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赓续红色文脉 振兴乡村文化

时间:2026-01-29 11:11:55来源: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文字:闫惠惠

  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融合,作为激活乡村文化生命力的核心路径,其价值不仅体现为对乡村文化存续能力的强化,还在于通过文化认同的建构提升社会凝聚力,同时为区域发展注入内生动力。这一融合进程需以坚守乡村文化主体性为前提,保障村民在文化实践中的主导地位,同时需把握红色元素融入的适度性,既避免过度符号化导致的文化本真性消解,也防止融入不足造成的资源闲置。实践层面可通过三重路径推进:建立文化记忆的活化传承机制以夯实精神根基,优化文化空间的功能适配性以拓展承载场景,培育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动能以实现价值转化,最终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兼具韧性与活力的支撑体系。

  乡村文化振兴决定乡村振兴的精神内核。红色资源记录了具体历史进程,凝结着特定的精神内涵,是乡村文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不少乡村存在文化传承链条松动、自我发展能力弱化等现象。将红色资源融入乡村文化振兴,既能激活红色资源的当代价值,又能切实解决乡村文化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这种融入不是简单叠加,需要明确价值定位,遵循基本准则,找到可行路径,让乡村文化重新活跃、形成有本地特征的乡村文化环境。

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融合价值

增强乡村文化自我延续能力​

  乡村文化的自我延续,实则是传统习俗、生活智慧、历史记忆等文化要素在代际间的持续传递。这种传递需要具体的表达载体,更需要村民持续地关注与参与。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融合,不是以红色元素覆盖乡村原有文化,而是为乡村文化补充新的叙事维度和传播路径。乡村中逐渐被忽视的老手艺、老故事、老规矩,能通过与红色资源相关的文化活动重新进入公众视野。这种融合让乡村文化不再是封闭的传统积存,而是能回应当下生活的动态存在,它吸引着村民尤其是年轻一代主动了解、参与传承。这一过程让乡村文化在保持自身特质的同时获得了与时俱进的能力,避免因脱离现实而中断。最终,文化传承与文化认同之间的良性循环自然形成,乡村文化自我延续的韧性也由此得到增强。

提升乡村社会文化凝聚力​

  乡村社会文化凝聚力的形成,有赖于村民对共同文化的认同,而这种认同必须以具体的文化符号和集体记忆为基础。邻里交往时的闲谈、节庆仪式里的协作、公共事务讨论中的表态,这些日常场景持续塑造着村民的共识。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融合,为这些场景增加了新的情感连接点。它不刻意凸显红色标签,而是深入挖掘乡村自身的集体记忆,包括村民共同经历的奋斗历程及村庄发展中关键的转折节点,并以更易引发共鸣的形式呈现。村民参与相关文化活动时,对家乡的归属感会被重新激活。村民共同梳理村庄发展脉络,主动讲述本土故事,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对“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的集体确认。当村民在文化层面形成对村庄的统一认知,日常生活中就会更自觉地维护集体利益、参与公共事务。分散的个体意识亦逐步转化为整体意识,乡村社会的文化向心力便随之增强。​​

激活乡村文化发展内生动能​

  乡村文化要实现长久发展,不能依赖外部输入,培育自身造血能力是关键,这种能力的核心则是村民对本土文化的创造热情与价值自信。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融合,有助于让村民认识到本土文化的独特价值:乡村的自然风貌、传统技艺、民俗活动并不仅仅属于过去的遗产,它还是能够持续发展的文化资本。村民一旦发现自己日常的生活场景、掌握的传统技能能获得外界认可,甚至能成为受关注的文化表达形式,就会从被动的文化继承者转为主动的文化创造者。他们会更主动地投入精力挖掘本土文化新内涵,对传统技艺进行符合当代审美的改良、对民俗活动进行更具参与感的设计。这种由内而外的创造热情,会让乡村文化脱离静止状态,进入自我更新、持续生长的状态,进而形成源源不断的内生发展动力。​

