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驻村帮扶怎样提升农村治理效能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驻村帮扶作为我国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有效巩固了全面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了乡村振兴、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驻村帮扶工作指明了新方向。驻村帮扶工作严格遵循科学的选派与管理标准,帮扶人员肩负着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国家政策落地、服务村民以及发展农村经济等重要职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驻村帮扶工作仍面临一些挑战,诸如驻村帮扶主体履职能力参差不齐、整体帮扶力量未能充分发挥、帮扶人员工作动力不足等问题。为了更好发挥驻村帮扶工作对农村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的促进作用,需依据最新会议精神,提升驻村帮扶主体的综合能力,促使帮扶人员明确身份定位、提升自身能力、理顺工作关系;优化驻村帮扶力量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后盾单位和基层党委政府的积极作用;激发帮扶人员工作动力,完善考核与补贴制度。通过这些举措,推动驻村帮扶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农村基层治理效能的进一步提升,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驻村帮扶的运行逻辑
驻村帮扶的整体运行有着明晰的组织制度和原则。通过有组织的安排,建立了派驻人员与所在村人员融合、派驻单位与派往地政府联系密切的工作体系,为发挥帮扶合力创造了条件。而明确的工作内容和有力的工作落实,则体现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驻村帮扶的组织与功能
1.驻村帮扶人员的构成和特点
在驻村帮扶的行动主体体系中,核心力量是省市县各级部门选派的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队,以及延伸的各类驻村干部。此外,还包括三类关键关联主体:一是驻村干部的选派后盾单位,二是直接统筹驻村干部日常工作安排与考核监督的乡镇基层政府,三是原有乡村权力结构中的村“两委”班子。同一个地方的驻村帮扶人员在来源上呈现显著的混合性特征,这一特征使帮扶人员带来的资源更具多样性。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结构通常有三种:第一种是人员全部由同一单位派出;第二种是人员主要来源于一个单位,由其他单位补充不足部分;第三种是人员来自多个不同单位,这种结构的混合性特征更为突出。每位驻村帮扶人员的原始身份都代表派出单位的帮扶责任和形象,即便帮扶人员的组织关系和工作职责已经转移到所在村庄,村干部和村民仍然关注并期待他们凭借原始的身份背景所带来的资源和机遇。这种期待有助于帮扶人员明确自己的身份和工作关系,进而更好地实现帮扶目标。
2.驻村帮扶的工作内容
驻村帮扶是我国政府实施乡村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协调帮扶资源、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是驻村帮扶的重要工作内容,包括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到乡村指导帮扶,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这有助于改善农村落后面貌、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健全并加强村级基层党组织、培养锻炼干部。驻村帮扶人员的总体职责在于宣传并推动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发展农村经济、促进乡风文明和法治建设、建强基层党组织等。从驻村帮扶人员的工作实践来看,第一书记主要从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出发开展工作,是帮扶工作的统筹管理者;驻村工作队更多承担国家政策和项目的推动实施工作。一些地方的驻村干部主要作为乡村与上级党委和政府之间的桥梁,负责辅助上级对其他帮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评。
驻村帮扶和其他单位的关系
1.驻村帮扶和原单位的关系
驻村干部在进行帮扶期间,其在原单位的身份和待遇不会发生改变,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放,村级人员的工作情况也会受到原单位的直接影响。一般来说,原单位希望帮扶人员代表单位顺利进行国家交给的驻村帮扶任务,因此在依托单位的支持下,帮扶人员更容易取得治理效果。原单位的级别、投入的人力、资金等资源,以及对团队成员的政治期望值,都是影响驻村帮扶成效的重要因素。
2.驻村帮扶和原有乡村权力结构之间的互动
驻村帮扶和原有乡村权力结构之间的互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村干部凭借丰富的乡村地方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熟人社会网络资源,为驻村帮扶人员的顺利融入提供了极大便利,有效节省了时间成本,降低了磨合难度。村干部还能根据村庄和农民家庭的基本情况,给予驻村帮扶人员充分的支持和协助。通过村干部的配合与引荐,驻村帮扶人员得以打破公职身份与村民群体间的身份隔阂与文化差异,更快融入村民的社会关系网络,为后续帮扶工作筑牢沟通基础。同时,驻村帮扶人员能为村干部提供有力支持与保障,既增强了村干部在村庄治理中的信心与履职能力,也助力其进一步巩固群众基础、夯实其在村庄事务中的主导地位。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性、突发性和不规律等特点,而大多数帮扶人员习惯于处理规范化的行政事务。因此,他们往往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与农村群众打交道的经验不足,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有限,而这正是村干部的强项。在与村干部合作的过程中,驻村帮扶人员能逐渐克服上述短板,提升其综合治理能力。
另一方面,驻村帮扶人员参与乡村社会治理,需要获得当地人的认同,尤其是村干部的认可和支持。如果驻村帮扶人员遭到当地人的排斥,可能导致驻村帮扶工作的失效,村民抵制项目施工的现象在各地帮扶实践中屡见不鲜。此外,由于在制度层面缺乏对帮扶人员与所在村庄沟通协调方式的规范,驻村帮扶措施有时会与当地的实际需求不符,影响了驻村帮扶与乡村治理的合作效果。这不仅延误了部分帮扶工作的实施,还削弱了二者之间的信任,损害了被帮扶村庄的利益。
