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村提升工程如何扎实推进
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为改善农村生态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然而,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资金短缺、管理机制不完善、村民参与度不高等问题。针对此问题,本文从现状、问题、对策及长效机制与未来展望四个方面,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行系统思考与分析,以期为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政策背景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广大农民群众根本福祉,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这些政策文件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与阶段性要求,推动各地从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污水治理、村庄规划、厕所革命等多个维度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同时,地方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创新整治模式,形成了因地制宜的治理经验。例如,浙江省的“美丽乡村建设”、江苏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山东省的“村庄清洁行动”等,都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板。总体来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村整体面貌焕然一新,村庄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公共设施逐步健全,农民生活环境显著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成果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果
近年来,国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改善农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村村通”基本实现,交通出行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幅推进,自来水普及率持续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不断提升;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完善,分类投放、定点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逐步形成。此外,农村供电网改造升级、宽带网络进村入户、公共照明设施建设等一系列举措,使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有了历史性跨越。
生态环境保护与村容村貌提升
各地通过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同时,大规模的绿化美化行动全面展开,村庄周边的绿化带、生态林与农田防护林体系逐步完善,生态修复和景观重塑效果显著。公共空间建设也日趋规范,休闲广场、文化长廊、小型公园等设施不断增多,使农村人居环境更具宜居性与观赏性。在村容村貌整治中,危旧房屋改造、院落整洁行动、道路硬化和排水系统建设同步推进,农村整体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在“和美乡村”“生态文明村”等示范工程的带动下,农村已逐步向“洁净美”转变,实现了生态与生活质量的双提升。
村民生活方式与社会意识转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仅是外在环境的改善过程,更是村民生活方式与社会意识深层次变革的契机。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持续推进,农民的卫生观念、环保意识和公共责任感显著增强。越来越多的村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庭院美化和公共环境维护,形成了“人人参与、户户行动”的良好氛围。许多村庄建立了环境卫生评比制度和积分激励机制,通过村规民约和群众监督,增强了农民的自治能力。农民生活方式逐渐由被动接受向主动建设转变,这种思想与行为的转变,为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和长效治理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
规划设计科学性待提升
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部分地区未能结合地形地貌、生态格局和村落分布特征进行科学布局,导致项目设计脱离实际,出现“千村一面”“一刀切”的现象。例如,部分农村地区盲目推进“美丽庭院”“硬化道路”等工程,忽略了当地的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需求,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与此同时,部分地区由于前期调研不充分,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思考,导致后续建设中出现重复投资、设施闲置等问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亟待提升。
资金投入与管理不足
资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但在实践中,资金投入不足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当前,大多数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拨款,社会资本参与度偏低。部分项目在建设初期投入较大,但缺乏后续管护资金,导致基础设施“建而不用”或“用而不管”,影响长远效果。同时,资金分配与使用监管体系不完善,一些地区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低、项目申报程序复杂、资金拨付滞后等现象。此外,一些村集体经济薄弱,无法承担配套资金,造成整治项目推进缓慢。因此,加强资金统筹规划、完善长效管理与监管机制,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村民参与度不高
村民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直接受益者,其参与度直接决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成效。然而,现实中部分农村地区存在村民参与意识薄弱的问题。一是部分农民对环境整治工程的长期意义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留守老人比例较高,劳动力短缺,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主要依靠外部力量,缺乏群众基础。三是一些村庄虽然制定了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但执行力有限,农户参与度低,村集体组织动员能力不强。四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与宣传教育,一些村民对垃圾分类、污水治理、庭院美化等工作不够重视,甚至存在“前期整治、后期反弹”的现象。
监督与评价机制不健全
部分农村地区的监管力量薄弱,村级组织缺乏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不力,导致项目质量参差不齐。同时,部分地区缺乏信息化监管手段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难以实现持续优化。未来,应加快构建科学、公正、透明的监督与评估体系,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真正落地见效,推动乡村环境治理走向规范化、长效化。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对策与建议
完善顶层设计与科学规划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首要任务是完善顶层设计,强化科学规划。科学的规划不仅关系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系统性和可持续性,也直接影响资源配置和实施效果。首先,应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层次规划体系,形成自上而下的指导框架与自下而上的实践反馈机制;要统筹考虑农村产业布局、人口结构、生态资源与文化传承,避免“千村一面”和重复建设。同时,应加强前期调研和科学论证,充分听取农民意见,确保规划设计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结合不同地区自然条件与经济基础,可探索差异化整治路径,如山区重生态保护、平原重农业发展、沿海重污水治理等。此外,规划应注重与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人居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的协同推进。其次,应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项目实施成效和群众反馈适时优化方案,确保农村环境整治真正做到科学化、系统化、可持续化。
