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治理要有情感温度
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农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保障,缺少有效的农村治理,将无法实现农村全面振兴。与城市社区不同,农村社区注重“人伦关系”“情理道德”,过度依赖规章制度可能导致治理缺乏人性化的考量。因此,情感治理在农村治理中的应用具有现实意义。
相关概念
情感治理
情感作为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体现了个人对社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参与感。滕尼斯提出共同情感是维持社区秩序的核心。情感在治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是社会团结和文化进步的关键。
情感治理以柔性治理为主,旨在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激发社会运行的内生动力。通过情感策略,对社区情感再生产进行干预,形成坚韧稳健的情感联结,从而促进社区管理主客体关系的重构和社会区域秩序的重新调整。
农村社区
社区作为社会学理论的基本构成要素,最早由滕尼斯提出。蔡禾认为农村社区是一种主要依靠农业生产维持生活的社会区域共同体。娄成武等学者阐述这一概念中农业为重要生计方式,社区规模小、密度低。
文章探讨的焦点是一个区别于传统定义的农村社区模型,限定于农村地域,居民以农民为主体,交织着复杂的社会与经济联系,拥有较为完整的组织架构、独特的文化认同及充分的公共服务体系的社群集合体。
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普遍被认为是影响和支持社区存在的关键因素,是基层自治不可或缺的治理资本。布迪厄提出社会资本是指由持久稳定的社交网络中的个体共享的现实或潜在资源集合,该网络涵盖的社会关系能够促进共同目标的实现、社会发展的推进及社会结构的稳固,增强成员间的相互理解和社群的凝聚力。
文章主要探讨了社会资本在农村社区领域的效应与功能。在社会资本丰富的社区环境中,社会资本的体现形式主要表现为增强群体间的组织信任和凝聚力,从而激发社区成员对集体归属感的认知和依附情感。
情感治理在农村治理中的可能性
在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情感治理可以从三个维度考量。第一,中国传统文化“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使情感治理成为促进农村有效治理的重要手段。第二,在快速变化的社会背景下,法律规章的制定往往呈现出“常有余而温度不足”的现象,难以应对新形势下社区治理的需要。第三,纵观中国未来的发展新征程,情感治理可以为新农村的治理提供解决思路,助力农村发展新局面的形成。
历史维度中的情感治理
古代中国“平天下”的过程中,孔子坚持“为政以德”的治国原则。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韩非子提出:“凡治天下,必因人情。”这些主张都强调通过伦理道德的干预维护百姓利益,实现自治。
实际上,农村自治取决于当时的历史条件,隋唐时期乡里体制改革,农村管理变得烦冗复杂,乡规乡约的出现弥补了农村管理中所产生的不足。中国现存最早的乡规是《吕氏乡约》,它反映了以感情化解农村冲突、落实村民自治的思想。中国传统社会以感情为纽带,使农村社会得以持续、平稳地发展。这种“熟人社会”与“人性化”的政府管理思想,在当今的大数据时代仍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实维度中的情感治理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也再次提出:“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保证基层事情有人办”。
治理的核心在于通过人来传递信息和理念,激发人的认同感和满足感。在当代农村转型的背景下,人们的满足感不仅限于对政策内容的支持,更倾向于精神共鸣,这一自主性思维在面对强制性政策法规时可能表现为“对抗力”,导致政策实施效果不佳,甚至与预期目标背道而驰。因此,在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人的因素,利用农村的血缘和宗族资源实现情感治理。情感内驱力是农村治理的精神支撑,通过增强村民委员会与基层群众情感互动的“心理功效”,强化治理主体情感联结的认同效应。同时,坚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等治理理念在农村治理中的运用,以此来传递情感价值。因此,情感治理不仅是农村治理的一种方式,更是农村得到有效治理的一种保障。
未来维度中的情感治理
从中国未来治理的趋势来看,情感治理对于构建和谐、稳定、富有凝聚力的农村社区至关重要。在当代社会变迁的背景下,农村社区面临着社会结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的变化,不免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和情感冲突。情感治理可以帮助社区成员适应这些变化,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增强其对农村发展的信心和归属感,推动其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农村治理和发展事务,促进社区的长治久安。
随着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农村社区应当更加关注村民的情感需求,探索以情感策略来实现农村社区的稳定发展。一方面,要关注村民的需求感,充分发挥村民在情感治理中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要关注村民的体验感,增强其对农村未来发展的信心,激励其积极参与农村建设,以促进农村的繁荣发展。
情感治理在农村治理中的可行性
随着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变,现阶段农村治理手段由刚性治理逐渐向柔性治理转变。鉴于农村社区的特性,情感治理可以弥补硬性治理所存在的问题,聚焦情感治理中的软权力能够有效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以点穿线、深入基层,从而连线成网、联结情感。
农村社区具备情感基础
中国传统农村内部的高同质性使其自古便是一个共同体,其带有明显的血缘宗亲特征,延续着“人情”互动逻辑。一方面,农村人口密度较小且居住较为分散。另一方面,村民之间关系紧密,是典型的“熟人社会”。此外,农村保留了较多的家园共同体行为特征。基于以上特点,情感治理在农村社区的治理过程中具备了一定的客观条件。在农村社会中,长期以来形成的人际关系能够加强村民对村庄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这种情感纽带有助于村庄对村民进行有效的组织和调动。
制度趋势推动情感治理
改革开放后,中央为加强基层治理采取了多项政策措施。党的十九大要求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发展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融合自治、法治和德治的城乡基层治理机制。
农村社区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矛盾集中处。实现农村的有效治理,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政策层面上,许多制度向基层倾斜,基层治理注重农村社区治理,农村社区治理注重情感治理,情感治理有利于提升村民自治的活跃程度,创新自治路径,凝聚农村治理所需的强大精神力量,寓情于理,实现农村社区的有效治理,助力农村社区的稳定发展。