驻村帮扶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1.提升治理能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人口流动加速,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数量上升,村庄“空心化”问题日益凸显。村干部队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素养有限、履职能力不足等短板,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与向心力不足,整体运行较为松散,难以有效满足乡村治理需求。在这一背景下,驻村帮扶有利于短时间内迅速提升农村治理水平与乡村领导班子的履职能力和项目资源接受能力。在技术层面,面对信息汇总、上报公示等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村干部在电脑操作使用上存在不足,而驻村帮扶人员凭借其工作经验,弥补了村干部在办公软件操作上的短板。在思想层面,农村地区信息相对较为闭塞,村干部视野不够开阔,而帮扶人员与城市信息资源联系紧密,掌握更多的经济、市场与科技信息,他们将这些信息及时分享给村干部,助其开拓视野,转变思想,从而更高效地为村民服务。
2.塑造治理秩序
驻村帮扶工作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成效体现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及基层社会自我发展能力提升方面。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驻村干部采取措施促进当地产业发展、优先保障村民利益,同时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完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广大驻村干部吃住在村庄,与村民密切联系,极大地充实了基层的领导和管理力量,大量的行政资源下沉到驻村帮扶一线,对村庄有了更清晰的把握,可以采取更加有效的帮扶措施;驻村帮扶加强了村级党组织能力建设,通过发展产业、增加农村就业,吸引了更多人才返乡创业,使原本“空心化”的村庄重现生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吸引大学生、企业家、农民工等具备知识与能力的群体回村任职,使村级组织力量得到充实,干部逐步实现年轻化和知识化,与传统“运动式”的农村工作队不同,驻村帮扶不仅完成了短期目标,更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驻村帮扶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实证分析
本文以河北省承德市北铺子村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田野调查法、深度访谈法与历史文献分析法,对驻村帮扶前后村庄发展状况进行系统性考察。研究遵循社会科学研究范式,依托治理效能评估模型,从组织建设、经济发展、空间重构三个维度切入,对帮扶实践案例进行多维度解构与量化分析,旨在揭示驻村帮扶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成效。
推动基层党组织赋能与治理体系优化
驻村帮扶工作队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基层治理体系革新。在帮扶实践进程中,工作队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依托,搭建起常态化党员教育平台,累计开展专题培训32场次,覆盖党员超500人次,显著提升村“两委”成员的政策执行能力与理论素养。构建“议题收集—民主商议—集体决议”的全流程决策机制,完善村“两委”议事规则与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使决策过程的公开性与科学性得到有效增强。据统计,帮扶期间村“两委”民主决策事项的通过率提升40%,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满意度达92%。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推动乡村治理模式从传统的行政主导型向多元共治型转变,形成党组织引领、多方协同参与的治理新生态。
促进特色产业培育与经济发展转型
驻村工作队深度挖掘北铺子村资源优势,通过产业规划与要素整合,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经充分调研论证,确定大樱桃种植为核心产业,建成占地1200亩(约0.8平方千米)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并配套引进先进种植技术与冷链仓储设施,构建起完整的产业发展链条。产业发展带来显著经济效益,2024年产业园年产值突破200万元,相较帮扶初期增长317%;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8年的8284元提升至13520元,年均增长率达9.3%。反季种植模式的推行,使产品附加值提高60%,并创造80余个季节性就业岗位,有效缓解农村劳动力流失问题。同时,产业发展与国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紧密衔接,借助“三年产业振兴规划”,成功建立起稳定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为乡村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助力乡村空间改造与生态宜居建设
驻村工作队通过资源整合与项目落地,实现乡村空间的系统性重塑。在帮扶周期内,累计整合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3 300余万元,实施了2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涵盖交通、水电、通信、环卫等多个领域。其中,新建硬化道路15公里,实现村组道路全面贯通;完成260户卫生厕所改造,建成2座污水处理站,村庄绿化率提升至35%。乡村空间环境的改善,不仅提升了村民生活品质,更通过“环境改造—行为引导—价值重塑”的传导机制,引发社会文化层面的深刻变革。调查数据显示,95%的村民认为环境改善显著提升生活幸福感,贫困户主动参与产业发展的比例从帮扶前的30%提升至78%,有效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发展活力。
驻村帮扶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优化对策
在当前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下,针对上述挑战与问题,应从政策制度保障、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着手,毫不松懈地抓好驻村帮扶各个环节,防止乡村再返贫,确保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优化建议主要包括提升帮扶主体综合素质、优化驻村帮扶协同机制以及完善配套制度体系激发内生动力。
