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创新乡村民主议事的方式

时间:2025-07-31 11:32:23来源:中共开封市委党校 文字:王丽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其中,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既是构建和完善农村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围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本文通过对河南省开封市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现状的了解分析,探索发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创新方式,以进一步提升开封市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质效,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和谐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进入新时代以来,人民对于民主政治发展的期待日益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协商民主作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随着城乡融合发展以及网络技术的普及,农村群众对于政治生活参与的意愿不断增强,因此,对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现状进行分析,探索发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路径,对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时代发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必要性

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助推剂

  当前,乡村振兴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乡村振兴是否实现,其中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就是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程度。农村基层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形式,正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开展的民主议事会,让村民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体,通过“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方式,既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乡绅议事”的治理智慧,又创新了新时代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这种协商民主机制有效激发了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在产业发展、环境整治、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只有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真正当家作主,才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创新协商形式,提高协商质量,已成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和动力源泉。

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是解决农村社会问题的润滑剂

  农村基层协商民主作为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润滑剂”,在促进乡村和谐发展中展现出独特价值。在新时代背景下,随着农村社会结构转型和利益诉求多元化,传统的行政命令式管理已难以适应现实需求。通过村民议事会、民主听证会等协商平台,不同利益群体充分表达诉求,在平等对话中寻求最大公约数,既有效预防了矛盾激化,又提升了治理效能。这种柔性治理方式既尊重了农民主体地位,又传承了“以和为贵”的乡村文化传统,为化解土地纠纷、环境整治、公共事务管理等难题提供了制度化渠道。实践证明,协商民主既能润滑干群关系,又能调和邻里矛盾,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抓手。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离不开农村基层协商民主

  农村基层协商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农村场域下的生动诠释。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主要的体现就在于基层民主,而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是基层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场域下,农村群众通过协商民主的方式可以直接参与到乡村事务的管理、决策和监督过程中,充分发挥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农村基层协商民主为协商民主在农村场域的实践提供了平台,农村群众通过公共事务管理平台,可以充分讨论、协商、决策乡村事务,并就关乎自身利益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这也提高了协商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

开封市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开封市的城镇人口比例逐渐上升,而农村人口比例相应下降。尽管如此,农村居民仍占开封市人口的较大比重,农村地区在开封市发展整体格局中仍占据重要地位。

开封市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主要内容

  一是构建完善的协商平台。开封市通过积极搭建层次丰富、领域广泛的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平台,包括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乡贤理事会等,确保农村群众能够进行畅通的意见表达,可以有效的参与到乡村事务管理中来,有效搭建了政府与农民之间沟通的桥梁,为民主管理乡村事务、提供科学决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创新协商形式。开封市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形式上不断创新,探索出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协商模式。一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便捷性与高效性,建立网络协商平台,使农村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参与协商讨论。另一方面,采取多种线下方式开展协商民主。例如,延续传统会议的优势,开封市通过定期组织面对面协商会议,提高协商事务的针对性与时效性;通过设立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等传统线下方式,广泛收集农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协商民主参与的广泛性,为乡村事务的民主决策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支持。

  三是聚焦协商内容。开封市在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群众最关心、最急切的问题,聚焦乡村事务管理、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协商内容涵盖了乡村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文化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并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及征求意见确保协商议题的民主性、现实性,确保协商内容能够切实反应农村群众所需、所求、所盼。

  四是促进协商主体多元化。开封市在协商过程中,高度重视协商主体的多元化。除了村干部、村民代表参与协商之外,还通过积极邀请社会贤达、专家学者等参与协商,促进协商主体多元化,提高协商意见和决策建议的全面性与客观性,为乡村发展贡献多元智慧与力量。

  五是加强协商制度规范性。开封市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过程中,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通过明确协商的程序、方式、要求、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为协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有利于加强对协商工作的有效监督,提高协商工作的规范性。

  六是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开封市通过宣传、示范等方式,提高农村群众参与协商民主的意识和能力,进而为协商民主的推进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例如,利用媒体、网络等宣传渠道加大协商工作的宣传力度。良好浓厚的协商氛围为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推进开创了良好的局面。

  开封市农村基层协商民主从多维度开展实践,不仅推进了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也为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开封市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协商民主参与主体的参与度与代表性不强。在农村场域开展协商民主活动,最重要的参与主体就是农村群众。在开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农村群众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到乡村事务以及事关自身事务的协商处理当中,确保农村群众的诉求能顺畅表达,自身利益能得到切实维护。而在实际开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协商主体参与度不高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调研中发现,开封市Y村农村协商民主群众会中,部分村民因利益关联度低而拒绝参与,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置身事外,但协商民主群众会依旧会做出决议,最终影响了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导致协商活动的效果无法达到“应商尽商”的要求,削弱了协商民主的公信力。同时,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村“空心化”问题日益严重,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过程中,参与协商民主的基数相应减少,能够参与协商民主的多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在协商意识、协商能力等方面有所欠缺,使得协商民主参与主体的代表性不强。