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融合原则​

坚守乡村文化主体性​

  坚守乡村文化主体性,是指在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融合中,乡村自身的文化体系必须处于核心地位,作为融合的根基与出发点,而非依附红色资源存在的附属部分。乡村文化由多重元素构成:世代积累的民俗传统、日常的生活方式、朴素的价值观念是其核心层;乡土语言、民间艺术、节气习俗等具体形态是其表现层。这些元素共同构成乡村居民的精神家园,也是区别于其他文化的根本标识。本原则要求优先尊重乡村文化的本真性和完整性。不能用外来标准评判乡村文化优劣,不能为迎合潮流改造其原有形态,更不能因融入红色资源删减看似无关的内容。红色资源的融入仅为补充,作用是丰富表达维度,而非重构核心框架。乡村文化的逻辑必须成为所有文化活动策划、内容整理的起点,语言习惯、审美偏好、行为规范等核心要素需完整保留,让乡村居民在融合后的文化环境中持续感知熟悉的文化氛围,而不会产生疏离感。​

保障村民参与主导性​

  保障村民参与主导性,是指在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融合中,村民作为乡村主人,对相关事务拥有自主决定权,而非被动接受外部安排。村民生活在乡村中,最清楚该珍视的文化传统、亟待满足的需求和契合实际的发展方向,他们的生活体验与文化认知,没有任何外部观察能够替代。本原则要求为村民搭建畅通的参与渠道和表达平台,并且参与必须贯穿融合全过程。最初探讨融合方向时要吸纳村民意见,筛选具体内容时要听取村民判断,确定实施方式时要参考村民建议,评估后期效果时更要以村民反馈为核心。可以召开村民大会集中商议,按片区组织小型座谈会,针对老人、妇女、年轻人等群体开展专项交流,以覆盖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村民,让每个人都有表达机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不能简单筛选或直接忽视,必须梳理整合后形成共识,以此作为决策基础。即便是专业领域的建议,也得转化为村民能理解的语言进行沟通,获得多数认可后再推进。同时要坚决避免外部力量越俎代庖,让融合始终沿着村民认可的方向推进。

保持红色资源融入适度性​

  在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融合中,保持红色资源融入适度性,是指红色资源的融入程度和方式必须以乡村文化的承载能力为前提,不能超越乡村文化的包容范围。乡村文化有其自身的生长节奏和容纳空间,过度融入红色资源会打破文化本身的平衡。本原则要求在融合过程中,必须以村民的接受度和乡村文化的原有节奏为标尺,控制红色资源的融入规模和呈现方式。红色资源的引入不能是突兀的添加,而应是自然的嵌入。在乡村原有的节庆活动中,可增加与本地相关的红色故事分享环节,但不能改变节庆的核心流程和传统仪式;在乡村文化展示中,可设置专门区域呈现红色内容,但该区域的规模不能超过乡村本土文化的展示空间。判断融入是否适度,关键看乡村文化的原有特色是否依然鲜明,村民是否能自然接受而不感到刻意。要避免为了突出红色元素而压缩乡村文化中其他内容的存在空间,不能用红色主题的表演替代乡村原有的民间戏曲,以保证不影响乡村文化自身的完整性。

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融合路径​

  要推进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融合,就必须活化乡村文化记忆传承机制,优化乡村文化空间功能,同时培育乡村文化产业动能。具体而言,地方可从以下几个层面协同推进,助力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的深度融合。

乡村文化记忆传承活化​

  地方应推动乡村文化记忆传承活化工作,让乡村中沉淀的红色故事、革命历史遗存、与之关联的传统技艺与民俗习惯等文化记忆从隐性状态转为显性存在,融入村民日常生活。

  具体推进需紧扣红色资源的挖掘与延续。村“两委”应先建立系统性收集机制,组织专人牵头,邀请老人、老手艺人、村史知情者参与口述记录、实物征集、场景还原,重点梳理村庄在革命时期的红色事件、涌现的红色人物、留存的红色物件的渊源,整理形成包含红色脉络的村史手册、技艺图谱。这些资料除文字外,可转化为音频、视频存于村部电子屏或村民微信群,方便村民随时调阅。

  在此基础上搭建日常化传承载体,利用闲置村屋打造红色记忆站,既摆放老农具等传统物件,也陈列红军用过的旧水壶、战时信件等红色遗存,并同步标注每件物品的历史背景。青少年放学路过时能驻足翻看资料,无需刻意安排活动。同时,在村民常聚集的村头凉亭设置红色故事席。此外,在传统节庆时增加红色记忆环节,如中秋赏月时,由老人讲述本地村民为游击队送月饼的历史,让参与者在熟悉场景中感知红色记忆与生活的关联。

  村“两委”还可联合村小学开设红色文化实践课,请红色故事传承人、老党员担任辅导员,通过复刻红军草鞋、讲述战地故事等形式开展教学。学生回家后把学到的内容讲给家长听,家长再补充自己知道的细节反馈给学校。

