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村民参与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时间:2026-01-15 14:44:57来源:河南农业大学 文字:柴昱全

  基层治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其效能关系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也关系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进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基层治理面临诸多新问题,因此,探索有效的村民参与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河南省新乡市立足农村实际,在“村民代表提案制”的基础上,创新村民参与方式,建立健全议事协商机制,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利益分配得到优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践证明,实现村民参与的规范化和有序化,不仅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也有助于破解乡村治理难题。从新乡市的经验来看,应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健全保障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基层治理中村民主体作用,建立务实有效的参与机制,是当前基层治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新乡市从实际出发,对村民参与机制进行了探索,从程序规范、协商机制、优化利益表达渠道三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提高基层治理效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值得深入总结和推广。

新乡市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主要做法

工作机制概述

  新乡市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以“群众建议”“干部调研”和“集体研究”为导向,探索了一种新型村民参与机制,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党组织领导下的多层次协商决策链。这种参与机制按照“月末征集、月初研讨、月末决议”的运作节奏,将民意诉求汇集成标准提案。每个月由村民代表深入农户收集意见,村党支部再进行整理和分类;个别问题由村“两委”直接负责解决,涉及多数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则通过提案程序解决。在初步提案形成后,经过“院会恳谈会”“村民代表联席会议”等各种形式,不断地修改完善方案内容。村“两委”干部对少数持不同意见的村民做好深入的协商工作。这样一套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机制,既保证了村民充分参与村级事务,又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运行效果看,新乡市的村民参与机制及时化解了基层矛盾,规范了村级事务,增强了群众参与热情,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了有益探索。

主要做法

  新乡市在推进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中,探索出了独具特色的“五步工作法”操作模式。具体流程为:每月底,由村民代表入户征集意见并汇总整理,个人诉求由村“两委”直接办理,共性事项则转化为正式提案。提案经村“两委”组织多方协商、反复修改完善后,须获得党员和村民代表90%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对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将继续沟通,力求达成最大共识。决议通过后,由村委会负责执行,党支部全程指导监督,并注重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在提案实施过程中,由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对执行不力和效果不佳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和提高。这一系列的操作机制,通过明确的程序设计、严格的职责分工,保证了村民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充分参与,确保各项决议的有效执行,实现了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协商、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督的良性互动。

实施效果

  新乡市推行村民参与机制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新乡县各乡镇共征集村民代表意见4300余条,现场解决868件,其中涉及邻里纠纷287件,家庭纠纷231件。在此基础上,基层化解了95%以上的农村矛盾,农民获得感持续提高。从信访数据看,新乡县向省、市报送的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信访工作成效显著。基层治理环境大为改善,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显著减少。在乡村治理质量方面,新乡县先进村总数在全县178个村中继续攀升,全市先进率高达60%,居河南省前列。随着村民参与的深入,基层组织活力日益增强,干群关系日益密切,乡村治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这些数据与变化生动地反映出,无论是从量化指标的改善,还是从村民获得感、幸福感的提升,都能看出村民参与在基层治理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新乡市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现实意义

增强基层治理的有效性

  新乡市推行“村民提案制”后,基层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新乡市各村提案工作已由“行政推动”转变为“民意带动”,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自该项目实施以来,新乡县共收到4300余件村民建议,其中95%以上的矛盾纠纷已经在村级得到了妥善解决。许多困难和复杂的问题,通过提案渠道得到解决,群众的满意程度大大提高。统计数据表明,今年以来,新乡县向省、市反映信访情况同比下降40%,按期结案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92%。基层治理方式发生积极变化,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大幅度减少,一批后进村的整体面貌有所改善。这一机制充分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形成“群众的事群众议,群众的问题群众办”的良好局面。村干部普遍感受到压力减轻、工作效率提高,基层组织与群众联系更加紧密,已成为基层治理中的普遍现象。村级事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基层治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

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新乡市推行“村民代表提案制”后,乡村社会矛盾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治理成效显著。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信访总量明显下降。经过试点,如新乡县张青社区,村级矛盾纠纷90%以上都能及时化解。这一工作机制为村民提供了规范的表达渠道,降低了矛盾激化的可能性。通过定期听取村民意见、组织协商、落实整改措施等方式,将农村社会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小到村情纠纷、农田灌溉用水分配、资产处置、土地征用等,均可由村民代表参与,公平、公正地达成共识。这种基层民主协商机制的建立,不但增进了村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而且增强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近年来的调查数据表明,试点村村干部违纪案件明显减少,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进一步巩固,逐步形成党领导、村民参与、依法治理良性互动的格局,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村民参与积极性的提高