城市化发展呼唤情感治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区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与挑战。城市发展的推进对农村社区的情感治理提出了新的需求,同时也为其提供了可能。首先,消费主义和物质主义文化冲击传统农村价值观,对社区凝聚力和稳定性构成威胁。情感治理可以强化联系,抵御过度个人主义侵蚀。其次,农村居民被动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情感层面。情感治理可帮助重新审视生活本质,平衡工作和生活。因此,在面对城市化给农村社区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时,情感治理成为一种必要且可行的应对策略,帮助农民更好地适应变化,维护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农村社区治理的困境
在现实农村治理的运行过程中,农村场域内的情感治理与制度治理存在一定的矛盾与张力。
制度治理中情感阈值的缺位
在当前我国的治理体系中,制度和制度化建设是保证农村关系得到规范、农村秩序有章可循的关键。
尽管制度化建设对治理农村社区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在运行过程中仍面临诸多困境。第一,多元治理主体难以形成。第二,治理结构固化。第三,协商治理效果不理想。刚性制度阻碍了多元主体的协商共治,影响了整体治理效率。第四,农村社会资本未能有效利用。人口流动加快,年轻劳动力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低,阻碍了社会资本的培育和发展。
实现农村的有效治理,制度的规范和创新机制的引入是基础,情感的参与和维护同样不可或缺。在农村治理新模式中,刚性制度与柔性情感治理需要形成和谐互动的平衡状态,这对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治理新格局至关重要。
农村治理中对人本价值的忽视
马克思认为,人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实现农村的有效治理,不仅需要法律体制的刚性约束,还需要考虑农村熟人社会实际,嵌入情感治理来凝聚公共精神,建设具有凝聚力、向心力的农村治理共同体。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管制的方式也更加凸显理性逻辑思维,忽视了人在社会中的价值。
农村社会特有的人际网络和情感纽带在推动公共事务中扮演着关键角色。这种以情感驱动的治理策略,超越了传统的治理模式,成为农村社会普遍存在的治理途径。为实现农村的有效治理,需重视民众的情感认同,将情感治理纳入农村治理的实践中,强调人的情感在农村治理体系中的核心价值。
情感治理实践路径
从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的困境分析,情感治理在农村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社区治理实践中,不仅应重视物质保障和治理制度的完善,更应关注如何化解社会矛盾,以及如何建立和加强社会情感建设。
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的情感需要
在中国社会化发展的过程中,过度的功利主义行为被认为是产生社会矛盾的根源之一。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人们过于强调利益的最大化,忽视了情感沟通的重要性,从而导致矛盾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引发公共利益和社会伦理的危机。因此,国家强调了基层治理的重要性,将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的情感需求视为解决问题的首要策略。李利和刘凌两位学者在海南渔村D村和西藏牧区G村两地区的实地调研也证实了这一观点。通过党建领导,搭建民生发展和情感交流平台,引导牧民参与式发展,构建积极向上的社会情感,以较低的成本化解矛盾,减少人际交往的障碍,弥合情感裂痕,减小基层治理的阻力。
引导培育社会化、制度化情感
社会化、制度化情感是情感治理的重要组成单位。社会化情感主要通过运用“熟人社会”和“讲人情、讲关系”的感性思维,在治理过程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解决实际问题。制度化则是在社会化的基础上强调社会规则对人的约束作用。良好的情感治理是社会化与制度化两者的有机结合,过度追求社会化情感可能导致治理危机,遇到事情容易出现寻找捷径、徇私舞弊,甚至徇情枉法的情况。所以,在治理过程中遵循适度原则也是实现治理有效化的重要保障。
基于对“情本体”社会的弊端的考虑,文章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助力实现社会化、制度化情感的有机统一。第一,坚持德法并重,增强基层自治组织功能。基层政府应加强村规民约等规范建设,推动法治农村。同时,发挥德治作用,结合传统德行,塑造文明乡风。第二,健全农村治理体制,完善农村治理机制。发挥党建的引导作用,优化“一个核心多元化”的农村社会治理格局,打造农村治理共同体。第三,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农民的自主权,以村民自治为基础,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等内生实体的积极作用,构建稳固的奖励机制,通过内在推动力实现农村善治。
营造良好的网络情感环境
在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大数据应用的便利性、及时性等特点为社区更高效的情感治理提供了帮助。一方面,能够打破现有时空限制,使治理主体对村庄公共事务展开讨论和协商,确保个体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另一方面,就数字空间的社会交往功能而言,可以加强村民的集体认同感,提升情感联结和价值归属感,形成村民间的村庄共同体意识。此外,农村治理数字化转型需要有政府的引领和专业市场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力量,释放企业经济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参与,构建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李佳莹,吴理财两位学者在安徽省H县进行实地调研证明了营造良好的网络情感环境有利于实现社区有效治理。该县通过网络实现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强化与村民之间的联系,使人们在遇到困难时愿意求助,同时在他人需要帮助时也能施以援手。这是一个持续的循环过程,情感促进互动,互动又反过来增强情感,从而不断积累社会资本。
近年来,我国基层社会在探索治理模式和方式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情感基础、制度趋势、城市化的影响下,情感治理在农村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通过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的情感需要、引导培育社会化和制度化情感、营造良好的网络情感环境增加了社会资本的存量,实现了农村治理的有效运行和农村社会的善治。然而,情感治理作为一种非理性的治理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限度。单一的情感治理也会造成治理危机。因此,如何在情治和法治以及技术治理、制度治理之间进行平衡将是未来的一个重点研究领域。
编校:张春兰
网络:吴飞飞
监审:陈绪绚
终审:魏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