提升帮扶主体综合素质
首先,帮扶主体要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为有序高效开展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系统掌握有关农业经济学、农村社会学以及农村法治等相关专业知识,提升乡村治理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驻村工作人员要加强与村民、村干部的交流,学习农业知识,提高对农村、农业、农民的了解,不断锻炼和提高自我适应能力,培养吃苦耐劳的意志力,认识到基层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主动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其次,帮扶主体要理顺工作关系。理顺关系是促进驻村帮扶作用充分发挥的必要前提,派出单位是驻村干部的“娘家”,是所驻乡镇和村的“亲家”。派出单位对驻村干部肩负着管理监督、关心关爱的责任,要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其工作和思想动态,强化管理、跟踪问效。驻村干部要定期向派出单位汇报工作情况,充分利用单位优势资源,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及各方面的支持,协调解决村庄面临的实际困难。同时,要完善派出单位与乡镇、村之间的协同发展关系。派出单位是驻村干部开展工作的最大底气和力量源泉,不能“一派了之”,要加强与所驻乡镇、村的沟通联系,协助抓好驻村干部的管理考核监督,确保做到真驻实扶、扶出成效。
优化驻村帮扶力量协同
首先,驻村帮扶必须获得后盾单位的有力支持。后盾单位的实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驻村工作队的帮扶成效,帮扶人员在驻村帮扶中的表现,不仅是后盾单位帮扶意愿的体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后盾单位的支持和认可。因此,帮扶单位需要细化并严格标定考核驻村工作队的各项指标,给予工作队成员更多的正向鼓励和激励,进一步引导驻村工作队在帮扶村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例如,提升对驻村帮扶人员未来职业发展的期望,增强其角色认同和工作动力。后盾单位还应关心驻村人员及其家属的福祉,定期安排驻村人员体检,不定期看望驻村人员,关心他们在村里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家庭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确保其身心健康。同时,后盾单位应该主动加强与驻村帮扶人员的沟通联系,对帮扶村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进行全面调研和了解,结合单位职能和可调动资源,对帮扶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为驻村帮扶人员的工作和帮扶村的发展建设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支持。
其次,驻村帮扶需要主管部门和基层党委政府的支持。相关部门及基层党委应该持续关注帮扶人员在工作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并积极协助其解决困难,为帮扶人员安心履职提供支持。同时,管理部门还需要关心他们在村庄的具体情况,并提供切实指导,协助其与原有乡村权力结构良好互动,为帮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撑。推进帮扶资源供给制度化,有助于帮扶工作有序开展。目前,驻村帮扶工作中,乡村所获资源多源于帮扶人员个人,仅依靠此途径易导致帮扶结果之间的参差不齐。为此,可以设立专门的项目资金,由村里和驻村帮扶人员共同申报和使用,并对资金的审批和使用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用于解决驻村帮扶人员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解决的问题。此举既可缓解相对弱势的驻村帮扶人员在资源提供上的压力,又能防止拥有大量丰富社会资源的驻村帮扶人员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完善制度激发工作动力
首先,需进一步规范补贴制度。驻村干部长期驻守一线,任职时间通常为两三年,物质保障能否到位直接关系到他们能否全身心投入工作。强化派出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物质保障责任,有助于促进驻村干部安心履职。其次,应规范考核制度。调整对帮扶人员的考核角度和标准,摒弃“一刀切”的量化指标,转向更全面、科学的综合评价。例如,结合村庄产业基础、治理难点等实际情况设定差异化考核维度,将村民满意度、问题解决率等纳入考核指标。最后,还要强化考核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对优秀的驻村帮扶人员进行宣传表彰,增强其职业荣誉感与工作价值认同;更要将考核结果与晋升发展直接挂钩,激发帮扶人员的工作动力。
研究结论
驻村帮扶是我国完善农村治理结构、动员资源支持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基层治理创新的典型代表,符合乡村社会当前的发展需求。驻村帮扶不仅需要为乡村发展提供资金、资源、技术、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撑,更应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际工作中,需要借鉴驻村帮扶的成功经验,推广并巩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做法;优化选派、管理、服务、考核等制度保障,不断提升驻村帮扶人员的基层治理和为民办事能力。通过关注驻村帮扶人员的工作与成长,使其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支持,增强并保持其角色认同感,进一步发挥驻村工作队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农村基层治理效能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更大力量。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赵彩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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