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非遗保护和旅游开发赋能乡村文化振兴路径研究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文章以浙江省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赋能乡村文化振兴为主题,切实把握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现状特征,在文旅融合背景下,进一步厘清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基本内容,提出有效推进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具体路径,为绍兴市乡村文化振兴提供实践指导。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与“文旅融合”的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连接文化传承与乡村发展的重要纽带,其保护与开发工作受到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自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明确提出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挥非遗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为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协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社会层面,随着大众旅游从“观光式”向“体验式”转变,蕴含地域文化基因的非遗资源成为乡村旅游的核心吸引力,“非遗旅游”“乡村研学”等概念持续升温,如何在保护非遗原真性的前提下,通过旅游开发激活其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进而赋能乡村文化振兴,成为当前学界与业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课题。从研究进展来看,现有成果主要围绕三个维度展开:一是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研究,学者们普遍认为二者存在“共生”与“博弈”的双重属性,需通过合理机制实现平衡;二是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路径探索,聚焦于产业融合、空间重构等宏观层面,提出了“文旅+产业”“文旅+社区”等模式;三是浙江省绍兴市地方实践的个案分析,涉及黄酒酿制技艺、越剧等非遗项目的旅游转化案例,肯定了非遗在提升乡村文化辨识度中的作用。然而,现有研究仍存在明显不足:其一,对“非遗保护—旅游开发—乡村文化振兴”三者的内在逻辑链条解析不够深入,多停留在关系探讨,缺乏系统性的协同框架;其二,针对绍兴乡村场景的研究多为单点案例描述,未能形成覆盖不同类型非遗、不同发展阶段乡村的普适性路径;其三,对多元主体(政府、村民、传承人、企业)的利益协调机制、非遗原真性保护的量化标准等实操性问题关注不足,导致理论成果与实践需求存在脱节。
绍兴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研究基础
研究意义与价值
绍兴作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孕育了越剧、绍兴黄酒酿制技艺、乌篷船制作技艺等2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遗资源是乡村文化基因的鲜活载体。从文化维度看,研究其保护与旅游开发路径,可破解非遗“活态传承”难题,让传统技艺在当代乡村生活中延续生命力;从经济维度看,研究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能将文化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本。诸暨作为绍兴下辖县域,其实施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入选2023年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县第15位。2023全年,诸暨各级非遗工坊全年销售量预计超13亿元,累计带动就业近万人次。由此看来,将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深度结合,是绍兴推动非遗“活态传承”与文旅经济双向赋能的有效路径。
文旅融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要求
从政策角度而言,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开发与乡村文化振兴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非遗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相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机遇。
在理论意义层面,当前文旅融合研究多聚焦于宏观政策或城市文旅发展,以绍兴乡村为切入点,将非遗保护、旅游开发与乡村文化振兴三者紧密结合,能深化对文旅融合在乡村场景中具体作用机制的理解,丰富文旅融合理论的内涵与外延。为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互动关系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非遗保护、旅游开发以及两者协同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阻碍与挑战
非遗保护层面的核心困境
传承断层与活力不足:部分非遗项目因技艺复杂、学习周期长、经济效益有限,年轻一代传承意愿低迷。同时,非遗传承多依赖家族式、师徒式模式,缺乏系统性的传承体系,导致技艺传承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不足。
