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绘就宜居新图景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乡村建设、构建生态宜居环境是当前发展的重点。山西省平遥县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地方政府在传统村落风貌保护与农耕文明传承方面持续发力,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面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协调发展等多重挑战。基层党组织应聚焦地方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由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将党组织优势有效转化为推动乡村生态治理的行动力,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当前,党建工作存在机制相对传统、缺乏创新性等问题,未能充分结合地方文化环境、社会组织结构开展深入分析,相关政策举措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问题。为此,平遥县应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构建“党支部+合作社”“党员示范户”等新型模式,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共同打造生态宜居乡村环境。
生态宜居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四字方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地方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改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各地区根据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乡村发展与经济增长,有效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平遥县作为晋中市具有代表性的农业县,不仅拥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还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但在推动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过程中,仍然面临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现实挑战。平遥县委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探索“党建+生态”融合发展路径,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生态治理体系,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
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要求
人居环境系统治理
我国乡村地区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但环境治理仍存在较多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直接破坏。乡村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主要是根据地方环境特色以及发展需求进行合理改善,在提高当地居民生活品质的同时,带动地区经济增长。人居环境系统治理作为生态宜居建设中的重要工程之一,聚焦当地的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道路硬化、庭院美化、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平遥县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地方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此外,平遥县作为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较多保存完好的传统村落。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注重保留乡土风貌、推进乡村整体化治理,推动乡村环境从“脏、乱、差”向“洁、净、美”转变,为乡村振兴筑牢生态底色。
生态修复协同推进
环境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相关主体应立足乡村自然环境状况,前期需做好综合评估,统筹考虑动植物、人口、气候等要素,遵循自然规律,依托自然的能动性推动生态修复,共同构建优良的乡村生态环境。平遥县自然资源丰富,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当地政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过去因生态保护意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出现水土流失加剧、草地退化等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生活。平遥县地处黄土丘陵地区,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实施坡耕地治理、沟道整治与植被恢复等工程。同时,当地文化资源丰厚,在改善生态环境过程中,相关主体需强化对古树名木、传统水系的保护力度,既保留乡村原有特色,又构建稳定良好的生态格局,为改善人居环境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支撑。
绿色农业转型发展
农业转型作为乡村振兴发展工作当中的重要战略,也是保障当地居民生活的重要工作。以往农业发展受传统管理理念制约,信息化、数字化转型滞后,整体生产效率低下,难以形成体系化、规模化发展。在乡村振兴背景战略下,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将新型技术应用于基层治理与生产,推动绿色农业全面转型升级,既能完善乡村生态建设,也能带动农业产业的发展、提升经济效益,切实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平遥县自然资源丰富,在绿色转型过程中,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代替化肥等新型技术,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农业绿色化发展。同时,当地政府鼓励发展农牧循环、种养结合等新型生态农业模式,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水平,依托地方特色资源,培育优质有机农产品,塑造良好品牌形象,引导广大居民融入绿色产业链,持续向市场供给优质的农产品,不断提升经济效益,真正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
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在乡村生态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建立长效机制十分关键。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特色产业结构等均存在差异性,党员干部需深入地方了解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地方治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构建长效机制过程中,首先,完善基础设施运维、垃圾分类等基础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实现标准化、严格化管理。其次,将生态宜居建设纳入村规民约,采取积分制、红黑榜等多元激励约束手段,调动当地居民参与积极性,共同建设良好的乡村生态环境,助力地方特色产业持续发展。
平遥县党建工作中乡村生态宜居建设存在的不足
党组织引领作用有待加强
地方党建工作的开展,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党在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平遥县在党建工作中高度重视乡村生态宜居建设,但在实践过程中,党组织引领作用有待加强,对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破解不够有力,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生态建设的整体进程与成效。一是部分村级党组织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倾向。平遥县自然资源丰富,但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少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侧重于发展经济,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视不够,使得部分生态问题逐步显现,既影响了群众的生活,也制约了地方产业长远发展。二是群众对生态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知不足,主动参与、共建共享的积极性不高,生态共建氛围尚未完全形成。三是部分村“两委”干部的年龄偏大,青年骨干力量相对不足,难以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提出创新性建议,责任落实机制不够健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建优势向基层治理效能的有效转化。
资源整合协同不足
在平遥县的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率偏低,各部门相互独立,协同发展能力不够,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党建工作的开展旨在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地方发展存在的各类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作用,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但平遥县在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仍存在各部门协同联动不足、各项工作推进与资金使用统筹不够等问题,容易出现重复建设或者治理盲区。例如,部分村庄在推进改厕、污水治理等项目时,因缺乏统一化的管理体系,不同部门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衔接不畅、施工冲突等现象,影响项目实效与后期运行。同时,相关部门资源整合能力较弱,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对企业、乡贤、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动员与参与机制尚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治理整体效能的提升。
