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托举 让农村孤儿茁壮成长
案情简介
农村少女裴某某系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某某镇某某村人,2025年8月28日凌晨,17岁的农村少女裴某某从城市公寓的十楼跃下,终结了她短暂而充满挣扎的生命。该案后经法院调解,以12.5万元赔偿告终,但其背后所折射的系统性问题,远非一纸调解书所能涵盖。裴某某民事起诉状事实理由陈述如下:“原告系死者裴某某的祖母,且是死者自幼以来的唯一抚养人与监护人,死者系孤儿,有一亲弟弟裴某涛,其父早亡,其母离家,此事实有死者裴某某孤儿证以及公证书为证。自2023年起,死者与被告建立恋爱关系。在双方交往期间,双方因情感问题、性格差异及日常琐事多次发生争执,关系持续紧张,给裴某某带来了较大的精神压力。恋爱期间,双方存在一定的经济往来。2025年8月1日,因感情纠葛及经济纠纷,被告曾向裴某某出具一张金额为3万元的欠条,承诺于2025年10月1日前偿还。此笔借款事实、裴某某与被告的聊天记录及欠条的存在,进一步证明了被告在经济上对裴某某的索取与控制。根据裴某某与被告之间的聊天记录等证据,由于双方多次发生争执,关系持续紧张,导致裴某某的精神状态日益恶化。2025年8月28日凌晨5点40左右,裴某某与被告在位于大同市平城区E家公寓某某号民宿房间内发生激烈争吵,此次争吵直接导致了裴某某情绪彻底失控,最终选择在该房间内跳楼身亡。”然而,当我们从起诉状中看到——“父早亡,母离家”,由年迈祖母曹某某独自抚养,持有一纸“孤儿证”,这一“事实孤儿”特征后,裴某某的死亡,超越了私人情感领域,成为一记敲响在乡村振兴时代命题上的沉重警钟。
裴某某的结局是对整个社会守护体系的沉重叩问。父母的爱是根基,祖辈的付出是支柱,而社会系统的支持,则是将这一切牢固结合、并能有效运转的连接件与加固环。我们必须构建一个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综合性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它意味着,当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松动时,其他力量能够迅速补位,形成真正的保护闭环。本文将探讨如何构建一个真正不留死角的保护体系,让每一个乡村孩子,尤其是孤儿,都能被看见、被接住、被托起。
父母的“根”与“责任”
对于无数进城务工的父母而言,孩子的留守是生计与亲情间最深的无奈。然而,空间的距离不应成为爱与责任缺席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种监护职责是首要的、不可替代的,不因父母外出务工而免除或转移。然而,现实与法律期待之间存在着巨大鸿沟。法律赋予了父母首要的、不可替代的监护职责。但据《中国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白皮书》统计,40%左右的留守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孤独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数据显示,留守儿童遭受意外伤害的比例比非留守儿童高出8%左右,成为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的高危群体。在此背景下,父母的角色必须实现从“经济供养者”到“情感在场者”的根本性转变。每月按时寄回的生活费、学费是履行法定义务的基础,但孩子成长需要的远不止于此。一条及时回复的微信、一通专注倾听的视频电话、一次精心安排的假期陪伴——这些看似简单的举动,却是构建亲子安全型依恋关系、传递无条件关爱的重要方式。它让孩子确信“无论父母身在何处,我始终被爱、被牵挂、被支持”。父母应建立与孩子、学校老师及在家监护人(如祖辈)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关注点不应局限于考试成绩,更要敏锐察觉孩子的情绪波动、交友变化、兴趣发展及行为异常,努力成为孩子愿意主动分享快乐与倾诉烦恼的“第一信任人”。当意识到自身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全面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主动寻求并整合社会资源,积极与孩子的班主任、乡村儿童主任、村委会或专业社工组织建立联系,将社会关爱服务引入孩子的成长环境。这并非责任的推卸,而是在现实约束下对孩子负责任的智慧选择。父母的远行,是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未来;但孩子的当下,同样决定着他能否真正拥有那个未来。
祖辈的“陪伴”与“支持”
“隔代监护”成因与困境
