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德孝文化何以治村

时间:2026-04-24 10:22:41来源:南京农业大学 文字:白子弋 马傲伟 郭雨荷 戴宁

  乡风文明是乡村治理的核心支撑。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乡村常因人口结构变动、治理资源适配不足陷入德治困境。因而,对基层德治的实践路径与方法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山西省阳城县献义村立足本村实际,以深厚的德孝文化积淀为基础,经多任基层治理者持续推动,创新传统美德文化赋能乡村治理的实践路径,通过仪式化实践、空间设施配套、多元组织引领、长效监督机制等举措,实现了传统文化与乡村治理的深度融合,有效破解了人口外流、治理合力不足等难题,形成低成本、可持续的德治模式。这一实践表明,传统美德文化可成为城乡流动型乡村凝聚治理共识、补位自治与法治的重要资源,其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为其他乡村推动德治与善治深度融合、以优秀传统文化赋能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参考。

  城乡融合发展是新时代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为乡村治理路径创新锚定了方向。在人口流动加剧、乡村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的背景下,传统乡村治理的文化根基与社会基础正发生显著变化。梁漱溟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乡治”主张,将孝悌伦理视为乡村凝聚的“文化根脉”。费孝通“差序格局”理论也揭示,以家庭孝亲为圆心的伦理网络是传统乡村“无讼”秩序的核心支撑(费孝通,1948)。但如今,在城乡融合进程中,人口大规模流动引发乡村“空心化”,传统熟人社会网络逐渐瓦解,民风建设作为乡村德治的核心载体,正面临治理共识弱化、文化传承断层、治理合力不足等现实挑战(徐勇,2000)。

  这种困境背后是传统道德资源功能的逐步减弱与新道德资源尚未成熟的矛盾(刘东超、闫晓,2021)。如何避免传统民风民俗式微,推动德孝文化等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将其转化为凝聚人心、规范行为、促进发展的治理效能,成为基层治理实践亟待回应的重要课题。学者贺雪峰、仝志辉的研究为这一课题提供了理论启示,认为即便乡村面临经济资本短缺,德孝文化所依附的“熟人社会关系网络”仍能将村民间的“伦理共识”转化为“资源整合动力”,以文化上层建筑的“软整合”弥补经济基础的“硬短缺”(贺雪峰、仝志辉,2002)。山西省阳城县献义村立足本村实际,以德孝文化为精神纽带,精准把握民风培育与乡村治理的“共鸣点”“发力点”“传承点”和“长效点”,在实践中探索出以传统美德涵养文明民风、以文明民风赋能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实现了从治理松散到人心凝聚、从文化沉寂到乡风兴盛的显著转变,为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乡村德治创新与民风建设提供了生动样本。

献义村德孝文化治理实施的基础背景和动因溯源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国家治理的薄弱环节,要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明确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新时代德治创新提供了遵循。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离不开文化滋养。山西省阳城县献义村自清顺治年间以“明礼重义”立村,德孝文化传承数百年未断,内化为村民行为自觉与村落精神基因。在加速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献义村与其他乡村一样,面临着人口流动、文化冲击、治理资源约束等共性困境,亟须以德治为抓手激活治理内生动力,而献义村自身的文化积淀与实践探索,使其在构建德治路径具备独特优势。

人口外流导致治理主体与文化传承主体双重弱化

  城乡融合进程中,献义村和其他乡村一样都出现了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现象,村落“空心化”特征明显。留守村民以老人、妇女和儿童为主,不仅缺乏参与乡村治理的精力和能力,更导致德孝文化传承出现“代际断档”风险。年轻一代远离乡土,对本土德孝传统的认知逐渐模糊,主动传承的意愿不足,而留守群体的文化传播能力有限,使得以代际传承为核心的德治文化逐渐弱化。同时,乡贤精英外流让乡村失去了传统治理中的核心引领力量,村“两委”班子面临人才短缺、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难以有效激活德孝文化资源,治理决策的针对性和执行力受到影响。

现代文明冲击引发传统德孝伦理淡化

  随着城镇化、市场化浪潮的渗透,现代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断涌入乡村,献义村的传统德孝伦理遭遇冲击。部分村民家庭观念、道德意识逐渐淡化,孝老爱亲、邻里互助等传统民风出现弱化迹象,矛盾时有发生。此外,少数村民受功利化思想影响,重个人利益、轻集体责任,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不高,传统伦理对村民行为的约束作用逐渐减弱,乡村社会正面临“失德”风险。

