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文化产业 赋能乡村振兴
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背景下,文化产业日益成为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力量。本文立足马克思主义关于精神生产力的基本立场,梳理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概括文化资源系统挖掘与活化利用、“文化+”产业融合以及文化治理与人才机制完善等主要路径,并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四个维度分析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效果,揭示其在推动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基层治理优化和生态环境改善中的综合作用与长远价值。
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
理论基础
文化本质上是一种重要的精神生产力,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层的引领和凝聚作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意识具有自身的发展形式和发展规律,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物质力量进而影响社会发展进程。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文化的这种“反作用”尤为突出,不仅关乎乡村经济发展,也关乎农民主体意识的觉醒与乡村社会凝聚力的形成。而文化产业作为这种精神力量向现实动力转化的重要载体,其通过文化的生产与再生产,塑造文化价值、强化情感认同、树立文化自信,是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因素。
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来看,文化产业作为知识、技术和创意高度集聚的产业形态,是推动现代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增长点。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与消费的升级,文化要素与创意内容正日益成为带动生产方式变革的重要力量,使乡村经济的要素结构从依赖土地和劳动力,逐步向以知识、创意和文化资源为主导的方向转变,推动乡村产业体系向高附加值和多元化方向转型发展。这既拓展了农业的多元价值,又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与增收渠道,本质上是对乡村生产力要素的优化组合。这一过程体现了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调整与经济结构优化的内在要求,契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协调发展的唯物史观逻辑。
同时,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与乡风文明建设具有内在一致性。“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的紧迫任务,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所在,其培育过程离不开文化的浸润与传播。文化产业作为文化生产的高级形态,在乡村落地后能激活乡土文化资源,促进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而强化乡村文化供给的质量与厚度。在文化的持续供给与价值引导中,不断提升农民的主体意识、文化认同与创造能力,乡村公共文化生活愈发丰富,乡风文明的培育也由此获得更加多元而稳定的动力来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文化产业既有意识形态属性,又有市场属性,但意识形态属性是本质属性”。
现实依据
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具备现实的可行性和时代的紧迫性。当代乡村振兴实践清晰表明,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已难以满足乡村全面振兴的需求,文化产业的融入与赋能正成为推进乡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路径。
首先,源于我国乡村发展阶段的深刻变化。随着城乡融合发展的加速推进,农村的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和消费结构均发生显著变化,传统农业的生产功能被弱化,文化、生态、休闲等多元功能不断显现,乡村从“生产型社会”向“生活型社会”转变。在这一转变中,乡村居民的文化体验需求不断增长,外来游客的文化消费意愿显著增强,文化已成为乡村经济增长的关键变量。在此背景下,文化产业能够通过文化创意、文化消费与文化场景的构建,将乡村文化要素融入产业升级过程,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为乡村现代化转型提供切实可行的发展动力。
