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新乡贤 善治新乡村
在乡村全面振兴大力推进的背景下,“治理有效”成为乡村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本文聚焦新乡贤这一特殊群体,探讨其承载的文化资源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机制。研究发现,新乡贤文化在乡村治理中具有道德引领、资源整合和矛盾调处等功能,但也存在价值标准模糊、治理边界不清等问题。构建“党建引领—价值融入—机制保障”三位一体的融合机制可以实现传统乡贤文化的现代转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地生根,为“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注入新的文化动能。
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不仅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更追求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全面发展。在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实现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统一,成为亟待破解的实践难题。新乡贤作为连接传统与现代、城市与乡村的重要纽带,其承载的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源具有独特的治理价值。然而,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必须经过价值引导和制度规约,因此,探索新乡贤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合机制,不仅是思想政治教育在乡村的实践创新,更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关键路径。
价值分析:新乡贤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统一
新乡贤文化的时代内涵与现代转型
新乡贤区别于传统士绅,是在现代化进程中涌现出的新型乡村贤达。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经济能力或道德威望,并自愿参与乡村公共事务。从其构成看,主要包括:返乡创业的企业家、退休回乡的干部教师、扎根基层的大学生村官、本土成长的致富能手以及热心公益的社会人士等。
新乡贤文化包含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是情感层面的乡土认同与家国情怀,体现为对故土的眷恋和责任感;二是道德层面的行为示范与价值引领,通过个人品行影响乡风民风;三是实践层面的资源整合与公共服务,运用自身优势推动乡村发展。这种文化既保留了传统乡贤“崇德尚贤、泽被乡里”等精神内核,又融入了现代社会的民主意识、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
新乡贤文化的时代价值不仅在于其主体的多元性与内涵的丰富性,更在于它为当代乡村治理与发展提供了可行的实践路径。当前,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时代背景下,新乡贤以其独特的双重特质,成为衔接国家政策与基层社会、外部资源与内生动力之间的重要纽带。他们通过经济参与、文化传承、公益服务等形式,带动资金、技术、理念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有效缓解了乡村“空心化”、老龄化带来的治理困境,也为乡村发展注入了可持续的活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乡村表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乡土化表达,需要实现从抽象理念到具体实践的转化。在国家层面,“富强”体现为集体经济壮大和农民共同富裕;“民主”体现为村民自治的有效实施和公共事务的广泛参与;“文明”体现为乡风淳朴、文化繁荣;“和谐”体现为邻里和睦、生态宜居。在社会层面,“自由”体现为农民主体性的充分发挥;“平等”体现为城乡权利均等和机会公平;“公正”体现为资源分配的合理透明;“法治”体现为基层治理的规范有序。在个人层面,“爱国”体现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敬业”体现为勤劳致富、创业创新;“诚信”体现为遵守契约、诚实守信;“友善”体现为邻里互助、孝老爱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乡村表达,是价值观和乡村实践的深度融合,是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实践经验总结。它不仅明确了乡村发展“应往何处去”的方向性问题,更回答了“具体如何做”的路径性问题,有利于推进国家主流价值与乡土的社会逻辑有机衔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入乡村、用于乡村,既提升了乡村治理的文明程度,也重塑了乡村社会的道德风尚,从而为乡村振兴奠定了深层而稳固的价值基石。
融合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可能
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看,新乡贤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具有内在逻辑。首先,目标具有一致性。二者都致力于实现乡村善治与人的全面发展。其次,功能具有互补性。新乡贤文化提供具象化载体和情感纽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价值标尺和方向引领。最后,过程具有交互性。新乡贤的实践过程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过程,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为新乡贤行为提供价值规范。
