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渔民村看深圳基层治理历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末梢环节和重要基石。深圳市是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经过四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深圳市城市人口大幅增加,城市社会结构和组织形态趋于多元,群众利益诉求复杂多样。随着改革和农村城市化的进一步深入推进,深圳市基层社会治理经历了几个不同阶段,努力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创新路径。
渔民村的变迁是深圳市基层治理历程的一个典型样本
渔民村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始建于20世纪40年代,东莞水域的疍家人从东江顺江而下,逐水漂流,以捕鱼为生,后漂流到深圳河边俗称“犁头尖”的荒滩上,用竹子和茅草搭起水草寮棚定居而形成村落,因当时该村村民以捕鱼为生,故取名渔民村。改革开放以来,渔民村抓住机遇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历史转变,成为全国首个“万元户村”,也成为深圳市改革开放取得辉煌成就和深刻变迁的缩影。渔民村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社区共同体形成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渔民村凭借特区政策与区位优势,率先实现从传统渔农共同体向现代富裕社区的转型,奠定了基层共同体的经济与社会基础。
20世纪70年代末,村民抓住机遇,以合作养鱼积累的资金购置推土机,将滩荒地改造为鱼塘,继而发展运输船队与车队,并利用当地河沙石资源开展建材供应,迅速融入城市建设浪潮。灵活的经营思路与勤勉劳作相结合,使村集体收入快速增长。灵活的思维方式和渔民勤恳吃苦的传统美德,让渔民村迅速脱贫致富。
1981年,渔民村的集体收入达到60多万元,每户平均收入10588元。村集体出资,按照一对夫妻一套房的标准,统一盖起二层小洋楼,不仅有花园和围墙,还带一个小鱼塘。渔民村成为远近闻名、名副其实的“万元户村”。
第二阶段:旧村改造阶段
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渔民村通过主动推动旧村改造与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实现了向现代化社区的转型。
随着农村城市化改造,渔民村集体企业渔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成为村办的股份制公司。村集体变为股份公司,渔民村的村民也由农民变为市民,个个当上了股东,除了获取分红外,房租也成为村民的一大固定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不少村民为了增加房租收入,纷纷将房子往上盖,等家家户户都加盖到五六层的时候,原本的地基承受不住,违建楼宇开始倾斜,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加上缺乏管理,村里的卫生条件变差,污水横流。
渔民村决定自筹资金,用“五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分配、管理)办法进行旧村改造。渔民村成为深圳市第一家自己要求重建家园的村庄,创造了“村股份公司自己组织改造、村民自筹资金”的独特改造模式,也拉开了深圳市城中村改造的序幕。此次改造不仅是物理空间的更新,更是基层治理机制的一次变革。渔民村成立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为村民办实事,二为提高管理效益。对于村内大量富余房屋,渔民村采用了“统一招租、集中管理”的模式。股份公司把村民需要出租的房子,以固定的价格承包,盈余进行二次分红。物业公司则提供专业化服务并吸纳村民就业,实现了集体收益提升与社区长效治理的融合。
渔民村从“万元户村”成为“千万元户村”,变化的不只是财富增长,还有环境的改善和村民幸福指数的提升。渔民村的巨变也成为深圳市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
第三阶段:党建引领社区治理阶段
走进新时代,渔民村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推动集体经济深化改革与服务、科技、文化多维融合,探索形成超大型城市基层治理的系统性创新路径。
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渔民村时寄语居民“用勤劳的双手创造更幸福的生活”,为社区发展提出更高要求。2014年,渔丰股份公司被列为改革试点,通过股权改革、转型发展、规范监管、政企社企分开改革,激发集体经济活力,为渔丰股份公司的社区建设、创收增收奠定了基础。此后,村集体与开发商共同开发楼盘,村民分红收入翻了几番。2019年,全市首个多功能、复合型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成,将社区党员活动中心、社康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书吧等升级整合,成为资源集约、功能集成的基层治理枢纽。
社区党委积极构建“一核多元”治理格局,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常态化开展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2020年起,罗湖区以渔民村为试点推进“七个先行示范”,重点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健全群众参与和社会协同机制,推动治理重心向服务与凝聚并举转型。
近年来,渔民村深度融合科技赋能与基层治理,系统部署5G网络与智能感知设备,构建起资源信息联动的大数据平台,实现对社区安全与风险隐患的智能预警与精准管理,以智慧化手段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精细服务转型升级。
深圳市基层治理的探索历程
渔民村的变迁正是深圳市基层治理体系从城乡二元结构走向现代化的一个生动缩影。其发展轨迹与深圳市治理体制的几次重大改革同频共振,共同勾勒出深圳市基层治理的探索路径。
城乡二元发展阶段
与渔民村在改革开放初期依托集体力量起步相似,深圳市建市之初的基层治理也建立在原有的乡土社会结构之上。建市之初,深圳市辖区包括经济特区和宝安县两部分,特区内城市建成区实行街居制,宝安县实行镇村制。在当时的客观条件下,这一行政体系混合了城乡二元基层建制。这一模式持续至1984年改为“镇—村—组”建制。该阶段基层社会尚未形成现代意义上的自治空间,行政主导是其主要特征。
城市化进程中的街居体制转型阶段
随着深圳市经济腾飞与快速城市化,原有镇村体制难以适应城市管理需要。20世纪90年代后,特区内外逐渐开始全面推行农村城市化,镇村建制改为街居体制,并同步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这一阶段,深圳市在空间与体制上基本实现了全域城市化。与此同时,居委会长期实行“议行合一”模式,成为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延伸,承担大量行政下派任务。
社区化改革与多元治理探索阶段
2010年后,国家推动社区建设,深圳市积极响应并启动系统性改革。与此前渔民村在2000年初推动旧村改造、探索“统一管理”相呼应,全市层面也开始推动基层管理体制从“行政管理”向“社区治理”转变,主要举措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居股分离:2002年起推动“村改居”,实现社区居委会与集体股份公司机构、职能、人员、经费“四脱钩”,使居委会逐步回归自治属性,政府则承接相应公共服务开支。
居站分设:2005年,全市推广社区工作站,承接从居委会剥离的行政事务,减轻居委会行政化负担,同时增强政府在基层的执行力。此举虽强化了管理效能,但也埋下了工作站与居委会职能交叉、关系待理顺的问题。
