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信铸魂 乡村焕发新貌
文化是国家、民族在历史长河中所沉淀的精神财富。在新时代乡村建设中,通过乡村文化主体性建构强化文化认同,将文化自信的核心要义融入乡村文化生态分析框架,使文化自信转化为乡村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尤为重要。
文化自信是对民族文化生命力、创造力与价值的坚定信念,是国家发展的精神根基;乡村文化振兴则聚焦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现代文化的培育及文化生态的优化。二者相互依存,文化自信为乡村文化振兴锚定方向,乡村文化振兴则为文化自信提供鲜活实践场域。基于此,本文在阐述文化自信与乡村文化振兴的概念及二者之间理论耦合的基础上,分析以文化自信重构乡村文化振兴的认知范式,探索文化自信驱动乡村文化振兴的创新路径,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文化自信与乡村文化振兴的概念阐述
文化自信的理论内涵
“文化”一词由“文”与“化”组成,该词语最早见于《易经·贲卦》,其意为“观乎人文,以化治天下。”文化的产生离不开物质生活,在中华大地上所扎根且源远流长的文化就是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源自古代先民们在这片土地上不断实践与奋进的精神。“天人合一”宇宙观、四大发明所表现出的古老智慧等都承载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这些也是弘扬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资源。文化自信,构成了“四个自信”的深厚根基与精神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可见,文化自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文化自信的生成与发展,本质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大地的不断生根发芽,让广大人民在精神上形成对中华文化的深度认同与自觉实践。
乡村文化振兴内涵解析
我国是一个古老悠久的文明大国,乡村始终是中华文明传承的微观载体。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乡村文化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乡村文化振兴并不是简单的“文化下乡”,而是真正将属于乡村的优秀传统文化,从器物、外观、思想、包括精神内核上正确传承下来。乡村文化振兴的深层要义,在于唤醒乡村内在的文化生命力,推动乡村文化蓬勃发展。
文化自信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理论耦合
文化自信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关系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中国乡村的不断构建。
文化自信为乡村文化振兴锚定价值坐标
文化自信体现在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体性的深刻认同。文化自信源于历史自信,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创造了灿烂文明,为人类文明作出了贡献。这种文化自信是辨别文化基因优劣的“过滤器”,是乡村中不可割裂的精神命脉,最终可推动村民的文化自觉重建。但是,这种“自信”并不是对于过去历史静态的死板崇拜,也不是盲目现代化的千篇一律。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中,乡村居民们发自内心地认可中华文化,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仅要做到“守正”,更需注重“创新”,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例如,浙江省正大力推动农家书屋与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的融合发展,常态化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不断提升阅读对农民群体的吸引力,以阅读启智,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因此,文化自信不仅为乡村文化振兴锚定了价值,还有利于推动广大乡村居民形成文化自觉。
乡村文化振兴为文化自信提供试验场所
乡村始终是中华文化记忆的重要载体,乡村文化振兴也是文化自信在乡村的重要体现。乡村文化振兴的深层逻辑是,在乡村这样的“文化基因库”中重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化浪潮中不断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当前,有些乡村已经能够通过“创造性转化”实现传统与现代的双向激活文化活力。例如,陕西省礼泉县袁家村通过AR(增强现实)技术复原关中梆子演出场景,让游客在现代科技中完成对农耕文化的认知。同时,在制度层面,乡村文化振兴相关的制度创新也为文化自信提供了可能性。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乡村工匠培育、支持、评价、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部门统筹、多部门协同推进的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例如,广东省已将竹编、泥塑纳入了职称评定体系,为文化自信提供了制度性的保证。
以文化自信重构乡村文化振兴的认知范式
在推动乡村文化发展过程中,刻板的文化发展模式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之间存在显著矛盾。如果不能在乡村文化的发展中创新并重构认知范式,那么乡村文化发展将会陷入停滞。
理论根基方法的重塑
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长期存在一种“外源依赖型”的认知范式。许多乡村在进行发展建设时,往往只是进行经验的照搬,导致大量乡村陷入千篇一律的困境。将文化自信理论介入乡村文化振兴,其逻辑是确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的地位,从过去的“输出式”城市文化范式转向为乡村“自我创造”式范式。文化自信在理论根基方法的重塑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以文化自信突破“城市中心主义”文化研究范式,需要构建适合本土化的理论,这并非简单的“去城市化”,而是真正从乡村的文化实际出发,探索一条适合乡村文化发展的独特道路。以浙江省杭州市的良渚文化村为例,其地处江南地区,但并未复制江南水乡的“小桥流水”开发模式,而是以五千年前的古城遗址为核心,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村;同时,通过考古遗址公园、稻作文化体验等文化项目,让良渚文化成为不可复制的文化标识,这种以本土文化基因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点的实践,正是对“文化本体论”认知转向的典范。
