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践行“枫桥经验” 优化基层治理

时间:2026-05-06 11:40:50来源:中共内黄县委党校 文字:李静

  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杰出典范,“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实质始终未变,它既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探索,也是推进基层高效能治理的“金钥匙”。当前,在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对基层治理提出新要求,即如何有效解决突出矛盾。新时代“枫桥经验”可以发挥其独有的理论品格和实践价值,通过自治、德治、法治的有机融合,助推人民矛盾有效化解,社会活力充分激发,社会秩序长期稳定。因此,基层治理亟须创造性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出一条充分激发基层治理体系活力的实践路径。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包含三个层级,即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点。要实现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以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出发点,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枫桥经验”作为中国原创性本土经验,其在新时代愈发展现出强劲的生命力。2019年以来,新时代“枫桥经验”陆续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人民谋福利: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的二十大工作报告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中央重要文件。2024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农村稳定安宁。

“枫桥经验”的理论品格和实践价值

“枫桥经验”的内涵

  “枫桥经验”诞生于1963年浙江省诸暨县枫桥区。枫桥人民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的组织领导下,创立了依靠群众推动工作开展的良好基础,这是“枫桥经验”的雏形,成为后续“枫桥经验”试点、推广和创新的基础。随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内涵得到发展,外延得到拓展。

  在改革开放时期,浙江省将“枫桥经验”概括为“党政动手、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以及“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等做法和措施,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雏形。

  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被赋予新的内涵,呈现出“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等鲜明特征,这些成为推动中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

“枫桥经验”的实践价值

  1.“枫桥经验”是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的有力抓手

  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能够确保基层治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能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弥补基层治理体系碎片化的不足,能依托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的领导体系在基层统筹资源配置。另一方面,党组织建设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全领域,使“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仍然焕发新的生机活力。在新征程上,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在基层工作深深扎根、结出硕果,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新动能。

  2.“枫桥经验”是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

  “枫桥经验”在长期实践探索中不断丰富发展,更加强调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社会治理为人民、依靠人民”的宝贵经验,形成人民群众自主化解内部矛盾的成熟机制,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了强大助力。在新征程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利益相关的大事小情。

  3.“枫桥经验”是良法善治安天下的重要法宝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新形势下,在面对数字风险防控、矛盾纠纷化解、治理共同体建设等治理难题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彰显了其鲜明的时代特征,通过在多元主体中树立法治思维,在统一价值标准下实现共治,用程序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基层治理法治化,越是复杂问题越要用法治,推动治理工作法治化,引导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并以自治为基础、德治为支撑、法治为保障,实现“三治融合”,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

当前基层治理的突出矛盾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基层既是矛盾纠纷产生的“源头”,也是化解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县(市、区),基层基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各单元基本职能各不相同:县一级要制定一线政策,实现中央、省市政策与基层实际的衔接;乡镇(街道)一级承担一线治理功能,实现体制资源与治理问题的结合;村(社区)一级回应一线需求,实现自治制度与村(居)民需求的对接。基层需要大力践行群众路线。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亟须基层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与此同时,“枫桥经验”独特优势的发挥在实践中面临种种挑战。

社会矛盾复杂化与政府解决机制单一化之间的矛盾

  与改革开放时期主要集中在社会治安领域相比,当前社会矛盾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机制仍在持续完善,在及时回应和实质性化解部分群众诉求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基层矛盾涵盖土地、劳资、房产物业、邻里及家庭关系等多类问题,其中经济领域矛盾往往涉及利益主体多、资金规模较大。在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过程中,各方协同作用仍有进一步发挥的空间:一方面,基层治理中政府包揽较多的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多元共治体系有待深化;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性、专业型组织在数量、类型和自主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方面尚需加强,全社会协同治理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

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与政府“人治惯性”之间的矛盾

  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仍存在一定提升空间。一方面,“三治”职能发挥有所欠缺,整体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多源于对个体权利的保护诉求,更渴望清晰、公正、可预见的规则来保护自身权益免受侵害。然而,政府工作人员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实际问题的自觉性仍有提升空间。在实践中,少数干部为追求短期矛盾化解,有时会采取权宜性做法,虽然在短期内可能缓和事态,但客观上容易向公众传递误导信号,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法治环境的培育和社会治理的良性发展,司法独立性和公信力仍有提升空间。

“互联网+”时代的高效性与传统低效治理之间的矛盾

  互联网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群众快节奏的工作生活与朝九晚五的传统治理模式不适配。基层治理管理和服务仍然以粗放型管理方式为主,现代化水平不高。基层治理经验不足,面对网络舆情事件,由于缺乏传统治理经验,往往需要业务部门在掌握情况后逐级向上汇报、经过研究讨论,待各部门协调一致后方能回应,往往导致延误最佳时机,从而引发重大舆情风险隐患。政务信息平台过多,数字赋能也是数字负担,信访、公安、综治各部门由于信息保密存在壁垒,村(社区)需要在不同平台重复上传同一信息,且不同部门向基层推送同一数据信息,乡镇(街道)反复核实后才能开展工作,效能推进缓慢。