  这种以村民为主体的模式,可让红色文化记忆与其他乡村记忆一起,成为村民可触摸、可参与、可传递的日常存在,避免红色资源因缺乏持续关注而被淡忘。

优化乡村文化空间功能​

  优化乡村文化空间功能,是指让乡村承载文化活动的物理空间从单一功能转向多元复合,既贴合村民实际使用需求,又融入红色资源元素,成为文化交流、情感凝聚与红色记忆传承的载体。具体可从空间改造、功能整合、使用机制三个方面推进。

  空间改造以修旧如旧为原则,对有文化意义与红色印记的既有空间进行修复利用,对闲置祠堂、老仓库、旧民居及曾作为革命活动场所的旧址进行修缮,保留原有建筑风貌,改善采光、通风等基础条件,保留乡村文化既有空间肌理,避免大拆大建,使改造后的空间既具备文化活动承载能力,又能通过红色旧址、老建筑唤起村民的情感认同。

  功能整合需打破单一用途限制,赋予乡村文化空间红色文化与乡土文化双重属性,修复后的祠堂可同时作为村民议事点、传统民俗活动举办地、红色文化展示区,用于日常供村民讨论村务,节庆时举办祭祖等传统活动,墙面悬挂村庄老照片、传统技艺介绍与本地红色故事连环画;在村头广场增设文化展示架和休憩座椅,既供村民休闲,又能摆放手工艺品、农作物标本及革命文物复制品,成为流动的文化展示平台。

  使用机制上建立村民自主管理模式,由村“两委”牵头成立乡村文化空间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维护、活动安排与使用协调,村民提前申请即可使用空间,无论是技艺交流、民俗分享还是红色故事宣讲,都能获得场地支持。

  这种模式让乡村文化空间服务于村民文化需求与红色资源传播,避免了功能固化或管理僵化导致闲置,使乡村文化空间成为“用起来”的活态载体。​

培育乡村文化产业动能​

  地方还应培育乡村文化产业动能,把乡村文化资源转化为可持续的经济价值,必须立足乡村实际、让村民切实受益,不能盲目商业化。推进工作可从资源转化、链条延伸、主体培育三方面入手。

  资源转化要锁定乡村特有文化元素,将其变成可交易的产品或服务。例如,组织乡村传统编织、陶艺、酿造等技艺手艺人与有设计能力的村民合作,在保留核心技艺的前提下,改进产品造型与实用性,开发适配现代生活的日用品或装饰品;乡村的农耕文化、民俗活动可设计成体验式服务,让游客参与插秧、收割,或观看村民制作传统节庆食品。

  链条延伸需搭建生产、销售、服务等完整产业链。村“两委”牵头成立合作社,统一把控质量、设计包装、对接销售,改变村民单打独斗的局面。销售要结合线上线下,线上利用乡村电商平台、村民自媒体销售,线下在村口设直销点或与周边商铺合作铺货。同时,加入配套服务,为购买手工艺品的客户讲解服务;为参与农耕体验的游客提供餐饮、休息服务,以此提高产品附加值。

  主体培育要保证村民主导产业、享受收益。合作社优先让村民参与生产,老手艺人做技术指导,年轻村民负责生产和销售,村民按参与度获取报酬与分红;定期开展技能培训,邀请人员讲解产品设计、电商运营等知识,提升村民参与能力;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明确收益分配比例,确保大部分收益用于村民增收和乡村公共设施改善,防止外部资本过度介入导致收益外流。

  这种模式以乡村资源为基础,以村民为核心,能让文化资源产生经济价值,还能通过产业发展增强村民的本土文化认同,形成文化资源、产业收益、文化认同之间的正向循环,实现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红色资源与乡村文化振兴的融合,是二者在精神内核层面的深度互嵌与价值维度的协同建构。确立清晰的价值坐标,恪守融合过程中的核心准则,开拓具有实操性的实施方略,不仅能够使红色资源在乡村文化场域中获得新的存在形态与表达载体,还能够使乡村文化在红色精神的浸润中提升自身的延续能力与发展潜能。这种融合行为,既实现了对乡村文化本源特质的守护与传承,又借助文化所具有的凝聚功能达成村民认知的统一,进而转化为推动乡村发展的内在力量,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精神支撑与可行的实践范式。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赵彩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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