  二是协商民主渠道与方式的创新力不足。协商民主的渠道和方式是协商民主活动的基础。近年来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方式总体呈现多样化,各种村民民主协商形式得以发展,但有些村的协商方式依旧落后、缺乏创新。在具体协商民主实践当中,有些村仅是通过党员会议、群众会议开展协商——先由党员会初步讨论,再提交群众大会集中商讨。由于协商渠道局限于这两个会议且缺乏创新,导致群众参与乡村事务管理的积极性逐渐消磨。

  三是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仍有提升空间。协商民主制度化是推进协商民主发展的制度保障,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必由之路。虽然基层协商民主在实践中展现出旺盛生命力,但仍存在制度化、规范化提升空间。当前,需从该制度的程序规范、监督落实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推动协商民主向更高水平发展。

优化开封市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路径探索

  新时代要推动发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就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及村民对于协商民主的认知和协商能力,积极创新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形式,完善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提升农村基层协商主体参与协商的能力与素养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宣传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的工作,也是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主要方式。开封市各基层党组织、基层政府、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增强宣传意识,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向村民普及协商民主的理念,培养村民遇事首先进行协商的自觉性,为全面推进协商民主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一方面,利用现有的各种宣传渠道,积极推广协商民主的知识理念,如乡村街头的公告栏、村村通大喇叭等。同时,还可以邀请专家、讲师等以理论宣讲的方式为村民定期举行协商民主知识宣讲及解答。另一方面,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既要善于利用网络媒介开展宣传,借助网络信息平台,让村民能够快捷地参与到相关事务的协商及监督过程中来,也要善于主动创造宣传,通过举办“乡村运动会”等活动,在娱乐休闲当中传递协商民主意识。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对于协商民主的认知,让村民能够了解参与协商民主的方式方法、认识协商民主的好处,进而提升其参与协商民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是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创造力。一方面,要加强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协商民主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如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提升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协商民主理论水平,增强协商民主实践能力,培养其将乡村工作与协商民主有效结合的工作思维。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群众协商议事意识及能力的教育,注重提高农村群众的政治文化素养。协商民主的基本能力要求就是能够真实、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各协商民主主体之间是平等交流的。因此,开封市在开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教育引导过程中,要系统地开展协商民主相关政策、基本知识的传播,充分利用乡村文化书屋、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开展协商民主培训,不断提高参与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主体的能力与素养,提升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创造力。

创新拓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形式与渠道

  一是充实协商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各方主体的积极性,‌确保基层群众广泛参与民主协商。‌同时,‌规范协商议题‌,‌明确民主协商的范围,‌聚焦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议题的针对性,通过‌搭建协商平台‌,大力畅通有效衔接的渠道,‌创新建立多级议事协商平台,‌如宅基议事、‌社会组织议事、‌村级议事等,‌提高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便利性。善于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开封市各乡村实际进行因地制宜的创新,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协商实践形式。

  二是科技赋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随着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推进过程中,需要积极探索新形式,将新兴技术融入协商民主实践当中。开封市在推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创新实践中,可以积极探索“云协商”形式。“云协商”是河南省政协创新提案办理方式的重要实践,主要通过信息化、数字化、互联网技术手段,打造农村基层协商民主云平台。具体实践中,首先要重视对于“云协商”平台的普及,通过发放“云协商”平台使用手册、转发教学视频等方式,推广“云协商”平台的使用,让村民能用、会用、想用;其次要注重对于数据的统计、反馈,增强协商民主在过程、形式上的透明度、公平性;最后还要善于优化协商内容的表现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协商议题形象化的展现出来,帮助村民理解协商议题的内容,从而提高协商民主的参与效率。

健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发展相关保障

  一是不断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农村群众是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主要参与主体,推动村民自治是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开封市要加快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的相关政策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如民主选举制度,完善协商人员的选拔程序、‌民主决策制度,确保协商决策的有效落地。‌

  二是建立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监督机制。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能促使基层协商民主制度自我完善。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协商民主参与主体的多样性和乡村事务的复杂性,协商民主的有效开展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这就要求开封市在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进程中从监督机制入手,进行必要的干预和把控,以确保协商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行和高效发挥,进而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具体实践中,一方面,需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乡村事务管理体系的透明度,秉持“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原则,通过成立村民监察小队,对协商过程、结果进行监督,确保协商的真实性、公平性。另一方面,要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扩大对于协商民主的监督范围,主要是利用网络平台、各类媒体媒介对协商民主的过程开展全方位监督,确保监督的全面性。

  加强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建设,对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高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农村基层协商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农村场域的具体实践,是解决农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的重要途径。在新时代,开封市在发展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协商民主发展新路径,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推动开封市乡村振兴事业大步向前。

  终审:魏文源

  监审:李如洁

  编校:李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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