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发展路径研究
摘要:湖湘民俗文化对乡村振兴至关重要,它既能丰富乡村产业结构、提振人才与文化自信,又能为生态保护与地区发展奠定坚实根基。文章阐述了湖湘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现状,指出其面临民俗文化产业表面化与创新不足、传承主体出现断层、人才资源匮乏、开发同质化现象明显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应深挖文化内涵,强化乡村文化和旅游队伍人才建设,实施“一地一策”差异化开发,强化制度保障与跨界协作,以期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民俗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1]。本文通过阐述湖湘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湖湘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现状
湖湘地区历史悠久,多民族聚居,世居民族(苗族、土家族、侗族、瑶族等)与历代迁入族群共同构成了有55个少数民族共生的社会图景。少数民族集中分布在湘西、湘南和湘东地区[2]。各民族形成了独特的文化,经过长期融合建构起兼具历史深度和地域特性的湖湘民俗文化。湖湘民俗文化资源丰富,如民间艺术(跳鼓、抢花炮、哆毽、侗族大歌等)、饮食文化(“三月三”地菜煮鸡蛋、苗族糯米甜酒等)、服饰文化(侗族青布包头对襟衣、瑶族“瑶斑布”衣被等)等,这些充分展现了民族风情与文化特色。然而,湖湘民俗文化在赋能乡村振兴方面主要面临三重困境:其一,湖湘民俗文化资源丰富,但民俗文化产业存在表面化与创新不足的问题;其二,主体结构性缺位,乡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导致文化传承断层,村民参与度低,削弱了民俗活动传承的内生动力;其三,开发同质化,民俗活动的过度商业化导致文化失真。
现有关于湖湘民俗文化的研究成果颇为丰富,但关于湖湘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研究相对匮乏。刘红英提出了“3+湖湘民俗文化”的独特发展道路,即“寻根+湖湘民俗文化”“治理+湖湘民俗文化”“品牌+湖湘民俗文化”[3]。段伊杨、乔秀花、袁辰辉提出,要深化产业链条、完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加强本土文化挖掘和保护、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4]。薛定刚、刘於清提出了挖掘地域特色、构建特色品牌、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政策衔接等措施[5]。虽然国内学者对民俗文化的研究涉及理论和实证、整体和个案,但鲜少有从乡村振兴战略角度对民俗文化进行研究,亟须进一步深化研究以填补这一领域的学术空白。
湖湘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湖湘民俗是湖南人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独特风俗,既包含衣食住行等生活习惯,也包含节日庆典、风俗习惯等精神传统,体现着湖南本地的特色。然而,目前湖湘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效果不佳。
民俗文化产业表面化与创新不足
部分景区过度商业化,开发停留在简单的符号化复制和浅层展示层面,缺乏对民俗文化精神内核、历史背景和当代价值的深度挖掘与创新表达。过度追求经济效益,使民俗活动变成纯粹的商业表演或商品兜售,丧失了原有的文化韵味。以凤凰古城为例,作为湘西民俗文化的重要展示窗口,充斥着大量售卖“苗银”、廉价蜡染布、雷同民族服饰和“特色小吃”的店铺;传统吊脚楼景观被酒吧、客栈和商铺包围,当地居民的原生生活气息减弱。更关键的是,景区内的“苗族歌舞表演”多为面向游客的程式化简短演出,缺乏对苗族历史、迁徙、信仰等深层文化的解读和艺术性创新。
传承主体出现断层,人才资源匮乏
掌握核心技艺和传统文化知识的老艺人大多年事已高,部分相继离世,而年轻一代受民俗技艺学习周期长、短期经济效益低、社会认可度不高等因素影响,缺乏学习和传承的动力,导致许多精湛技艺面临失传风险。例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湘西苗族鼓舞,目前真正掌握全套传统鼓舞套路、理解其在不同仪式中文化含义的老艺人越来越少;年轻人学习鼓舞多是为了旅游表演,对更深层次的文化内涵和复杂的传统技法学习意愿不足,导致传承“形似而神不似”。
开发同质化现象明显
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民俗文化资源开发模式雷同,产品、活动、体验项目高度相似,缺乏地域特色和民族个性,导致游客审美疲劳,难以形成持久的吸引力。例如,湖南省内开发了众多仿古街区或依托古村镇的旅游项目,如凤凰古城、长沙靖港古镇、铜官窑古镇等。内部的业态高度同质化:类型高度统一的旅游纪念品店(如银饰、蜡染/扎染、姜糖、木锤酥、臭豆腐等)、标准化酒吧咖啡馆、大同小异的民宿客栈、仿古服装租赁拍照服务;缺乏真正基于本地民俗技艺深度开发的、具有辨识度的文创产品;表演形式局限于简短的民族歌舞(如摆手舞、竹竿舞、对歌等)、程式化婚俗表演(如哭嫁)、观赏性的绝技表演(如“上刀山”)。这些表演虽然有一定观赏性,但内容、形式在不同景区重复率很高,缺乏与当地独特历史、传说、生产生活方式紧密结合的、有深度的沉浸式体验。
