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数字乡村 拒信息裸奔

时间:2026-04-24 10:03:46来源:本刊记者 文字:和羽楠

  步入数字经济时代,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新空间,既能高效统筹各类社会资源,推动社会生产方式迭代升级,也以便捷化、智能化的服务,深刻改变着大众的生产生活模式,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的数字动能。与此同时,随着数字经济深度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群众与网络空间的联结愈发紧密,个人信息保护也随之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热议的核心关键词,关乎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对广大农民而言,在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的同时,应充分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主动提升自身的信息防护意识,牢固树立网络法治观念,自觉学习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知识与技能。唯有如此,农民才能积极应对数字经济时代带来的新变化、新挑战,在享受数字化便利的同时守住个人信息安全底线。这有助于推动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筑牢乡村数字安全屏障。

追溯农民个人信息被侵权的诱因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数字服务的下沉,电商与金融服务进村入户,亿万农民的生产生活更加便利。然而,对农民而言,在享受这份便捷之外,个人信息保护也不容忽视。

  农民个人信息被侵权的背后,隐藏着诸多深层原因。对农民自身而言,其网络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智能化设备使用能力有限,对网络信息的分辨能力有待提高,缺乏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知识与能力。同时,部分农民对个人信息的敏感程度、泄露后的危害认知不足,甚至存在“信息给公家没事”“泄露也不会有大影响”的错误认知。

  加之农村地区老年群体占比偏高,许多农民尤其是留守老人的智能化设备使用能力有限,对智能手机操作、App权限设置、网络信息辨别等知识一知半解,缺乏系统的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与自我防护能力,不清楚如何拒绝过度授权、防范信息泄露。而不法分子恰好利用了这些弱点,将农民作为个人信息侵权的主要侵害对象,通过“冒充公职人员”等极具迷惑性的手段,轻易骗取、获取农民个人信息,使广大农民的财产安全与隐私权益面临严重威胁。

  与此同时,侵犯农民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往往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不法分子多采取流动作案、线上线下结合作案的方式,且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从最初的简单收集、贩卖,逐渐发展为精准诈骗、恶意滥用等,给基层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大幅增加了基层部门发现隐患、排查线索、固定证据和依法查处的难度,导致部分侵权行为未能及时被遏制,严重危害了农民的财产安全。

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严防老年人信息被侵权

  2022年3月至5月,毛某邀约刘某、何某等8人成立团队,在重庆市江津区、武隆区等地,利用农村地区多为留守老人、防骗意识较弱的特点,以帮助免费注册、激活电子医保账户为由,获取农村老年人的身份证、人脸信息和手机号码,私自注册支付宝账户后予以出售,非法获利近20万元。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江津区院”)在审查起诉毛某等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中发现公益受损线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重庆五分院”)经分析研判认为,支付宝账户具有金融账户属性,非法出售后将导致涉案农村老年人的个人信息面临被冒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风险,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遂指导江津区院于2023年11月1日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为有效阻断后续风险扩散,避免安全隐患,检察机关及时开展账户清查,通过大数据建模,调取支付宝账户注册数据、医保电子凭证激活账户、个人身份信息等3万余条,以“涉案时间、涉案区域、被侵权人年龄”为关键要素进行数据碰撞比对,锁定317个案涉账户具体信息。随后,检察机关组织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以及相关专家开展技术、法律风险论证,通过风险研判拟采取注销账户、动态验证等不同等级的技术防控措施,深入农户逐一核实支付宝账户注册情况,征求其是否注销账户的意见。

  2024年4月26日,重庆五分院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市五中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毛某等8人协助被侵权人注销涉案支付宝账户以消除风险,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在法院组织调解过程中,毛某等人均认可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并同意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7月9日,重庆市五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调解书生效后,毛某等8人在重庆晚报上刊登道歉信;毛某等人在取得被侵权人同意后,向支付宝公司统一申请注销涉案支付宝账户。

  针对案件中反映出多区域农村老年人电子医保服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2024年5月27日,重庆五分院协调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强化推广渠道管理,与支付宝公司加强合作,共同处置异常账户。2024年7月,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表示,已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医保推广人员身份甄别机制;支付宝公司进一步排查后已冻结505个异常账户,对48 853个同时段开通的账户开展实人动态身份验证。同时,借助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微信医保码亲情账户绑定功能,解决农村老年群体不会使用电子医保码的问题。

