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从内生长的新模样
新时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阶段。在这一宏大背景下,乡村文化作为中华文明的根基,其发展亟须突破传统外源性扶持路径的局限。以内源性发展理念为支撑,聚焦乡村文化振兴中自主性、可持续性与创新性的内在关联,旨在通过激活乡村文化系统的内生动力,推动乡村文化发展实现从被动接受外部输入向主动自我发展的范式转变。内源性发展立足乡村本土文化资源禀赋,以在地主体为核心驱动力,通过对文化基因的深度解码、传统智慧的现代创新以及内生机制的培育构建,形成具备自我更新能力的动态发展体系。这种发展模式不仅能够避免外来文化移植导致的本土文化主体性消解问题,还能借助文化要素的现代转化塑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为解决城乡文化发展失衡、重塑乡村文化价值体系提供新的方法论视角。
新时代乡村文化内源性发展应坚持主体性、创新性、协同性三个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激活乡村文化原生资源,夯实内源性发展物质基础;培育本土文化传承主体,强化内源性发展人才支撑;构建数字文化传播平台,拓展内源性发展空间场域,切实推进新时代乡村文化的内源性发展进程。本文从重要意义、实践原则和实施策略三个维度展开深入探讨,系统探索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的自主发展路径。
新时代乡村文化内源性发展的重要意义
新时代乡村文化的内源性发展,有助于传承乡村文化独特基因、筑牢乡村发展精神根基,增强乡村文化自我更新能力、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城乡文化互补共荣、构建新型城乡文化关系。
传承乡村文化独特基因,筑牢乡村发展精神根基
新时代乡村文化内源性发展能够激活乡土文明的精神命脉。乡村文化作为中华文明延续千年的活的载体,不仅保存着二十四节气指导农事的实践智慧,更凝结着祠堂社戏承载的伦理秩序与集体记忆。内源性发展需摒弃“移植式振兴”的路径依赖,以文化基因解码为切入点:通过挖掘地方戏曲的叙事原型,提炼传统手工艺的造物哲学,在乡民日常中重构“祭祖祈福—节气耕作—非遗展演”的立体文化生态。这种活化传承具有双重突破性,既打破了博物馆式保护的僵化模式,又以创新表达实现了文化增值。例如,皖南村落将“晴耕雨读”传统转化为研学旅行IP,黔东南苗绣纹样经数字化后成为国潮设计元素。这种创造性转化使宗族家训中的生态智慧转化为现代村规民约,使古建聚落的空间肌理承载文旅新业态,从而形成文化认同与产业创新的共振效应,为乡村振兴构筑起抵御文化断层的“精神护城河”。
增强乡村文化自我更新能力,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乡村文化的内生性成长,突破了单向“文化输血”的局限,构建起具有自主代谢能力的动态系统。这种自我更新并非简单的文化复刻,而是通过创造性转化机制,将传统基因与现代需求有机嫁接。例如,古法染织技艺融入当代美学设计后,既能延伸产业链条形成文旅融合业态,又能在市场流通中实现文化价值的代际传递。文化自觉的深层逻辑正在于此:当村民从“文化保管员”转型为“文化创作者”,他们开始主动挖掘乡土符号的现代叙事可能,通过节庆再造、非遗活化等途径,让静态遗产转化为可感知、可参与、可消费的文化场景。这种主体性觉醒颠覆了传统治理框架,使村民在文化资源确权、产品开发及收益分配中占据主导地位,由此激发的内生动力具有双重效应:在经济层面,形成“文化资本—社区增值”的闭环生态;在精神层面,重构了村民的文化认同与家园意识。最终,乡村发展模式实现了从“外力驱动”向“自我造血”的质变跃升。
促进城乡文化互补共荣,构建新型城乡文化关系
新时代乡村文化内源性发展,还有助于促进城乡文化互补共荣,构建新型城乡文化关系。这种发展模式超越了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逻辑,通过激活双向价值构建起共生共荣的新型关系。城市文明的技术创新与效率机制为乡村注入了现代化动能,而乡村文化中沉淀的生态伦理、社群互助基因与可持续生活方式,则为“城市病”提供了“文化解药”。例如,生态农法对城市绿色转型具有启示作用,传统节庆对修复都市人际关系有积极意义。同时,城市资本与数字技术参与非遗活化、乡土IP开发,使剪纸、竹编等“沉睡资源”转化为特色文化产业。这种互动在平等对话中形成了价值共振:当乡村的文化主体性获得充分尊重,其承载的“天地人和”生存智慧便成为重构现代文明的重要维度。由此形成的城乡文化生态共同体,既遏制了城市化浪潮中的文化同质化危机,又通过要素的双向流动培育出更具韧性的多样性文化,为城乡融合发展筑牢了精神根基。
