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旅融合探广西乡村治理新路
摘要:民族地区特色产业与基层治理的协同发展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命题。文章通过构建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赋能乡村治理的路径,提出促进两者协同发展的具体措施。研究表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发展能夯实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强化法治观念,完善治理结构,并通过乡村社会秩序优化、乡村文化生活丰富、环境设施不断完善、民族文化有效传播、经济水平显著提升等路径,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体育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治理水平跃升。
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资源是乡村地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石”,推进了乡村产业振兴与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资源融合发展[1]。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少数民族旅游产业,无论是对当地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推广,还是促进当地产业的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随着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发展,相关的乡村基础设施、道路交通、住宿购物、社会治安环境、生态环境都会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而得以优化,有利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对此,本文主要从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视域下,梳理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对推进广西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及有效路径。
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发展对广西乡村治理的意义
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夯实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
长期以来,乡村地区市场体系不完善,阻碍了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利用乡村所具有的少数民族体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能激活乡村地区的市场机制,有利于加强对乡村地区经济的管理,弥补了市场在乡村地区资源配置中的缺失[2]。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能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增加村民收入,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的水平。
逐渐改变乡村地区的乡土文化秩序,强化乡村地区的
法治观念
市场机制驱动下,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产业化进程正推动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向多元化样态转型,这种基于文化资本重构的经济生态演变,为乡村社会嵌入性治理结构的形成提供了物质基础与文化支撑。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催化了乡土文化秩序的现代化转型,在服务上,为了满足游客的需求促使乡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升级;在生态环境上,乡村环境的保护从被动转为主动自觉;在法治上,传统人情社会逐步转向规则主导的现代治理模式。特别是市场经济带来的契约文化、契约精神,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法治是乡村治理之本,夯实法治基石,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推动多方共治格局的形成,完善乡村地区的治理结构
随着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发展,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将不断完善,并逐渐形成多方共治的良好格局,推进乡村治理结构的优化。一是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产业化进程催生乡村社会角色转型,在多元市场主体(旅游合作社、文化企业等)嵌入驱动下,传统农户通过职业身份重构实现向专业化旅游服务供给者的转变,村民也由单纯的被管理角色逐渐转变为集体合作对象的管理层、员工,这使得村民有了参与乡村治理的强烈意识以及平等的主体地位。二是新型经营主体诞生。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互补的治理格局,在资源配置、利益协调等方面发挥缓冲与调节功能。更重要的是,集体与个人关系的重构突破了传统治理困境,通过股权合作、利益共享等机制,建立起基于共同经济利益的新型治理共同体,有效增强了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
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赋能乡村治理创新
乡村秩序优化
大力发展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通过旅游的发展优化乡村社会秩序的管理,促进乡村社会秩序的优化,从社会秩序层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一是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发展能提升乡村的文明程度。乡村村民通过旅游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与旅游者的良性互动和对相关村规、制度的严格遵守,能促进村民自身思想意识的提高以及文化素养的提升,有利于村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和睦,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乡风民风,从而有利于乡村社会秩序的优化。二是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发展能优化生态环境。在游客参与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过程中,生态环境的优劣已成为旅游消费者的重要选择条件。因此,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将引起乡村地区人们的重视,促使人们不断优化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的效果。三是在乡村地区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过程中,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不仅能为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更能通过普法宣传增强参与各方的法治观念,从而促进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可持续传承。
乡村文化生活丰富
一是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发展丰富了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乡村地区对所具有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进行开发的过程,也是对当地精神文化生活内容进行丰富的过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能营造积极健康的氛围,从而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二是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开发间接优化了乡村文化生态治理。这些植根于民间的传统体育资源,其开发过程必须构建“政府引导+村民参与”的协同机制:一方面通过成立村民议事会、文化合作社等组织形式,让群众直接参与决策;另一方面建立传统体育项目数据库,系统整理摔跤、射弩等非遗技艺。这种参与式开发模式不仅能激活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更通过组织赛事活动、技艺传习等途径,有效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形成文化保护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三是增强了村民积极参与文化生活的行动自觉性。在乡村地区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旅游,村民投身到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挖掘、开发及具体项目开发的过程中,不仅能拓宽增收渠道,更进一步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行动自觉。
环境设施不断完善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专门强调乡村基础设施的提升和乡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3]。乡村地区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能推动乡村治理环境的优化。一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强化生态修复与开发协调机制,将生态环境的治理纳入旅游管理和乡村管理;二是完善交通基础建设,以旅游需求驱动景区道路升级;三是提升基础设施综合效能,围绕旅游需求改善住宿、购物、信息服务等配套设施,同步增强功能性、美观性与实用性,实现公共服务与旅游体验双提升。
民族文化有效传播
