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力 护航特殊群体
乡村振兴,法治为基;民生福祉,法治护航。农村特殊群体作为乡村振兴进程中亟须重点关切的弱势群体,其法治权益保障水平不仅直接关乎乡村治理成效、牵系社会公平正义,更深刻影响着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长远发展。
近年来,我国始终将农村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深度融入法治乡村建设的整体布局,精准对接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的需求,为他们撑起了坚实的法治“保护伞”。在这一过程中,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司法案例,成为法治精神浸润乡土的最佳载体。
案例一 以法治之力护航“夕阳红”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赡养老人是镌刻在中华民族血脉中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定义务。在我国城镇化进程持续提速的时代背景下,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创业,“空心村”现象日益普遍,农村老年人“留守”变成常态,老年人赡养问题一度成为困扰乡村家庭和谐的难题。守护农村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安享晚年,既是对传统美德的传承弘扬,更是法治社会对他们的庄严承诺。
面对这一现实挑战,各地政法系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用法治力量守护农村老年人的“夕阳红”,让“老有所养、老有所安、老有所乐”的美好愿景转化为触手可及的现实。
在我国中部某偏远乡村,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庭审正在村委会的活动室里上演。这场庭审的原告,是年近80岁的留守老人齐某(化名)。齐某因突发疾病,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困窘。本应在子女的照料下安享晚年,子女却提出各种理由推诿赡养责任。
时值寒冬,齐某被安置在一间破旧房屋里,老人的生命安全时刻遭受威胁。村委会在了解到齐某的遭遇后,先后多次召集齐某的子女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村干部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劝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可齐某的子女始终态度消极、互相推诿,调解工作屡屡陷入僵局。为切实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村委会果断决定主动介入,协助齐某整理身份证明、病历资料、子女信息等相关材料,以齐某的名义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开展走访调研工作,全面掌握了案件的核心事实。同时,考虑到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多数村民对司法程序相对陌生,为了让老人少跑路、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法院当即决定启动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委会的活动室,同时专门邀请当地的人民调解员、村民代表、邻里乡亲以及村里的其他老年人全程旁听,让庭审成为一堂面向乡村的“普法公开课”。
开庭前,法官再次来到齐某家中,细致询问老人的身体状况和核心诉求,向老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同时,法官还分别与齐某的子女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顾虑和诉求,为庭审调解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现场,法官首先向齐某的子女及现场旁听的村民进行释法,明确赡养义务具有强制性,不因任何理由而免除。针对齐某的子女逃避赡养义务的情况,法官明确告知,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赡养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与此同时,法官结合乡情民理,努力唤醒子女的感恩之心,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体谅老人的不易。庭审过程中,法官还不时与旁听村民互动,解答村民提出的关于赡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疑问。
随后,法官分别与齐某的子女进行沟通协商,逐步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分歧,最终促成赡养协议的达成:子女每月轮流接父亲到自己家中同住照料,保障父亲的饮食起居;若老人不想前往子女家中居住,由村委会负责监督子女按时上门照料,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子女共同出资,完成旧屋修缮工作,保障老人的居住条件。
为确保这份赡养协议能够真正落地执行,避免出现协议签订但不履行的情况,法院还专门向村委会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村委会全程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定期向法院反馈执行进度。
庭审结束后,在村委会的全程监督下,齐某的旧屋完成修缮,屋内加装了暖气和保温门窗,子女们也按照协议约定,轮流接齐某同住,齐某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成功化解了一起积压已久的赡养纠纷,让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更以“个案普法”的形式,推动了乡村德治与法治的协同共进,是政法系统护航农村留守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典型范例。事实上,这起案例只是全国范围内政法系统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的一个缩影。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各地政法系统结合农村留守老人的群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纷纷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实效性高的助老护老举措,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特殊群体保护体系。
在维权通道保障方面,各地司法行政部门普遍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的农村留守老人,专门提供“上门受理、优先办理、全程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安排专业律师全程跟进案件,帮助老人高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普法宣传方面,各地政法系统联合民政、村委会等部门开展养老领域专项普法行动,通过编写通俗易懂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手册、举办老年人法律知识讲座、制作乡村普法宣传栏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向老年人和子女普及赡养、继承、防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显著提升了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在纠纷化解方面,各地积极健全赡养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力量,建立“排查预警—调解介入—司法保障”的赡养纠纷化解闭环,实现对赡养纠纷的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积压。
农村留守老人作为乡村振兴进程中的特殊群体,其权益保障关乎民生福祉、关乎社会和谐。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法治举措,让越来越多的农村留守老人在法治的坚实保障下安享晚年,让“夕阳红”更加温暖、更加从容。未来,随着法治乡村建设的不断深入,相信会有更多具有针对性的特殊群体保护机制不断完善,更多暖心的司法服务不断落地,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在法治的护航下代代传承,让每一位农村留守老人都能在乡土大地上舒心养老、安享天伦,为乡村振兴注入温暖的人文力量。
