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金融甘泉 沃乡土新田
摘要: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乡村经济稳步发展,实现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大幅增长,这些成绩的取得与金融投入与支持是分不开的。当前,乡村经济发展面临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金融机构信贷投入意愿不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乡村振兴向纵深发展。鉴于此,文章从乡村振兴当前面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式的现状、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之策,实现金融持续投入支持乡村经济的发展,最终完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目标。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经济社会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乡村振兴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农村信贷投入,可以有效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升,但乡村经济抗风险能力不强及自身属性制约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为此,应积极研究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现状及困境,制定切实可行之策,促进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存在的主要困境
涉农融资主体整体实力不强
一方面,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多是家庭式管理,涉农小微企业也普遍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完善、资金投入不透明、货款结算不规范等问题,银行难以判断涉农融资主体的经营状况,影响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农村企业及农户经营收益受市场波动、气候变化等影响较大,整体风险防范能力弱,加之部分企业和农户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行为在农村地区还时有发生,农村区域不良贷款呈高发、多发态势。
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
一是农村金融供给主体不足。目前定位于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仅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涉农法人金融机构,且上述机构在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方面也存在一定偏离。例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业务主要界定为对粮、棉、油收购资金的供应,此定位限制了其支农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二是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足。相对于工商业信贷产品而言,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开发和服务,大多是依据本机构优势进行探索性尝试,具体政策和做法同质化严重、服务不成体系,难以满足乡村经济实际需要和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三是滞后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城乡融合进程加快,使农村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金融机构对涉农信贷市场的开发和服务。四是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依然不够。尽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保险产品的需求强烈,但由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大,保险赔付率高,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较低。且农业保险险种较少,产品设计不够合理,化解风险作用较小,补偿的多为成本,对收益受损的补偿相对较少。
无成熟的农村产权交易和流通市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投放不足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置、流转等产权交易市场的缺失,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无统一的定价标准,需由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协商,价格不具有公开透明性;同时,缺乏独立与专业的农业评估机构和专业的评估人员,导致金融机构无法确定土地经营权的实际价值,制约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抵押融资。银行从风险控制角度考虑,授信额度往往只能按照土地最低收益和剩余流转期限进行评估与确定,使得金融机构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放不足。
金融机构参与度不高
目前,大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抵押贷款模式,所有贷款均来自银行的信贷资金。这种模式对金融机构资金依赖度较高,需要金融机构较高的参与热情和一定风险管控能力。一是投入与收益不匹配,导致金融机构投放意愿不足。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与其他贷款资金来源均来自本行存款,但贷款利率收益低于其他商业贷款,且在担保、违约偿付能力等明显弱于其他贷款,收益与风险不匹配,导致金融机构投入意愿不足,更倾向于发放普通贷款。二是金融机构缺乏农村金融领域经验导致信贷投入不足。大部分金融机构未设立独立的农业农村信贷部门,大多设于普惠部门,导致信贷资源投入不足;而金融机构对涉农金融重视不够,且缺乏涉农信贷的专业化金融人才,对涉农信贷的风险管控经验不足,导致涉农信贷的违规风险较高,使得涉农信贷投入意愿不高。
风险分担机制的不足,制约了金融支持乡村经济的发展
一是风险分担落实难。目前,为了促进金融支持乡村经济的发展,提高金融机构对乡村经济的信贷投入,政府部门以担保等方式提高农业信贷的风险补偿和风险保障。但缺乏第三方的有效的监督和监管,最终处置资金是否能及时补偿有待检验。二是风险分担主体单一,一旦遇到地震、水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大规模风险暴露,使得风险分担主体无力承担而造成债务违约。
对策建议
筑牢乡村产业发展基础,激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需求
一是加大对乡村旅游、特色效益农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领域和环节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带动示范效益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促进金融支农典型示范与普及推广。二是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以国家村村通工程为基础,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路、电力、饮用水等建设,营造农村便利的交通环境,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及产供销一体化项目落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力;积极生产培育绿色、无公害、有机的农产品,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就业和收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示范园。三是加快农村产权体制机制改革。培育一批具有农业资质的评估、租赁、抵押等中介机构,建立农业农村相关资产分类分级处置评估机制,积极推动农村产权流转流通,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信息发布网络平台,促进农业农村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流动。