新时代乡村文化内源性发展原则
主体性原则
主体性原则要求乡村文化发展须扎根自身文化本体,将村民视为核心行动者,通过激活文化系统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演进。这一原则的本质在于认可乡村文化体系的独立性与完整性,反对把外部价值标准或发展模式生硬植入乡土社会。在实践中,主体性体现为对乡村文化基因进行系统梳理与保护,从地方性知识中提炼传统伦理中的互助精神、农耕文明中的生态智慧、民俗艺术中的审美范式等核心要素,并将其作为重构文化认同的基石。这种保护通过构建村民深度参与的决策机制,让村民在文化资源开发、遗产活化利用等环节拥有实质话语权,保障文化实践围绕乡村主体真实需求开展。例如,在传统村落改造中,要以村民生活逻辑而非城市审美为指引,留存空间肌理中蕴含的宗族关系与生产生活智慧;在非遗传承中,要尊重传承人群体的技艺解释权,防止商业资本对文化符号的异化切割。此外,主体性原则还需构建文化价值评估的内生标准,即发展成效评判应基于村民的文化获得感与认同感,而非单纯的经济指标或外来者的猎奇式认可,如此才能避免乡村在现代化进程中沦为文化附庸,实现从“他者建构”到“自我生长”的范式转变。
创新性原则
创新性原则聚焦于乡村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突破代际传承的惯性局限,在坚守本真性的基础上达成与当代社会的价值共鸣,其核心在于搭建传统文化要素和现代生活需求间的动态适配体系。这既非对传统的机械复制,也非对流行文化的盲从跟从,而是借由解构与重构的辩证进程激活文化资源的当代活力。具体来说,创新性原则需要对文化符号进行语义重塑,如将传统民居建筑里的空间叙事转变为现代社区营造的参考依据,将节气文化中的自然时序认知转化成生态教育的实践架构;技术赋能作为创新转化的关键层面,要运用数字技术拓宽文化表达的界限,通过虚拟现实技术复原消逝的民俗场景,依靠区块链技术确定非遗数字资产的权属,利用社交媒体搭建乡土美学的传播网络。此类创新并非缺乏根基,其合理性源于对文化基因的深入解析:在改造传统手工艺时,要留存技艺背后的造物哲学;在重构乡土叙事时,需延续集体记忆的情感纽带;创新性还在组织模式的变革上有所体现,其要求打破封闭的文化生产体制,通过跨界合作引入设计、科技、管理等现代元素。例如,将乡村戏台改造成沉浸式文化体验场所,让传统祭祀仪式衍生出文旅融合的新型业态。这一转化过程本质上是对文化再生产能力的磨砺,使乡村既能守护精神家园,又能参与现代文明的价值创造。
协同性原则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需构建“共治共建”的协同生态,打破政府单向主导的传统格局,激活村民、社会组织、市场机构等多元主体的创造性张力。在具体实践中,地方要明晰各方权责边界:原住村民作为文化基因的活态传承者,需在宗祠修缮、非遗活化等实践中掌握话语权;基层政府则转向制度供给与跨域协调,避免行政干预挤压文化原生动力;专业机构通过数字化传播、文创研发等现代手段赋能,市场资本则以可持续模式拓展文化价值转化空间。这种协同性可通过“文化议事厅”“乡创联合体”等柔性平台,促成农耕智慧与当代创意、乡土资源与城市要素的动态耦合。地方尤其需建立风险对冲机制,当外部力量过度介入导致文化异化时,可通过村民监督委员会及时纠偏,使多元协作始终锚定乡村文化主体性培育内核,最终形成自我迭代的共生系统。
新时代乡村文化内源性发展策略
要推进新时代乡村文化的内源性发展,地方必须激活乡村文化原生资源,培育本土文化传承主体,同时构建数字文化传播平台拓展内源性发展空间场域。具体而言,地方可从以下几个层面推进。
激活乡村文化原生资源,夯实内源性发展物质基础