群众参与动力欠缺
县级党建工作要立足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改善策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切实满足群众日常需求,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目前,平遥县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部分群众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被动心态,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整体推进。究其原因,党建工作并未注重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常见的宣传方式以广播通知、张贴标语等传统方式为主,宣传方式缺乏创新性,未能结合地方文化特色与乡风习俗开展针对性引导,生态文明理念渗透不够深入。此外,在日常工作中并未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村民在公共区域维护、庭院美化等方面的投入缺乏有效回馈,从而产生了“多干少干一个样”的消极心态。为此,在推进乡村生态宜居环境建设过程中,必须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热情与积极性,推动生态宜居建设长效化、常态化开展。
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
不同乡村的环境治理所采取的措施存在差异,主要源于各地区的环境特色、突出问题与治理基础各不相同。当前,部分基层干部在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过程中,照搬理论框架,未能深入一线了解具体情况,导致治理措施针对性与实用性不足,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平遥县在当前的乡村治理工作中,因长效管护机制缺位,上级部署与基层落实未能实现可持续的常态化管护格局,治理成效多停留在短期显现,难以长期巩固。例如,在地方的污水处理设施改善工作中,前期虽投入较多的资金进行设施完善,但后期因电费过高、运维技术难度大、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设施难以持续稳定运行,地方污水处理问题仍然存在。
党建推动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策略
建强基层战斗堡垒
在当前的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主体需根据地方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区域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乡村生态宜居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理念转化为实践成效。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对这一理念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在实践工作当中存在基础理论与实际脱节问题,出台的治理措施难以精准解决地方问题,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为此,当下相关主体需做好改善工作,逐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组织力和引领力。一是将生态宜居建设纳入村级党组织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细化目标指标,依托主题党日、党员轮训等载体,加强生态文明政策宣传教育,提升基层干部环境治理专业化水平。二是在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完善等工作中,全面推行“党支部包片、党小组包组、党员联户”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划分、强化精准对接、提升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党组织、党领导的重要性。
凝聚多元共治合力
乡村生态宜居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着力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格局,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推动乡村生态宜居建设。首先,平遥县由乡镇党委牵头,整合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资源,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有效避免重复投入与治理真空问题,可依托线上平台开展项目审核,严格资金使用监管与全过程审查,确保每笔资金精准投向生态宜居建设项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其次,村党支部联合社会力量,吸引更多企业家、投资人的注意,扩大生态项目投资范围,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地方特色经济,让群众能够从中获益,进而激发行动力。平遥县拥有独特的自然资源,在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地方特色生态经济是关键举措;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导群众参与其中,加快构建政府主导、支部引领、群众主体、社会协同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激发群众的参与动力
在党建工作推进过程中,调动地方群众的积极性和热情十分关键,过去由于宣传力度不足,群众缺乏对党建工作的认知,难以参与地方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导致党建工作推进受到影响。平遥县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作为其特色资源禀赋,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直接影响。为此,在区域发展和建设过程中,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逐步深化党员亮身份、践承诺、作表率工作机制,由干部带头进行环境美化、垃圾分类、公共环境维护等实践活动,设立党员示范项目、绿色先锋岗等载体,切实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同时,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依托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对党建引领生态建设的认知度与参与度,引导群众主动投身家乡建设。此外,需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长效机制,对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群众予以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者予以适当激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热情,推动形成人人争做生态宜居建设倡导者、践行者的良好局面。
完善常态长效机制
在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过程中,各项治理措施需保持长久性,切实改善地方人居环境,共同建设宜居家园。平遥县坚持推动党建深度嵌入长效管护机制,将生态宜居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群众的责任义务与奖惩制度。自然生态资源作为地方特色资源,直接关系人们的生产生活与地方产业发展,对恶意破坏生态环境、履职不到位等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惩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同时,推行积分制管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公益劳动、自觉践行垃圾分类,由此获得相应积分,通过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等方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热情,共同维护地方生态环境。此外,在构建常态长效机制过程中,可借助线上平台开通问题上报、整改反馈功能,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引导群众参与乡村生态宜居建设,共同制定改善策略,推动环境治理由突击式整治向常态化维护转变。
在地方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乡村生态宜居建设既是强化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载体。平遥县隶属山西省晋中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资源禀赋优越。但在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资源整合力度不足、群众参与度不高、长效管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各项工作实施成效。为了能够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相关主体需通过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凝聚多元共治合力、激发群众的参与动力、完善常态长效机制等策略,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生态宜居建设全面提质增效。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牛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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