其次,源于乡村独特而丰富的文化资源。乡村蕴含着丰富的农耕文明遗产、非遗文化资源及乡土审美样态,其独特性、原生性与不可复制性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天然优势。文化产业通过文化挖掘、创意转化和数字化呈现,可以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从静态资源转化为具有市场吸引力的文化资产,实现“文化+旅游”“文化+农业”“文化+康养”等多元融合业态的发展,这不仅能提升乡村文化的影响力,也持续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最后,得益于国家政策体系的持续强化。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和计划,启动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以及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政策,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提供明确制度保障。国家在强调文化在乡村振兴中基础性作用的同时,也在资金支持、人才引导、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了资金投入。这些强有力的政策及措施不仅带动文化资源的系统保护与活化利用,也使文化产业充分具备在乡村落地生根的制度空间。
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主要路径
推进文化资源的系统性挖掘
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基础性生产要素,乡村所拥有的自然景观、传统技艺、历史遗存与民俗生活等,构成了承载乡村文化记忆与价值的深厚土壤。文化产业要想在乡村真正发挥效能,首要前提是对乡村本土文化资源开展系统识别、科学梳理与分类保护。
首先,需要构建系统化文化资源普查与分类机制。当前,多数乡村文化资源呈现“散点化、隐性化”特征,缺乏系统梳理与价值评估,难以为文化产业化提供连续的市场价值链条,也无法支撑长期性的产业开发。对此,可以通过开展文化资源普查、建设传统村落和非遗项目档案、进行数字化记录等工作,对资源进行系统分类、价值评估与规划治理,将分散的文化元素转化为可识别、可呈现、可开发的文化资产,为文化产业进入乡村提供清晰的资源基础。其次,需要强化文化资源的分类保护和整体性保护。乡村文化资源如果缺乏保护原则与分级体系,可能在开发前就遭到破坏或异化。因此,相关部门应根据资源属性、历史价值与延续状况,建立分级保护目录,针对不可移动文物、传统建筑、乡村格局、民俗仪式、农耕器具等不同类别,制定差异化的保护策略,形成分类保护格局。最后,需要通过口述史采集、家族谱系梳理、村史编撰、文化地图绘制,恢复或重建乡村文化的内部结构,还原乡村文化的历史纹理,推动乡村文化资源真正成为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文化资源的利用不仅依赖整理,更需要在活化中完成价值再造。首先,从表达方式上看,在现代传播环境下,乡村文化可以借助文创设计、数字技术、沉浸体验、媒体传播等手段,以新的形式进入当代消费语境。例如,数字体验、主题节庆活动、影视综艺作品等,都能有效提升文化的情感触达力与市场吸引力,使乡村文化从“静态遗存”转向“动态供给”,在新的消费场景中实现价值放大。其次,从资源属性上看,要注重挖掘乡村的不同特色,有针对性地探索多样的产业化道路。例如,对具有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与村落肌理,应以保护性利用为原则,引入文化展陈、民宿改造、研学基地等业态,保持其原真性;对民俗活动、非遗技艺等“活态文化”,则可通过体验式活动、技艺市集等方式增强其互动性;对乡村自然景观及其生态,则可探索文旅融合、美学引领等发展模式,使自然与文化形成互补式表达。最后,从参与机制上看,应鼓励村民深度参与文化生产,实现文化资源价值的可持续释放。建立村民参与机制、文化合作社和文化工作坊等,让村民在文化创意、文化经营与文化传播中担任主体角色,使文化资源活化不再停留于外来商业资本的功利性推动,而是在村民自我组织、自我参与中形成内生动力,实现文化资源由“静态存量”向“动态增量”的长效转化。
拓展“文化+”产业融合模式
当前,“文化+农业”正在成为农业价值提升的重要路径,通过挖掘农耕文化、地域故事和乡村意象,将农产品从单纯的物质供给转向文化表达。例如,可借助品牌设计、创意包装、节庆活动与农业景观艺术化,推动农业由生产型向观光型、休闲型与体验型延伸,实现农产品文化化、景观化、体验化转型,有效提高农业附加值。与此同时,“文化+旅游”的融合为乡村文旅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乡村旅游的核心竞争力正从自然资源竞争转向文化体验竞争,非遗体验、文化演艺、民俗节庆、研学旅行等活动,使乡村文化得以情境化呈现,让文化成为吸引游客的关键变量。进一步而言,“文化+康养”正结合乡村生态、田园景观和传统生活方式,发展文化民宿、乡村康养度假、艺术疗愈等新业态,形成“生态+文化+健康”的复合模式,成为乡村新消费热点。除此之外,文化与创意设计、数字技术的联动,使乡村产业在文创产品开发、IP打造、数字非遗、沉浸式村落等方面获得新的增长空间,彰显文化产业的创新驱动属性。可以说,“文化+”产业融合不仅拓宽了乡村产业边界,也使乡村经济从依赖第一产业迈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阶段,实现由资源依赖向文化驱动、由粗放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转变,为乡村振兴构建可持续的产业支撑体系。