基层治理精细化与传统治理模式全科式、缺乏专业性之间的矛盾

  当前基层治理在实践中仍面临一些现实挑战。在治理理念上,“稳定优先、防控风险”的思维较为普遍,工作模式也尚未完全摆脱传统路径,存在专业化分工不足、协同机制不够健全等情况。部分基层单位在应对复杂化、专业化的社会治理需求时,容易显得力不从心,导致一些领域的治理措施难以精准落地、持续深化。在治理资源方面,基层普遍面临编制紧张、经费有限、专业设备与技术支撑不足等现实制约,影响了治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特别是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人民调解员相对年轻、实践经验不足,其专业素养与调解技巧仍需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加强。

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诉求与基层治理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

  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的突出挑战在于人民群众在新发展阶段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长,对治理效能提出了更高、更精细的要求,特别是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提升,公众在公平正义、参与感与获得感等方面的期待显著增强,这对矛盾预防化解的及时性、精准性提出了新的考验。若基层难以有效回应这些诉求,一些矛盾纠纷可能因疏导不及时而累积发酵,甚至会影响社会安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同时,治理结构层面的系统性制约也较为明显。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职能配置不够清晰、协同机制不够顺畅,“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实压力使基层长期处于事务过载、权责失衡的状态。这种“小马拉大车”的困局,制约了基层治理内生能力的提升,也与人民群众对“有感服务”和“有效治理”的期待存在差距。

  因此,“枫桥经验”必须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基层治理不断向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纵深推进。

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启示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抓手,能有效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基层治理的要求,要加快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完成自治、德治、法治的融合,以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

多元参与:治理格局构建有力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第一要义是提高社会化程度,治理主体要实现从单一权威到多元参与的转变,党组织要做到总揽不统揽,支持不操持,到位不越位,放心不放任。坚持系统思维,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机制,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充分发挥居委会、业委会等新兴社会组织活力,重点支持公益事业、矛盾化解、居民服务、平安建设等类型社会组织。健全网格组织体系,切实发挥信息收集、隐患排查、矛盾调解等职能,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向商圈网格、楼宇网格等新型社区全面延伸,实现“最小单元”风险高效排查和分析研判,实现全重点人员监控。

制度驱动:实现“三治”融合

  力求从制度层面推动基层治理。基层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完善基层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机制,推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到位。注重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乡村“一约五会”等制度,完善农村道德评价机制,破除“好婆婆”“巧媳妇”等评选活动的形式主义弊端,大力弘扬家庭家风家教影响作用,通过开办道德讲堂、民风倡议等活动,破除封建迷信、打击高价彩礼,树立社会良好新风尚。

智慧赋能:信息技术高效助力

  智慧赋能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大创新,是有效提高社会治理效率、精准度的现实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多表合一”,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突破信息壁垒,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在应急事件中实现快速响应。建立网络预防机制,做到“事前诸葛亮”,实现对违法趋势和灾害风险的智能预警,实现重点领域监管,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专业服务:标准建设彰显力量

  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化,社会治理也朝着专业化迈进,以行业标准要求提供专业服务。坚持理念先行,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找准政府角色定位,推动“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企业+市场”的管理模式,实现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推行服务承诺机制,公开服务标准、时限和流程。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及复杂事项,建立主动上门、全程帮办服务机制。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创新人员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采用专业化招聘吸引人才、“员额制”管理稳定队伍、多元化用人扩大覆盖等方式打造社工队伍;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打造稳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党建引领: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是新时代充分发挥“枫桥经验”的重要方式。社会工作部负责党建引领基层党组织的具体协调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应协调机制,加强与党组织、民政、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推进群众工作的牵头作用,构建党委领导、党建共商、事务共管、难题共解的基层治理新机制。明晰基层治理体系中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角色定位,首要是健全县(区)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行“属地管理”事项清单、乡镇(街道)及部门职责任务清单,让基层“照清单履职、依清单办事”,健全基层权责清单机制和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加大资源向一线下沉力度,赋予乡镇相应管理职权。

  基层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持续的制度创新、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通过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质量,推动基层治理高效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终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和谐社会,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牛勇雯

联系我们|网站介绍|欢迎投稿|杂志订阅|网站声明|

主管.主办: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     编辑出版:  《村委主任》杂志社      投稿邮箱:cwzrtg@163.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79号18号楼5层 邮编:030000 联系电话:(0351)6071962、(0351)7099359
期刊出版许可证丨 国内刊号:CN14-1355/S 丨国际刊号:ISSN1674-7437丨邮发代号:22-120
晋ICP备2023018114号 晋公网安备140105029904671
主管:山西省农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