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意识引领振兴实践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孕育出深厚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一种集文化认同、家国情怀与情感归属的强大精神力量,是实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精神基石。乡村振兴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辅相成,乡村振兴不仅是推动经济、生态、文化全面发展的关键路径,更是强化民族认同与社会整合的重要实践。一方面,通过优化农业结构、培育新业态,夯实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经济根基;另一方面,乡风建设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观,成为凝聚乡村社会的精神纽带,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支撑。
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历史中,各民族之间团结互助,共同缔造了多元、伟大的中华民族。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践,旨在推动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农民生活状况,这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高度契合。本文从理论逻辑和实践路径两个方面,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乡村振兴的关系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乡村振兴事业提供强大精神支撑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明确每个民族、每个人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有守护国家、为国家富强贡献力量的责任与义务。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又艰巨的工程,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增强各民族群众对国家、对民族与家乡的认同,激发其作为一个整体克服困难并协同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种精神力量是乡村振兴最坚实的精神支撑,可以确保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克服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为乡村振兴指明方向。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一方面,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使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团结带领各民族群众;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推动各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局面,实现社会秩序、群众参与度与治理效果的同步提升。
乡村振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动力
乡村振兴需要每一位群众共同参与、主动作为、贡献力量,是全民共建的伟大实践。在这个伟大的实践过程中,“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逐渐具象化,清晰展现出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大家庭属性,让每个成员都能切实感受到归属感与自豪感。
乡村振兴实践为各民族群众提供了共同奋斗、共享成果的广阔舞台。在缩小城乡差距、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的过程中,各民族群众平等参与、协同发展,亲身经历“中华民族一家亲”带来的归属感、获得感和自豪感。这种源于实践的深刻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坚实、最持久的内在动力,能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乡村振兴的沃土中扎根生长、开花结果。
乡村振兴致力于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城乡融合发展实际上是通过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它将城市和乡村看作一个有机体,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各民族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实践,在推动乡村发生实质性变革的同时,为每个人平等享有经济、文化、生态发展红利创造条件,进而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增强其对后续工作的信心与动力。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各民族在历史、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共同命运,是民族团结进步的主要内容,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行动支撑与明确的方向指引,对加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思想根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将乡村共同体的局部认同提升至对中华民族整体认同的高度,通过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情感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可有效凝聚乡村发展的合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价值支撑。
1.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
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振兴的领导核心,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根本指引和首要政治任务,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实践,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相关政策,开展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乡村振兴实践深度融合,强化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作用。
2.增强劳动人民的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提倡的团结互助、共担共享、协同发展理念,与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诉求高度契合。当劳动人民感受到乡村振兴带来的实质性变化时,他们会直观地认识到民族团结的强大力量,进而从内心认同并坚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过程的关键在于保障劳动人民主体地位和切身利益,让各民族劳动人民在发展中共享劳动成果、增进日常交往互动、共同艰苦奋斗,从而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于乡村土地。
3.注重文化振兴与精神家园建设
乡村振兴中强调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体现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在乡村文化振兴中,可以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传统民间艺术等方式,唤起人们内心对传统文化的情感共鸣,增强文化认同。文化作为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的关键纽带。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乡村振兴发展的逻辑导向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国人民对中华民族历史实体的共同心理认同,是实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精神基石。在历史长河中,各民族通过交往交流交融,呈现出“多元一体”的发展格局,逐步形成了“四个与共”和“五个认同”等一系列重要理论,这些理论为维护民族团结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维护国家统一的战略需求
民族关系的和谐关乎国家统一和安全。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乡村振兴,能从根本上构建各民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国共产党的信任,增强国家向心力,尤其在边疆乡村地区,可通过这一融合筑牢安全屏障,为实施乡村振兴营造稳定的环境。
2.促进区域协调和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乡村振兴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这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倡导的“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理念高度一致。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乡村振兴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资源整合,促进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有助于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加安全的发展,确保社会中每一个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发展福利。
3.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必要选择
文化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力量,乡村是维系乡情、凝聚人心的精神家园。乡村振兴需要文化赋能,吸引人才、游客和资本,离不开充满活力的乡村文化。当乡村文化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能够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和田园特色,而且极大地增强了民族向心力和群众归属感。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乡村振兴,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凝聚文化认同和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必然选择,使乡村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保持中华文化的生机与活力,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乡村振兴事业的行动方略
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产业振兴,产业协同发展是促进各民族交融的重要纽带。需要在乡村振兴规划中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和使命,并将其纳入乡村治理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鼓励支持和引导东西部地区跨区域产业协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把产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另一方面,需要引导各民族群众共同参与生产、加工、销售,在分工协作中共同享有利益,促进各族人民获得认同感和责任感,促进形成多元化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对农村地区社保政策要加大补贴力度,强化落实政策监督,增加农民对国家政策的信任度,让各民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期各民族的主线工作,在推动乡村振兴的同时,有助于提高群众生产的积极性,推动农业发展、技术进步和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可着力打造多民族联合经营的乡村旅游业、特色种植养殖合作产业链,在保护环境的同时提升农产品质量,加速推进智慧农业的创新发展,最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经验互鉴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加强人才共育,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各民族人才团结协作,能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入实践活力。首先,需要强化本土培育,打造“双栖”人才队伍。民族地区教育体系应结合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等相关课程纳入教学内容,旨在培养一批技术与民族语言文化兼通的复合型人才,增强乡村发展的内生“造血功能”。其次,需要外部引进新乡贤,补充基层治理力量,积极引进“新乡贤”。“新乡贤”指那些兼具资源资本与道德声望的社会精英与模范。他们能为乡村带来新的发展资源与治理理念,以其独特威望实现“柔性治理”,在化解矛盾、引领风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干部是重要桥梁和纽带。许多事情他们去办,少数民族群众更容易接受;关键时刻他们出面,效果会更好”。人才引进和治理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同时加强民族团结,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入实践动力。
推动乡村多元文化交融,以文化滋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文化认同是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深层基础,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得以形成的内在精神力量,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实根基。挖掘和传承乡村文化中的“共同元素”,如非遗传承、各民族共同参与的传统节庆、互帮互助的民俗传统等,可以增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在“多元一体”的交融中,各族文化交相辉映,让中华文明亘古常新,这便是我们强大文化自信的根本所在。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不仅是物质层面的变革,还注重内在“灵魂”的铸就,精神文明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智力”支撑。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各族文化相互交流互鉴,中华文化历久弥新,是我们加强文化自信的根本动力源泉。
创新乡村治理模式,以共建共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应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模式,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乡村治理的实际。例如,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荣誉称号,间接性地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提高村民的积极性和行动力,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气氛。同时,需建立相应的协商机制,让村民有主动权,切实参与乡村治理活动,共同商议解决乡村治理和发展的各种问题,增强村民对家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加强智慧乡村的数字化治理模式,通过建设“智慧乡村”平台,可以实现乡村治理的智能化和高效性。例如,利用平台显示的大数据分析,可以随时随地掌握各族人民群众的需求和诉求,以便提供更精确的公共服务;也可以通过线上会议,让各民族群众自由参与乡村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并且可以进行线上监督,提高乡村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以“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模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完善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和方式,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坚实的治理保障。
中华民族一家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融合,是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路径。通过产业协同、人才共育、文化交流和治理创新,各民族群众在乡村振兴中共享发展成果,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未来,需持续推进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创新,让乡村振兴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最终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彦臻
编校:罗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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