裴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是祖母曹某某。这一现象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隔代监护何以成为农村普遍现实?其一,这一现象是城镇化进程与劳动力迁徙的必然产物。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谋求更高收入大规模涌入城市,形成“农民工潮”,是家庭为追求整体经济福利最大化的理性选择。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其附属的住房、教育、医疗等壁垒,使得务工父母难以将子女(尤其是学龄阶段)稳定地带入城市共同生活,形成了“老人留守务农、监护孙辈+青壮年外出务工”的生存模式。隔代监护是维系家庭再生产、支持城镇化建设的低成本社会安排。其二,家庭本位的责任内化与代际支持,在传统的孝道文化中,祖辈视抚育孙辈为家庭责任的自然延伸,甚至是晚年价值的重要体现。在母亲也外出务工或(如裴某某案中)母亲缺位的家庭,祖母往往成为“代理母亲”,填补核心家庭功能的空缺。特别是在相对封闭的乡村社区,这种模式更为普遍。其三,政策与支持的相对缺位,国家寄养、机构养育等替代性监护选项,或因能力有限,或受“家庭是最好的场所”观念影响,未能发展为足以替代家庭的大规模、高质量体系。尽管国家对隔代监护的家庭予以大力支持,如对无人抚养儿童补助等,但对提升隔代监护人能力的系统性投入明显不足。
“隔代监护”的风险
隔代监护虽是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抚养安排,却具有显著的脆弱性——这一系统性风险不仅在裴某某案中暴露无遗,更以差异化表现形式,在不同儿童的成长境遇中持续显现。第一,祖辈普遍受教育程度低,难以辅导课业。留守儿童学业成绩落后、辍学率偏高,高等教育入学率显著偏低,构成了低学历、低技能的代际循环。第二,长期亲子分离与隔代沟通不畅,导致儿童易产生孤独感、自卑、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第三,祖辈在应对网络沉迷、不良朋辈影响、早恋,甚至违法犯罪风险时,往往力不从心。儿童更容易被不良亚文化捕获,或成为社会边缘群体。第四,除心理安全外,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性侵害防范、意外伤害等方面,祖辈的监护防线也更为薄弱。第五,一旦祖辈病倒或去世,整个监护体系瞬间崩塌,儿童立刻陷入无人照看的绝境。第六,大规模的留守儿童在成长关键期未获得充分发展,意味着未来将形成一个在知识、技能、心理素养上均存在短板的劳动力群体,影响国家人力资本总体质量与创新能力。第七,心理问题、社会适应不良等通过不充分的监护得以传递和固化,扩大了社会内部的断层,加深了不平等。第八,未被妥善照护、缺乏归属感与正向价值观引导的青少年群体,是社会稳定的脆弱因子,可能滋生犯罪、群体性事件等社会问题。
裴某某案的警示
裴某某的悲剧,是一条从“监护失效”到“教育缺失”“心理危机忽视”“情感扭曲”直至“社会支持断裂”的连锁反应链。它警示我们,对于农村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保护,必须超越单一的经济补助,构建一个能有效提升监护质量、保障教育连续、提供心理支持、重建社会保护网的综合性社会支持体系。这需要家庭、社区、学校、政府及专业社会组织形成合力,真正实现从“生存兜底”向“发展保障”的转变。然而,监护家庭的缺陷,往往是导致孤儿早早辍学的直接原因。裴某某年仅17岁便已工作,这不仅剥夺了她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更使她失去了在学校环境中习得健康价值观、批判性思维和法律常识的关键机会。这种“能力贫困”使她在外界诱惑和操控面前极度脆弱。自幼缺乏父母稳定的关爱,裴某某的情感世界处于“荒漠化”状态。她对爱与归属感有着异乎寻常的渴望,极易将任何一点温暖放大为救命稻草。李某某的出现,恰好利用并扭曲了这种需求。这种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裴某某对这段关系的过度依赖,正是其长期情感支持缺失的必然结果。裴某某从相对封闭的农村进入复杂的城市务工,经历着生活场域的巨变。她所谓的“朋友”(如雷某某、燕某某),同样是城市边缘的漂泊者,关系浅层且无法提供真正的保护。当裴某某遭遇困境时,其无法从任何强有力的社会网络中获得支持,唯一能依赖的,便是那段将裴某某推向深渊的亲密关系。这种社会支持网络的断裂,是裴某某面对危机时不堪一击的结构性原因。
“经济兜底”向“成长兜底”深化
裴某某案让我们深思,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对农村困境儿童的关怀,在建立一套“经济兜底”的基础上构建一套“成长兜底”的能力支持与干预体系。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乡村的未来。当前“经济兜底”的补贴款项能够发放到监护人(如祖母曹某某)手中,但要实际解决孩子“如何健康成长”。在法律上,曹某某是监护人,但事实上,曹某某作为监护人对孙女的生活、社交、心理世界却是基本失控的状态。面对如此复杂的系统性困境,任何单一的措施都显得力不从心,必须构建一个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护系统,进行一场系统性的救援。
