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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为农产品供给安全护航

时间:2026-03-04 10:34:21来源:平顶山学院 文字:胡艳花

  摘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乃是国家粮食安全以及农业强国建设的基石所在,这与亿万民众的生计以及国家经济的稳定有着紧密关系。农业保险作为用于分散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民收入的一项关键工具,在应对如自然灾害、市场波动以及病虫害等各类复杂农业风险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不断加剧以及农业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农业生产所面临的风险日益多样化,在此情形下,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产品供给数量及质量安全方面的战略价值愈发明显。文章基于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成就,深入剖析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中的作用机制,探讨其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中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优化路径,为推动农业保险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

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完善与覆盖扩展

  自2007年我国开启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借助保费补贴及税收优惠等一系列举措,促使农业保险得以迅速发展。自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扩面、增品、提标”这一目标之后,农业保险从单一的物化成本保险开始逐步向完全成本保险以及收入保险升级,覆盖范围由三大主粮作物延伸至特色农产品以及地方优势产业。例如,2023年,四川省推广生猪价格保险以及蔬菜种植保险,为养殖户和种植户提供了超过3亿元的风险保障,有效地稳定了地方农产品的供给。2024年,湖北省落实中央、省级财政补贴30.79亿元,保费规模达44亿元,为447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总计1448亿元,切实提高了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完善与覆盖扩展,2024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约1500亿元,提供风险保障超5万亿元,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近五年来,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6.2%,保持较快发展势头。政策性农业保险借助“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运行模式,构建起多层次的制度框架,为农业生产打造出坚实的风险防线。

区域差异与保障水平的不平衡

  虽然农业保险在整体上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然而区域之间的发展水平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从2008年至2020年中部经济地带的数据可看出,黑龙江省、河南省以及安徽省的农业保险与农产品供给安全发展水平相较一些省份而言较为出色,这种差异的产生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持力度以及农业生产条件的不同。黑龙江省等地借助政策引导以及市场化运作,农业保险的覆盖率达到了70%以上,保险产品包含粮食作物、特色水果以及畜牧业等多个种类。然而,在全国范围内,除了三大主粮作物之外,大多数农产品的保险覆盖率依旧处于较低水平,部分特色农产品的覆盖率不足5%。另外,东部沿海地区在保险产品创新以及市场化运营方面处于领先地位,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以及信息化水平不高,农业保险的推广与应用受到了一定限制,这种区域不平衡说明农业保险精细化发展的基础还需要加以夯实。

科技创新驱动农业保险升级

  科技创新对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关键的支撑作用。近年来,保险公司借助无人机、遥感技术、物联网以及大数据分析等方式,使得承保理赔的精准程度和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例如,阳光财险借助“阳光天眼风险地图平台”,运用卫星遥感以及气象数据达成对保险标的地理风险的智能分析。2024年汛期,借助该平台发出预警,帮助养殖户提前转移物资,减少的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中国人寿财险四川分公司研发的“智慧农业风险防控系统”,依靠无源无线物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模型,达成农田风险的全天候感知以及全维度预警,在2023年为当地水稻种植户减少了约1 500万元的灾害损失。除此之外,区块链技术在农业保险里的应用也逐渐开展起来,凭借智能合约达成理赔自动化,缩短了赔付的周期。这些技术手段促使农业保险从传统的“灾后赔付”朝着“灾前预防”转变,为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中的作用机制

分散农业生产风险

  农业生产会受到如自然灾害、病虫害以及市场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农业保险可凭借分散这些风险,为农户提供经济保障,以此稳定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供给。例如,2023年5月下旬,河南省遭受了“烂场雨”的暴雨灾害,农业保险为受灾农户提供了超过10亿元的赔付资金,帮助农户较快地恢复生产,保障了当季粮食作物的供给安全。农业保险通过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有效减少了因自然灾害导致的产量损失,确保了粮食作物的稳定供给。

促进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

  农业保险通过对农业生产要素投入效率的改善,间接地促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得以提升。据相关研究,农业保险有提高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可得性的能力,以此保障资本、劳动力以及技术等生产要素可持续投入。通过对2008年至2024年中部经济地带的数据分析可知,农业保险通过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对农产品供给数量安全产生了积极影响。在黑龙江省、河南省等农业保险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保险资金的投入引导着生产要素流向农业,推动了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的提高。例如,黑龙江省通过农业保险与信贷联动,使农户可获取更多贷款用于购置先进农机设备,2024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9.07%‌,稳居全国首位,粮食生产效率得到明显提高。此外,农业保险凭借降低农户面临的经济风险,激励其采用高产优质品种以及绿色生产技术,提升了农产品的产量与质量,为供给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保障农民收益与生产积极性

  农业保险可稳定农民收入,进而激发农户的生产积极性,确保农产品供给的持续性。在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的背景下,农业保险通过风险分散和灾后补偿功能,为稳定农民收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重要支撑。例如,2024年阳光财险湖北分公司采用“传统成本保险+创新型气象指数保险”模式,为淡水鱼、小龙虾等养殖户提供了3.32亿元风险保障,赔付金额达到1 299.68万元,切实降低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此外,农业保险通过与农业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借助保险获得了更多的金融支持,优化了生产经营模式,为特色农产品的持续供给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中面临的挑战

财政支持力度不足

  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中受到财政支持力度不足的限制。2024年尽管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是562亿元,比2023年477.66亿元多了17.66%,但并不是每一个省份的财政预算都有很大增长。面对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的需求,资金缺口依旧存在。针对特色农产品以及地方优势产业的保险产品,财政支持力度较为薄弱,致使保险覆盖率较低。例如,云南省的咖啡和橡胶种植保险因财政补贴欠缺,覆盖率仅约为10%,难以契合农业现代化的保障需求。此外,农业大灾风险的分散机制尚未健全,部分地区在遭遇极端天气事件时,保险赔付能力不足,对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方面的作用产生了影响。

