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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产品兴乡富农

时间:2026-01-26 11:29:59来源:中共旌德县委党校 文字:吴彩群

  乡村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绿水青山底蕴深厚,但农民却未充分享受到守护绿水青山带来的经济收益。本文聚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旨在通过多元化途径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生态资源禀赋突出,是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全县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农民成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直接受益群体,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双提升”,但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仍存在生态资源核算、市场交易、制度保障以及能力水平等方面的不足,需深入剖析农民收入结构,以此进一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农民增收的路径,在保护生态的同时提升农民福祉。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农村的收入水平仍是薄弱环节,而激活农村生态资源,让农村从“绿起来”到“富起来”,是实现富农增效、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旌德县作为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近年来坚持“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不断探索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因此,对该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富民效应进行分析,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寻找优化路径与政策突破点,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有助于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概念和内涵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内涵

  201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首次提出“生态产品”的概念,经过十多年的系统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逐渐成为相关领域的研究热点。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首次系统定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出“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原则,明确核算、交易、补偿等全链条制度。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概念具有不同的模式探讨,相比于国外的“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模式,中国模式更侧重于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相结合,注重从核算到交易的系统性制度设计,联动生态价值转化与乡村振兴,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综合而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主要指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基础上衍生出的一个政策工具,鼓励将生态系统、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在多种措施的作用下体现出来,从而有利于增加生态产品的供给。这一机制的核心在于解决“生态资源富集但经济贫困”的矛盾,进一步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

宣城市旌德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概况

  1.旌德县生态资源概况

  旌德县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南部,地处皖南山区核心地带,是长三角重要的生态屏障区和水源涵养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核心区域,水热条件优越。全县拥有“九山半水半分田”的自然格局,属于典型的山区小县、林业大县,生态资源禀赋突出,核心区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生物多样性丰富,是安徽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县。

  2.旌德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情况

  旌德县利用富集的生态资源,对森林资源进行分层立体化利用,深挖全县生态价值转化的空间和潜能,实现生态与生计双赢。一是利用林下空间,进行生态养殖和林下种植,种植灵芝、黄精等中药材,香榧、油茶等木本粮油,香菇、木耳等食用菌。二是利用林间空间,进行林禽、蜂业、林药以及葛根等藤本经济。三是利用林上空间,实施松脂采集等树冠层经济和碳汇经济。

  旌德县根据立体化林业经济发展的不同产出,精准定位全县核心生态产品,分别有物质供给类产品如林下经济产物、调节服务类产品如林上碳汇经济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如生态资源旅游为代表的文化服务类产品。如何实现县域核心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旌德县因县施策,在不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中取得了一定成效。首先,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全省首个跨县流域徽水河至绩溪河补偿试点,并对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进行提标。其次,开启市场化探索过程,发展碳汇经济。2021年,庙首林场与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下安徽省首笔林业碳汇交易,以14.57万元出售林场3036吨二氧化碳排放权;同年,该林场又向两家石材企业出售了7275吨二氧化碳排放权。最后,大力实施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生态+健康+旅游”产业。截至2024年数据显示,全县林下原生态灵芝基地已达8 000亩(约5.33平方千米),其中仿野生灵芝种植基地面积4000亩(约2.67平方千米),产值5.8亿元。全县生态旅游收入占全县GDP的12%。

宣城市旌德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富农效应分析

  旌德县全县面积907平方公里,辖10个镇68个村(社区),人口14.21万人。旌德县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69.2亿元,增速5.5%,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3∶39.3∶47.7,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750元,同比增长5.2%,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88元,同比增长5.6%。全县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广大农民从“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双提升”。