湖湘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发展路径
破解表面化与创新不足:深挖文化内核,推动创造性转化
湖南省的土家族、苗族等民族文化瑰宝与深厚湖湘传统,是塑造独特乡村文化品牌的深厚根基。需深入挖掘本土文化内涵,打造特色乡村文化品牌,拒绝过度商业化,保留传统乡村的本真性。一方面,进行古城改造。例如,改造凤凰古城,鼓励当地居民展示真实生活;将商业化表演升级为情境式叙事剧场,如以沈从文《边城》为剧本,在沱江实景中由本地村民参与演出,融合傩戏、苗歌等非遗元素。另一方面,进行创新实践,联合技术团队开发沉浸式数字展演,如用VR(虚拟现实)技术还原苗族“椎牛祭”场景,建立文化基因库与IP孵化机制,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聚居的苗族、邵阳市隆回县聚居的花瑶、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聚居的侗族,系统梳理其神话传说、传统工艺符号(如苗族蝴蝶纹、花瑶挑花纹样、侗族鱼鳞纹等)、仪式音乐等文化基因,建立湖南省非遗数字基因库。
强化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1.构建“活态传承”教育体系
将非遗技艺纳入地方义务教育校本课程,开设非遗文化兴趣班,如湘西地区中小学可设置苗族鼓舞基础课程;推行“现代学徒制”,由政府补贴传承人带徒授艺,同时在民族院校开设非遗传承专业,培养兼具技艺与文化研究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推动非遗全面进入高职旅游专业课堂,拓宽传播渠道,吸纳多元力量加入传承队伍;支持建设校园非遗传承基地,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特别是旅游专业)在教研创新上的优势,激发青年学生成为非遗传承的生力军,系统推进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协同培养非遗人才。
2.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构建多元化乡村旅游人才培训体系,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养。围绕核心需求,开设经营管理与导游服务专项课程。重点针对民宿、餐饮、购物等业态强化专题培训;在导游培训中系统融入湖南省的历史文化、民俗和发展成果,提升从业者文化底蕴,助力其讲好“湖南乡村故事”,进而优化乡村旅游市场环境,打造高素质服务队伍。
二是拓宽人才选用渠道,推动优秀人才聚集。探索推进“文化特派员”制度,通过该制度将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基层,帮助修复、活化乡村文化,实现人才下乡、资源下乡、资本下乡;引导文化特派员深入乡村对接帮扶,挖掘乡村文化,培育文化人才,打造文旅产业,形成“人才振兴—产业振兴—文化振兴”逻辑链条。重点吸纳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急需的复合型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
三是做实文旅专业人才的培养。引导高等院校优化文旅专业课程设置,将乡村文化、乡村民俗等内容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为乡村培养大量适配乡村振兴需求的高素质文旅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
打破同质化:实施“一域一策”差异化开发
独特民俗文化是乡村旅游的核心吸引力,需立足地域特色实施“一域一策”开发。
一是开发民俗文化旅游项目。结合当地的民俗文化,打造具有特色的旅游活动,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凤凰古城可以开发沈从文文学主题沉浸式文旅线路;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可以将侗族建筑与稻作文明作为主题,开发“侗族生态博物馆+梯田保护”模式;永顺县可以开发土司王朝遗址与老司城考古研学基地,并通过举办民俗文化节,吸引游客参与,展示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
二是推动红色文化与民俗文化融合。挖掘传统村落中的红色资源,将红色文化元素融入景区建设。例如,洪江市沅河镇沅城村,既保存有长征时期红二、六军团沅城会议旧址(洪江市境内唯一保存较好的红色教育基地),又拥有北部侗语方言区民俗、沅水排工号子等非遗资源;该村自2021年起深入推进文化振兴,挖掘整理了20多个红军故事、排演了红色主题文艺节目,于2023年11月入选了《2023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案例》,成为全国50个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之一。又如郴州市汝城县沙洲村是“半条被子”故事的发生地,是重要的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具有瑶族文化和古村落风貌,建设“半条被子的温暖”专题陈列馆,以感人至深的故事吸引游客;发展红色研学旅行,设计“重走长征路(沙洲段)”“听半条被子故事”等课程。
