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下乡 乡村治理增效
将数字化技术应用于乡村治理,是“十五五”时期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然而,传统乡村治理决策的惯性制约与农村数据质量偏低,阻碍了数字化建设进程。为此,必须整合数字化治理平台、加快农业设施建设,并利用数字化技术助力乡风文明提升,从而更好地推进农村数字化治理。
以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为社会治理模式转型升级提供了核心技术支撑,驱动治理效能实现质的提升。“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利用数字化技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与我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相契合。数字化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旨在通过升级数字基础设施、整合数据资源和下沉智能服务,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研究进展与问题提出
伴随着人口流动格局的变迁与居民生活方式的迭代,我国乡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乡村治理模式受资源要素制约,未能与乡村发展的新态势、新需求同频适配。在此背景下,亟须以数字化技术全面赋能乡村治理,以此消除乡村发展和国家发展的隔阂,弥补层级管理漏洞。数字化技术不仅能为乡村治理提供技术支撑,也能为数字乡村建设带来新机遇。
乡村治理体系不但包含以主体参与为代表的内在因素,也包含以乡村人文环境为代表的外部因素,这种体系是动态的。城市治理中形成了一定的治理形态,而这种形态为乡村治理形成了典范,让原来的乡村治理体系发生形态上的改变。当前,数字化技术日趋成熟,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了动力,其在乡村治理领域的应用,不仅推动治理更加科学理性,更促进治理结构优化调整,实现治理效能的显著提升。需要明确的是,数字化技术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工具,其核心价值并非技术本身,而是技术赋能下的信息高效流通,以及由此引发的乡村治理规则系统性变革。然而,当前我国乡村数字化技术的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且数字化信息的格式尚未统一,导致数字化治理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的效能未能充分释放。基于此,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必须高度重视人文因素的融入,否则这些因素将限制数字化治理在农村发挥作用。
数字化技术赋能乡村治理过程中的主要挑战
治理模式与制度适配的挑战
首先,在数字化技术的普遍应用背景下,乡村治理仍受传统决策模式惯性束缚,这一桎梏显著制约了数字化治理效能的发挥。当前,部分地区仍存在“一把手”主导、“一言堂”式的治理模式,这类模式源于传统治理路径的长期影响。部分基层干部习惯于亲力亲为的传统工作方式,对数字化治理的决策价值缺乏认同;面对数字化技术生成的海量数据信息,缺乏对数据价值的深刻认知。实际上,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的核心,在于对数据信息、二维图像、多维模型进行处理。但受传统决策思维根深蒂固的影响,相关决策者面对这些信息时,往往无从下手,最终导致数字化乡村治理的作用被严重弱化。其次,“县—乡—村”三级权责不清,在数字化治理过程中,责任主体界定模糊,直接导致跨部门沟通联动效率低。同时,上级数字化管理部门缺乏科学的激励相容制度,难以充分调动基层干部运用数字化平台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最后,地方政府治理数据具有较强的特殊性与敏感性。部分涉密单位为了保障数据安全,采用矫正程序对数据进行处理,但这一处理方式可能导致数据边界模糊化,进而影响数据的精准应用与共享价值。
农民数字化素养较低,缺乏正确认识数字化的作用
我国农民数字化素养普遍偏低,对数字化的理解程度较为有限。尽管义务教育的普及与扫盲工作持续推进,已显著降低农村整体文盲率,但文化程度的结构性差异依然突出。《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公告》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居民文化程度分布呈现出“整体提升、结构失衡”的特点:整体以初中及以下教育水平为主,其中初中文化程度群体是当前农村劳动力的主体,占比最高(约40%—50%);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群体比例仍较高(约30%—40%),且主要集中在老年群体与部分欠发达地区;高中/中专及以上比例虽逐步上升,但总体仍偏低(约10%—20%)。此外,大部分农村青壮群体前往城市务工,留守人口以老年人为主,这一人口结构特征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居民数字化素养提升的难度。
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薄弱,乡村数字化场景有待开发