从产业升级积蓄发展势能

  旌德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推动农村经济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复制的“生态型”发展路径。一是依托生态溢价和品牌增值,发展特色农业,如旌德县利用优质的水源和土壤,发展有机稻米、高山茶叶等特色农业,通过“生态标签”(如地理标志产品、有机认证)提升产品附加值。“旌德天山真香”茶叶通过生态品牌建设,市场价格显著提高。二是借助多元化开发和可持续经营,发展林业经济。例如,通过集体林权改革,鼓励林农发展林下“种植—加工—旅游”全产业链,积极参与碳汇造林项目。三是利用资源整合和全域旅游契机,发展生态旅游,如位于庙首林场的马家溪国家森林公园,发展生态旅游吸引长三角游客,带动周边民宿、农家乐发展。

从收入跃升透视发展成色

  旌德县通过生态产业经营、生态补偿、资源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多元化增长,形成了“保护生态—资源增值—农民增收”的良性循环。一是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生态优势,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林下经济以及生态旅游,带动农民增收。例如,通过林下与林间种植灵芝、黄精等中药材6.7万亩(约446.67平方千米),年产值超3亿元。二是通过公益林补偿、流域生态补偿等方式,让农民因保护生态获得直接收益。例如,选聘脱贫户担任生态护林员,月工资400元+年效益工资2000元。三是通过“两山合作社”、林权改革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让农民通过股权分红增收。截至2024年底,旌德县推行“两山合作社”至18个村,核发《生态资源受益权证》2806户,入股农户受益共计670.61万元。

从就业扩容见证发展温度

  旌德县通过生态产业的全链条开发,实现了“家门口就业”与“多元化增收”,为山区小县绿色转型提供了可复制的就业带动模式。一是直接参与生态产品和加工产业的就业,如灵芝、黄精等林下中药材采取“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约7000名农民参与种植、管护与采收。同时,全县灵芝加工企业10余家,在切片、萃取、包装、电商销售、物流等环节需要就业岗位约800个。二是间接参与生态旅游与配套服务的就业,如全县发展生态旅游配套经营民宿120家、农家乐80家,约带动就业1500人。此外,很多农民自发开通抖音、微信视频号、拼多多等线上平台,宣传家乡好山好水好产品,赚取流量的同时带动了周边更多的人就业。三是设立生态保护公益性岗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后就业,“乡村CEO”等管理人才渐渐走进了广大的农村市场。

从生态涵养层面筑牢永续发展屏障

  旌德县通过制度设计将生态保护转化为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利益,实现了“保护者得利”的目标,形成了“保护—受益—再保护”的良性循环,从而激励农民主动参与生态保护和监管。一是通过生态补偿、产权改革、市场交易、就业创业等层面变现生态保护的有偿价值。二是通过夯实长期产业效益基础、减少灾害风险引发的经济损失、提升闲置土地价值等措施助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保障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总之,通过稳步多元增收,广大农民进一步提升了绿色健康的生活质量,保护理念扩面延续,一系列举措不仅夯实了农村的产业根基,还为农民创造了代际公平的发展机会,为乡村振兴提供长效保障。

宣城市旌德县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面临准确性瓶颈

  目前,全国对生态产品的价值核算并未形成统一标准,而旌德县采用四大生态系统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空气净化、固碳等9个指标进行年度核算,虽然符合地方特点,但鉴于不同地区核算方法的差异难以进行横向比较,因而存在数据来源争议和数据的精准度问题,间接导致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的市场化应用局限。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化程度不足

  旌德县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化开发过程中,面临市场主体、产业链、营销渠道和人才等方面的挑战。全县生态农业、林业经营主体多以家庭农场、合作社为主,经营主体小而散,农林产品的品牌影响力的溢价空间不足,缺少专业运营团队和人才的支撑,生态产品的市场化运营能力不足,较短产业链条可直接导致部分农林特产品面临价格“大跳水”。

