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点亮乡村文化 丰盈精神家园

时间:2025-12-24 09:54:49来源:河北科技大学 文字:邢佳苑

  本文围绕乡村文化振兴与农民精神生活富裕展开深入探讨,系统阐述乡村文化振兴促进农民精神生活富裕的价值意蕴,剖析当前面临的现实困境,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实践路径。研究发现,乡村文化振兴在提升农民文化素养、增强文化认同、凝聚乡村精神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文化传承断层、公共文化服务不足、文化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为此,需从加强文化传承创新、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入手,助力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富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乡村文化振兴促进农民精神生活富裕的价值意蕴

实现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一个社会要想实现繁荣和发展就必须依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全民共同富裕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脱贫攻坚战的完成、全面小康的实现,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共同富裕不仅仅意味着物质生活的丰富,还意味着人民精神生活的富裕,全民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随着中国经济和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当前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但是伴随着物质生活日益富裕的同时,农民的精神生活存在着碎片化和单一化的问题,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乡村和城市文化资源的分配问题,具体主要体现在文化资源分配不均衡导致乡村人才流失严重、部分文化遗产损坏、文化产业失活等矛盾。因此,当前解决文化资源分配不均衡问题、推动乡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等问题十分紧急。乡村文化振兴促进实现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原因如下:一是乡村文化振兴致力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礼堂、农家书屋、乡村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这些设施为农民提供了学习、娱乐、交流的场所,满足了农民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农家书屋中的各类书籍涵盖农业技术、文学艺术、生活常识等多个领域,农民在学习农业技术知识提升生产能力、增加收入的同时,也通过阅读文学作品丰富精神世界。二是乡村文化振兴注重对乡村文化价值的深度挖掘,包括历史文化、民俗文化、传统技艺等。通过挖掘和传承这些文化价值,农民重新认识到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和重要意义,增强了文化自信和归属感。

实现农民精神自立自强

  农民精神自立自强是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农民群体在精神层面的重要追求与发展目标,它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涵盖了自我认知、文化自信、价值创造等维度,对农民个体成长和乡村整体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乡村现代化进程加速演进,尽管农民精神生活呈现出一些多元化发展的倾向,但是乡村尚未形成“一元主导、多元并存”的价值体系。乡村文化振兴能实现农民精神独立的原因如下:一是乡村文化振兴带动乡村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农民依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参与文化产业项目,将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这些实践让农民看到自身文化资源的经济潜力,通过劳动获得经济回报、提升经济地位的同时,也增强了自我价值认同感。二是乡村文化振兴注重乡村文化人才的培育,通过开展培训课程、设立文化传承奖励机制等方式,挖掘和培养农民中的文化能人。这些文化能人在乡村文化活动组织、文化技艺传承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更多农民参与乡村文化建设。当农民看到身边的人能够在乡村文化领域取得成绩,会受到鼓舞和激励,意识到自己同样有能力为乡村文化发展贡献力量,从而激发主体意识。农民从“旁观者”转变为“建设者”,积极参与乡村文化决策、管理与实践,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对自身能力有更清晰的认知,精神上更加自立自强,主动承担起乡村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责任。

保护和弘扬乡村传统文化

  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时代背景下,乡村文化振兴中对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弘扬,并非简单的文化留存,而是承载着维系历史记忆、延续文化脉络、增强民族认同、推动乡村发展等多重深刻含义,对乡村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乡村文化的多样性与分散性特征,给其质量的提升带来了挑战。加之我国农民群体整体文化素质相对不高,导致他们在文化辨别能力上相对较弱。乡村文化振兴能保护和弘扬乡村传统文化的原因如下:一是乡村文化振兴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得到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与资源倾斜。政府出台一系列专项政策,从资金扶持、土地保障、税收优惠等方面,为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弘扬提供制度保障。设立乡村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古建筑修缮、非遗项目传承等;在土地政策上,优先保障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用地需求。这些政策为乡村传统文化保护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乡村文化振兴秉持创新发展理念,打破传统文化保护的固有模式,为乡村传统文化注入新活力。在传播方式上,充分利用互联网、短视频、直播等现代传播技术,扩大乡村传统文化的影响力。一些乡村通过抖音等平台直播传统手工艺制作过程,吸引大量关注,使传统技艺走出乡村,被更多人知晓。