在实践层面,这种融合的可能主要体现在新乡贤这一群体作为关键行动者所发挥的桥梁与转化作用。他们通过自身的创业项目、公益服务或文化倡导等具体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富强”“诚信”“友善”等抽象理念,转化为村民可感知、可参与、可获益的乡村现实。例如,企业家返乡投资兴业直接助推“富强”与“敬业”,退休干部参与村务协调则实践着“民主”与“和谐”。这一过程不仅实现了价值理念的具象化落地,也使新乡贤的个人实践自然地融入了乡村公共生活,为价值观的深入传播与社会认同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实践与理论的融合在本质上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转化功能,将社会主流价值观植入乡村治理的非正式主体,实现“思想掌握群众”的过程。具体表现为,将新乡贤的个人影响力转化为集体行动力,将其经济资源转化为公共福利,将其道德威望转化为治理权威,最终形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现实困境:治理边界、价值观与激励机制仍需调整
治理边界具有不确定性
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缺乏明确的制度定位和权责边界。从实践看,新乡贤主要通过非正式渠道发挥影响力,如个人威望、社会关系网络等,这种非制度化参与方式虽具有灵活性,但也存在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当新乡贤的“软权威”与村“两委”的“硬权力”相遇时,容易产生角色冲突和权力摩擦。
在一些地方,新乡贤理事会等组织功能定位模糊,与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等正式组织的关系尚未理顺。有的新乡贤组织超越咨询建议功能,实际干预村级事务决策,影响村民自治制度的正常运行;有的则流于形式,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这种制度衔接的困境,反映出传统治理资源与现代治理体系融合的深层次矛盾。
传统与现代价值观仍有冲突
在具体治理实践中,新乡贤常常面临传统价值观与现代价值观的冲突。“息事宁人”的人情逻辑、“依法办事”的法治原则、“亲疏远近”的差序格局、“一视同仁”的公平原则等价值观的矛盾尤为突出。
这些冲突在移风易俗领域表现尤为明显。例如,在婚丧嫁娶事宜上,新乡贤倡导简办新办可能遭遇传统势力的阻碍;在民间信仰活动中,如何区分传统文化精华与封建迷信糟粕需要审慎把握。如果处理不当,新乡贤可能陷入“两头不讨好”的尴尬境地,既不能赢得具有传统观念的村民的认同,也无法获得具有现代价值观的村民的肯定。
持续激励机制亟须改进
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主要依赖个人情怀和道德自觉,缺乏制度化的激励保障机制。许多新乡贤在投入时间、精力和资源后,面临社会认可度不高、政治待遇缺失、经济补偿有限等问题,其持续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受到影响。特别是年轻一代新乡贤,在城乡之间面临更多选择,如果乡村无法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价值实现平台,容易出现人才“二次流失”现象。
同时,国家、政府对新乡贤的监督约束机制也不完善。由于缺乏有效的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少数新乡贤可能出现行为失范且得不到及时纠正,从而损害新乡贤群体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因此,如何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长效机制,成为新乡贤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
机制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引领下的价值融合路径
构建党建引领与价值识别融合机制
基层党组织应在新乡贤工作中发挥政治引领和统筹协调的作用。首先,建立科学的新乡贤发现识别机制。通过村民推荐、组织考察、公开公示等程序,综合考量候选人的道德品质、能力专长、群众基础和价值取向,确保“贤”的标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例如,浙江省部分乡村通过建立“乡贤议事厅”,将群众口碑与组织审核相结合,有效识别出既有致富带富能力、又热心公益且品行端正的乡贤代表。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有利于探索建立新乡贤人才库,实现人力资源的动态管理和分类使用。
其次,完善新乡贤教育培训机制。将新乡贤纳入乡村干部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治理能力等专题培训,特别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新乡贤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许多地区,如苏南一些乡镇,通过举办“新乡贤研修班”,结合本地发展案例解读“共同富裕”“乡村善治”等理念,有效提升了新乡贤的理论素养与价值认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有利于推进新乡贤实现从“经济能人”到“治理贤达”的转变。
最后,健全新乡贤政治吸纳机制。对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贡献突出的新乡贤,可以按程序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或聘请为乡村振兴顾问,为其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供平台。同时,在发展党员、评选先进时适当向优秀新乡贤倾斜,增强其政治归属感和荣誉感。
构建多维融入与过程转化机制
基层党组织要不断发展新乡贤参与村民自治全过程的广度与深度。在民主选举中,鼓励新乡贤依法参选或推荐合适人选;在民主决策中,邀请新乡贤列席重要会议,发挥咨政建言作用;在民主管理中,支持新乡贤牵头制定村规民约、组建公益组织;在民主监督中,发挥新乡贤的监督作用。通过制度化参与,将新乡贤的个人影响力转化为组织化的治理力量。例如,在浙江省“后陈经验”的深化实践中,新乡贤被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其公信力与专业能力提升了监督的实效性与公信力。
在法治维度,发挥新乡贤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鼓励具有法律背景的新乡贤担任乡村法律顾问,参与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支持新乡贤依法调解矛盾纠纷,探索民主科学的工作模式;引导新乡贤带头遵法守法,在项目实施、合同签订等环节严格依法办事。如一些地区推行“乡贤调解室”模式,将法理与乡情结合,有效化解纠纷,成为基层“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新乡贤的示范引领,法治精神在乡村落地生根。
