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畜禽交易 保障餐桌安全
散养家畜的优点
临近年关,中国广大乡村地区弥漫着喜庆忙碌的气息,杀年猪、备年货、办宴席,是延续千年的传统习俗。笔者近期既从网上购得黑土猪肉,也从山西右玉购入散养猪肉。在右玉这类典型农村地区,农户自养的猪、鸡、兔、羊等畜禽,因贴着“绿色”“土味”的标签,不仅是家庭团聚的餐桌美食,更借着熟人网络或本地社交平台,成为私下交易的热门商品。这一现象的走红,背后蕴含着多层次的价值与吸引力。
散养家畜的宰杀与食用是年节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许多城市消费者而言,购买乡村散养畜禽,不只是获取食材,更是为寻回记忆里的“年味”与“乡土气息”。这种消费行为承载着对传统农耕文化的怀念,满足了人们与故乡的情感联结需求。而交易双方基于地缘、亲缘或朋友关系的信任,让交易过程带有情感温度。将这类“土特产”作为年礼馈赠亲友,也成为表达情谊的重要方式。从品质来看,消费者普遍认为,散养家畜因生长环境自然、食料多元(如谷物、野菜、草料等)、生长周期更长,肉质更加紧实、鲜美,有着规模化养殖畜禽难以比拟的口感优势。“散养”二字更易让人联想到“天然”“无添加”“无激素”的健康属性。尤为关键的是,熟人渠道的交易模式,能让消费者知晓畜禽的养殖农户、生长环境,甚至实地查看养殖状况。这种“眼见为实”或“熟人担保”的方式,在食品安全信任危机的当下,为消费者提供了别样的质量保障。
销售散养家畜,为小规模养殖户提供了重要的年关现金收入,显著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相较于市场普通肉类,散养产品往往能卖出更高价格,让农户的劳动力与资源投入获得更优回报。而私下交易的模式,能让农户直接对接终端消费者,规避传统收购链条中中间商压价的问题,大幅提升利润空间。同时,真正的散养家畜产量有限,在特定圈层内属于稀缺商品,恰好满足了消费者对独特性和品质感的追求,这种心理满足感也成为其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散养禽畜有效利用了农村闲置土地、剩余劳动力和家庭剩余粮等资源,具有投资小、灵活性强的特点。且交易多发生在本地或区域熟人网络内,资金能在乡村内部循环,进一步激发了乡村经济的内生动力。
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的普及,更让散养家畜交易突破了地理限制。农户或中间人可以通过视频、图片展示养殖过程,吸引远距离城市客户,催生出“线上展示、线下交易”或物流配送的新模式,极大拓宽了市场范围。从乡村振兴的视角看,散养家畜是乡村“庭院经济”与特色养殖的重要载体,契合“产业兴旺”的发展要求,为地方特色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消费者对这类产品的认可,本质上是地域自然与人文禀赋形成的初级品牌效应,能为未来“一村一品”、地理标志产品提供市场认知基础与消费需求支撑。围绕散养家畜消费,还可以延伸出年猪文化节、养殖体验等乡村旅游项目,带动农产品电商、乡村物流等业态发展,成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潜在起点。此外,城市消费者的需求,带动了资金、信息与关注度向乡村流动,这种“消费下乡”是城乡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为乡村引入了外部市场资源。可观的经济收益也能增强农业农村对劳动力的吸引,减缓乡村人口流失,为乡村振兴留住本土人才。
年关宰杀年猪、制作传统美食等习俗,是珍贵的农耕文化遗产与乡村集体记忆。散养家畜的交易与消费,让这一传统在当代社会得以延续和实践,增强了乡村的文化自信与认同感,是“乡风文明”的鲜活体现。同时,基于熟人社会的交易模式,巩固了乡村内部的信任与合作关系,维系了乡村社会的有机联结。
存在的风险
在充分肯定散养畜禽多重价值的同时,我们必须以审慎、理性的态度看待这一现象。正如硬币有两面,这幅充满乡土气息的美好图景背后,潜藏着不容忽视的隐患。消费者对“散养”“土味”的追捧,往往会在不经意间绕过国家为确保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而设立的监管屏障(如动物检疫、定点屠宰、肉品检验)。农户与消费者基于熟人信任的交易模式,缺乏规范的合同、票据与质量追溯体系,一旦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如人畜共患病传播、寄生虫滋生、抗生素残留超标),或产生消费纠纷,买卖双方都将面临维权无据、责任难定的困境。从更广范围的公共健康视角来看,未经检疫的畜禽私下交易与流通,可能成为动物疫病(如非洲猪瘟)传播的隐秘渠道,进而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与社会风险。除了畜禽养殖、交易环节的隐患,近距离宰杀、处理的过程同样风险突出。农户大多未佩戴专业防护装备,操作流程也缺乏规范指引,这种“裸手作业”的方式,极易在养殖、屠宰、销售的全链条中,增加感染人畜共患病的高危风险。
引发纠纷
