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治理的实践路径
摘要:当前,我国已进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共同富裕视域下,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当前,诸多学者在乡村治理的内在机理、主体构成、治理模式和背景情境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为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积累了丰富经验。从乡村治理实践来看,乡村治理理念亟须更新、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人才短缺与流失相对严重等问题仍然存在,亟须从全方位整合资源、更新理念、优化机制,切实推动乡村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脱贫攻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精准扶贫实现了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的转变。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将乡村振兴提上日程,相继制定出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文件,提出了乡村振兴的思路、方向和任务,明确了乡村振兴“三步走”的阶段性目标,为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政策工具。尤其是“十四五”规划明确将乡村建设置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位置,凸显了乡村建设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作用,而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的“治理有效”的总要求,也体现了乡村治理的重要性,为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治理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依然面临着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问题。例如,乡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居民收入等方面相对落后,乡村产业相对单一,与第二、第三产业融合不足,人才流失严重、老龄化问题突出,传统文化价值、思想观念受到冲击;不同地区、不同村落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和治理能力方面存在差异等诸多问题,导致在共同富裕视域下加强乡村治理面临诸多挑战。当前,共同富裕的实现离不开城乡融合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亟须解决。在此基础上,通过搭建城乡要素流动平台,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由城市向乡村流动,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而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迫在眉睫。因此,在共同富裕视域下推进乡村治理,需要充分发挥党建的核心引领作用,加强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治理的治理实践
乡村治理不是单靠某一主体实施即可完成的,而是需要充分调动多元主体主动参与到治理的过程中。通过不同主体之间的“民主协商”“共同参与”“利益共享”,形成共同富裕和强化乡村治理的共识。近年来,乡村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实现了由“三治融合”向以政治引领、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的“五治融合”治理模式的转变,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尤其是浙江省在实施“千万工程”时,制定的政策和具体实践中为全国各地加强乡村治理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办法。究其根本,在于其始终坚持从村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将村民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重视村民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求,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各方面作用,实现了乡村治理的上下互动、共治共享。
从治理实践来看,浙江省作为“三治融合”的发源地,在乡村治理方面不断创新治理模式,如桐乡市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山东省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方面总结了诸多经验,如淄博市推行“上门问事、下沉议事、一线办事”,提升了乡村治理能力;广东省通过织密党建网格,引领乡村善治,如惠州市探索法治乡村新路径,为每个村配备法律顾问,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具体而言,不同地区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方面均进行了有益探索,如一些地区通过推行“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包片化”模式,把重点村庄列为培育对象,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包片攻坚,形成有效的发展机制;一些地区采取“人大代表+镇村干部+志愿者+群众”联动模式,共同参与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些地区通过举办品牌推介会等活动,将文化和旅游相结合,打造文旅融合品牌。综合来看,多元共治是乡村治理的新趋势,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可以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群众自治范围,有助于把乡村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优质、文明祥和的村民生活共同体。此外,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农民法治意识,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总体而言,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核心目标,其实现路径与乡村治理密不可分。近年来,各地通过党建引领、产业融合、机制创新等多元探索,为共同富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理论启示。这些实践不仅体现了“先富带动后富”的逻辑,更是通过重构治理体系,将各方主体纳入发展框架,为开展乡村治理贡献了新方案。
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治理的现实困境
当前,各地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新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在乡村治理实践中依然面临着党建引领能力有待提升、治理理念亟须更新、人才短缺与流失相对严重、资金投入尚有不足、制度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和困境。
党建引领能力有待提升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其效能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当前,为将党建引领更好地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需要持续关注基层党组织的结构活力。调研发现,部分村“两委”班子的梯队结构与新形势下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存在可调整空间。未来,若能在年轻化、知识化建设方面进一步深化,使其更好地与现代化治理需求相适应,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得到更充分发挥。
治理理念亟须更新
在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治理理念的更新速度与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现代化治理思维和方法的普及应用仍有提升空间。部分乡村干部对现代治理模式的理解和运用尚处于适应阶段,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等方面,尚未形成系统且创新性的工作机制,乡村治理的整体效能尚未完全释放,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有差距,党建引领下多元协同共治的潜力也有待进一步发掘。
