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如何破局
文化振兴既是凝聚乡村精神内核的关键抓手,也是实现“乡愁可寄、未来可期”的核心路径。作为多民族聚居的欠发达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玉林市兴业县独特的壮族山歌、客家文化等文化资源,既承载着厚重的历史记忆,又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深刻挑战。当前,乡土文化生态的断裂、资源转化机制的失灵、治理体系的碎片化以及主体参与的弱化,共同构成了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梗阻,这些困境不仅导致文化传承链条的松动,更使乡村陷入“文化空心化”与“发展功利化”的双重危机。本文以兴业县为样本,通过解构文化生态失衡、资源要素错配、治理效能不足、主体动能缺失等现实矛盾,针对性提出以文化价值重构为核心的协同治理路径,旨在为同类地区破解文化振兴瓶颈提供理论参照与实践启示。
乡村文化作为乡村发展的灵魂,承载着农民的精神世界和乡村的历史记忆,是维系乡村社会秩序、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基石。乡村文化振兴对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乡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在乡村文化领域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乡村空心化现象日益严重,导致乡村文化传承主体流失,一些优秀的传统习俗、技艺等濒临失传,加之现代文化的冲击使得乡村文化生态受到影响,乡村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有所削弱,乡村文化建设面临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梗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不仅有助于丰富乡村文化内涵、提升乡村文化软实力,增强乡村居民的文化自信,还能为乡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促进乡村地区人与自然、经济与文化的协调发展。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意义
有利于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在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乡村文化与农业、旅游业等产业的融合,能够创造出多样化的产业形态。具体来说,依托乡村民俗文化、传统手工艺文化等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和乡村旅游项目,吸引大量游客,带动当地餐饮、住宿、手工艺品销售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推动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乡村文化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支撑,文化产业的发展能够进一步吸引人才、资金和技术等要素向乡村流动,尤其是一些具有独特文化魅力的乡村,可以极大地吸引在外创业的人才返乡投资,利用当地的文化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吸引资本回流,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有助于优化乡村经济结构,减少对传统农业的依赖,以文化旅游、文化创意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兴起能够使乡村经济更加多元化,进一步增强乡村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乡村文化又能够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挖掘农产品背后的文化故事和传统农耕文化,打造具有文化内涵的农产品品牌,以此来提高当地农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价格优势,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益,推动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增强乡村社会凝聚力
乡村文化是乡村社会联系的纽带。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通过举办传统节日庆典、庙会等文化活动,能够增进村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加强村民之间的情感联系,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尤其是在一些乡村每年春节期间都会举办舞龙舞狮、球赛等活动,村民们共同参与,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氛围,增强了村民对乡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此外,乡村文化中的互助精神,有利于培养村民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在乡村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农业生产中,村民们相互帮助、共同协作,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文化中的尊老爱幼、诚实守信、邻里互助等优秀传统道德规范和价值观能够为乡村治理提供道德支撑和行为准则,通过传承和弘扬这些文化价值,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减少乡村社会中的矛盾和纠纷。乡村文化活动的开展可以为村民提供表达意见和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一些乡村的文化礼堂不仅是举办文化活动的场所,也是村民议事、交流的地方,村民们可以在文化礼堂中讨论乡村发展规划、公共事务管理等问题,提高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识和民主素养,推动了乡村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
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乡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和传承地,许多传统技艺、民俗文化、民间艺术等都在乡村得以保存和延续,乡村文化振兴能够切实加强对这些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尤其是一些传统村落中保存着古老的建筑技艺、传统的手工编织技艺等,通过挖掘和整理这些文化遗产、培养传承人,使这些珍贵的文化技艺得以传承下去。
丰富乡村居民文化生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乡村文化振兴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通过大力建设乡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文艺演出、电影放映、读书活动等文化活动,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通过积极鼓励农民参与文化创作和文化活动,成立农民文艺队、书法绘画协会等文化团体,培养农民的文化兴趣,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参与这些团体的活动,丰富了自己的精神世界。
广西兴业县乡村文化振兴现状
广西兴业县乡村文化振兴开展情况