保护资金短缺与机制不完善:非遗保护资金主要依赖政府拨款,社会资本参与度低,资金规模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对于生产性保护项目,缺乏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此外,非遗保护的评估机制不健全,对保护效果的考核缺乏量化标准,难以确保保护工作的有效性[1]。
旅游开发层面的突出问题
过度商业化与原真性受损: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部分乡村在旅游开发中对非遗进行简单化、表面化处理。例如,将越剧表演简化为几分钟的片段式演出,忽略其完整的剧情和艺术内涵;黄酒酿制技艺展示仅保留“游客拍照环节”,核心酿造工序被省略,导致非遗的文化价值被稀释,原真性受到破坏。
产品同质化与体验浅层化:多数非遗旅游项目缺乏创新,产品结构单一。无论是古镇景区还是乡村旅游点,多以“非遗商品售卖+民俗表演”为主,难以形成独特的吸引力。同时,旅游体验停留在“看、听”层面,缺乏深度参与和互动环节,无法参与关键工序体验,导致游客满意度和复游率偏低[2]。
协同赋能层面的机制障碍
多元主体协同不足:政府、企业、村民、非遗传承人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机制。政府主导的开发模式中,企业往往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非遗保护和村民利益;村民作为乡村文化的主体,在项目规划、运营管理中的参与度低,缺乏对非遗保护和旅游开发的话语权与决策权;非遗传承人在旅游开发中常被边缘化,其技艺价值未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传承动力不足[3]。
利益分配失衡:旅游开发的收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大部分收益流向企业或外来投资者,村民和非遗传承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无法分享旅游开发的长期收益,导致各方参与赋能的积极性受挫。
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衔接不足:非遗保护和旅游开发未能有效融入乡村文化振兴的整体布局。部分项目仅注重经济收益,忽视对乡村文化氛围的营造、乡风文明的提升等。乡村传统的邻里关系、民俗活动等因旅游开发受到冲击,未能全面实现文化振兴的目标。
非遗保护、旅游开发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协同机制
三者的逐步分析与融合路径探讨
非遗保护是指采取各种措施,对非遗进行传承、研究和弘扬,以确保其得以延续和发展。它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只有保护好非遗,才能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丰富的文化素材和精神动力。
旅游开发是指充分利用乡村的自然景观、文化资源等,开发旅游产品和项目,吸引游客前来观光、体验、消费。在文旅融合的背景下,旅游开发为非遗的展示和传播提供了平台,能让更多人了解和认识非遗,同时也能为非遗保护和乡村文化振兴带来经济支持。
乡村文化振兴是指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乡村的文化内涵、文化活力和文化影响力,实现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它是乡村振兴的灵魂,而非遗保护和旅游开发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从融合角度来看,非遗保护和旅游开发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路径是一个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系统过程。非遗保护为旅游开发提供了独特的文化资源,旅游开发为非遗保护提供了资金和市场,二者的协同发展共同推动乡村文化振兴[4]。
三者紧密结合的路径构建
将非遗保护、旅游开发与乡村文化振兴三者紧密结合,需要深化对文旅融合在乡村场景中具体作用机制的认识。文旅融合在乡村场景中,能够促进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乡村产业结构升级,提升乡村的文化品位和知名度。
以非遗保护为核心,以旅游开发为手段,以乡村文化振兴为目标,形成“保护—开发—振兴”的良性循环。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加强政府、企业、村民、非遗传承人等多方主体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赢。这一路径的构建,不仅能有效保护和传承非遗,促进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更能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实现乡村的全面发展[5]。
具体而言,非遗保护和旅游开发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打造非遗主题旅游景区和线路
将分散的非遗资源进行整合,打造具有特色的非遗主题旅游景区和线路,如以黄酒文化为主题的旅游景区、以越剧文化为主题的旅游线路等,吸引游客前来深度体验。
2.开发非遗旅游产品
开发与非遗相关的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品、美食等产品,如黄酒系列纪念品、越剧服饰手工艺品等,延长旅游产业链,增加旅游收入。
3.开展非遗体验活动
组织游客参与非遗制作、表演等体验活动,如让游客参与黄酒酿制、学习越剧演唱等,增强游客对非遗的了解和认同。
4.加强非遗传承人培养与交流
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同时促进非遗传承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非遗传承水平。
创新性实施路径
1.资源整合与活化路径