激活乡村文化原生资源要构建系统且可持续的资源转化机制,借助科学识别、分类保护与创新利用,把隐性文化资本转变为显性发展动能。一是地方可开展全域文化资源的普查与价值评估工作,组建由民俗学者、村民代表、非遗传承人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并通过田野调查、口述史整理、影像记录等手段,对传统建筑、农耕器具、民间艺术、方言歌谣等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建档,打造动态更新的乡村文化基因库。二是建立分级保护与活化利用的框架,针对濒危文化元素实施抢救性保护举措,如运用三维扫描技术留存古建筑结构数据;对于仍有生命力的文化资源,推动其场景化再生,如把废弃祠堂改造成村史馆与公共议事空间,将传统农具转化为农耕文化体验教具,把地方戏曲与节庆活动融入乡村旅游动线,形成“保护—展示—体验”一体化的活态传承模式。三是创新文化资源的价值转化途径,鼓励村民以合作社形式开发文化衍生品,如利用本土植物染料技艺生产环保纺织品,依托传统饮食文化打造地域品牌IP,通过文创设计、研学旅游、生态农业等多元业态实现文化资源的经济赋能。在此过程中,地方需构建利益分配机制,保障村民在资源开发中的优先受益权,防止文化资本被外部力量垄断。
培育本土文化传承主体,强化内源性发展人才支撑
培育本土文化传承主体,要构建“代际衔接、跨界融合”的人才生态体系,依靠制度保障、能力提升和价值认同来激活在地人群的文化自觉与实践能动性。地方需完善传承人认定及扶持制度,将非遗传承人覆盖范围拓展至民间匠人、乡土艺人等非官方认证群体,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他们开展授徒传艺、创新研发活动,并建立传承绩效与补助额度挂钩的动态激励机制。推动文化传承与现代教育体系深度融合也很重要,地方可在乡村中小学开设乡土文化课程,邀请老艺人进校园传授技艺,联合高校与科研机构开设“乡村文化工作坊”,以此培育兼具传统知识储备和现代管理能力的青年传承人。搭建跨代际协作平台同样是重要一环,通过“老匠人+新创客”结对模式,把传统技艺与当代设计、营销理念相结合,如组织银匠与产品设计师共同开发符合现代审美的银饰系列,或引导年轻村民利用短视频平台记录老艺人的创作过程,实现技艺传承与传播方式的代际创新。此外,地方必须强化村民的文化主体意识,借助参与式工作坊、村民主导的文化节庆策划等活动,让村民从文化实践“对象”转变为“创作者”。例如,发动村民集体编纂村落口述史、共同设计文化标识系统,在互动中重塑对乡土文化的价值认同与传承责任感。
构建数字文化传播平台,拓展内源性发展空间场域
地方构建数字文化传播平台需以技术赋能与文化赋权为核心,通过数字化保存、媒介化叙事和网络化连接,重塑乡村文化传播生态。地方应推动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借助高精度扫描、动作捕捉、全景声录制等技术,对非遗技艺、民俗仪式进行全息记录,打造可交互的乡村文化数字博物馆,为远程教育、虚拟旅游提供资源支撑并留存文化档案。同时,打造多维度内容生产与传播矩阵,鼓励村民与专业团队协作,创作短视频、播客、沉浸式VR影像等新媒体产品,如以第一视角呈现传统制陶流程,制作方言演绎的民间故事动画,或通过直播展示插秧节、社火表演等实时场景,利用算法推荐和社交裂变扩大传播范围。地方还可构建城乡文化交互的数字社区,开发线上文化共享平台,使城市用户能预约参与乡村手工艺体验、在线订购定制化文化产品,设立“乡村文化创客”专区吸引设计师、艺术家基于乡土元素二次创作,形成“乡村供给—城市消费—反馈创新”的闭环。同步加强数字素养培训,通过驻村导师制、移动学习App等方式,帮助村民掌握内容制作、电商运营、知识产权保护等技能,使其从文化传播的被动参与者转变为主导者。最终依托数字平台打破地理界限,让乡村文化从封闭的地方性知识升维成全球可触达的公共文化资产,为乡村文化内源性发展开拓无界新空间。
新时代乡村文化的内源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地方应坚持主体性、创新性、协同性三个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激活乡村文化原生资源以夯实内源性发展物质基础,培育本土文化传承主体以强化内源性发展人才支撑,构建数字文化传播平台以拓展内源性发展空间场域。这是传承乡村文化独特基因的必然路径,也是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的应有之义。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牛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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