  新乡市“村民代表提案制”推动村民从被动的“旁观者”转变为积极的“参与者”,从而激发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并形成长效的村民参与机制。村民参与积极性的提高首先表现在村民代表履行义务上。每位村民代表都主动走访、联系群众,广泛倾听民意,认真研究村情,提出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其次,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意识明显增强,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不断高涨。许多村民主动向村民代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积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各项议事活动。同时,激发了基层干部为群众服务的热情,提高了工作效率;村“两委”下村走访已成为常态,民意收集、解决问题的效率大大提高,群众反映的意愿得到了很大满足。这种良性互动,使得村民的智慧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中得以充分体现,体现了群众的意愿,真正实现了“为民做主、由民做主”的治理理念。

完善村民参与机制的建议

选优配强基层队伍,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打好基层工作基础,是推进“村民参与”工作的关键。新乡市多年的实践证明,基层干部尤其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责任意识等都直接影响着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成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首先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通过“双向选择”,让政治素质好、群众基础好、发展思路清楚、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担任党支部书记。其次,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培养,注重中青年农民、在外务工经商人员、“村医村教”等群体中优秀人才的培养,通过定期培训、挂职锻炼、项目实践等方式,不断提高这类人才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再次,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应强化对村干部的激励保障,通过提升待遇、职业发展、关心关怀等措施,激发其工作热情与归属感。最后,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党员”“乡贤能人”等多元主体的作用,通过构建“微协商”机制,开展系列“党建+”活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营造“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群众公认,突出工作实绩,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活力充沛的村级干部队伍。

坚持问题导向工作方法,提高运行实效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基层工作成效,必须着眼于切实解决农村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解决“三农”问题,要以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地要对照农民群众的“烦心事”,聚焦“三资”“环境整治”“民生服务”等热点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逐一破解。在工作推进上,要改变单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做法,建立完善“收集—分析—解决—反馈”的工作闭环。基层干部要走进田间地头,到农家大院里去,与他们交朋友,聊家常,了解他们的需要,让村民切实做到随时倾听,确保村民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基层干部要本着“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思想,不推诿不扯皮,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建立台账,挂图作战,集中力量进行攻坚。与此同时,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提升工作效率。

把握村情民意差异特点,分类分步推进

  从新乡市推行“村民代表提案制”的实践经验来看,不同村庄在历史沿革、经济基础、人口结构、地理区位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直接影响着工作推进的基础条件和实际成效。推进工作时需充分考虑不同村庄的实际情况,针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集体资产规模较大、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可优先开展试点,重点在村务公开、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发挥村民参与的积极作用;对于行政村与自然村空间距离较远、由多个自然村合并组建的行政村,要格外注意做好村民代表的合理分配,确保各自然村村民诉求能够得到充分表达;在经济相对落后、人口规模较小的传统自然村,可以采取更加灵活的工作方式,不必拘泥于固定时间、固定程序的工作模式,可结合红白喜事、民俗节日等时机开展工作。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注意把握节奏,由易到难、由点到面,先从基础条件较好、群众基础扎实的村庄开始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示范样板,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对于群众积极性不高、内部矛盾较多的村庄,要加强调研摸底,找准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循序渐进推进。在工作推进中要特别注意防止生搬硬套、一刀切的做法,既要坚持工作方向不动摇,又要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符合本地特点的具体做法,不断丰富完善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推动村民参与机制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健全工作和保障机制,确保常态长效

  完善工作和保障机制是促进村民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科学、合理的保障机制不仅可以激发村民代表的积极性,还可以促进村民提案的落实。在工作经费方面,要把村民代表参与议事的经费列入财政专项补助,对误工补助、工作补助给予适当补助,使基层群众真正放心地参与;在制度层面,要探索建立村民代表述职评议机制及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履职不力的村民代表;同时,要建立健全村民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村民代表参加有关农村政策法规、乡村治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提高村民代表工作能力和议事能力。另外,要注意发挥考核和评估的导向作用,把村民参与工作的情况纳入对村干部的年度考核中,建立以村民满意程度为中心的考评体系。基层实践证明,建立定期通报村民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每月将提案的办理进展情况和效果公布出来,不仅可以增强村干部落实整改的责任感,还可以加强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村一级,也可建立村级联络站,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方便村民代表开展工作。探索建立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形成“共商共议”的格局。将村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写入村规民约,让村民参与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制度保障体系,可以为村民参与机制的常态化运作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新时代基层治理既面临新机遇也存在新挑战。规范有序的村民参与既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应当立足农村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参与方式,建立健全村民知情、参与、决策、监督等权利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栗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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