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引领乡村善治新风
习近平总书记于2025年5月19日至20日在河南考察调研时强调,“坚定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乡村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更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枫桥经验”历经60余年创新与发展,对乡村高效能治理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助于精准地回应村民所需所盼,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要义
“枫桥经验”在传承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成为展示“中国之治”的一张金名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准确把握其精髓要义。
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
回顾六十多年的历程,“枫桥经验”形成、创新和发展中的一条主线,就是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通过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同时激发各类组织的活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枫桥经验”既是基层党组织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践创新,也是加强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基层的生动体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是“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
坚守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重要原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灵魂依然是相信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来解决自己的问题,通过搭建各种平台和渠道,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激发其自治的内生动力。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就是要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社会治理依靠人民、社会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着眼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抓实关口前移的基本理念
“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枫桥经验”始终如一的工作理念。“枫桥经验”最鲜明的特色就是坚持关口前移,根据矛盾演化逻辑,主动分析风险点,提前介入矛盾过程,防止矛盾无序演化,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牢牢把握“源头治理”这个关键环节,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必须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调处在现场、解决在始发、化解在基层。
用好“三治融合”的基本方式
“三治融合”是枫桥人民在社会治理领域逐步探索的成果,是经实践充分验证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的善治方式,强调以自治为基础,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提升自我管理能力;以法治为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规范行为、保障权益;以德治为先导,发挥道德规范的教化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具特色的创新之一。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共建共治共享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方向。“枫桥经验”从“打、防、教、管、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丰富发展过程中,探索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逐步形成“党建引领、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多元格局。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充分整合广大社会成员的力量,发挥各个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才能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协同性、整体性、实效性,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乡村高效能治理面临的挑战
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导下,乡村诸多矛盾纠纷得以化解,乡村治理效果明显,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乡村治理效能提升仍面临诸多问题,亟待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探寻切实可行的解决之道。
农村基层党组织参与治理的能力亟待提升
首先,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带动自治组织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具体而言,部分农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其政治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不够充分,统筹整合各类资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同时,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等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方面,还需加强主动作为,且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深入思考与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仍有待提升。
第二,在乡村治理实践中,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边缘化的挑战。这主要体现在,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于自身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与作用认识不够深入,尚未完全突破“就党建抓党建”的传统思维框架,未能充分将党建工作与乡村治理实践紧密结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全面引领作用的发挥。
第三,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凝聚力方面,也呈现出一定的弱化趋势。这主要表现在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号召力有所下降,进而对农村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凝聚力与创造力产生了不利影响。
城乡多元共治体系机制不健全
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多元社会主体的思想观念与利益结构相互影响、叠加。这一过程不仅催生出共识的重叠,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分歧与冲突,主要呈现出以下问题:一方面,多元治理的工作实效有待提升,不同部门之间职责交叉、信息壁垒依然存在,缺乏制度化的联系机制和平台,协商联动机制实战性不足,各部门往往各自为政,难以形成治理合力;另一方面,多元治理的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多数社会组织和村民对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和平台知之甚少。
乡村法治建设效能有待提高
乡村法治建设在落地生根上还存在一定难度。部分村民对乡村发展建设思想认识不足,更倚重村规民约,这种依赖一定程度上维系了基层秩序,却可能导致法治空心化、权利保障弱化及治理效能内卷化等结构性困境。一些村干部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不强,导致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联系不紧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此外,乡村法治建设不平衡,群众法治意识还有待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导向尚未完全形成。
矛盾纠纷隐患源头治理浅表化
部分地区源头治理仍局限于解决各类矛盾问题,治理触角前伸不够。一是意识与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存在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的倾向,在化解矛盾时只关注问题本身,缺乏对矛盾根源的深入分析和挖掘。二是专业能力有待提高。针对乡村频繁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村民的调解组织能力有一定局限性,未能精准抓住主要矛盾化解纠纷。同时,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参与前端治理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创新治理理念和方法,专业素养有待提高。三是技术应用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乡村对风险源头的监测和预警不够准确及时,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
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乡村高效能治理的实践路径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靶向破题,实现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乡村高效能治理的创新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夯实乡村治理的政治基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把党对乡村治理的领导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为“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奠定坚实政治基础。
首先,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强乡村治理的领导核心。选优配强乡村“领头雁”,在此基础上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体系、运行机制,通过全面推进“五基四化”,完善“党建+网格+大数据”模式,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凝聚共治合力。
其次,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的社会治理机制,充分调动和吸纳不同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持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最后,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群众工作新机制新方法,应通过动员农民广泛参与其中,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村民诉求。
创新共建共治参与式管理,完善源头治理多元解纷机制
“枫桥经验”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乡村存在的矛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首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乡村治理,将人民主体地位切实融入乡村治理各维度、各领域和各环节。对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快立快审、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保障人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其次,完善组织体系。积极推动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向专业性、行业性深化拓展,促进多元调解组织发展,加大村民调解培训指导力度,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水平。在乡镇党委的统筹协调下,由“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组成工作专班,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着力解决乡村发生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
再次,做实风险防控。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好重点领域防范矛盾纠纷,加强征地拆迁、集资融资、交通事故、劳动社保、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摸排,做到风险隐患动态掌握、动态稳控、及时化解。
最后,创新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推动“三大调解”和各类调解资源的融合联动,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化解方式衔接联动,提升化解实效。
筑牢法治保障,厚植乡村治理法治土壤
进入新时代,应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作用,更加突出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有机统一,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首先,完善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机制。要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的多元解纷机制,统筹整合行政、司法、专业社会组织、民间调解力量及公众参与,构建协同高效、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格局。持续弘扬“干部下访接访”等优良传统,推进信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做实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通过依法行政向乡村作出表率和示范。加强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树立法治权威,有力有效助推乡村法治创建。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夯实乡村法治工作基础。
最后,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隆礼重法、德法并济”是中华优秀传统治理智慧,要在依法解决矛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德治的浸润教化功能。需持续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培育法治思维,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村民通过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以及村民监事会等集中表达意见和诉求,使其持续提升自我管理以及自主化解矛盾和纠纷的能力。同时,强化村规民约、道德评议等柔性治理方式,真正使法治精神和道德理念共同支撑基层善治格局。
加强科技支撑,激发乡村治理的创新活力
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数字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为乡村治理带来革命性变化,运用数字技术发展“枫桥经验”已经成为乡村治理的必然选择。
首先,大力创新“智治”,提升乡村治理的专业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探索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加大对农村及偏远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开发并推广操作简便的乡村治理移动应用,尤其注重优化面向老年群体的无障碍界面与服务流程,确保不同年龄、不同区域的农民都能平等、便捷地获取信息、反映诉求,拓宽村民参与治理的渠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其次,以资源均衡提升乡村化解矛盾的能力。强化对农村基层单位的技术赋能,统筹硬件配置、软件支持与运维保障,加快建设统一的数字治理共享平台,注重数据集结,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资源规划,整合各种服务管理资源,完善数据采集标准规范,实现乡村公共基础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依托平台建立高效透明的在线民意收集与反馈机制,推动政策精准落地和诉求及时回应,提升基层运用数字化手段预防、排查和化解纠纷的能力。
最后,以数据共享强化协同共治格局。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打破层级、地域、系统、部门与业务壁垒,完善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机制、“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公安110平台有机对接机制,推动治理资源整合、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社会风险的精准识别、对矛盾纠纷的早期干预和对治理服务的统筹调度,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的系统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已成为我国完善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方略。我们必须坚持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基层治理做扎实、把基层政权巩固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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