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践行志愿精神 提升法治素养

时间:2026-01-09 11:33:24来源:青岛黄海学院 文字:刘芳芳 肖钧匀 韩春磊

  基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本文聚焦大学生志愿服务在提升乡村居民法治素养中的困境与路径。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各地法治宣传的现状与创新实践,继而通过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等地的实地调查,揭示了乡村法治建设中的现实需求和存在问题,并指出大学生志愿服务助力乡村居民法治素养面临专业能力不足、文化信任障碍及可持续性发展不足三重困境。本文提出应通过构建校地协同体系、建立文化融入机制、创新数字化普法路径等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与可持续性,强调应在政策支持、资源整合与长效运营机制方面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以实现法治志愿服务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擘画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全面依法治国成效显著,《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颁布与实施,进一步强化了顶层设计,推动法治建设成果持续显现。国家政策为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搭建了广阔平台,引导他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援助调研、法律志愿服务等领域积极探索、明确方向,鼓励他们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法治宣传现状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已成为关键任务。各地积极探索并实施一系列有效措施,出台相关文件,致力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各地全力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普法格局,山东省司法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持续发布高质量的法律科普短视频与文章,线下依据《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社区讲座、法律集市等活动;在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方面,上海市积极响应“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共空间”的政策要求,打造法治公园,融入宪法宣誓雕塑、法律典故石刻等元素;北京市整合多方资源,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依托新媒体平台推出“法治北京”系列短视频,以生动案例解读法律条文,实现广泛传播,将法律知识融入日常生活,增强普法针对性;四川省注重挖掘本地法治文化资源,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融合,举办法治文化展览,展示地方法治历史变迁,创作法治文艺作品;浙江省通过“法治公交专线”“法治夜市”等形式,将法治宣传融入公共生活;兰州市通过“法律明白人”培训和“模拟法庭”活动,使乡村地区“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率达100%;各地司法局、检察院、普法办、职业律师等主体也纷纷建立自媒体账号,全面进行普法活动。

乡村居民法治素养调查与实践

  为深入了解基层法治建设情况,提升乡村居民法治素养,团队与昌邑市公安局民警深入交流,精准把握乡村普法工作中的主要痛点,进而探索更有效的普法路径,切实提升乡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一是受众差异大,需针对不同群体设计多种宣传模式;二是形式单一,缺乏权威支持难以深入群众;三是受时空限制大,缺乏及时反馈机制。针对这些问题,团队重新规划普法体系与表达方式,依据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因素细分乡村人群。对老年人采用社区讲座、上门讲解形式,结合养老诈骗、遗产继承等案例,以通俗语言普及法律;对青少年通过法治课堂、主题班会等形式,融入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趣味活动;对从业者开展专题培训,涵盖劳动合同、创业风险等内容。例如,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合同风险培训使其风险意识显著提高,合同纠纷发生率下降40%。后续问卷调查显示,该普法体系可覆盖90%人群,体现了因材施教、精准普法的优势。

  团队在昌邑市市民之家进行了24天的法律学习,深入了解地方法治问题,通过“学习+实践”模式走进街头、深入群众。开展“头盔佩戴劝导”“街头安全指导”等活动,并利用婚丧嫁娶、节日聚会等聚集场合,实施“因事制宜”的点对点普法。

  团队在昌邑市奎聚街道对500位市民进行问卷调查后发现不同年龄、职业人群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接受程度差异显著。60岁以上老年人对养老、继承相关法律关注度高,占比达70%;而20—40岁的从业者更关注劳动权益、合同纠纷方面的法律,占比约65%。同时,当前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多为集中讲座,参与率仅30%左右,且缺乏及时反馈机制,无法精准调整普法内容。

  团队对双台乡300余户村民的调查表明,超60%的村民对法律知识了解有限,认为法律与日常生活距离较远,参与普法意愿低。多数村民表示法律知识专业性强、理解门槛高,如在讲解土地承包法时,涉及流转、期限等专业概念,村民认为难以理解。