治理资源短缺制约治理效能提升

  献义村与多数乡村一样,集体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治理资金、公共服务资源有限。在城乡融合背景下,乡村治理既要应对养老、民生服务等刚性需求,又要承接文化建设、矛盾调解、乡风培育等新型任务,现有资源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同时,德治与自治、法治的融合程度有待加强,缺乏系统化的实践载体和长效机制。此外,其他乡村的德治多停留在口头倡导层面,未能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治理举措。

  相较于其他乡村,献义村的独特优势在于其深厚且从未中断的德孝文化积淀,以及村“两委”对本土文化治理价值的精准把握与主动激活。献义村治理主体意识到文化资源的重要性,通过前期的文化梳理、氛围营造,为德治实践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与组织基础,这也使其后续的德治措施能够更精准、更高效地落地。

献义村德孝治理实践的深层运行逻辑

  德孝文化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实践载体,其有效转化与保障运行是破解乡村治理“软约束”难题的关键路径。献义村立足村落实际,探索出“多元主体协同,制度规范,情感利益双绑定,场景浸润思想”的治理逻辑,将传统德孝文化转化为可落地、可长久运行的治理实践,为乡村经济发展、有效治理提供了具象样本。

多元主体协同,推动德孝从理念到责任的转化

  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在于激活多元主体的治理动能。而实践证明:在乡村德孝文化治理中,多元主体协同能有效促进责任落地。当前乡村的德孝治理普遍面临理论难以落地的现实困境,停留在道德倡导层面,缺乏明确的承载主体与执行力量,最终沦为难以管控的软约束。献义村为解决这一痛点,组建德孝文化工作组,通过这一核心协同载体,构建责任清晰、“1+1>2”的治理联盟,将抽象的德孝理念转化为各类主体的具体责任。该工作组以党员志愿服务队、义工组、慈善企业家为核心构成,三类主体形成示范引领、实践执行与资源供给的闭环:党员志愿服务队凭借党组织公信力掌舵领航,为德孝治理锚定方向;义工组立足村落日常,将德孝责任转化为常态化行动;慈善企业家则提供物质支撑,保障治理实践推进。该联盟的形成,实现了社会力量与乡村治理的有效衔接,通过明确各类组织的权责边界,让德孝从松散的个体意识升级为刚性的组织责任。多元主体协同发力,为德孝理念的落地筑牢了责任根基,是推动德孝从理念走向实践的关键支撑。

制度赋能,将行为具象标准化

  德孝作为抽象的道德概念,若缺乏清晰的制度规范与统一标准,必然导致实践认知混乱、考核无据可依,进而制约治理效能的发挥。法治为乡村治理提供底线和准则,德治则起到教化与引领作用,将二者有机衔接,能解决德孝治理模糊性问题。献义村针对性推进德孝治理制度化建设,通过明确规则、细化标准,让模糊的德孝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评价的治理准则。一方面,该村制定专项德孝行为治理规范,将孝亲敬老、邻里互助等核心内涵拆解为具象化的行为指引,为村民践行德孝提供清晰方向,使村民践行德孝有章可循。这种制度既体现德治的教化功能,又契合法治的规则精神,明确了行为的边界与尺度,软硬兼施,刚柔并济;另一方面,通过建立考核激励制度,通过德孝积分制、定期评选等机制,形成量化评价体系,让德孝实践有了明确的衡量标尺,避免了因标准模糊导致的实践偏差,又通过程序保障了实践成果。从治理逻辑来看,制度为德孝治理搭建起稳定的运行框架,既通过标准化降低了村民的实践门槛,让“如何践行德孝”有章可循,又以规范的考核提升了治理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不仅提升了德孝治理的效能,更培育了村民的规则意识与道德自觉。

利益情感双绑定,强化德孝实践的内生动力

  基层社会治理要达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必须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依靠人民的力量。德孝治理的可持续性,离不开村民的主动参与,与村民需求的深度绑定,能激发其内生动力。献义村应构建现实利好与情感需要的双向联结机制,实现德治与民生的深度融合。在利益维度,形成村集体与村民个体的双向受益格局:村民通过互助服务降低集体治理成本,同时,借助德孝相关产业与积分兑换等机制获得实际收益,让德孝付出转化为可见的利益回报,让村民切实感受到德孝治理的实际价值,从而主动参与到治理过程中。在情感维度,针对城乡人口流动带来的情感缺失、村落凝聚力弱化问题,通过各类主题活动如“重阳敬老活动”,搭建情感沟通桥梁,“好媳妇”以己身案例唤醒情感共鸣,填补精神需求空白,培育了村庄共同体的归属感与认同感。这种双重绑定的关键在于跳出了单纯的道德说教,从村民的实际需求出发,让德孝实践与个人利益、情感诉求深度挂钩,从而推动村民从被动参与转向主动践行。