主体认知逻辑的改变
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主要场域分布在农村地区,主要群众是广大农民,而这场文化实践的重要突破点,恰在于农民从“受体”到“创造体”的身份改变。长期以来,乡村文化常被简化为“待开发资源”或“需保护遗产”,农民则被视为被动接受文化输入的群体。
基于这种逻辑思维,乡村文化的开发就容易走入两个极端。一是将乡村文化完全打造成千篇一律的仿古商业街,农民成为工业化产品的销售者,极易导致“文化空心化”,这种乡村文化发展路径缺乏地方特色。二是将乡村文化、历史物品视为完全保护的“化石”,禁止一切形式的现代元素进入。这两种极端路径的共同点在于,将农民视为文化实践的“观众”而非“参与者”。而乡村文化振兴的最佳路径,在于以文化自信激活农民的主体性。以贵州省“村BA”为例,台盘村的成功出圈为乡村文化振兴注入了强大动力。乡村体育文化公共产品的供给并非像健身设施硬件那样可快速补齐,村民的文体活动习惯和参赛热情等“软实力”更非一朝一夕培养而成。贵州省“村BA”之所以能够成为弘扬当地乡村特色体育文化的一种出圈方式,其核心逻辑在于当地的文化自信。这种文化自信并不是自上而下层层传导,而是源于村民对运动的热爱,进而形成了合力。文化自信已超越“乡土情结”的范畴,更将成为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和经济不断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文化自信理论的转化
文化自信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其真正的价值不在于静态的口号,而在于真正将这种自信落于实处,形成一种实践导向的力量。文化自信不是对传统的固守,而是对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同时以当代问题意识为锚点,在传统与现代的动态发展中找到平衡点,从而将文化自信落到实处,成为村域内村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效益。在文化自信的理论转化过程中,要以村民为主体,以文化自信增强治理功能、增加经济效益为导向,让文化自信有抓手、摸得着、落得实。在贵州省“村BA”比赛中,赛事规则由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制定,裁判席坐着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奖品是肉、菜、米等生活物资,赛事收益反哺乡村的教育。同时,文化自信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挖掘村中所拥有的经济资源,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在推出文化产品的过程中,实际上是将“文化”不断进行转码,使其具象化为看得见的实物。这种“文化转码”过程,本质是将文化自信转化为品牌溢价,从而使乡村经济在文化赋能中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
文化自信驱动乡村文化振兴的创新路径探索
以文化自信驱动乡村文化振兴,需要构建从理念到实践的现实链条。聚焦文化自信驱动乡村文化振兴的创新路径,打通文化价值向实际生活的转变,在实践中探索乡村文化在全球化语境中的主体性表达,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现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健全主体唤醒机制
在现代化浪潮中,农民本身所拥有的价值观处于农业文明价值观、工业文明价值观相互杂糅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很难发现自我的主体创造性,容易形成乡村文化与现代社会发展脱节的状况。因此,需要通过制度化路径唤醒农民的文化自觉,在无声沁润中创新发展乡村文化,让广大农民群体树立起对乡村文化的信任。随着时代变迁,我国农村社会的经济基础、文化氛围、环境境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厚重的中华农耕文明所孕育的思想价值、人文精神、道德情怀仍然可以在当代发挥出巨大的文化哺育、秩序治理作用。在唤醒农民群体文化自觉的过程中,可充分发挥新乡贤的作用,推动乡村形成文化发展联动效应。新乡贤作为兼具乡土根基与现代视野的群体,在新时代文化振兴的过程中,成为链接现代与乡土文化本体的桥梁。因此,构建农村新乡贤吸纳机制,通过激励政策,吸引退休干部、社会贤达、农民工和创业者等各界人士“载誉还乡”,将他们的思想观念、知识和财富资源倾注于乡村的全面发展。依托新乡贤的引领,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当村民在乡贤带动下重新诠释扎根乡土的古朴中华文化智慧,文化沉淀便成了不断发展的、不断创造的、动态的、可把握的基因。
激活文化的内生性
在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不断增强文化的内生性,不断激活文化根据实践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是提升文化自信的必经之路。一味强调文化的特性,会导致文化实践脱离现实生活,失去接地气的特质,文化便沦为单调的文本。在此基础上,激活文化的内生性,需要在乡村文化场域中,实现从封闭到开放的空间拓展。如今,借助数字技术、媒介平台等科技手段,乡土文化得以跨地域、跨代际传播,进一步增强了文化自信的张力。在此基础上,以文化自信的姿态带领激活文化的内生性,是对文化主体性的现代重建。在使用现代化手段推动乡村文化走出去的同时,也应意识到激活文化的内生性需回归文化自信的理论基础。当村民在网络中发现,乡村文化并非与城市文化格格不入,而是在乡村这一空间中不断迭代出的乡土智慧,文化的内生性便在此刻实现了自我持续发展。
推动文化产业转化
乡村经济的发展是乡村文化得以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建立在乡村经济发展基础上的文化自信是牢固的、长久的。当乡村文化通过产业转化获得经济赋能,其内在价值便超越了情感认同,转化为可量化、可流通的文化产业资本。在文化产业的转型过程中,需制定“文化产品标准”,以避免文化资源在商业化过程中遭遇“符号空心化”危机。
终审:魏文源
监审:罗学茹
编校:李晓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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