多元共治初步形成:物业管理和业委会在深圳市发育较早,1991年即成立全国首个业委会。市场力量与社会自治的兴起,促使居委会不得不与物业、业委会等主体协商共治。2007年起,深圳市推动“三社互动”(社区、社工、社会组织),培育专业社工与社区组织,政府开始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服务。
这一阶段是深圳市基层治理结构分化和专业化的关键时期,治理主体从单一的行政体系逐步拓展为行政、市场、社会多元并存的格局。
党建引领与治理现代化深化阶段
进入新时代,深圳市基层治理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与系统整合,走向“一核多元”协同共治的新阶段。
深圳市在社区层面设立综合党委,作为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形成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工作站、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2015年后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明确社区党委书记在决策、资源、服务等方面的主导权,强化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完善,范围从环卫、绿化扩大到社工服务、社区养老等领域。社会组织数量快速增长,成为公共服务供给与社会调节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深圳市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提升风险预警、安全管理与服务精准化水平,实现技防与人防、物防相结合。
在当前社区治理中,面对普遍存在社区资源闲置、服务碎片化、居民参与度低、行政依赖强等难题,深圳市大力开展“活力社区”“两社三中心”(打造服务中心、邻里中心、活动中心,提升社气、社品)建设,实现社区可持续、内涵式发展模式。
经过四十余年发展,深圳市基层治理已从行政主导的管控模式,逐步演进为“党建引领、多元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治理体系。近年来,深圳市持续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着力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格局,正朝着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先行示范的方向稳步迈进。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市基层治理的经验
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其基层治理的变迁不仅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体现了中国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深圳市为适应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基层管理模式,积极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在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上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其核心在于构建了一套适应超大城市发展、回应时代需求的系统性治理方案。
强化党建引领的动力主轴
深圳市基层治理坚持将党的建设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各个环节。坚持向社区党委赋权增能,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统筹能力,夯实基层基础。明确社区党委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保障权、人事安排权、监督管理权、事务决策权四项权力,强化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权威地位。党组织不仅成为凝聚各类社区组织、协调多元利益诉求的枢纽,更通过选派优秀干部担任社区“第一书记”,推动党员常态化向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机制,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
深圳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治理重心从“管理”向“服务”深刻转型,通过整合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和市场专业服务,建设多功能、复合型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同时,大力培育社会工作者队伍和社会组织,针对“一老一小”、弱势群体等提供精细化、精准化服务。从渔民村旧村改造中对居民生活品质的整体提升,到全市范围内开展“活力社区”建设,都彰显了深圳市在基层治理中始终将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置于首位,使治理成果真正惠及于民。
以制度创新构建法治与规则框架
深圳市基层治理的变迁,本质上是一个持续性的制度创新与实践调试的过程。面对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治理挑战,深圳市勇于实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的发展路径。从推行“居站分设”,助力居委会回归自治本色,到实施“居股分离”,厘清集体经济组织与社区自治组织的职能边界;从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到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运作,深圳市始终致力于通过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为多元主体参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规则基础。
强化科技支撑
面对超大型城市治理的复杂性与精细化要求,深圳市将科技支撑作为驱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开发民生诉求服务一体化平台,精准感知居民服务诉求。建设“智慧党建”系统,连通线上线下服务。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城市基层党建深度融合,终端从上到下延伸到街道社区,整合服务信息资源,在党组织与群众、资源供给与资源需求之间架起桥梁。科技的应用,不仅提高了管理效率,更重塑了治理流程,推动了基层治理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发现、从经验判断向科学决策转型,为构建精准、高效、智能的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提供了强大动力。
总体而言,深圳市的基层治理变迁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其经验表明,基层治理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通过构建多元化的治理体系,实现治理的现代化和精细化。以党建引领把方向、聚合力,以人民需求为导向、验成效,以制度创新定规则、固根基,以科技赋能提效能、开新局,为超大城市探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系统性、可借鉴的“深圳方案”。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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