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多元主体共生 乡村治理增效

时间:2026-05-11 14:21:40来源:中共沧州市委党校 文字:刘晓娟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当代乡村社会正处于深刻的结构性变迁之中,公共服务需求的精细化、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以及社会矛盾的复杂化,对传统乡村治理模式构成系统性挑战。在这一背景下,“共生型治理”作为一种新兴理论范式与实践路径,为摆脱上述困境提供了可借鉴的分析框架。姜方炳和李颖认为,在社会领域中,“共生型治理”是指不同性质却紧密关联的治理主体,在特定环境下依循一定共生模式或机制所形成的关系网络与治理形态。各治理主体与运行机制既相互独立又彼此补充,最终达到合作共治、协同发展的理想状态。其核心要义,在于推动治理结构实现从机械式“物理叠加”向有机“化学融合”的本质跃迁。

主体角色转变:从“一元主导”到“多元共舞”

  乡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演进,本质上可视为治理结构中关键“共生单元”的识别、定位与功能再造过程。各行动主体正突破传统科层制下的角色禁锢,依据其资源禀赋与系统需求,演化为权责清晰、功能互补的共生节点。

党组织的功能重塑:从“全面包办者”到“统筹引领者”

  基层党组织的角色转变,核心在于从全能型的“事务包揽者”向“政治引领者”与“系统整合者”角色回归。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的组织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重构垂直管理与网格化联动协同发力的组织架构,以适配乡村治理的多元化需求,构建形成“党建+经济发展”“党建+矛盾调解”等治理模式。河北省沧州市献县通过构建党建引领的“包片联户、户组(巷)联保”网格化治理体系,将党的组织细胞精准渗透到每一个自然村、每一条胡同、每一个家庭。这一实践使党组织不再是悬浮于上的指挥机构,而是成为感知社情民意最敏锐的“神经末梢”和协调各方资源的“系统中枢”。在沧州市青县人和镇村,面对村民增收乏力的困境,村党支部没有简单“等靠要”,而是牵头调研、论证,最终决策创办青农公司,发展特色火锅鸡产业链,实现了“支部有作为、群众得实惠、集体增收入”的有机统一。

行政体系的角色进化:从“远程指挥者”到“规则护航者”

  乡镇政府等行政力量的演进逻辑,在于从亲力亲为的“划桨者”转变为“规则制定者”与“服务保障者”。政府应明确自身“治理的治理者”功能定位,将工作中心聚焦顶层制度框架的构建、公共利益分歧的公正仲裁,以及社会底线秩序的刚性维护,发挥统筹引领作用。沧州“民意快递”智慧平台的构建,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政府的核心职能不再是事必躬亲地解决所有问题,而是通过创设数字化“治理交互平台”,制定事件处置的标准流程与响应规则,并监督各责任主体依规履行职能。这一治理机制的优化,推动行政力量从具体事务的矛盾处置前沿适度退出,转而专注于治理平台公信力与运行规则执行力的保障,使其能够以更超然的定位、更有效的方式,履行“公共价值守门人”的根本职责。在吴桥县,行政角色的转变更显“人情味”。乡镇干部定期参加各村“板凳议事会”,不再是端坐主席台上作报告的“领导”,而是化身坐在群众中间记笔记、解疑问、领任务的“服务员”。

村民自治的实质激活:从“被动接受者”到“积极当家人”

  乡村治理过于强调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和农民应享有的权利,而相对忽视了村民在村庄治理中应履行的责任。一方面,村民缺乏以分担成本为载体的深度参与,“干部跑断腿,群众不动腿”的现象较为普遍;另一方面,基层组织行政化倾向对乡村治理形成过度干预,民主制度建设尚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群众参与治理内生动力的挖掘。因此,强化村民的主体责任、激发其参与意愿,激活村民这一最广泛的“基础性共生单元”,是共生型治理成败的关键。例如,献县北后庄村的“文明实践积分制”,其精妙之处在于构建了一套“行为—符号—价值”的转换系统,将打扫公共卫生、调解邻里纠纷、参与文艺表演等行为,转化为可以记录、积累和展示的“积分”符号,最终兑换为实实在在的米面油或荣誉称号。这套系统解决了公共事务中经典的“搭便车”难题,使村民的每一次利他行为都能获得即时、可视化的正向反馈。

社会力量的深度耦合:从“边缘辅助者”到“专业互补者”

  新乡贤、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角色晋升,映射出治理系统对“专业互补性”的内在需求。现代乡村治理事务涵盖经济、法律、文化等多维专业领域,单一的行政或自治组织难以全面覆盖。社会力量凭借其专业性、灵活性及中立性,恰好能够填补这些“治理缝隙”。例如,乡贤调解员依托其地方性知识与社会威望化解民间纠纷,往往在效率与社会效果上优于正式司法程序;专业合作社则整合分散农户、对接市场,承担起经济领域的“中介枢纽”功能。他们的有效融入,标志着乡村治理从相对“闭合”的系统走向“开放”系统,通过引入异质性的知识、资源与社会资本,显著增强了治理共同体应对外部冲击与内部复杂性的整体“韧性”。