尽管我国各地高度重视农业数字化建设,但这项工作兼具农业产业属性与信息技术属性,需要农业发展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信息科学理论与实践的支撑,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目前,我国很多地区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布局农业数字化,但受制于基础建设落后与资金投入不足,发展成效大打折扣。农业信息传递缓慢,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进展缓慢;数据中心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农村地区建设滞后,缺乏大型、高效的数据中心支撑农村数字经济发展;云计算应用不足,农村地区云计算应用程度较低,企业与农户对云计算资源的需求未能得到充分满足。与此同时,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区域发展水平不同,不仅制约了农村数字产业的规模化扩张,更造成技术跨区域流通不畅、农业数据归集失衡等问题,最终对农村治理现代化建设形成掣肘。
乡村行政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同样存在明显的滞后性,集中表现在两大突出问题。其一,“数据烟囱”现象突出,重复录入问题频发。上级不同部门(农业、民政、社保、党建)要求使用不同的系统或App,平台之间数据壁垒森严、互不相通,导致村干部需要将同一户村民的信息在多个平台反复填写,工作量倍增。其二,系统设计“不接地气”:部分政务数字化产品操作流程复杂,界面交互不友好,未考虑村民的使用场景和用户习惯,反而降低了效率。例如,村干部为一位老人办理高龄补贴时,需要在民政系统填报信息、在社保系统核实身份、在金融平台验证账户,各系统独立登录、流程割裂,严重影响办事效率。事实上,乡村行政工作数字化的“落后”,并非单一的技术短板问题,而是物理基础设施、数字应用平台、人的能力素养以及管理制度体系等多重因素叠加的综合性结果。由此可见,推动乡村数字化转型,不能仅视为技术问题,更是一场深刻的治理变革,必须依托技术赋能、人才培训、流程优化和制度保障协同推进,才能真正让数字技术扎根乡土,服务乡村振兴。
从农民的数字化接触场景来看,智能手机是绝大多数农村居民接触数字技术的主要载体。但调研显示,我国大部分农民使用智能手机多局限于接打电话与娱乐消遣两大基础功能,打麻将、看视频等娱乐行为占据了主要使用时间,很少有农民利用智能手机学习文化知识与生产技能。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农民长期沉溺于浏览不良信息与低俗娱乐活动,不仅无益于个人综合素养的提升,更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乡风文明建设的推进步伐。
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保障不健全
乡村数字化建设引入先进技术,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但是很多乡村产业单一,集体经济收入微薄,甚至“无钱办事”,导致基层干部在建设数字化平台设施以及进行后期维护时常常因资金受限而难以顺利开展工作。同时,大部分农村地区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以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村集体财政投入和社会民间投入为主。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收入减少,但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支出却在增加,导致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缺口大,设备更新和平台维护滞后。
数字化技术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对策
破除传统惯性,强化数字思维
首先,在顶层设计上将数字化治理能力纳入干部考核体系,明确“一把手”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领导责任,要求其亲自参与平台运营、数据决策等环节,避免“技术盲区”。其次,在乡村基层开展“数字治理工作坊”,通过案例教学帮助乡村干部理解数据可视化、模型分析等工具的应用场景,减少对“经验决策”的依赖。最后,建立“数据—决策”反馈闭环,要求干部在制定政策时以数据为依据,并定期评估数据应用效果,避免“拍脑袋”决策。
明确“县—乡—村”三级权责清单,在县级层面:负责数据平台建设、标准制定及跨部门协调,明确财政、农业、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义务,设立“数据枢纽”部门统筹资源;在乡级层面:作为执行中枢,需配备专职数据管理员,负责数据清洗、分析及任务派发,避免多头管理;在村级层面:聚焦数据采集与反馈,通过网格员或村民代表收集民生诉求,简化数据上报流程,减少形式化台账。通过跨部门协同机制建立“数据共享负面清单”,明确禁止或限制共享的数据类型(如涉密信息),其余数据强制开放共享。
开展农村数字人才梯队培养提升计划
目前,乡村地区大部分青年前往外地务工,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乡村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对此,政府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吸引青年人才返乡就业,尤其要将数字化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发放创业津贴、落实税收减免优惠等方式,鼓励在地青年开展创业工作。青年群体对数字技术敏感度较高、接受能力强,且乐于学习新技能,可重点鼓励他们投身电子商务和直播带货等数字经济形态,以此推动在地农产品的产销对接,同时带动乡村旅游品牌推广。在数字化时代,数字素养是决策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作为乡村的治理者来说,必须摒弃传统决策偏好,要充分做到解放思想,积极学习数字治理理论,充分认识数字化治理对农村治理的重要性。为彻底摒弃传统决策偏好的束缚,乡村治理者必须主动接受先进思维训练,着力提升碎片化信息的筛选、整合与分析能力;同时,加快组建专业化的数字化治理团队,强化团队对决策者的技术指导与支撑,帮助其掌握数字资源整合、智能工具应用的实操本领。