三是推动古村落数字化赋能。利用大数据、5G等前沿科技,打通传统村落、文化旅游与数字空间的融合脉络;打造“云端村落博物馆”“数字古村漫游”等平台,以高清影像、3D模型、VR技术等形式数字化“复刻”古建风貌、文化景观、民俗风情;引入远程互动体验、VR全景导览、在线文化解谜等创新形式,增强游客体验感和文化保护意识。
强化制度保障与跨界协作:激活湖湘民俗的乡村振兴功能
乡村振兴离不开文化赋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加强乡土文化能人扶持”。国家政策是顶层制度的设计,地方政府要出台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专项政策:进一步完善湖南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配套措施,明确将民俗文化保护利用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内容,设立专项扶持基金等,做好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在湖湘民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中,“文旅+”跨界协作是关键,通过产业链延伸与业态创新,激活乡村经济发展活力。一是“文旅+农业”打造“可品尝的民俗”。以现代特色农业为基座,深挖四季资源,构建融合生态观光、趣味采摘、研学实践等多元场景的农文旅共生体。例如,将苗家酸鱼、土家腊味、洞庭湖鱼宴等民俗饮食嵌入农耕体验,开发“民俗餐桌计划”:游客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吕洞山镇夯沙村亲手制作糍粑,在岳阳市君山茶园采茶制茶。二是“文旅+研学”构建“可触摸的课堂”。开发非遗传承研学体系: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芋头村芋头侗寨开设侗锦织造课程,让学生亲手操作竹笼机;张家界市永定区王家坪镇石堰坪村将土家“摆手舞”编入中小学研学教材。推出红色民俗研学线路:郴州市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村以“半条被子”故事为线索,串联打草鞋、编斗笠等支前手作体验,让革命精神在民俗实践中传承。三是“文旅+X”拓展“无边际的融合”。深化乡村文化和旅游与林业、中医药等产业的融合,根据各地区资源的不同,开发多样化融合产业。
制度保障为湖湘民俗的活化利用“定规则、护根本、强动力”,跨界联动则为其“拓渠道、增活力、创价值”。唯有双轮驱动,方能将丰富的民俗资源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文化优势和发展优势,使其成为湖南省乡村全面振兴的源头活水和独特标识。
高质量乡村旅游能提振乡村经济、推动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乡村振兴为乡村旅游提质增效提供了广阔空间。湖南省乡村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共同富裕的关键突破口。当前,湖南乡村旅游仍面临过度商业化、品牌辨识度不足、人才素质待提升等问题,需着力挖掘地域文化特色,构建差异化品牌体系,加强人才培训,强化政策协同发力,切实发挥乡村旅游的内生驱动作用,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将湖南省民族地区打造成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
参考文献:
[1]中国政府网.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2022-10-25)[2025-08-01].https://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_5721685.htm.
[2]聂荣华,万里.湖湘文化通论[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5.
[3]刘红英.“3+湖湘民俗文化”发展模式:特色乡村文化振兴之路[J].云梦学刊,2021,42(04):101-107.
[4]段伊杨,乔秀花,袁辰辉.民俗文化助力乡村振兴的价值意蕴、现实困境和优化策略[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5,24(03):100-104.
[5]薛定刚,刘於清.湖南民族地区乡村旅游驱动乡村振兴的内在机理与发展策略[J].智慧农业导刊,2024,4(22):108-111+115.
2022年10月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湖湘民俗文化对外译介研究”阶段性成果(湘教通〔2022〕323号 课题编号:22B0739);2024年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助力乡村振兴的湖湘民俗文化对外译介研究”。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牛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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