在德治维度,强化新乡贤的道德教化功能。支持新乡贤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牵头开展道德评议、家风建设、文化传承等活动;鼓励新乡贤设立道德基金、奖励好人好事;发挥新乡贤在移风易俗中的带头作用,抵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新乡贤的言传身教,有利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构建平台建设与制度保障机制
搭建多元化的新乡贤作用发挥平台。规范发展新乡贤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等组织,明确其功能定位为咨询、协商、服务,不取代“两委”的法定职能。探索建立新乡贤工作室、乡贤驿站等实体平台,为新乡贤开展活动提供场所。利用数字技术建立线上平台,方便在外的新乡贤远程参与家乡建设。
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新乡贤参与治理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确保有序参与;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加强新乡贤之间、新乡贤与村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新乡贤传达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例如,可建立固定议事平台,并配套制定议题征集、结果反馈等细则。通过制度化安排,保障新乡贤工作的规范性和持续性。
构建有效的激励保障体系。建立精神激励与物质保障相结合的新乡贤激励机制。在精神层面,通过媒体报道、荣誉表彰、事迹宣传等方式,增强新乡贤的成就感和社会认可度;在物质层面,通过项目支持、政策倾斜、适当补贴等方式,为新乡贤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同时,建立新乡贤考核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构建文化创新与价值再生机制
推动新乡贤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传统乡贤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如家国情怀、责任担当、崇德向善等,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鼓励新乡贤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积极创造富有时代特色的新乡贤文化,如创业文化、公益文化、生态文化等。
促进新乡贤文化与乡村其他文化形态的融合发展。推动新乡贤文化与红色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等相互借鉴、共同繁荣。支持新乡贤参与乡村文化空间建设,如乡贤馆、村史馆、文化礼堂等,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地标。当地政府、村委会可根据本土特色文化与历史策划相关文化活动、挖掘本土故事、整合展示文化资源等方法,使新乡贤精神与各类文化在活动实践中有机交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发展。通过文化融合,丰富乡村文化生态,增强文化自信。
加强新乡贤文化的传播推广。利用全媒体手段宣传新乡贤先进事迹,讲好新乡贤故事;将新乡贤文化融入中小学乡土教育,培养新一代的乡贤后备力量;开展新乡贤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不同地区间的互学互鉴。通过广泛传播,提升新乡贤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
新乡贤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融合,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创新。通过构建系统化的融合机制,实现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转型,为“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价值支撑和实践路径。这一过程本质上是思想政治教育在乡村场域的生动实践,体现了“思想掌握群众”的基本规律。
新乡贤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需要把握三个关键: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方向;二是尊重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三是注重制度建设,保障持续发展。未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新乡贤群体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需要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完善制度设计,创新实践模式,推动新乡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同时,本文也存在一定局限,主要基于理论分析和案例考察,缺乏大范围的实证数据支持。未来的研究可以通过更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和跟踪研究,检验融合机制的实际效果;可以开展比较研究,分析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新乡贤的作用差异;可以关注数字化、老龄化等新趋势对新乡贤工作的影响。通过持续深入地研究,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多理论智慧和实践方案。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赵彩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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