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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现代化:实践逻辑、现实挑战及优化路径——以山西省晋城市为例

时间:2026-05-09 15:58:37来源:中共晋城市委党校 文字:王燕飞

  摘要: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与核心支撑。乡村治理不仅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更关系到整个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乡村治理的价值不仅仅在于经济增长,还在于实现公平与和谐,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文章通过“政党引领”与“多元协同”的互嵌,重构治理主体结构;依托“技术赋能”与“规则重塑”的融合,优化治理工具与流程;最终指向“秩序重构”与“活力激发”相统一的治理目标。然而,当前实践亦面临诸多挑战:行政化路径依赖与内生性自治活力难以激发、数字技术应用与乡村社会情境存在适配性困境、现代化治理要求与传统乡土文化价值的整合难题。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推进,亟须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培育农村社会组织,推动技术适配与制度创新深度融合,并逐步探索传统治理资源现代化转化路径,以实现善治目标,夯实乡村振兴的治理根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1]。乡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保障。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成效直接关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进程,通过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可以有效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实现内生驱动,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深层实践逻辑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并非简单的政策移植或技术叠加,而是一个蕴含深刻内在逻辑的系统性社会变革过程。其核心实践逻辑可解构为以下三个相互关联、逐层递进的维度。

  首先,在“主体重构”维度,其逻辑表现为从“行政主导”到“一核多元”的协同共治。作为新时代重构乡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核心机制,“一核多元”协同共治正在逐步开拓乡村现代化治理新格局。传统的单一化管理模式已难以应对乡村振兴中利益诉求多元化、治理事务复杂化的挑战。现代化实践的核心突破在于强化基层党组织“元治理”角色,使其成为统筹协调的“轴心”。同时,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和平台,有序激活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新乡贤等“多元”主体的内生力量。“政党引领”与“多元协同”的结构性互嵌与整体性融合,是新时代重构乡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核心机制,通过权责重配、角色互补与功能耦合,实现了治理主体结构的深刻再造,为现代化治理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其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深刻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的独特优势与演进方向。

  其次,在“工具创新”维度,其逻辑表现为从“经验治理”到“技术赋能”与“规则之治”的双轮驱动。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先进的治理工具与方法。一方面,“技术赋能”通过引入大数据、互联网、数字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重塑信息传递、公共服务和民主参与的流程,实现治理的精准化、高效化和透明化,破解了传统治理中信息不对称、响应迟缓等痛点。另一方面,技术赋能必须与“规则之治”相结合。实践逻辑强调通过健全村规民约、完善议事协商程序、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等,将治理实践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以制度的稳定性规避治理的随意性,最终形成“柔性技术”与“刚性制度”相互支撑的治理工具新范式。

  最后,在“目标统合”维度,其逻辑表现为对“秩序维稳”与“活力激发”二元价值的有机统一。乡村治理现代化绝非追求一种僵化的静态稳定,其更高层次的实践逻辑在于实现一种动态的和谐发展。它既要通过有效的组织与规则构建基本社会秩序,确保乡村社会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更要通过多元参与和市场机制的引入,激发各类主体的创造性活力,促进产业发展与文化繁荣,为乡村社会注入可持续的内生动力。秩序是活力的保障,活力是秩序的目的。二者的成功统合,标志着治理模式从传统的“控制型”向现代的“赋能型”根本转变,最终指向乡村振兴所要求的“治理有效”与“生活富裕”相统一的善治境界。

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现实挑战

  乡村治理现代化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其深化发展亦面临诸多深层次的现实挑战。在实践的调研和具体的案例剖析中,这些挑战根植于结构、技术与文化层面,呈现出复杂的张力,是乡村治理现代化实践必须正视与破解的关键问题。