协同机制构建:从“线性传达”到“网络化互动”

  多元主体的有效“共舞”,依赖精密而韧性的“舞台装置”,即制度化的协同机制。这些机制将孤立的个体连接成有机网络,使互动从偶然走向必然、从无序走向有序。

开放式协商议事机制:打造平等对话的公共空间

  协商议事机制的核心目标,是构建一个能够促进信息对称、利益充分表达与偏好理性转换的公共对话“领域”。其理论意义在于突破传统决策的封闭性与单向度,通过“交往理性”的实践,推动共生关系向“对称互惠共生”转变。吴桥县的“板凳议事”模式,通过空间场景(从会议室到开放广场)、话语体系(从官方话语到地方性语言)与程序设计(提议、商议、执行、评议的闭环)的革新,有意淡化行政等级色彩,进而营造平等、安全的沟通情境。这种设计保障了包括普通村民在内的相对弱势群体,其利益诉求被纳入决策考量,有效防范治理过程被少数精英“策略性俘获”。而盐山县的“夸夸墙”则是一种“非对抗性监督”机制。它将传统的批评指责,转化为对正向行为的公开识别与颂扬。通过公开表彰典范行为,塑造积极的社区规范,以非强制的方式引导集体行动方向。

利益联结与激励相容机制:筑牢协同共治的经济社会基础

  可持续的共生秩序必须建构在坚实的“利益共同体”之上。利益联结机制的理论根基在于“激励相容”,即通过精巧的制度安排,使个体在理性追求自身利益过程中,其客观行为结果能同时促进集体利益的最大化。青县人和镇村的“股权化共生”模式是典范,该村在发展火锅鸡产业时,创新性地将集体资产和村民资金折算为股份,成立股份公司。通过这一制度设计,将村集体与村民的利益进行深度“捆绑”,村民对产业发展的关切也随之从短期收益诉求延伸至长期价值考量,从而激发了参与监督、贡献智慧的内生动力。这种“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将外部监督成本内部化,进而形成了强大的自我维系与自我修复的内生治理能力。

技术赋能与流程再造机制:提升协同的精度与效能

  数字技术的深度嵌入,催生了虚实结合的“数字孪生界面”,深刻地重塑了治理单元的交互模式。依托数字技术搭建一体化乡村治理平台,实现政府职能部门、村委会与村民之间跨时空的信息互通、民主协商和监督反馈闭环,进而凝聚治理共识、提升治理效能。它将隐性的权责关系、处置标准显性化、数据化,并通过智能分派、流程管控、闭环反馈等算法规则,构建起一个跨部门、跨层级的“无缝化”协同网络。这个界面不仅大幅提升了诉求响应与事项处置效率,其持续沉淀的民情民意与社会运行动态数据,还能为精准识别治理痛点、预测社会风险、实现科学决策提供前所未有的支撑,进而推动治理模式从经验驱动迈向数据智能驱动。

矛盾化解与秩序调适机制:构建分层过滤的调解网络

  面对多元复合的乡村社会矛盾,需要构建与之匹配的复合型解纷“界面集群”。这一机制的理论依据是“纠纷解决金字塔”模型,旨在通过建立多层次、递进式、分类化的解纷渠道,将大部分社会矛盾吸附、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沧州市“三所联动”与“道德评议会”相结合的模式,正是这一理论的实践体现。“三所联动”(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为复杂的利益冲突提供了集法律评估、行政调解与司法指引于一体的专业化、规则化解纷界面;而“道德评议会”则侧重于通过舆论评议、典范选树等方式,进行道德教化与柔性规训,处理那些法律不宜直接介入或主要关乎人情事理的领域。这种“刚柔相济、法理情融合”的复合界面,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分层过滤与分类化解,有力地维护了共生系统的动态平衡与有机团结。

现实挑战审视:协同进程中的多重张力与悖论

  尽管共生型治理彰显出强劲的生命力,但其在深化发展与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一系列内生性的理论张力与实践悖论。清醒地审视这些挑战,是推动治理范式走向完善的前提。

“精英主导”与“多元共治”的包容性困境

  乡村精英作为重要治理主体和关键力量,凭借其城乡双重社会经历,成为实现城乡社会有机循环的重要纽带,其在基层民主政治发展、农业产业精英化构建、本土纠纷化解以及村民引导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能人治村”模式在提升决策与执行效率的同时,潜藏着“精英俘获”的系统性风险,构成了共生系统首要的“包容性困境”。乡村精英凭借其资源优势,在议事决策中往往占据天然的话语主导权,若缺乏有效的制度制衡与对弱势群体的程序性赋权,普通村民群体的参与极易流于形式,其核心利益可能在“共识”形成过程中被悄然边缘化。这使“多元共治”在实践中可能异化为“精英共谋”,背离了共生理论所追求的对称互惠与包容性增长的核心原则。