近年来,兴业县大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丰富乡村居民文化生活,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为乡村振兴持续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一方面,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兴业县文体综合馆项目建成开放,成为该县新的“文化符号”,镇级综合文化站实现全覆盖,村级文化室覆盖率达95%,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兴业县文体综合馆自2023年开馆以来,共接待群众30万人次。另一方面,激活并用好红色文旅资源。2023年,兴业县桂东南抗日武装起义景区成功晋级国家4A级旅游景区,震声楼、龙潭山庄等一批古建筑得到修缮,红色历史陈列馆、红心广场等一批场馆建成,红色文旅研学模式逐步形成。2023年11月以来,该县共组织34所中小学校近1.4万名学生参加红色文旅研学活动。在此基础上,兴业县还着眼于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传播新思想、引领新风尚,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2024年3月,组建兴业县“鹩歌凤舞”文化文艺志愿服务队开展文化文艺志愿服务下基层活动。截至目前,已经开展文化文艺志愿服务活动40多场。
广西兴业县乡村文化振兴面临的现实梗阻
1.文化生态的断裂与失衡
兴业县作为多民族聚居区,壮族山歌、鹩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代际传承危机,年轻群体对本土文化认同感降低,“三月三”等传统节庆的仪式内涵被简化为表演项目,文化符号的象征意义逐渐消解,部分非遗技艺因脱离现代生活需求,陷入“博物馆化”生存困境。同时,公共文化空间的空心化趋势十分明显,现阶段很多行政村虽普遍建有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设施,但存在“重建设轻运营”现象,图书更新滞后、活动形式单一(多为广场舞)导致参与度低,未能形成具有凝聚力的社区文化共同体,传统社会组织功能弱化,新型文化自组织发育不足,公共文化空间未能有效激活。
2.资源要素的结构性匮乏
在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农村地区的人力资源流失问题十分突出,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导致文化传承主体缺失,老人、妇女、儿童等留守群体难以承担文化创新使命,基层文化站专业人员匮乏,兼职人员普遍存在知识老化问题,数字化管理、文创开发等新型服务能力不足。此外,基层地区文化资源的转化难度较大,客家围屋、传统村落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乡村建设规划存在张力,旅游开发中易出现“仿古造景”式异化,乡土文化资源未能有效嵌入县域产业链,手工艺品、民俗体验等项目存在同质化竞争,缺乏IP孵化与品牌建设。
3.治理体系的效能瓶颈
在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政策执行的碎片化,由于文化振兴涉及宣传、文旅、农业等多部门,存在项目资金分散、考核标准不一等问题,再加上部分乡村将文化振兴简化为硬件达标任务,忽视文化治理机制创新,未能形成“文化+产业+治理”的协同发展模式。此外,乡村文化振兴的内生动力激发不足,文化供给与村民真实需求存在错位,政府组织的送戏下乡与村民自发组织的采茶戏班存在受众重叠,村民议事机制在文化事务中参与度低,文化振兴尚未转化为群众自觉行动。
4.文化认同的深层危机
在城镇化背景下,村民本土文化自信受到一定影响,教育体系中乡土文化课程缺失,导致青少年在地文化认知断层;在新媒体传播中,本土文化内容生产处于弱势地位,难以抵抗商业化流量文化的渗透。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的对策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需立足乡土文化根基,以系统性思维摆脱现实困境,构建文化传承、资源活化、治理创新、主体培育协同推进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重构乡土文化生态
在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要大力推动非遗活态传承,积极将壮族山歌、鹩剧等非遗技艺与现代生活场景融合,开发短视频课程、文创产品,嵌入乡村旅游体验项目。增强文化实用性,建立“家庭—社区—学校”联动传承机制,鼓励非遗传承人开设家庭工坊,社区组织定期传习活动,中小学设置乡土文化实践课程。注重重塑公共文化空间功能,整合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设施,打造“文化综合体”,引入VR村史展陈等数字化技术,实现“静态展示”向“互动体验”转型,扶持村民自发组建采茶戏社、舞狮队等文化自组织,通过资源对接、活动策划支持激发内生创造力。
促进资源整合转化,激活文化资源价值
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要着重打造文化IP产业链,深入挖掘客家围屋、传统村落的文化符号价值,开发围屋剧本杀、民俗生活馆等沉浸式体验项目,推动“文化资源”向“文化消费”转化;将“兴业茶”“城隍酸料”等特色物产与民俗故事结合,设计文化品牌包装,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同时,构建数字化传播体系,建立县域文化资源数据库,对传统技艺、方言进行数字化保存与传播,通过短视频平台打造“云端文化展馆”,鼓励村民、本土文化传播人才通过直播、短视频展示乡土生活,形成“线上引流、线下体验”联动模式。
强化治理机制创新,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乡村文化振兴是一个十分系统的过程,需要诸多部门全面参与,这就需要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成立县级文化振兴统筹机构,整合宣传、文旅、农业等部门资源,制定文化振兴专项规划,避免政策碎片化,大力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合作模式,引入专业机构运营文化设施,政府侧重监管与标准制定。着重完善村民参与机制,建立“文化议事会”制度,将文化活动策划、设施维护等事项纳入村民议事范围,保障决策民主化,推行文化积分奖励制度,将村民参与文化传承、志愿服务等行为转化为可兑换的实物或服务,增强参与积极性。
加大主体动能培育,凝聚文化振兴合力
引育“新乡贤”群体,建立在外文化人才联络机制,通过柔性引进政策吸引乡贤返乡指导,设立文化创新奖项激励本土人才,培养“乡村文化管家”,选拔本土骨干参与专业培训,负责村级文化设施运营与活动组织。同时要深入基层地区重塑青少年文化认同,将乡土文化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开展“非遗小传人”“民俗研学”等实践活动,筑牢文化认同根基,实施城乡文化互动计划,组织城乡学生互访体验,打破文化认知隔阂,增强乡土文化自豪感。
完善长效保障支撑,筑牢可持续发展基础
设立文化振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非遗传承、文化设施运维等项目,探索文化类保险产品降低运营风险,将文化振兴成效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建立文化设施利用率、村民满意度等动态监测指标。联动高校、文化机构建立“乡村文化智库”,提供项目策划、技术指导等智力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公益捐赠、文化认领等方式参与乡村文化振兴,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格局。
新时代背景下,乡村文化振兴绝非简单的文化符号复刻或经济指标达成,而是一场关乎乡村文明存续与再生的深层变革。现阶段,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开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传统与现代的断裂、内生动力不足与外部干预失焦的交织,共同形塑了乡村文化振兴的复杂图景。为了更好地破解这一困局需要摒弃短期思维,转向文化主体性重建与系统性治理相结合的创新路径,通过活态传承激活文化基因,以数字化传播重构文化空间,借多元共治凝聚治理合力,最终实现从“文化输血”到“文化造血”的质变,做到将文化振兴嵌入乡村全面发展的脉络,在守护乡土文明根脉的同时,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的精神动能,真正书写“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现代乡村文明新篇章。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栗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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