推动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一是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涉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县域网点布局,以重点镇、农民集中居住区为突破口,加快物理网点和自助服务渠道建设。加快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积极打造大健康产业、绿色、科技、文化等特色支行。二是创新适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深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进一步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处置闭环机制,激活农村沉睡资产。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贷及保单质押融资试点。大力推广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推广订单农业与供应链融资。积极配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引入并构建覆盖农业生产、流通、加工及销售全链条的融资体系,打造有效满足农业农村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体系,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金融服务。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多样性,借助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和整合业务渠道,提升农村金融供给的配置效率。三是发展绿色金融。以绿色金融为抓手,探索污水处理收费权质押融资、固废贷、光伏贷产品,加快绿色债券等业务落地,全力服务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完善乡村专项贷款风险分担及处置机制
一是发展完善农业保险产品。积极引导各财产保险公司加大农业保险研发和投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增加农业险种,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范围和力度,引入更多农业保险竞争降低保险价格和服务,切实增强保险对农业和农民的保障作用,分散农业风险。二是加快引入农业担保等第三方机构,有效促进资金向农业领域汇聚。为了加快社会资本向农业领域的流动,在现有政府托底的情况下,应积极引入农业评估公司、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等第三方主体分担政府独立承担的农业风险,构建收益与风险相对等的风险保障基金。三是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流转平台,进一步激活土地资源实际价值,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有效破解土地流转及处置难题。
积极扩充农业农村贷款资金来源渠道
一是发行专项债券补充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规模。为了有效化解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涉农贷款期限长、利率低而导致的金融机构投放意愿不强的现状,可允许金融机构发行专项债券,进一步扩大发放涉农贷款规模,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和贷款利率,形成金融机构与促进农业发展的双赢局面,从而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积极发挥央行定向再贷款作用。央行可通过再贷款等方式,向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主要支农金融机构,借助其网点多、分布广、贴近市场、商业化运作等优势,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方式引导与撬动更多资金流向农业领域,进一步发挥央行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
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优势,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积极发挥政府在农村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以普惠金融、农业专项贷款等形式降低涉农贷款利率,减轻涉农主体贷款负担,大力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金融主管部门以通报、考核、奖励等方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给予涉农贷款利率补贴,大力扶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二是发挥政府扶持与引导作用。针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抵押物不足的现状,政府部门可借助其控制的租赁公司、小额信贷公司、担保公司等市场主体,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或购置大型设备等不同需求,开展增信与融资租赁等支持,有效解决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中存在的无抵押物而无法融资的难题。三是引导形成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农村经济活力。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规模化、科技化提升农业产值;政府积极发挥公共服务职能,为土地流转农户办理农保、社保加强农户生活保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雇佣流转农户,切实解决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持续完善配套扶持政策,优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环境
一是进一步协调政策措施调动社会资源向涉农领域集聚。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建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完善“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运行机制,支持对象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加大农村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力度,更好发挥为农服务作用。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开展金融机构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反馈和运用,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有效激励。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通过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及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推动社会融资成本降低,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二是建立涉农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将农业保险进一步覆盖观光生态农业、生态种植、生态渔业等新型生态农业领域,发挥保险分担风险的作用,有效降低农业风险,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三是净化农村信用环境。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产权登记备案工作,构建农村产权评估机制,完善产权流转机制,构建信用信息平台。
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基础。仍有部分地区、行业因产能过剩、担保圈链问题形成的金融风险尚未完全暴露、存在风险隐患。一是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做好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继续密切关注担保圈链、互联网、非法集资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及时提示金融风险隐患及处置建议。二是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各管理部门充分履职并通力协作的逃废债务活动打击机制,坚决打击逃废债务行为。完善金融诉讼“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金融案件办结率和受偿率。三是调动园区、镇村参与积极性,发挥银行主力军作用,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投资者风险教育活动,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金融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探索与实施”(项目编号:2021SJA2176)。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牛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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