场景浸润,让生活融入德孝氛围

  乡村德孝治理的目标,是让德孝内化为行为习惯与价值认同。若德孝传播脱离日常生活,往往会导致村民参与多为“任务式”应付,难以形成真正的心理认同。献义村摒弃这类传播模式,通过全域化场景营造,将德孝文化全方位渗透到村落物理空间与日常生活之中。在物理空间层面,打造德孝文化广场、文化墙等可视化场景,让村民在日常出行中随时接触德孝文化,形成潜移默化的视觉浸润。在生活场景层面,结合传统节日与日常节点设计特色活动,同时,依托志愿队伍将德孝实践融入养老、帮扶等高频生活场景,让德孝文化与柴米油盐深度融合。在文化传播逻辑层面,场景浸润的核心价值在于打破了德孝与生活的隔阂,将抽象的文化理念转化为可感知、可体验的生活氛围,让村民在耳濡目染中逐渐形成德孝认同,进而将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自觉。在心理层面,德治的培育不能依赖强制灌输,而需让村民在生活中感知、在实践中认同。同时,这种浸润式教化正是德治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关键路径。

“以孝治家”引领乡村德治的普适经验

  献义村的德孝治理实践之所以能破解多重难题、实现长效运转,核心在于找准了传统美德与现代治理的契合点,其经验并非局限于本土文化优势,而是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普适价值,为城乡融合背景下的乡村德治提供了系统性参考。

  其一,文化扎根是德治赋能的核心前提。乡村德治不能脱离本土文化土壤,德孝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是凝聚村民共识的天然纽带。各地乡村不必刻意强求文化积淀的厚度,而应着重挖掘本土文化资源,通过梳理文化脉络、讲好本土故事,让传统美德变为村民可感知的精神财富。同时,以党员干部、乡贤能人作为文化传承的“领头雁”,通过示范引领唤醒村民的文化认同,进而将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治理凝聚力,破解人口流动带来的人心涣散难题。

  其二,实践落地是德治见效的关键路径。德治绝非空洞的道德说教,唯有将其转化为常态化、具象化的实践,才能真正融入治理肌理。乡村可借鉴“小事切入、高频参与”的思路,将德孝要求拆解为日常可行的具体行为,让村民在实践中体会德孝的价值。同时,结合传统节日开展仪式化活动,既丰富乡村精神生活,又强化行为记忆,打破“重宣传、轻落实”的治理困境,让传统美德成为激活乡村治理的鲜活力量。

  其三,长效制度支撑是德治可持续的重要保障。缺乏制度约束的德治易沦为“软约束”,因此,需要通过德治、自治、法治的协同机制,让道德要求转化为刚性规范。一方面,将孝老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将其细化为可操作、可考核的行为准则,明确“践行什么、禁止什么、奖惩什么”,让村民践行德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建立多元激励与监督体系,把德孝参与和村民权益挂钩。此外,定期收集村民建议并动态调整实践方式,这样既能守住德孝的传统内核,又能适配乡村实际需求,让德孝文化长期滋养乡风,确保治理效能长期稳定释放。

  城乡融合背景下,乡村德治的核心要义在于以文化软实力激活治理内生动力。通过献义村的实践可知,乡村德治需立足本土文化禀赋,坚持“传承不泥古、创新不离宗”。只有立足本土文化基因,以制度建设夯实实践根基,以民生需求校准治理方向,才能推动传统美德与现代治理规则深度融合,构建德治、自治、法治三位一体的协同治理生态。

  未来,乡村德治建设需立足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与治理现状,在借鉴献义村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避免简单复制套用,注重因地制宜的创新转化。同时,可进一步探索德孝文化与数字治理、乡村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路径,拓展德治赋能乡村治理的实践边界,持续释放传统美德的治理潜能。这一探索不仅为破解城乡融合背景下的乡村治理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更为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精神支撑、筑牢实践基础,对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善治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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