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民政、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信息,建立“事实孤儿”等困境儿童的动态管理数据库,实现信息的精准识别与共享。经济保障与监督引导:不仅要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更要建立补贴使用引导与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优先用于儿童的教育、医疗等发展性需求。可探索“教育券”“服务券”等形式。监护支持与替代监护并行:大规模开展对事实监护人的培训与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家庭提供社工定期随访、亲职教育的服务。对于严重不力的监护,要勇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启动监护权转移程序,由国家或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担任监护人。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明确将农村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作为重要内容。在乡镇卫生院设立心理咨询室,培训基层医务人员,并建立与城市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转诊协作机制。
鼓励和支持在村“两委”领导下,发展妇女联合会、老年协会、志愿者协会等组织,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开展“代理妈妈”“四点半课堂”等关爱服务,弥补家庭监护的不足。建设农村儿童之家:在行政村普遍建立“儿童之家”,将其打造为提供临时照料、课外辅导、文体活动、心理疏导的固定场所,成为农村儿童的“安全港湾”。通过村规民约、道德评议等方式,倡导邻里互助、尊老爱幼的良好风尚,营造对困境儿童友好、无歧视的社区环境。
通过家长学校、线上课程等方式,向监护人(尤其是祖辈)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提升其沟通、情绪管理和风险识别能力。由社工或村级儿童主任定期进行家访,了解儿童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及时发现风险并上报,成为连接家庭与外部资源的桥梁。
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同时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困境儿童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获得安身立命的一技之长,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开展生命教育与法治教育:在学校和社区中,系统性地开展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和金融素养教育,提升孩子们的自我认知、情绪管理、人际交往和依法维权能力,从根本上增强其抵御风险的内在韧性。
结论与指向
像裴某某的祖母曹某某一样的祖辈,是无数留守家庭的定海神针。他们以晚年的辛劳,撑起了孙辈基本的生存空间。对他们的要求,不应是指责,而应是全社会的理解、尊重与实质性支持。祖辈的长处在于提供稳定的生活照顾与亲情陪伴。社会应通过社区讲座、上门指导、简易手册等方式,帮助他们了解新时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基本的沟通与教育方法,提升风险识别能力。长期照料孙辈已导致其身心俱疲。社区应组织“四点半课堂”、假期托管、志愿者定期探望等活动,既让孩子得到更丰富的陪伴,也让祖辈有处理个人事务的时间。当孩子出现严重行为问题、心理危机或祖辈突发疾病时,应有清晰、快捷的社区或民政求助渠道,确保危急时刻能得到及时响应与援助,避免其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我们不仅要歌颂祖辈的付出,更要看见他们的脆弱,并用制度性支持为他们“撑腰”。让隔代监护从一个无奈的“超负荷运转”,变成一个得到系统支撑的、可持续的养育模式。
守护乡村儿童“完整的童年”,是一项融合了国家责任、社会良心与家庭伦理的系统工程。它要求我们超越对“身体在场”的简单满足,致力于构建一个权利可享、关爱可达、未来可期的成长环境。每一个制度的建立,每一次家访的进行,每一通亲情电话的接通,都是在为孩子们编织一张更为紧密、坚韧的成长安全网。这张网的最终目的,是确保无论父母身在何方,孩子的人格尊严、情感世界与发展潜能都能得到充分的尊重与滋养。这不仅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对下一代、对民族未来最深沉的责任与投资。只有当每一个乡村孩子的童年都充盈着权利的光辉、关爱的温暖和希望的曙光时,乡村的蓬勃发展才能拥有最坚实、最鲜活的人力根基。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栗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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