乡村地区往往具有十分丰富的民族文化,其文化是乡村地区发展乡村旅游的灵魂,赋予乡村地区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独特的文化底蕴。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资源作为乡村旅游资源被深入挖掘,成为民族文化有效传播的重要途径,对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一是激活民族文化资源,增强乡村文化认同感。乡村地区运用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资源进行系统的旅游开发,实现了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的创造性转化,本地村民在文化展演与保护实践中强化文化认同,又形成文化自觉。二是促进跨文化交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少数民族体育旅游搭建了多民族互动平台:本地村民通过文化展演强化文化自信,游客在体验中深化对多元文化的理解。旅游场景中的文化共享消解了文化隔阂,使民族文化差异转化为共同体文化资源。既保持民族文化独特性,又强化“多元一体”的文化认同,为乡村治理注入民族团结的精神内核。三是塑造特色文化品牌,提升治理软实力。乡村地区根据乡村自身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特色,构建具有高辨识度的文化品牌IP。品牌化运营不仅增强旅游竞争力,更使文化资源转化为治理资本:文化品牌的公共属性强化社区凝聚力,品牌价值外溢带动公共事务参与,品牌影响力提升乡村治理话语权。文化治理模式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为乡村治理提供可持续的文化支撑。
经济水平显著提升
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作为乡村旅游新业态,推动着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和促进乡村发展,同时也为乡村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提供了经济保障。一是驱动产业兴旺,夯实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手段,发挥着融合生产要素、产业聚集和辐射、产业融合和产业创新等重要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驱动乡村产业的兴旺,为乡村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厚实产业根基,打牢经济基础。二是能充分调动、整合各类资源,激发乡村经济活力与社会治理活力。通过系统挖掘民族体育文化资源,有机整合资本、技术、信息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乡村地区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发展。在推动乡村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丰富乡村治理举措的大胆尝试。三是形成多维振兴效应。通过产业链延伸创造多元化就业岗位,促进村民增收与在地就业;依托产业辐射带动餐饮住宿、农特产品加工等关联产业发展,实现资源跨界增值;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能发挥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催生餐饮住宿、土特产品销售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实现产业融合和产业创新,提高农副产品和农特产品的附加值,提升乡村旅游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生态效应、辐射效应和乘数效应,有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发展赋能乡村治理的措施
“双循环”背景下以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助力
乡村治理水平提升
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时强调,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此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4]。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作为近年来所发展起来的新兴业态,通过与旅游、文化等产业的不断融合,在推动乡村产业、经济发展,增加乡村收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乡村振兴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充分利用好当前我国构建“双循环”格局的良好环境优势,在内需不断扩大的趋势上,通过推动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发展,带动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5]。具体举措主要有:一是围绕构建“双循环”背景,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政府层面应围绕我国构建“双循环”的背景,从扩大内需,满足需求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地区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政策扶持。对通过乡村旅游赋能乡村治理进行政策引导及统筹协调,明确好相关发展要求,制定好政策措施。由政府牵头,通过旅游、体育、自然资源、文化及住建等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有序推进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发展。二是从引导需求,满足需求的视角出发,对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相关产品、资源、制度等方面进行耦合分析,不断提升、增加产品的附加价值,满足广大游客的各类需求。三是整合创新价值活动,促进形成基于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赋能乡村治理的相关产业价值链。在以构建“内循环”为主的大环境下,通过耦合发展,使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和乡村治理相互关联,将少数民族体育活动的开展与乡村社会治理相互结合,赋予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更多的内涵。
强化有效监管,促进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健康发展
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发展,需以有力监管为支撑,旨在科学盘活少数民族体育资源用于旅游开发。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健全责任传导机制,通过制度完善明确权责边界,制定专项政策规范资源开发行动。二是建立社会共治网络,加强社会监督;引入专家学者、公众等多方监督力量,构建“意见征集—反馈—整改”闭环机制。三是强化文化生态治理,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防止少数民族文化核心价值的丢失。在保护中,要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建立文化价值评估与开发准则,实现保护性利用。四是破除区域发展壁垒,通过法治手段遏制地方保护主义,确保市场要素自由流动。
提升良性互动,确保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与
乡村治理同向发力
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与乡村治理存在互促关系,通过提升二者的正向协同效应、不断深化良性互动机制,促使双方在发展中同频发力,形成双向驱动的良性循环,进而推动两者发展迈向新台阶。要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关键之一在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并利用乡村治理成果,以促进广西少数民族体育旅游的发展。在具体措施上:一是构建政策传导机制,基层主动对接上级政策导向,将乡村治理成果转化为旅游发展动能;二是建立多元参与机制,引导旅游从业者参与治理决策,形成共建共治合力;三是完善规划统筹机制,将民族体育旅游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整体布局,通过专项规划实现乡村治理与旅游产业在目标、资源、行动上的系统整合。三者协同推动形成“治理优化—旅游提质—乡村振兴”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赵强军.乡村振兴与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资源融合发展路径研究[J].农业经济,2023(09):126-127.
[2]齐皓天,张迈,韩玉萍,等.乡镇“全域三变”:条件劣势村集体经济的共富之路——基于重庆市城口县岚天乡的个案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25(04):47-6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等1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EB/OL].(2018-11-15)[2025-05-16].https://www.mct.gov.cn/preview/whhlyqyzcxxfw/wlrh/202012/t20201228_920268.html.
[4]含琳.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统筹打造发展格局的历史进程、基本经验及启示[J].兰州学刊,2024(10):17-27.
[5]滕明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农村可持续发展路向[J].北京社会科学,2024(10):85-93.
2023广西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乡村振兴视角下广西少数民族节庆体育品牌建设研究”(2023KY0596)。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牛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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