  团队与肖家埠村党支部书记协商,建立了法治合作小组关系机制,形成“上有一级平台,下有二级机制”的多层次、细化机制解决问题的法治宣传推进模式,抓住人们在特定环境下“此事利己”的心理和契机,“因事制宜”。例如,凭借村中婚丧嫁娶的大事要事的重要契机,点对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遗产继承等法律制度和行为规范。在双台乡,已培养“法律明白人”50余名,他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能够及时为村民提供法律帮助,解答法律疑问。

志愿服务助力乡村居民法治素养提升困境

专业能力与实践需求的结构性失衡

  大学生志愿服务面临专业能力与乡村实际需求间的结构性矛盾。志愿者虽具备一定理论基础,但普遍缺乏将知识转化为实践应用的能力。乡村法律需求既涉及传统民事纠纷,也包含新兴法律问题,要求志愿者不仅掌握法律条文,还需理解乡土社会的实际运作逻辑。在培训不足的情况下,志愿者难以准确把握乡村法律实施环境,对涉及宗族关系与村规民约的复杂问题处理能力有限。专业能力的不足既影响服务质量,也会因应对不当而削弱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认同。

文化差异与信任建立的双重障碍

  大学生与乡村社会之间存在文化认知差异,构成信任建立的深层障碍。乡村社会是基于人情伦理与村规民约的复合结构,其纠纷解决常融合多种规范要素,而大学生多受现代法治理念教育,这种观念差异在实践中形成张力。志愿者习惯直接援引法律条文做出判断,而村民更倾向通过人情磨合化解矛盾,文化认知错位导致信任难以建立。

可持续性发展不足

  在组织层面,多数服务活动依托短期项目开展,存在明显的临时性特征,难以满足乡村法律需求持续性的特点。在资源保障方面,专业指导和支持体系的缺失使得志愿者在面对复杂法律问题时难以及时获得有效帮助,更重要的是缺乏长效激励机制,志愿者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却难以获得相应回报,影响持续参与积极性。这种可持续性发展不足的问题使得志愿服务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制约了其在乡村法治建设中发挥长期作用。

志愿服务助力乡村居民法治素养提升路径

构建多方协同的专业能力提升体系

  短视频普法作为新媒体时代法治宣传的创新形式,在提升乡村居民法治素养方面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价值。其凭借视觉化、场景化的多模态传播,有效弥补传统普法在乡村地区的可及性不足、接受度低与持续性差等局限,为法治乡村建设开辟新路径。短视频时长短、聚焦强,契合乡村受众认知习惯,通过将抽象法律条文嵌入日常生活情境,以直观叙事降低理解门槛,缓解法治资源分布不均问题。借助平台技术优势,法治信息得以广泛覆盖与精准推送,为构建系统化、全域性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提供底层支持。在内容层面,通过情境化叙事与案例化解读,构建契合乡村社会文化特质的法治知识生产模式,围绕土地流转、家事纠纷、邻里矛盾等常见议题,运用方言与本土案例增强贴近性与认同感,既提升法律信息的可理解性,也通过情感共鸣激发村民学法用法的内生动力,推动法治意识从认知向认同深化,促进法治精神在乡村社会的内化与日常化。

  为确保短视频普法持续高效运行,需构建系统化的多方协同治理框架。首先,应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与质量保障机制,确保普法信息在追求传播效果的同时保持准确性与权威性。其次,应积极培育本土化内容生产力量,引导基层法律工作者、乡村“法律明白人”等参与创作,形成具有地方特色与实践智慧的普法资源库。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效果评估与反馈机制,借助传播数据定量分析与受众质性反馈,优化内容策略。最后,还需将短视频普法纳入数字乡村建设整体规划,推动其与乡村数字信息平台、村级公共服务体系深度融合,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通过创新传播范式、优化知识生产与完善制度构建,短视频普法可拓展法治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增强法治文化的感染力与吸引力,助力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建立文化融入与信任培育长效机制