案例二 以法治之力守护“幼苗”
在众多特殊群体中,留守儿童因父母长期异地务工,被迫与亲人分离,存在一定的生活困难,成为需要社会各界合力守护的重点对象。他们是乡村大地上的“希望之苗”,承载着家庭的期盼与乡村振兴的未来,其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仅关乎其个体的健康成长,更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与长远发展。近年来,各地政法系统立足司法实践前沿,精准对接留守儿童的生活需求,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以法治的刚性守护与人文的温情关怀,为这一特殊群体筑牢坚实的成长防线,让法治的阳光穿透成长的阴霾,照亮每一株“幼苗”的向阳之路。
在我国南方某省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中,有如下典型案例,生动诠释了政法机关守护特殊群体权益的决心与担当,为全国范围内特殊群体保护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案件的主人公周某(化名),是一名年仅12岁的留守儿童,长期和祖父相依为命。然而,命运的重击突如其来,他的祖父因病离世,此后,他的生活愈发贫苦。更令人揪心的是,周某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在周某完全无人照料后,他们既未返乡照料,也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对其生活和学习更是不闻不问,完全未尽到监护责任。
失去了祖父的庇护,又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与照料,周某被迫开启了辗转流离的生活。他先后寄居在多个亲戚家中,靠亲戚邻里的接济吃“百家饭”,勉强维持生计。由于长期缺乏正向引导,周某开始出现逃课、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精神状态也日渐消沉。
村委会在了解到周某的艰难处境后,为切实扭转周某的困境,保障其基本生存权与发展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决定以申请人的身份,将周某的父母诉至当地法院,明确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周某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村委会担任周某的监护人,以法律手段为周某的成长保驾护航。
这起案例一经受理便得到了当地法院的高度重视,法院立即组建了专业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团队负责办理此案。为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案件事实,办案团队主动下沉基层、深入村庄,开展了一系列细致入微的调查核实工作。他们先后走访了周某的亲戚、邻居、学校老师、同班同学等相关人员,耐心倾听各方声音,详细了解了周某的日常生活起居、学习情况、人际交往状态,并固定了周某父母未尽监护责任的相关证据。
当地检察院在得知此案后,主动提前介入,通过审查证据材料、听取村委会和周某的意见、查阅相关法律规定等方式,及时出具了《支持起诉书》,为案件的顺利审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2024年6月,法院经过公开审理,综合全案证据,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周某父母的监护资格,指定村委会为周某的监护人。
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并未止步于“案结”,而是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牵头召开了由法院、检察院、教育局、民政局、妇联、村委会等多方参与的联席会议,会议聚焦周某的成长与未来发展,围绕生活照料、学业辅导、心理疏导、权益保障等关键环节,共同为周某制订了全方位、个性化的成长帮扶方案。
这起留守儿童监护权案件的圆满办理,不仅是当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的生动体现,更为特殊群体保护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以该案为核心的普法宣传活动成效显著,外出务工父母对监护责任的法律认知水平显著提升,主动履行监护义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不少外出务工父母转变观念,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增加与留守儿童的沟通频率,耐心倾听孩子心声,关注孩子成长动态;部分父母更是毅然选择返乡就业创业,主动回归家庭,用陪伴弥补孩子成长中的亲情缺失,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与此同时,该案的办理也进一步推动当地特殊群体保护工作机制的完善,各部门的协作更加顺畅,形成了覆盖“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帮扶”的全链条特殊群体保护格局。
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绝非一蹴而就。这起典型案件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将法治思维与人文关怀深度融合,构建起“司法引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保护体系,才能为特殊群体筑牢坚实的权益屏障。未来,仍需持续深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机制创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各界的保护合力,让每一个特殊群体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安心成长、逐梦前行,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青春力量,让文明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法治春风护民生
从农村老年人赡养纠纷的巡回审判普法,到留守儿童监护案件的系列宣讲教育,一个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司法案例,成为乡村普法的“活教材”,既生动彰显了我国农村特殊群体法治权益保障的显著成效,更清晰折射出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中“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促治”的坚实步伐。这些成果的取得绝非偶然,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创新的司法实践、多元的治理合力,更得益于将典型案例作为普法核心载体的精准施策,多方面协同发力,共同推动法治精神在乡土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法治乡村建设非一日之功,农村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与普法宣传工作也永远在路上,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国将继续聚焦农村特殊群体的法治需求,以典型司法案例为核心载体,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创新保障机制、强化普法供给,让法治的阳光照亮乡村的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个特殊群体。让农村老年人在法治的坚实保障下安享幸福晚年,让留守儿童在法治的悉心护航中茁壮成长,以案例普法浸润民心,将法治理念深深扎根乡土大地,与传统美德、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共同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
法治春风拂乡野,初心如磐护民生。在法治的坚强护航与普法的持续滋养下,农村特殊群体的生活必将更加幸福美满,乡村的明天必将更加和谐繁荣、充满希望。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牛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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