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宁夏农村居家养老现状调查

时间:2025-06-03 16:22:33来源:北方民族大学 文字:杨万福 杨小晶 侯思璇 吴佳怡 姜茁彬 范建荣*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社会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农村养老凸显出诸多问题。文章通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宁夏”)农村地区居家养老现状的调研,分析目前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发现宁夏农村老年人口增速加快,养老需求多样化,但当前养老服务体系和政策宣传存在不足。可通过建立“子女补充养老金”制度、集中化安置分散居住人口、加强政策信息传播、完善农村养老中心建设以及加大专业人员培训等方式来化解困境。本文旨在为提升宁夏农村居家养老质量,满足老年人生活和精神需求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

研究背景

  我国正加速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35年,65岁及以上人口将占全国总人口22.3%,预计这一比例将在2050年增至27%。近年来,国家空前重视日益严峻的养老问题,为宁夏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了方针政策指引。

  对比2021年至2023年《宁夏统计年鉴》数据,宁夏老年人口正加速增长,60岁以上人口从2021年的97.4万增加到2023年的110.6万,老年人口占比从13.53%上升到15.7%,老龄化进程逐年加快,预计未来十年老龄化问题将更加严峻[1]。一方面,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失能老人比例较高、照料资源紧缺等问题尤为突出[2];另一方面,传统“家庭养老”观念正逐渐转向“独立养老”,年轻一代更倾向选择自我或社区照护方式[3],加剧了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功能压力。研究指出,农村养老资源结构性短缺、政策供给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匹配失衡,造成大量老年人生活质量面临风险[4]

  与此同时,居家社区养老虽是政策倡导的重要方向,但在农村地区仍面临服务能力弱、专业人员短缺、利用率低等多重困境。特别是在偏远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足,家庭照料资源持续萎缩,造成养老模式难以有效衔接[2]。如何重构基层养老治理模式,实现家庭、社区与制度资源的有效融合,是破解当前难题的关键[5]

  为了解宁夏地区农村居家养老真实现状,尤其是老年群体切身感受,课题组于2023年5月前往宁夏吴忠市盐池县下辖的十余个乡镇对居家养老住户进行调查研究,采用结构访问法中的当面访问法,共收集到184份问卷结果,问卷有效回收率为100%。问卷内容主要涉及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居家养老满意度调查;第二部分为居民对政策的了解程度;第三部分为村民委员会提供的服务、对村民委员会改进的观点等。受调查对象主要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中60~70岁共72人,占比39.13%;70~80岁共46人,占比25%;80岁以上23人,占比12.5%。从文化程度来看,105人为文盲,占比近60%;小学及初中文化水平75人,占比40.76%;高中及以上4人,占比2.17%,高文凭人数占比极低。从收入来源来看,大部分受访者以务农为主,共126人,占比近70%。从身体状况来看,身体状况一般及不健康的占比近50%。

养老方式的现状

  居家养老方式指按照中国传统养老方式,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中生活,子女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及身体照顾,是农村地区养老的主要模式。本文将受访老人的养老方式分为“与子女同居”“不与子女同居”两类。见表1。

表1 老人与子女同居情况及满意度

表2 选择不同居家养老方式的原因

  在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原因的调查中(见表2),不论是否与子女同居,“居住条件”选取率最高,为60.34%,是影响养老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不与子女同居”者选取率相对较高,为62.7%;“与子女同居”者选取率相对较低,为55.17%。其次是“老人意愿”,对过半受调查者而言,养老方式的选择考虑了自身意愿。对“不与子女同居”者而言选取率相对低,为48.41%,对与子女同居者而言选取率较高,为56.9%,与子女同居更符合老年人意愿。