案例二 村务公示信息不应“裸晒”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媒体持续曝光乡村个人信息侵权事件。2023年3月,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发现,18个乡镇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公民个人信息过度公开的问题,涉及农民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敏感个人信息。

  2024年3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发现,辖区内某村的村务公开栏中张贴的土地征收安置名单上未对公示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导致公示人隐私面临泄露风险。

  2025年5月,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对全县行政村走访时发现,约1.2万名农民的个人信息因村务公开被泄露,涉及补贴发放、公益性岗位等公示,泄露的信息十分完整,包含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核心个人信息,而且主要以张贴告示、网格微信群发布两种方式扩散,导致信息传播范围不可控。

  相关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保密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在第十二条中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村务、政务公开是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但绝不能以牺牲农民个人信息安全为代价。在此提醒广大农村群众,如发现个人信息被不当公开、泄露,或遭遇不明骚扰、精准诈骗等情况,可及时向村委会、网信办、公安系统等相关部门反映,也可向检察机关举报,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守护个人信息安全。

  除了村务公开环节,乡村个人信息侵权还广泛存在于农村电商、快递物流等日常场景。在农村电商交易、快递投递过程中,部分面单会完整显示收件人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核心信息,这些面单若被大量回收、非法贩卖,极易滋生“精准入户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场景看似平常,却让农民的个人信息长期处于“全程裸奔、随处可买、随时可用”的危险状态,给农民的财产安全和生活安宁带来严重隐患,严重威胁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屏障

  我国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政策,各级各类部门积极实践,农民的个人信息保护实现了从“无人管”向“从严管”的转变。国家层面持续加码个人信息保护,全面覆盖乡村场景;检察公益诉讼精准发力,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与实施,为个人信息保护筑牢了坚实的法治屏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第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在司法实践层面,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持续加大。2025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积极回应数据权属认定、数据产品利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平台账号交付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此外,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网络依法治理。2025年1—11月,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起诉5440人,办理公益诉讼4086件。

  2026年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作出权威问答,明确界定了个人信息的核心内涵——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具体而言,个人信息的涵盖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姓名、生日、年龄等个人基本资料,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个人身份信息,人脸、基因、声纹、虹膜、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用户账号、用户标识符(用户ID)等网络身份标识信息,教育经历、职业、职位等个人教育工作信息,金融账户、消费记录、收入状况、借款信息等个人财产信息,账号口令、数字证书等身份鉴别信息,通信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个人通信信息,通讯录、好友列表等联系人信息,网页浏览记录、软件使用记录等个人上网记录,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等个人设备信息,交通出行信息等个人位置信息,用户标签、画像信息等个人标签信息,步数、步频等个人运动信息,以及其他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

  这表明,加大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执法工作力度,持续筑牢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屏障,已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更成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乡村数字安全守护的重要支撑。

凝聚社会合力,守护农民个人信息安全

  只有凝聚社会各方合力,才能切实守护好农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筑牢乡村数字安全防线。

  压实基层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村务公开与信息采集全流程,全面推行信息脱敏公示制度,对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坚决杜绝“裸奔式”公示,从源头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强化农村地区个人信息保护的普法宣传与数字素养提升。相关主体可以结合赶集、庙会等特色活动,开展针对性宣传,通过发放明白卡、播放案例视频、现场演示防骗技巧,向农民进行普法;针对老年人群体,可以制作大字版、方言版防骗手册;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农民积极举报非法采集、买卖信息行为;教授农民基础的手机操作技能,如关闭App权限、拒收陌生短信、删除不明程序、查验官方身份等,提升其自我防护能力。

  从严打击与监管,建立网信办、公安系统、民政部、农业农村部、检察院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巡查乡村集市、村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网点;对泄露事件快查快处,发生泄露立即止损、溯源、依法追责;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微信小程序,简化举报流程,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数字乡村,拒信息裸奔。唯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农民的信息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才能让数字化红利惠及每一位农民,让乡村在数字时代行稳致远,让亿万农民共享安全、有序、清朗的数字生活。建设网络强国,让我们一起携手迈进更加美好的“数字未来”!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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