通过建立“非遗资源数据库”对乡村非遗进行系统性梳理分类,按技艺类(如传统手工艺)、民俗类(如节庆仪式)、口头文学类(如民间故事)等维度划分,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特色”的开发格局。形成完整的文化体验链条,让非遗资源从“散落状态”转化为“集群优势”,既便于保护传承,又能提升旅游吸引力。
2.产品创新与体验升级路径
构建“三级体验产品体系”,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基础层以非遗展示为主,通过静态陈列(如非遗技艺工具展览)、活态演示(如传承人现场表演)让游客直观了解非遗;进阶层侧重互动参与,设计游客可动手操作的体验项目,如学唱地方戏曲选段、参与传统美食制作等;核心层强调深度共创,邀请游客参与非遗创新实践,如与传承人共同改良传统手工艺品设计、为地方民俗活动策划创意环节等。这种分层设计既能保护非遗原真性,又能提升游客的沉浸感和参与度,使游客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有效增强了文化传播效果。
3.主体协同与能力建设路径
实施“多元主体协同培育计划”,明确政府、企业、村民、非遗传承人的角色定位与协作机制:政府负责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监管保障;企业发挥市场优势,负责项目运营、产品营销和资金投入;非遗传承人专注技艺传承,同时参与旅游产品设计与体验指导,获得稳定的传承收入。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村民参与+传承人主导”的模式,提升各方参与积极性,使村民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
4.品牌塑造与价值延伸路径
打造区域非遗文旅IP,结合地方特色设计具有辨识度的品牌形象,开发系列文创产品(如非遗主题文具、服饰、食品包装等),延伸产业链条。同时,通过举办非遗文化节、主题展会、国际交流活动等,提升品牌影响力,如举办“国际非遗旅游节”,邀请国内外非遗项目参与展示,扩大地方非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品牌化运作能让非遗价值延伸至各个层面,形成文化品牌到产业效益的良性循环。
5.数字技术赋能路径
借助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大数据、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创新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模式:构建“虚拟非遗博物馆”,通过VR技术还原非遗技艺的历史场景和制作过程,如用虚拟现实重现古代黄酒酿制的“九晒九藏”工序,让游客“穿越时空”体验传统技艺;运用大数据分析游客消费偏好和行为轨迹,精准推送个性化非遗旅游产品,动态调整体验项目;开发非遗主题数字文创(如数字藏品、线上体验课程),拓展传播渠道。数字技术的应用既能突破时空限制,扩大非遗影响力,又能提升旅游的科技感和互动性,借助数字技术丰富体验场景,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增强文化传播的有效性。
6.文化空间重构与社区振兴路径
改造乡村闲置空间建设非遗工坊、展示馆、传习所等,将非遗元素融入乡村公共空间设计(如非遗主题壁画、雕塑),重塑乡村文化场景。同时,依托非遗活动激活社区文化生活,如组织村民参与非遗节庆仪式、传统民俗表演等,增强社区认同感和凝聚力。文化空间的重构不仅为非遗保护提供了物理载体,更能提升乡村的文化品位和宜居性,让乡村成为“有文化记忆、有生活气息、有发展活力”的文化共同体[6]。
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协同,为乡村文化振兴注入了独特而持久的动力。从资源整合的集群化开发到产品体验的分层创新,从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到数字技术的深度赋能,再到文化空间的重构与品牌价值的延伸,这些路径共同构成了一套兼顾文化传承、经济发展与社区共生的系统性方案。同时,随着技术迭代与消费升级,还需关注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非遗保护、旅游开发的融合潜力,以及年轻群体对非遗文化的新需求、新期待。让非遗在活态传承中融入现代生活,让旅游开发在文化赋能中反哺乡村,二者协同发力,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文化的繁荣兴盛,为乡村振兴注入深厚而持久的文化动能。
参考文献:
[1]王瑞光.乡村文化振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呈现[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1(02):37-43+158.
[2]黄永林.乡村文化振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基于乡村发展相关数据的分析[J].文化遗产,2019,(03):1-12.
[3]杨利慧.社区驱动的非遗开发与乡村振兴:一个北京近郊城市化乡村的发展之路[J].民俗研究,2020,(01):5-12+156.
[4]匡卉,郑欣.乡村文化建设中的非遗战略及其传播现象[J].中国农村观察,2021,(01):40-50.
[5]李向振.作为文化事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外价值实现[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53(05):57-64.
[6]陈志娟,李治.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22,(05):65-67.
2025年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绍兴红色文化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创新路径研究——以《形势与政策》课程为例”(SGJ2025011)。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侯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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