乡村文化振兴促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现实困境

农民主体意识薄弱,内在发展动力不足

  随着城乡融合进程的深入,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导致乡村空心化。在人口流动加速的背景下,乡村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向城市集聚,这直接导致乡村文化实践主体出现结构性缺失。传统手工艺、民俗节庆等依赖代际传承的文化形态,因掌握核心技艺的中老年群体后继无人,面临技艺失传风险;以婚丧嫁娶为载体的乡土礼仪文化,亦因参与主体数量锐减而渐趋简化甚至消亡。另外,从文化素养层面来看,多数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致使其对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知不足。在乡村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关键任务前,他们缺乏保护与参与意识,难以充分意识到自身在乡村文化传承中的责任。这种意识的缺失,使得乡村文化建设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大量珍贵的乡村文化资源未能得到妥善保护与有效利用,在城镇化的浪潮中逐渐流失。同时,与城市相比,乡村的各项基础设施相对落后,许多村民面临着养老、医疗、教育等现实问题,导致许多乡村居民没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乡村文化发展,乡村公共文化活动呈现出单一的局面。

乡村公共文化事业机制不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投入难以满足农民需求

  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载体是乡村公共文化事业。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时代背景下,乡村公共文化事业作为乡村社会发展的关键维度,其重要性已超越单纯的文化建设范畴,成为关乎乡村文明传承、社会治理、经济转型的综合性命题。在乡村文化振兴中,部分乡村的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从制度层面来看,现行的乡村公共文化事业管理体制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在基层,文化部门、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导致在文化项目规划、实施与监管过程中,常出现相互推诿或多头管理的现象。另一方面,经济因素是制约乡村公共文化事业机制完善和基础设施投入的关键。地方财政对乡村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有限。相较于城市,乡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财政收入有限,地方政府在资源分配时,往往优先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不足。即使有专项资金支持,也存在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文化基础设施投入难以满足农民需求的具体表现有:一是数量短缺与空间分布失衡,文化基础设施数量与部分乡村的人口数量不匹配,出现文化基础设施短缺的情况,文化基础设施分布在偏远地区非常少,严重制约了文化服务的可及性;二是设施陈旧与功能单一,在一些偏远地区的乡村,许多文化基础设施存在老化、功能滞后的问题,存在图书馆藏书更新周期长、乡村文化礼堂墙壁破损、乡村文化广场设施陈旧等问题。

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文化流失,文化传承断层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大量乡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导致乡村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留守在乡村的大多是老人和儿童。这些留守人员由于年龄和能力的限制,对传统乡村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现代文化的冲击使得年轻一代对传统乡村文化的兴趣逐渐降低,他们更倾向于接受流行文化和城市文化。一些传统的民间手工艺技艺,缺乏年轻一代的学习和传承,面临着失传的危险;部分乡村的传统民俗活动,也因参与人数减少而逐渐萎缩。这种文化传承断层现象,使得传统乡村文化的流失日益严重,削弱了农民精神生活的文化根基。

乡村文化振兴的实践路径

强化农民主体意识,激发乡村文化振兴内在发展动力

  在乡村文化振兴中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使其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发。农民主观能动性是指农民团体自己在各种活动中所发挥的能动作用。只有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才能真正实现农民主体地位的提高,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文化振兴。