制度建设与规范化程度不足

  农业保险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对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构成挑战。当前,农业保险在费率厘定和保险金额确定方面缺乏全国统一的科学标准,导致各地自行制定费率和保额,出现“一省一费率、一省一保额”的不规范现象。这种现象使保险产品设计无法精准反映区域风险水平,影响保障效果。例如,南方某省水稻保险费率未根据其频繁的台风和洪涝风险进行差异化调整,致使保险金额偏低,农户在灾害发生时获得的赔付不足以覆盖损失,同时保险公司因高风险地区的赔付压力面临亏损,从而降低了承保意愿。此外,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的规范化程度不足,部分保险公司存在惜赔、拖赔问题。2023年某地农户反映,农业保险理赔流程复杂,涉及多次查勘和烦琐材料提交,赔付周期长达3个月,严重挫伤了农户的参保积极性。这些问题削弱了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中的作用,亟须通过制度完善加以解决。

信息化与服务能力不足

  农业保险的信息化程度处于较低水平,农情灾情以及业务数据的共享机制还未完备,这对保险服务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产生了限制。2024年发布的《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蓝皮书(2024)》中提到,农业保险在数据整合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的不足较为明显,部分地区缺少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使得承保理赔效率较低。部分偏远区域由于缺少专业服务网点,农户进行投保和理赔的流程较为繁杂,对农业保险的推广与应用造成了影响。基层保险服务能力不足,专业化人才较为匮乏,协保员队伍建设也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保险的推广力度。2023年全国农业保险服务网点的覆盖率仅为65%,中西部地区的覆盖率更低,大约只有50%。这种服务能力的欠缺制约了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方面的效能,亟须借助技术升级以及服务体系建设来予以改善。

农业保险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优化路径

完善政策支持与财政投入

  要提高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增加财政投入。中央和地方财政要优化保费补贴机制,着重支持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现全面覆盖,同时加大对特色农产品和地方优势产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例如,可参考《北京市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统颁条款》的经验,针对不同险种,设定差异化的补贴比例:市级财政补贴50%,区级财政则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以确保农户投保成本维持在低位的同时,保障水平达到高标准。同时,探索建立农业大灾风险保障基金,凭借多渠道筹资分散巨灾风险。例如,2023年广东省设立农业大灾风险基金,为台风灾后农业恢复提供了超过5亿元的资金支持,通过撬动保险赔付,显著提升农业保险抗风险能力,为农产品供给安全提供更有力保障。

健全制度设计与规范化管理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设计是提升其保障能力的关键。针对费率厘定和保险金额确定缺乏统一标准的问题,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费率厘定体系,基于区域气候、土壤和灾害历史数据制定差异化费率和保额,确保保险产品设计与实际风险水平相匹配。例如,可参考《甘肃省2024—2025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通过规范保险机构遴选和服务期限,每县保险机构数量控制在3家以内,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需强化承保理赔的规范化管理,制定统一的理赔标准,简化赔付流程,确保“应赔尽赔”。2024年江苏省通过设立农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将理赔周期从30天缩短至15天,显著提升了农户的参保积极性。此外,完善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工作,细化区域风险评估,利用气候和土壤数据构建精准的风险模型,为承保和理赔提供科学依据,切实解决保险产品与风险水平不匹配的问题,从而增强农业保险对农产品供给安全的保障能力。

提升技术应用与服务能力

  促进农业保险与现代科技紧密融合是优化其发展途径的关键方向,因此,要加快农业保险信息化平台构建,搭建全国统一的农情灾情以及业务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一县一张图、一省一张图”的目标。例如,可推广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农业巨灾模型三大粮食作物核心计算引擎”,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升风险预测以及理赔效率。在服务能力层面,需健全基层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可在基层农技站或者村“两委”设立农险服务点,强化协保员培训,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准。例如,2024年河南省通过在乡镇设立1000个区域农业综合应急服务中心,使农事服务功能覆盖率提升到了80%,提高了保险服务的可及性。同时,推广“保险+期货”模式,结合期货市场功能,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管理能力。例如,2023年大连商品交易所支持的“保险+期货”项目,为全国10万多户农户提供了价格保障,稳定了玉米和大豆的市场供给。

推动农业保险与产业链融合发展

  推动农业保险与农业产业链的深度融合至关重要。鼓励保险公司同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展开合作,研发定制化保险产品,覆盖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整个链条。例如,2024年山东省推行“农业保险+供应链金融”模式,为苹果产业链里的种植户、加工企业以及销售企业提供了综合风险保障,累计保额超过3亿元,有效稳定了苹果产业的供给链。同时,要强化农业保险与绿色农业发展的结合,开发针对绿色生产技术的保险产品,激励农户采用环保种植和养殖方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如,浙江省推广绿色蔬菜种植保险,为有机蔬菜种植户提供了每亩(1亩≈667平方米)1000元的保障金额,有力推动了绿色农产品的市场供给。农业保险与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可通过全链条风险管理,提升农产品的供给稳定性,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综合保障。

  农业保险对于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而言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分散生产风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保障农民收益以及推动产业链融合发展等方式,农业保险切实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稳定性以及农产品的供给能力。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在政策扶持、覆盖范畴以及技术运用方面取得一定进展,然而依旧面临财政支持力度不足、制度建设与规范化程度不足、信息化水平不高等挑战。未来,需要从完善政策支持与财政投入、健全制度设计与规范化管理、提升技术应用与服务能力、推动农业保险与产业链融合发展等方面出发,不断推动农业保险朝着高质量的方向迈进。

  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农业保险助力农业产品供给安全研究”(项目编号:2023-ZDJH-392)。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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