  “子女意愿”总体选取率50.57%,不与子女同居者对“子女意愿”选取率相对较高,为54.76%,与子女同居者对“子女意愿”选取率较低,为41.38%。“经济因素”选取率上出现较大差异,与子女同居者的选取率高达98.28%,经济因素是选择与子女同居的核心影响因素,不与子女同居时选取率降至27.78%。“传统观念”对两种养老方式选择影响较为接近,“与子女同居”者为27.59%,“不与子女同居”者为23.02%。无论选择哪种养老方式,传统养老观念都有一定影响。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方式时,“居住条件”是核心影响因素,其次是老人和子女意愿。“经济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决策,对“与子女同居”者而言这是核心因素,而“传统观念”影响较小。

 表3 选择不同居家养老方式的优点

  由表3可知,“与子女同居”的优点中“获得更好照顾”选取率达到82.76%,与子女同居会得到更好的照顾。“增进亲情”选取率为60.34%,同居能提高老人生活舒适度,为老人提供精神支持。“减少开支”选取率为29.31%。结合表2数据,在不受经济因素影响的条件下,老人更希望得到更好照顾,与子女同居符合子女赡养父母的中华传统美德。“不与子女同居”优点中“减轻子女负担”选取率为74.55%,经济负担是老年人选择养老方式的最主要原因。31.82%的被调查者认为不与子女同住不受其约束,生活更舒适。“避免家庭冲突”选取率为28.18%。

关于农村居民对养老政策的了解现状

图1 对养老政策了解程度与关注程度

(图片来源:作者自制)

  对养老政策“非常关注”和“比较关注”的占比分别为4.89%和27.17%(见图1),超过65%的人未特别关注过养老政策。可见,调查地区老年人对相关政策关注度较低,大部分人从来不关注养老政策,政府与群众之间信息不对称,易导致政策推广效率低、执行受阻。

  从图1可见,对现行农村养老政策“非常了解”和“较了解”的人数占比分别为1.63%和20.65%,视“非常了解”和“较了解”为“了解政策”,可见养老政策的有效普及率为22.28%,总体而言,接受调查的老年人对政策认知程度低。不了解政策会造成一部分人未提前规划养老,完全依赖传统家庭养老方式。

  关注程度和了解程度存在差值,相对关注政策者占比32.06%,相对了解政策者占比22.28%,9.78%的老年人即使主动关注也无法很好了解政策,存在宣传不到位现象。老年人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对养老政策、福利和服务了解不足,缺乏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和能力,影响其做出明智的养老决策。通过调查问卷IP数据核对,发现居住区域偏远程度与现行养老政策了解深度呈反比。

关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现状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缴纳过养老保险者中,100~200元和201~300元的养老保险占比最高,分别占比34.24%和32.07%;301~500元的养老保险占比为15.76%;500元以上占比17.49%。66.27%的受访者缴纳了低等次的养老保险,与希望得到高保额的现状相矛盾。

  仍有10.87%的老年人未缴纳养老保险,与宁夏2023年统计年鉴中98%的平均缴纳率有较大差距。

  74.46%的受访者认为养老金来源有保障,25.54%的受访者认为养老金来源无保障。养老金来源无法得到保障会造成生活水平下降、心理压力加大等问题,从而影响养老满意度。在养老金外的主要生活资金来源中,55.43%由子女给予,会给子女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25.00%参加生产活动所得,对患有疾病或者高龄群体难以实现,需要社会与政府层面支持。15.21%靠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补贴,占比低且补贴力度偏小。

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表4 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存在的问题

  由表4可以看出,当前政策宣传力度及方式存在问题,未能让老年人积极主动参与了解相关政策。城镇职工缴费基数和比例较农村高,造成城乡间养老金差距。农村居民对养老保险不够重视,对养老保险认识不充分,缴纳水平低。劳动力流失现象普遍存在,农村以老年人口居多,使城乡养老保障水平差距更加显著。多数老年人受教育水平较低,养老意识相对薄弱,倾向于依赖子女养老,对养老保险等模式了解不足或信任度低。

表5 村民委员会提供的服务

  根据表5,“生活及医疗服务”“社会救济救助”与“老年活动中心”是大部分村民委员会提供的服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已陆续投入并使用,宁夏在确保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总体上普及度低,均不到60%,这与政策规划、推出时间都有较大关系。