生态补偿存在跨区域协同壁垒

  旌德县在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中,面临显著的制度性和实践性壁垒。旌德县作为长江支流徽水河的上游县,为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改善承担着保护责任和重担,但是横向补偿机制缺位,跨省、跨市的生态补偿机制仍以临时性合作为主,如与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的“司法碳汇异地认购”协作,缺乏长期稳定的横向补偿协议。另外,生态补偿政策碎片化,生态补偿与国土、林业、环保等政策衔接不畅,未能形成常态化的跨部门跨区域监管机制。

农民参与机制的意识和能力缺乏

  对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多数农民还缺乏概念认知,仅将森林视为木材的重要来源,未意识到其独特的碳汇、水源涵养等生态价值,因而生态保护行为常常被动化。同时,农民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能力还较弱,农民缺乏生态产品开发、研判等技能,受信息技术壁垒、低组织化程度影响,普通农户参与“两山合作社”直接受益程度较弱,获得感不强。

宣城市旌德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和建议

  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农民作为核心参与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其增收路径可从收入结构的四个维度系统构建,既能充分释放生态产品价值,又能实现农民收入的多元化增长,为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动力。

通过生态产业化提高经营性收入

  在初次分配环节,要通过生态产业化提高经营性收入,关键在于以生态资源资产化为前提,通过市场化运营构建可持续商业模式:首先将优质水源、土壤、森林和中草药等生态资源转化为产权清晰的资产;在此基础上打造生态产业链,一方面发展生态农业与精深加工,生产灵芝等特色高附加值产品,另一方面推动“生态+文旅”融合,开发碳汇旅游、古村落活化等新型业态;最终通过产业链延伸和业态创新,系统性地将县域生态优势转化为可持续的经营性收入,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

通过生态权属交易提高财产性收入

  要深入挖掘农村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准公共生态产品,通过生态权属交易将农民手中的“沉睡资产”转化为“流动资产”,实现财产性收入提升。首先推进产权确权和价值评估,完成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确权认定;在此基础上,农民可以通过出让、抵押、出租或入股等方式,将分散的生态资源整合存入“两山合作社”等平台,借助金融资本和专业运营机构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生态资源数据库并构建交易市场体系。这一机制创新有效激活了生态资源的资产属性,使农民能够持续获得租金、分红、溢价收益等多形式的财产性收入,在保障生态可持续性的同时,真正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价值转化。

通过生态补偿提高转移性收入

  生态补偿作为平衡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其本质是通过财政和市场机制将生态保护的正外部性转化为保护主体的直接经济收益,从而提高转移性收入。在具体实施中,主要通过三种路径实现:一是政府主导的纵向补偿机制,通过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专项补偿资金等财政手段直接提升保护地区居民收入;二是区域间横向补偿机制,以市场化协商方式建立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的补偿协议,如流域生态补偿;三是市场化补偿机制,通过碳汇交易、生态产品认证溢价等市场手段,将生态服务价值转化为可交易产品。这三种机制相互补充,形成“财政+市场”的多元化补偿体系,既保障了生态保护者的合理收益,又通过转移性收入的提高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

通过生态修复提高工资性收入

  生态修复在提升工资性收入方面主要通过创造就业、延伸产业链和技能赋能三大路径实现。首先,政府主导的修复工程通过设立生态护林员、碳汇林管护员等岗位,在退耕还林、国家储备林建设、司法碳汇认购等项目中优先雇佣当地劳动力,并采取以工代赈、以碳代偿等模式让群众通过参与修复劳动获取报酬;其次,依托修复后的土地资源发展特色种养、生态旅游等衍生产业,创造技术管理类岗位实现可持续增收;最后,通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升居民生态修复专业技能,在增强就业能力的同时提高劳动收入水平。这种模式既保障了生态修复成效,又为当地居民创造了稳定可持续的工资性收入来源。

  总之,宣城市旌德县作为皖南山区小城,通过深挖县域富集的林业资源,走出了一条具有皖南特色的林业高质量发展之路,打通了农村生态资源优势成功转化为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的致富通道,在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富民上迈出了大步。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栗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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