体生活状况;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开展“助餐、助浴、助医”服务;加强留守儿童关爱,联合学校开展心理疏导、学业辅导,让治理充满温度。

数字治理能力:技术赋能精细治理

  尽管数字经济在我国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数字技术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加速器”,但数字鸿沟问题成为制约农村信息化进程的一大障碍。特别是在城乡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一些农村地区网络覆盖不全,直接影响到农民获取信息的能力,限制了他们参与数字经济的机会。而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对于农村地区来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既是当下及今后乡村治理需要突破的重点任务之一,也为乡村数字治理提供了技术保障和指引。

  一是搭建数字平台。整合党建、综治、民生等数据资源,建设“村级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实现“一网统管”;开发适配农村的微信小程序,方便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实时上报信息、农村居民查询政策;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人口、房屋、土地、产业等基础信息台账,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深化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农村人口流动、产业发展、环境状况等情况,对农村“空心化”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提前预警;开发“数字村务”功能模块,在线公开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处置等信息,让村务更透明;探索“线上调解”等服务,减少农村居民“跑腿次数”。

  三是保障数据安全。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存储、使用的权限,保护农村居民个人隐私;定期对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开展数字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的能力,避免“数字鸿沟”。

网格治理能力:优化基层治理单元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聚焦基层治理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与“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理念一脉相承。这一治理模式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技术应用,能够精准提升治理效能,推动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可见,网格化管理是基层治理的精细化工具,提升网格治理能力、优化基层治理单元,对落实全会精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尤为必要。

  一是科学划分网格。按照“地域相近、人口适度、管理方便”的原则,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兼职网格员(优先选党员、村民代表),明确“信息采集、政策宣传、矛盾调解、民生服务”四项核心职责。

  二是健全运行机制。建立“网格发现—村级处置—结果反馈”的闭环机制,网格员发现问题后通过移动应用上报,村民委员会及时交办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向农村居民反馈;实行网格事项“分级分类处置”,小事由网格员现场解决,大事由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复杂事上报乡镇。这与甘肃省高台县“四级七天调解法”中“网格员首调”的前端发现处置机制一脉相承。

  三是推进“多网合一”。整合党建、综治、民政、应急等各类网格,实现“一网统管”,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劳动”;推动网格与“村民议事会”“志愿服务队”结合,让网格员成为“政策宣传员、群众服务员、矛盾调解员”,实现“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尽其责”。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是村民委员会的核心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始终以“人民至上”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核心要求。要以党组织领导为核心,以“自治、法治、德治”为支撑,以“公共服务、数字治理、网格治理”为关键,积极借鉴学习全国基层治理的先进典型和实践经验,将全会部署转化为基层治理的具体实践。基层农村基层领导干部需立足村情实际,尊重农村居民主体地位,创新治理方式,让农村居民从“治理成果的享受者”变为“治理过程的参与者”,最终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乡村善治之路,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栗佳妮

联系我们|网站介绍|欢迎投稿|杂志订阅|网站声明|

主管.主办: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     编辑出版:  《村委主任》杂志社      投稿邮箱:cwzrtg@163.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79号18号楼5层 邮编:030000 联系电话:(0351)6071962、(0351)7099359
期刊出版许可证丨 国内刊号:CN14-1355/S 丨国际刊号:ISSN1674-7437丨邮发代号:22-120
晋ICP备2023018114号 晋公网安备140105029904671
主管:山西省农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