针对当地农民数字素养较低的现状,应分层、分类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应设置符合当地农民现状的培训内容,通过案例教学法、现场教学法等教学方式,让农民能够快速掌握数字技术技能。为正确引导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利用当地的高校教学资源,组建数字化技术应用培训班,建设农村图书馆、农家书屋,利用大数据技术,充分了解农民的文化需求,引入各项数字教育资源,引导农民学习知识,让农民利用数字化技术提升自身素养。
加快数字化技术在农业、行政平台的应用
想要实现农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必须齐全,这是进行农业现代化的先决条件。首先,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涵盖农村的电力、公路、水利、冷链物流、农产品储藏与加工以及农村网络建设,要充分借助数字农业技术(遥感、GPS、GIS)与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卫星网、互联网、物联网、遥感网),为乡村全产业发展建立先决条件;其次,加强农业数字化设施建设,采用智能灌溉系统,将采摘机器人投入使用,提高农业生产率;再次,整合农村各类信息,搭建农村生态发展数字化平台;最后,缩小各区域数字化建设差距,为农村资源相互利用创造有利条件。
数字化平台之间的数据兼容问题,已成为制约乡村数字化治理提质增效的重要瓶颈。对此,需要加大对各类系统的数据标准化建设力度,统一数据格式与运行规范,推动跨平台、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与兼容共享。同时,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差异化保护措施与精细化访问权限控制,确保数据安全和用户个人隐私保护。
健全数字化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政策保障
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绝非简单地将技术搬入乡村,而是一场以数字技术为杠杆重塑乡村发展模式的深刻变革。因此,需要开展全面系统的战略规划管理:首先,系统调研乡村数字化发展的现状与模式,重点分析数字化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实践,梳理现存优势与核心短板,为后期制定战略规划提供必要的基础;其次,精准研判数字化发展的现实需求及必要性,按照短期、中期、长期分阶段设定战略目标,并通过组织保障、人才保障、资金保障安全与可持续发展保障四大维度,推动乡村数字化战略目标落地见效。
资金是数字化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最基础的保障,首先,在中央财政政策支持下,应优化预算分配结构,设立乡村振兴数字化专项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网络基建、数据平台、智慧农业等项目,在涉农转移支付中明确数字化资金比例,并向脱贫地区、偏远山区倾斜;同时,通过拓展社会协同渠道,引导互联网企业设立乡村数字化公益基金,加大其对乡村数字化项目的投入。其次,加大农村集体经济对数字化乡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将数字化建设相关指标纳入村集体经济干部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考核导向倒逼责任落实。值得注意的是,数字化建设成果将反哺乡村经济发展,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与优势互补,实现乡村治理数字化与集体经济发展的共赢共生。最后,鼓励本地的社会资源融入乡村数字化技术建设,对于在乡村数字化发展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农产品企业和电商企业等,给予一定的表彰和鼓励,并通过官方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形成数字化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积极效果。
数字化技术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开辟了全新路径,是激活乡村内生发展动力的核心抓手。依托数字化信息与技术手段,持续优化基础设施,完善制度保障,培育数字文化,有望构建韧性更强、更具包容性与可持续性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未来,需进一步深化数字化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传承保护的融合实践,助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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