人才短缺与流失相对严重
当前,乡村普遍面临青年人才外流、基层干部老龄化、专业人才匮乏等困境,亟须高素质的人才支撑。乡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薄弱、教育和医疗资源稀缺,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导致乡村治理中缺乏具备现代治理素养的人才。此外,一些青年人才在面对基层薪酬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发展前景不明等诸多问题时,为了追求更好的职业发展和生活环境,选择离开乡村,进一步加剧了人才短缺。
资金投入尚有不足
乡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有限,导致乡村治理中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推进速度和质量。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乡村治理资金投入不足会影响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诸多层面,亟须构建“财政专项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推动建立可持续的乡村治理资金投入机制,着力破解资金匮乏困境。
乡村治理机制有待完善
当前,乡村治理机制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其完善程度直接影响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借鉴各地经验并综合相关研究可以发现,乡村治理中不同部门的职责边界尚待进一步厘清,横向协同与纵向衔接有待强化。此外,村民与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渠道、激励机制与保障措施仍有优化空间,自治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多元共治的良性互动格局有待进一步培育。
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治理的优化路径
在共同富裕视域下,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是实现基层善治的核心路径。现阶段,共同富裕的概念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和实践路径,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要求,也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战略目标。如何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为共同富裕筑牢根基是当前乡村治理亟待破解的难题。
强化党建核心引领,夯实组织根基
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健全党组织体系,构建“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党员”的治理架构,推动党组织向网格、产业、社会组织延伸,进而实现资源整合与精准治理。一方面,强化村“两委”干部履职能力考核,通过“擂台比武”等方式,不断优化带头人队伍。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增强政治功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展“亮身份、亮承诺、亮服务”等活动,提升党员在群众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创新治理理念,推动“五治融合”
依托数智党建丰富的内容以及互动功能,解决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落地难度大的问题。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升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对数智工具的使用能力,切实发挥数智党建的引领作用。以自治为基础,构建“一核多元”治理结构,推动村规民约与积分制有机融合,引导村民参与村内重大事项决策,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的自治格局,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发挥法治“定分止争”作用,逐步规范治理边界。通过评选“最美庭院”、家风家训展示等活动,重塑公共精神,进一步挖掘乡土文化资源,培养文明乡风,激活文化经济价值。以数字乡村建设为契机,逐步整合民生监督、政务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打造“数字乡村”治理平台,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实现乡村信息高效流通与精准对接,不仅能优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还能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助力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摆脱人才困境,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实施“人才回流”工程,吸引乡贤、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吸引更多退休干部、技术专家进村指导产业发展。针对村“两委”干部,实施“业务培训+挂职锻炼+学历提升”多维培养计划,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减少人才流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融入治理体系,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活力,形成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使农民成为乡村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为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筑牢根基。
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发展可持续性
探索“集体参股+市场运营”路径,盘活土地、山林等资源,通过金融理财、入股优质项目发展集体经济,实现资产持续增值,强化“造血功能”。引入社会资本,鼓励企业与乡镇、村庄共建产业平台,推动社会资本以“带富不替富”方式参与乡村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优先支持农户自愿流转土地。聚焦乡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数字乡村建设,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长效保障
优化考核体系,减少形式化台账考核,推行“实绩导向”评价,完善定期考核机制,将治理成效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深化县乡体制改革,推动赋权改革,依法赋予乡镇更多规划审批、执法权限,明确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规避乡村产业同质化竞争,强化市场调研与品牌建设,建立集体经济风险预警机制,防范盲目投资带来“沉没成本”。
在共同富裕视域下,加强乡村治理是实现城乡均衡发展、满足群众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的关键举措。现阶段,乡村治理面临诸多治理困境,如人才短缺与流失相对严重、资金投入尚有不足等。破解这些困境,就必须要转变治理思维,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乡村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治理路径。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要求乡村治理必须从组织建设、理念革新、人才集聚、资金保障、制度完善等多维度协同发力,通过借鉴部分地区乡村治理实践经验,结合系统性制度设计,方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为共同富裕夯实基础。不同地区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探索创新路径,推动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共同富裕视域下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理论逻辑、现实困境及实现路径”(编号:SQ2024083)研究成果。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赵彩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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