散养家畜交易的监管盲区,也凸显出其对乡村振兴的现实挑战。这类交易普遍规模小、分布散、标准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与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发展方向相悖。面对分散、隐蔽的交易行为,基层监管力量(动物检疫、市场监管)明显不足,暴露出乡村治理体系应对新业态、老问题的能力短板。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的目标,要求提升基层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水平。但当前乡村地区缺乏便捷的产地检疫点、小型定点屠宰场、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导致农户合规经营成本偏高,客观上助长了私下交易。而依赖熟人关系和口碑的交易模式,市场容量有限且稳定性差,难以支撑农民持续增收。
传统产销观念深,对防疫和食品安全法规缺乏认知
农户追求更高售价、规避检疫成本,消费者寻求“土特产”的心理溢价,宴席举办者控制成本的需求等,共同构成了风险滋生的经济土壤。年关是畜禽出栏、交易、消费的高峰期。交易频率和数量的激增,使问题产品流入市场的概率大幅增加。宴席密集举办,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群体性事件,放大社会危害。
农户与企业的行为,均源于扭曲的成本收益考量
农村地区地域广阔、村落分散,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力量薄弱,零散交易难以全覆盖。农户易滋生“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加之正规收购网点少、压级压价问题存在,“卖正规渠道麻烦且价低”的现实,进一步削弱其合规意愿。同时,消费者对散养家畜的非理性溢价,直接刺激了私下交易。部分经营主体为节省检疫、屠宰、税费等成本,追逐即时现金收益,选择性忽视了潜在的巨大风险。
明确的法律责任与严厉的刑事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属于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货主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一倍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动物。在刑事方面,销售的猪肉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明知饲喂违禁药物或病死仍售卖,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违反防疫检疫规定引发重大疫情或有引发风险且情节严重的,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民事与经济责任方面,出售猪肉致消费者患病,需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私下交易引发重大疫情,扑杀损失政府原则上不予补偿(正规养殖场按规定报告疫情并配合扑杀的可获补偿),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治理方案
临近年关,一方面是农户个体层面的无检疫、私下交易行为,成为食品安全风险的源头隐患;另一方面是近期广东罗定正规肉联企业非法收购、加工病死猪并使其流入市场的事件,暴露出企业端的监管失守。二者共同指向当前食品安全治理,特别是乡村畜禽产品监管的深层漏洞。
强化法治刚性,重塑成本收益天平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涉及病死畜禽、无检疫产品交易的行为,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巨额罚金。推广“终身禁业”等资格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在依法追究单位责任的同时,必须严厉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人员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连带责任。完善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案件移送机制,明确移送标准、时限与流程,杜绝以罚代刑现象。
赋能技术监管,实现全链条可追溯
利用二维码、电子耳标等技术,对散养户畜禽存栏情况登记管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各环节扫码录入信息,构建从养殖到餐桌的全程数字化追溯体系。为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便携式快速检测设备,支持集市、宴席等场景现场抽检。依托大数据分析交易异常、投诉举报集中区域,实现精准监管。针对农村集体聚餐,推行备案登记制度,督促举办者/承办者上报菜单及畜禽等食材来源,基层监管人员同步开展现场指导与抽查,提前防控风险。
引导产业转型,压缩灰色空间