加强资金保障与多元投入
首先,应继续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资金分级负担机制,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后期维护。其次,应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和企业参与环境治理。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绿色金融支持等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同时,要探索建立环境治理收益共享机制,让参与方在获得经济回报的同时促进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最后,应健全资金监管制度,明确资金流向、用途与绩效考核标准,防止挤占、挪用或低效使用现象。针对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地区,可通过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项目实施能力。
提升村民的主体意识与参与度
首先,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平台等载体普及环保知识,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和公共责任感。其次,应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如设立村民议事会、环境整治理事会等,让村民在项目决策、施工监督、后期管护等环节充分表达意见,发挥积极作用。再次,可建立激励机制,通过“积分制管理”“美丽庭院评比”“生态文明示范户”等活动,激发村民的参与热情。最后,应注重典型引领,推广先进村经验,发挥榜样的带动效应,带动青年返乡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壮大乡村治理力量。通过形成“人人参与、户户行动、村村共建”的良性格局,才能实现农村环境整治从“要我改”向“我要改”的根本转变。
完善绩效评估体系
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取得持久成效,必须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体系。第一,应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对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公共设施等指标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确保整治成效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第二,要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问题及时上报、动态监控与结果公开。第三,建立问责与激励机制,对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整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四,还应加强后期管护资金与人力的保障,建立“建、管、护、评”一体化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管与评估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由阶段性工程向常态化治理转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长效机制
1.构建“政府引导、村民自治、社会协同”的治理格局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需要形成政府引导、村民自治与社会协同并进的多元共治格局。政府在其中应继续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引导与资金保障的主导作用,完善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供给,确保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通过政策倾斜和示范引导,引导村级组织和村民积极参与,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主体作用。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应成为环境治理的中坚力量,负责村内日常监督、垃圾分类管理和卫生评比等事务,真正实现“村事村管”。此外,还应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如企业、社会组织、志愿团队等,通过共建共治共享的方式,形成整治合力。例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垃圾处理、污水管护等工作,可以有效提升治理效率。通过建立多方参与、权责清晰的治理体系,能够在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治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走向制度化、常态化与社会化。
2.推动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根本目标在于实现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首先,要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农膜回收利用、秸秆资源化处理等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其次,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应用,鼓励农村使用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传统燃煤对环境的破坏。同时,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维护农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各地还应注重乡村生态文化建设,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景观和文化品牌,形成“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良性循环。
3.强化科技支撑与数字化管理
科技创新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质增效的重要驱动力。应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实现环境治理的精准化与智能化。首先,建立智慧农村管理平台,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垃圾分类、污水排放、空气质量等进行实时监测与动态管理,提高问题发现与处置效率。例如,部分地区通过安装智能垃圾桶和传感监控设备,实现垃圾收集与清运的智能调度,可以提升运行效率。其次,应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共同开发适合农村应用的环保设备与低成本治理技术,如小型污水处理装置、生态净化沟渠、分散式能源系统等。再次,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智慧治理”与“生态建设”融合发展。最后,要加强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吸引大学生、技术能人参与乡村治理,形成以科技赋能为核心的现代化环境管理体系。科技的融入,将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化迈进。
未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将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其目标不仅是“整洁优美”,更要实现“生态宜居、生活富裕、文化和谐”。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背景下,乡村环境治理将与乡村产业发展、文化振兴、社会治理相融合,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农村新格局。农村将逐步形成宜居的生态环境、宜业的发展空间和宜游的生活景观,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统一。政策层面上,相关主体将继续强化制度建设与法治保障,推动形成以“规划科学、机制完善、群众参与、科技支撑”为核心的长效整治体系。同时,未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将更加注重文化传承与地域特色,打造一批生态美、产业强、风貌独特的示范村庄。展望未来,一个“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村美”的新农村图景正在逐步实现,这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体现,更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生动实践。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牛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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