  应对文化差异与信任建立障碍,需构建系统化文化融入机制。首要,建立前置性乡村文化认知培育体系,组织社会学者、人类学专家与地方乡贤开展培训,帮助志愿者深入把握乡村“差序格局”、人情伦理与非正式规范等地方性知识体系,重点培训方言运用、非正式规范识别与地方纠纷解决机制理解能力,使其以文化适应性方式开展法治传播。其次,应推动服务模式从短期项目制向长效结对制转型,建立“一村一员”稳定联系机制,通过定期驻村、参与日常生活积累社会资本,实现从“外来者”向“局内人”转变。服务设计上,应采用法治宣传与民生服务相结合策略,以解决实际问题为载体,自然融入法律知识,避免生硬灌输。应重视乡村内生法治资源的挖掘与整合,邀请乡贤等主体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借助其影响力增强村民对法治的认同,逐步构建基于文化互鉴与相互尊重的新型信任关系。最后,提升调研与访谈效能是破解文化隔阂、深化信任构建的科学途径。应采用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焦点小组等质性方法,重点关注乡村法治实践的叙事逻辑与情境化认知。口述史方法具有特殊价值,通过收集村民对法治事件的过程性叙述,可揭示法治观念形成的深层机理与文化逻辑。为确保研究效度,应建立系统文化适应机制:一方面加强研究者文化能力建设,要求其提前掌握方言特征、社会结构与权力关系,避免文化误读导致数据失真;另一方面实施情境化访谈策略,根据乡村生活节奏选择合适时空场域,如利用农闲时间在村民熟悉场所开展交流,降低环境陌生性带来的表达抑制。访谈过程中,应运用生活史追溯、典型案例讨论等方法,帮助受访者突破抽象表述局限。同时须重视非语言信息的采集与解读,通过观察表情、语调、体态等符号,交叉验证言语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构建多维度数据三角验证机制,提升研究信度与效度。

提升发展可持续性路径

  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法治建设应充分利用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法治服务数字化平台”,整合远程法律咨询、在线课程共享、案例数据库等模块,通过数字孪生技术模拟乡村法治场景,使志愿者获得沉浸式实训。同时开发适配乡村特点的智能法律问答系统,嵌入当地方言语音识别功能,提供全天候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乡村法治需求进行精准画像,实现普法内容的智能推送与个性化服务。此外,应探索“区块链+法治服务”新模式,运用分布式记账技术记录法律服务过程,建立不可篡改的服务档案,既确保服务质量可追溯,也为志愿者提供可信履历证明。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既可突破地理限制、扩大服务覆盖面,也能显著提升服务精准度与可持续性。

  同时,应建立多层级的政策支持框架。教育主管部门将高校法治志愿服务纳入人才培养评估体系,明确学分认定与实践教学要求;地方政府将其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提供稳定经费与资源支持;高校层面须设立专门服务机构,负责校地协作、志愿者招募培训与服务质量监督,确保项目规范化和专业化运作。应构建多元化激励保障机制,将志愿服务表现与评奖评优、保研推荐等挂钩,对突出志愿者给予荣誉认定与职业发展支持。更重要的是建立资源整合平台,推动高校法学院、地方法律实务部门、公益法律组织形成合作网络,实现师资、案例与培训资源共享。还应建立科学评估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第三方服务效果评估,收集村民满意度、纠纷化解率、法律知识普及度等多维指标,不断优化服务模式与内容,确保持续有效助力乡村法治建设。

  大学生志愿服务已成为提升乡村居民法治素养的重要力量,其在实践中面临的困境也反映出更深层次的结构性、文化性与制度性挑战。未来,应进一步强化政策协同与资源整合,推动志愿服务从短期化、项目化向常态化、机制化转型,同时充分发挥数字技术赋能作用,实现法治宣传与乡村治理的深度融合,构建起可持续、有效率、有温度的乡村法治建设新生态,为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栗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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