鼓励和支持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防疫、统一检疫、统一销售”。政府对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给予补贴和技术支持。打造如“生态散养畜禽”等地域公共品牌,对纳入追溯体系、经过规范检疫的产品进行认证和溢价收购,让守法者获得市场回报。年关时节,组织定点屠宰企业下乡开展集中检疫屠宰服务,既为散养户提供便利,又从源头筑牢畜禽产品安全防线。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筑牢社会防线
采用方言和典型案例制作宣传材料,深入乡村开展宣讲,让农户、宴席举办者清晰知晓违法风险与法律责任。对宴席厨师实施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增强从业规范意识。大幅提高食品安全违法举报奖励标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鼓励内部知情人、行业从业者及普通消费者参与监督。通过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明确宴席举办者、承办者索证索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法定义务,反推供应链上游落实主体责任。在乡村宴席领域推广责任保险,既分散举办者与承办者的经济风险,又借助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机制实现事前监督。
食品安全治理的根本出路,在于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彻底扭转扭曲的违法收益预期,让守法经营成为所有市场主体唯一理性且有利的选择。这既需要法治的雷霆手段,也需要技术的精细赋能,更需要产业的良性引导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唯有织密一张覆盖“田间地头”到“厨房灶头”、监督“散兵游勇”也紧盯“正规大军”的现代化食品安全治理网络,才能确保端上年关餐桌的每一块肉都安全可溯,让团圆时刻的欢声笑语远离食品安全事件的阴影,真正实现从“吃得传统”到“吃得安全”的品质跨越。
引导方向
从“自发交易”到“振兴助力”的路径,要让散养家畜经济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积极力量,而非风险源,必须进行系统性引导和规范。其一,搭建服务平台,降低合规成本。推广“移动检疫车”下乡服务,设立乡村小型集中屠宰点;鼓励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品种、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的集约化管理模式。其二,加大法治宣传与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未经检疫产品的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其三,实施品牌赋能,提升产品价值。由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牵头,整合分散的优质散养资源,制定地方团体标准,打造“右玉生态黑猪”等区域公共品牌;建立二维码可追溯体系,让消费者可一键查询养殖户、检疫信息、屠宰日期等内容,将“熟人信任”升级为“体系信任”,实现优质优价。其四,推动融合创新,延伸产业链条。探索“养殖+体验+电商”模式,开发以散养家畜为主题的休闲农业项目,吸引城市游客;利用电商平台拓宽合规品牌产品的销售渠道;发展腊肉、香肠等传统肉制品加工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其五,强化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人员与设备;将食品安全、动物防疫知识纳入农民培训和乡村宣传重点;完善乡村环保设施,规范养殖废弃物和屠宰副产物的处理。
年关散养家畜的交易热潮,如同一面镜子,照见了乡村振兴进程中传统与现代、活力与风险、发展与治理的复杂张力,它绝非被简单取缔的落后业态,而是蕴藏着乡土智慧、市场潜力与文化价值的宝贵资源。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见效,恰恰需要正视并妥善规范这类普遍存在的“非正规经济”,通过创新性制度设计、高效能公共服务供给和前瞻性产业引导,推动其从自发无序、高风险的状态,转型为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可持续的现代乡村特色产业。
年关时节,禽畜交易频繁、乡村宴席集中,进一步放大了食品安全的风险概率与潜在危害。因此,对待这一现象,绝不能局限于情感怀旧或经济增收的单一维度,必须置于公共安全治理与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严肃审视。唯有通过强化法治刚性、创新监管工具、提升服务可及性、加强全民教育、推动产业转型的多管齐下系统治理,才能将乡土间的经济活力,转化为安全、健康、可持续的乡村振兴正能量,真正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目标。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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