  第一,通过宣传教育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主动性。文化素养是影响在村农民参与乡村文化活动的重要因素,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乡村人口流失,乡村的文化氛围对于巩固乡村文化主体地位至关重要。因此,要加强对于乡村文化教育资金的投入,完善乡村教育体制机制,针对不同乡村群体采取多样化的教育方法:针对乡村青年群体,增强其乡村文化建设的责任意识,发挥青年群体的带动作用,通过政策扶持吸引优秀青年参与乡村文化振兴队伍;针对留守儿童,学校要积极调动留守儿童的积极性,通过实践活动、主题电影让留守儿童感受乡土文化的魅力;针对乡村老年群体,要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和养老机构的积极作用,当地政府和有关机构应广泛动员有传统技艺的老年群体,发挥其传承乡村文化的积极作用。

  第二,坚持把乡村文化融入人民的日常生活,创造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乡村文化振兴不是照搬其他地区的文化,也不是让其他地区的文化强制融入当地,而是在当地人文的基础上,使这种文化融入当地的风土人情、成为当地人民日用而不自觉的本土文化。但是,由于地域差异,不是所有文化都能适应当地的发展需要、都能被当地的村民所接受。乡村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历史记忆、民俗传统与生产智慧,需对其进行深入梳理与提炼,将抽象的文化内涵转化为可感知的生活元素。因此,应将乡村文化融入人们的日常社交与生产活动,构建多样化的参与场景。在社交场景方面,春节的庙会、端午节的龙舟赛等,让村民在共同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增强文化认同与社区凝聚力。在生产场景中,丰收节、展销会等,推动文化与产业融合。

  第三,发挥新乡贤作用。进入当代社会,乡贤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从群体构成来看,新乡贤不仅包括返乡创业的成功人士、专业技术人才,还涵盖在乡村本土成长起来的文化能人、道德模范等。新乡贤对乡土文化有着深厚的情感与深刻的理解,是乡村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中坚力量。因此,要使他们积极参与乡村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与保护工作,推动传统民俗、手工艺、口述历史等文化资源的抢救性记录。同时,新乡贤善于将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相结合,进行创造性转化。通过举办民俗文化节、建立乡村文化博物馆、创作乡土文艺作品等方式,让乡村文化以新颖的形式走进大众视野,增强村民的文化认同感与自豪感。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农民多样化的精神需求

  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于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满足农民多样化精神需求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资金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倾斜。针对偏远地区文化设施薄弱问题,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中心,在自然村设立文化服务点,配备流动图书车、数字放映设备等可移动文化资源,提升服务覆盖范围。二是构建双向互动机制。完善农民文化需求反馈渠道,通过问卷调查、村民议事会、线上平台等方式,定期收集农民在文化娱乐、技能学习、传统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三是推动乡村文化与产业、旅游、教育等领域深度融合,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内涵。在文化产业融合方面,挖掘乡村特色文化资源,开发文创产品、非遗体验项目,将文化服务转化为经济价值。

加强文化传承与创新,筑牢精神生活根基

  第一,挖掘和保护传统乡村文化。组织专业人员对乡村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传统手工艺等进行全面普查和深入挖掘,建立完善的乡村文化资源数据库。加大对传统村落、古建筑、文化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民间传说、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确保传统乡村文化得到有效传承。

  第二,创新文化传承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传统乡村文化的传承方式。例如,通过拍摄纪录片、制作短视频等形式,将传统乡村文化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呈现给大众;开发文化传承类的手机应用程序,让农民和更多人能够随时随地学习和了解传统乡村文化。同时,鼓励将传统乡村文化元素融入现代艺术创作和设计,赋予传统乡村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和多元表现形式,增强其吸引力和生命力。

  第三,培养文化传承人才。建立乡村文化传承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乡村文化传承人、民间艺人的培养和扶持。通过举办培训班、工作坊等形式,提高他们的技艺水平和文化素养;设立乡村文化传承奖励基金,对在文化传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他们传承乡村文化的积极性。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文化进校园”活动,将传统乡村文化纳入乡村学校的课程体系,培养青少年对乡村文化的兴趣和认同感,为乡村文化传承储备后续人才。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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