“技术赋能”与“数字鸿沟”的公平性张力

  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在提升整体治理效率的同时,可能制造新的“数字排斥”,形成技术时代的公平性张力。过度依赖数字平台开展政务沟通、议事决策与公共服务供给,极易将数字素养不足的老年群体、弱势群体农民实质性地排斥在治理进程之外,加剧社会不平等。此外,如果线上平台运转与线下事项解决出现“两张皮”现象,片面追求“接单率”等数字化考核指标,可能催生“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进而导致技术赋能异化为基层治理的新负担。这表明,技术在成为“赋能杠杆”的同时,也可能异化为“筛选机制”甚至“异化力量”,挑战着治理系统的普惠性与真实性。

“外在激励”与“内生动力”的可持续性悖论

  物质激励手段在启动阶段效果显著,但其可持续性面临双重挑战,构成“激励的可持续性悖论”。一是财政可持续性挑战,长期依赖外部扶持或集体资金持续投入,难以维系。二是动机异化的深层风险,长期将道德行为与物质奖励直接挂钩,可能侵蚀村民基于公共责任感、社区荣誉感的内在动机,导致公共精神缺失。当外部激励减弱,被暂时“购买”的公共行为可能迅速消退,进而暴露出内生性社会资本培育不足的深层问题。

“协商民主”与“治理效能”的均衡性挑战

  广泛的民主协商是共生型治理合法性的基石,但必然伴随着较高的时间、沟通与协调成本。面对复杂的公共议题或紧急状态,过度的协商程序可能导致议而不决、反应迟缓,进而错失行动时机。这构成了治理过程中“过程民主”与“结果效能”、“广泛参与”与“迅速响应”之间的张力。如何在保障多元主体充分参与的合法性基础的同时,建立高效的决策传导通道与应急响应机制,维系治理体系必要的灵活性与执行力,是对基层治理智慧的持续考验。

优化路径展望:构建更具韧性的“深度共生”体系

  为化解上述结构性张力,未来的乡村治理需从“机制构建”迈向“系统优化”,通过系统性的制度设计,推动构建更具包容性、有效性与可续性的“深度共生”治理体系。

嵌入“制度性包容”框架,保障实质多元共治

  为防范“精英俘获”,必须将包容性价值转化为刚性的程序性制度设计。可探索推广“结构性比例代表制”,在核心议事机构中明确不同群体代表的最低比例。同时,建立“参与式政策影响评估与说明回应机制”,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不仅要公开最终结果,更要向利益相关方及异议者专项说明其意见被采纳、修正或搁置的理由与权衡依据。这种“程序性正义”能够显著增强弱势单元的体系归属感与认同感。

发展“混合型治理”模式,弥合数字时代鸿沟

  秉持“技术服务于人”的原则,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功能互补的混合治理模式。明确数字政务信息必须通过传统渠道同步覆盖全体村民。针对数字弱势群体,实施常态化、制度化的数字素养培训计划。在议事决策环节,可推行“线上广泛征询意见+线下实体议事决议”的混合程序,确保技术赋能而不“赋权”于特定群体,确保全体村民平等的参与机会。

设计“阶梯式激励”体系,促进激励内化升华

  推动激励体系从单一物质驱动向“物质—社会—政治”多层次、递进式演进。短期目标,保留基础物质激励作为“启动器”;中期目标,重点挖掘并搭建丰富的“社会性激励”载体,如社区荣誉表彰、事迹入村志、公共事务优先参与权等;长期目标,则是将村民持久性的优秀表现与更深层的“社区发展性权利”相关联,如作为获得社区信任、参与核心决策、享受发展机会的重要依据,实现个人发展与共同体福祉的深度绑定。

完善“分类化决策”流程,平衡民主与效能

  通过权责清单与程序分流,破解“协商成本过高、决策效率偏低”的困局。制定清晰的“村级事务权责清单”与“决策流程图”,并建立“常规协商”与“应急响应”双轨并行的决策机制。对常规性村级事务,坚持充分协商、民主决策;对突发事件,依法启动应急预案,授权村级核心组织在快速征询关键群体意见后果断处置,事后详报并接受评议,进而实现协商合法性与治理敏捷性的有机统一。

强化“学习网络”培育,激发系统进化潜能

  “深度共生”体系的成熟,最终依赖所有治理单元能力的持续提升与系统性开放学习。相关主体应实施常态化、精准化的“治理能力赋能计划”,同时鼓励乡村与外部专业智库、先进示范社区结成“治理创新学习联盟”,定期开展经验互鉴、问题互诊与方案共创,持续引入新思想、新方法,打破路径依赖,持续增强治理共同体的自适应、自学习与迭代进化能力。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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