表6 农村居家养老面临的制约因素

  综合前文分析,得出宁夏地区农村养老所面临以下问题:

政策层面

  相关部门未能充分有效宣传养老政策,忽视了老年人的实际接受能力,导致农村老年人对政策了解程度不高。7.61%的受访者认为国家政策尚需完善,执行及落实环节亦需优化。国家政策指导在特殊情况下未能全面实施,在偏远地区,政策针对性不足。农村与城市在养老政策执行上存在差异,农村地区养老需求具有多样性,统一化政策难以满足所有需求。资金投入有限进一步加剧城乡间养老服务水平差距。

个人层面

  农民主要依靠农业收入或外出务工,经济状况易受气候和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稳定性。家庭经济需同时承担教育、医疗等支出,使得可用于养老的资金紧张。养老金来源没有保障,缴纳层次水平低,存在未参保或不愿意缴纳高档次保险现象,部分老年人缺乏基础生活保障,家庭负担重,57.59%的受访者感到经济压力大(见表6)。同时,农村老年人依赖子女提供经济支持较为普遍。20.25%的受访者认为突发意外的风险较大,缺乏有效应急措施基础。散居的村落格局和广阔的地理分布导致农村老年人社交机会减少,限制了其获取有效信息。

社会层面

  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欠缺以及医疗服务人才短缺,制约了老年人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的能力。59.24%的受访者指出医疗条件差(见表6),缺乏专业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体系仍有待完善。53.8%的受访者认为设施不健全(见表6),村级养老中心未能发挥关键性作用。此外,社会各界对此问题关注仍不足,且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普遍不高。

提升宁夏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质量的对策及建议

图2 农村居家养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词云

(图片来源:作者自制)

  结合分析结果与受调查者建议(见图2),提出以下对策:

落实好“子女补充养老金”制度

  地方社保部门要在村内积极推广“子女补充养老金”制度,吸引尚未参与任何社保的人群开始缴纳社保,鼓励已缴纳保险者扩大投保范围。

改变散居格局,对偏离村落的人口进行集中化安置

  鼓励、引导农村地区改变散居格局,尤其是对偏离村落群体进行集中化安置。科学规划农村居住区,鼓励适度集中居住模式,并保留乡村特色和生态环境。通过合理规划土地,整合零散居民点,构建功能完善的农村社区。

进一步提高政策信息传播广度和深度

  落实养老政策的宣传与解读,综合考虑农村老年群体文化水平及理解能力,以简单直观的方式宣传养老政策。积极培养个人对政策方针的了解意识,形成政府、社会、个体都关注养老问题的良好氛围,自上而下地降低信息差。

完善以村委会为单位农村养老中心建设

  建设农村地区养老中心,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与能力。以老年饭桌餐点为基础,确保偏远地区对养老资源供给的可持续性,建立养老互助协会,以老养老。

加大专业人员培训,建立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重视养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在增加专业培训、岗位补贴,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养、康养人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宁夏农村养老事业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面临诸多挑战。通过深入调研,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覆盖面迫在眉睫。未来应继续优化养老政策的实施,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农村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更加贴心、高效的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养的美好愿景。这不仅是对国家老龄战略的具体实践,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宁夏统计年鉴2021》[M].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21.

  [2]陈欣欣,陈燕凤,龚金泉,等.我国农村养老面临的挑战和养老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38(4):64-77.

  [3]龙书芹,杨春华.从“依赖养老”到“独立养老”:中国民众的养老意愿及其代际差异[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26(1):104-112.

  [4]王向阳,何倩倩.当前我国农村老人养老的经济社会基础及其区域差异——基于“养老观念—养老资源”的二重分析[J].学习与实践,2024(5):87-98.

  [5]王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的政策分析及治理模式重构[J].探索,2018(6):116-126.

  北方民族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于共同富裕背景下农村居民养老方式的调研与思考”(项目编号:S202311407077)。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莹珠

  编校:赵彩瑞

  网络:吴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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