结构性挑战:行政化路径依赖与内生性自治活力之间的张力难以消解

  当前,乡村治理所采用的行政逐级管理体系,与乡村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在运行逻辑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乡镇政府在乡村治理中,常通过指标考核、任务部署等形式验证乡村基层治理的过程执行度和治理有效性,基层村委需要投入较大精力在表格填报、检查接待等事务上;相对而言,村委在基层管理中,因精力有限,村民自治、议事协商等功能会有所弱化。乡镇政府的行政指令、指标考核及资源分配模式,给基层治理层面造成了一定的负担,往往促使村级组织(含村“两委”)倾向优先完成乡镇下发考核任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村民自治的实践空间,导致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法定自治平台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村民的参与感、获得感有待增强。在这样的治理过程中,“培育内生性自治活力”的政策目标与较突出的“行政化惯性”仍形成持续张力,使得乡村治理在行政资源配置与自治效能发挥的平衡上存在一定的难度,行政与自治良性互动的理想格局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技术性挑战:数字治理技术的刚性应用与乡村社会情境之间的适配性困境

  数字技术为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工具,但其应用面临“水土不服”的严峻考验。一方面,技术平台的设计往往基于城市化的标准流程,与乡村熟人社会、差序格局的人际网络和行为逻辑存在隔阂,导致“数字形式主义”,如许多App、公众号、管理系统被强制推行,但实际使用率低,沦为“指尖上的负担”和新的考核标签。例如,智慧农业监测设备多针对规模化农田设计,难以适配丘陵地区小块耕地的分散种植模式;部分“智慧村务”平台界面复杂、操作烦琐,未考虑乡村留守老人等群体的使用习惯。同时,乡村基础设施存在技术“硬短板”:偏远村落网络覆盖率低、信号不稳定,导致远程政务、在线议事等数字化治理功能难以落地,形成“有技术用不了”的困境。另一方面,乡村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内在且尖锐。老年群体、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群体在技术接入、使用技能上存在巨大困难,面临被排除在“数字治理”进程之外的风险。技术本应为赋能和简化服务,若脱离实际,反而可能加剧治理的排他性,造成新的社会不平等。

文化性挑战:现代化治理的普适性要求与传统乡土文化价值之间的整合难题

  乡村传统治理依托“礼治”与“德治”,以宗族伦理、村规民约为核心形成价值共识。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乡村社会结构松散,传统伦理约束力弱化,而现代化治理所需的法治意识、公共精神尚未在乡村完全扎根。年轻一代虽接受现代教育,但长期脱离乡村生活,对乡土社会缺乏归属感,难以成为传统价值与现代理念的衔接者;留守群体对法治等现代治理理念理解有限,导致治理中“讲道理”(德治)失灵、“讲规则”(法治)陌生,价值认同的结构性断裂削弱了治理的内在凝聚力。治理现代化强调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是带有普遍性色彩的要求。而我国乡村社会历经千年,积淀了深厚的乡土文化价值,如注重人情、面子、关系网络(社会资本),讲究非正式的民间规范与地方性知识。实践中,二者并非天然契合。例如,严格的程序正义有时会被认为不近人情,破坏了基于信任的合作基础;自上而下的统一制度安排可能无法有效回应基于地方性知识的特定诉求。简单地用现代规则完全取代传统价值,可能导致“治理悬浮”;而完全迁就传统,又难以实现现代化转型。因此,如何推动法治与德治、正式制度与非正式规范、普遍性规则与地方性知识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结合,是乡村治理现代化在文化层面面临的最深刻、最持久的挑战。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优化路径

  面对深刻的现实挑战,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必须超越技术性修补,进行系统性的路径优化与创新。未来实践应致力于构建一个兼具领导力、包容性、适配性与文化底蕴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其核心优化路径如下:

强化党建引领与培育社会组织并重,构建“轴心-辐条”式协同共治新格局

  要巩固核心并激发多元活力。一方面,必须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与效能化建设,通过选拔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带头人,提升其政治引领、组织引领和能力引领水平,使其真正成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轴心”。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组织者和执行者。坚持和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造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保障。基层党员干部作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证。晋城市在乡村治理效能提升上也进行了积极创新,在治理中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不断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下派机关干部任“驻村第一书记”,选派乡村干部跨村任职,为每村招聘一名大学生到村工作;推动市、县、乡、村、网格五级联动,科学划分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一网统筹,进一步夯实网格基础;持续强化综合治理,被评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市,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另一方面,大力培育和赋能农村社会组织,如公益性、互助性、专业性的合作社、志愿者协会、乡贤理事会等。通过购买服务、资源倾斜、人才培训等方式,使其成长为有效承接公共服务、聚合民意、激发内生活力的重要“辐条”。此举旨在破解行政与自治的张力,通过党组织的“元治理”功能,将多元社会力量有序“组织起来”,形成以党组织为轴心、各类社会组织为辐条、紧密互动、协同运转的治理网络,实现“一核”与“多元”的有机统一。

推动技术适配与制度创新深度融合,打造“有温度”的数字化治理模式

  技术应用必须从“工具理性”主导转向“价值理性”引领。技术适配要求摒弃“一刀切”的平台推广模式,倡导“需求导向、用户友好、渐进迭代”的原则。开发设计应充分考虑乡村人口结构、知识水平和实际需求,推广语音交互、视频操作等适老化、便农化技术,跨越“数字鸿沟”。更重要的是,必须将技术嵌入制度创新,通过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规则、线上议事与线下决议联动机制、数字考核的负面清单制度等,为技术的良性应用提供制度保障,杜绝“数字形式主义”。最终目标是让技术服务于人、赋能于治,打造既高效精准又充满人文关怀的“有温度的数字化治理”,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平衡。调研中,晋城市很多社区和村庄在治理过程中推进数字赋能,积极打造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一键直达”,通过各种App、小程序的科学运营,提升服务便捷性;充分运用数据的实时流动和智能处理,提高在线的操作效率。同时,增强算力,加快治理数据的联动性,深度串联智慧党建、网格管理、风险预警等功能,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等关键数据进行实时更新,逐步形成全域覆盖、动态响应的治理网络,推动乡村治理从“粗放管理”向“精准治理”的转变,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行稳致远。

探索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化转化,实现文化基因与现代规则的创造性融合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文化如何适应时代变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而赋能乡村治理,是乡村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2]。治理现代化不是对传统的彻底否定,而是对其精华的创造性继承。推动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书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乡村篇章[3]。我国乡村积淀的村规民约、家风家教、新乡贤文化、民间调解机制等传统治理资源,蕴含着丰富的协商、教化、自律价值。优化路径要求以现代法治精神和治理理念为指引,对这些资源进行鉴别、扬弃与现代化转化。例如,晋城市许多村庄将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变为现代民主协商的训练场,使其内容与国家法律相衔接;发挥新乡贤在链接资源、涵育乡风中的积极作用,并将其纳入现代组织框架;借鉴“枫桥经验”中的调解智慧,晋城市在实践中形成“赵树理调解工作法”“三长(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会商”等本土化、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逐步构建法治框架下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推动传统与现代的“对话”与“嫁接”,使现代治理体系植根于深厚的乡土文化土壤,获得更高的认同度和有效性,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构成与底层支撑,其现实意义需在城乡融合、共同富裕、民族复兴的战略维度中审视。在实现共同富裕与民族复兴的时代背景下,乡村治理现代化更是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核心抓手,其进程直接关系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的实现,是新时代“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展望未来,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研究与实践,亟须超越单一的技术或制度视角,转而关注治理体系中各要素的互构性与整体性。未来,研究应更深入地探讨多元主体协同增效的具体机制、数字技术赋能内源性发展的实现条件,以及传统文化资源在现代治理框架下的转化模式,从而为构建兼具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与乡村特质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提供持续的理论支撑与智力贡献。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N].人民日报,2022-10-26(001).

  [2]朱新武,张江南.中国地方乡村治理创新的特征、动因及趋势[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27(03):1-13.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4-02-04(001).

  本文系山西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2024—2025年度课题“乡村治理现代化实践研究——以山西省晋城市为例”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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