优化文化治理与人才机制保障
文化产业能否真正在乡村落地、生长和持续发展,关键在于构建一套制度化、参与式和可持续的文化治理体系。一方面,要构建以村民为基础、政府为引导、社会力量为支撑的文化治理共同体。村民通过村民议事会、文化理事会、乡村合作社等形式参与文化资源管理、活动组织和营收分配,形成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机制;政府应发挥制度引领与托底作用,为乡村文化产业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与社会组织可提供专业运营能力和市场资源,助力乡村文化产业项目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高校、科研机构可通过文化规划、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方式,为乡村文化发展注入智力与专业力量。另一方面,文化人才体系建设是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文化产业对人才的需求不仅是运营型,也包括创意型、规划型与传承型。应依托高校、乡村学院、培训基地等平台,开展针对性培训,培养懂文化、会经营、能创意的乡村文化人才。同时,应注重吸引返乡青年、乡土艺术家、非遗传承人等参与文化产业,构建本土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人才梯队,提升乡村文化发展的内生能力。
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效果
经济效果:促进乡村经济增收,拓展多元产业体系
文化产业的植入拓宽了乡村经济发展的路径。从经济效益看,乡村文化资源进行创意化、品牌化与场景化后,能转化为具有较高附加值的文化产品与体验项目,带动农业、旅游、手工艺、文化演艺等多业态的协同发展,实现乡村经济从单纯依赖传统农业向多元产业支撑的转型升级。例如,一些地区通过发展文化旅游、民俗节庆、乡村文创、特色农产品品牌等新产业,构建起覆盖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产品生产、文化服务提供、文化市场流通、文化消费体验的完整产业链条,为乡村获得稳定的客流与消费需求,为村民提供多样的增收渠道,也促进了资金在乡村内部的良性循环,显著增强了乡村经济的内生动力。
文化效果: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强化乡村文化软实力
文化产业在提升乡风文明、塑造乡村价值体系方面成效显著。文化活动、非遗传承课堂、乡村文化礼堂、主题节庆等文化实践不断扩大乡村文化供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更直观、感性的方式融入村民日常生活,增强了村民对乡村文化的情感认同与文化自信,推动了乡村文化由“外化践行为主”向“内在认同驱动”的转变,有效改善了乡村因发展滞后造成的文化断层与价值弱化问题。同时,通过文化资源的再造与文化空间的建设,乡村文化软实力也得到有效提升,乡村从“物质富裕”向“精神富足”迈进,乡村振兴获得了持续的文化动力。
社会效果:促进社会治理优化,增强乡村共同体力量
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另一关键成效,体现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推进进程中。文化空间的打造与文化活动的常态化开展,推动村民在文化参与中凝聚共同价值共识,有效提升乡村治理的凝聚力与协同共治能力。文化议事会、文化理事会、乡村文化合作社等治理机制,推动乡村公共事务的协商与共治,显著增强了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愿与能力,促进了治理方式从行政推动型向自治协同型转变。此外,文化活动也为村民提供了有效的沟通平台,村民从乡村治理“旁观者”成为“参与者”和“建设者”,在共同的文化实践中形成更广泛的情感联结和社区认同,这有助于化解矛盾、增进理解,进而构建起乡村治理的良性通道和更加稳定的乡村社会结构。
生态效果:助力乡村生态环境改善与宜居建设
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不仅带来经济与社会层面的变化,也显著推动了乡村生态环境的改善。随着文旅项目的引入,乡村环境治理的意识与标准不断提升,垃圾分类、河道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逐步常态化,生态环境得到了系统性修复。此外,文化景观、生态步道、田园艺术等项目的建设,也使乡村空间从杂乱无序走向整洁有序,提高了乡村的整体生态质量。同时,文旅开发引导乡村在规划建设中坚守生态友好理念,加大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乡村逐步打造形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绿色家园。人居环境改善与乡土文化提升相辅相成、互促共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在此过程中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乡村可持续振兴厚植生态底色、筑牢生态根基。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侯欣怡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