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移风易俗筑牢乡风文明根基

时间:2026-05-21 10:37:34来源:中共醴陵市委党校 文字:颜小梅

  乡村振兴,乡风为基;文明乡风,移风易俗是关键。湖南省醴陵市作为全国经济百强县、千年古邑,其移风易俗工作既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也坐拥5个全国文明村的亮眼成果。本文以醴陵市农村地区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当地移风易俗特色举措,提炼共性经验,提出从完善制度规范、构建参与闭环、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发力,推动移风易俗由“点上突破”向“面上提质”升级。

  2021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五年对移风易俗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对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近年来,各地在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方面开展了诸多探索实践,但婚嫁丧葬领域的陈规陋习仍大量存在,部分农民因红白喜事支出过高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现象屡有发生。此类不良风气蔓延,既加重群众生活负担、扭曲传统美德要义,也制约乡村振兴的发展。

  近年来,醴陵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文明创建相关工作部署,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一约四会”的基层治理模式,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并依托红白理事会等组织规范婚丧流程,激发村民培育文明新风的内生动力,村规民约修订率和红白理事会建设率均达100%,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镇5个、全国文明家庭1户、省文明村镇6个、省文明家庭3户,其中2个村的村规民约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村规民约”。但纵观全市,各村镇落地效果参差不齐,部分村因执行乏力、群众参与不足等问题流于形式,传统治理思维与现代文明诉求的矛盾依旧突出。因此,在当前农村社会不良风气尚未根除、文明乡风建设仍需持续深化的背景下,系统分析全市文明示范村移风易俗运行模式、总结共性经验、查摆乡村振兴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已成为醴陵市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课题。

醴陵市移风易俗工作的典型做法

  通过对醴陵市全域乡镇的走访调查发现,当地移风易俗的典型做法主要为两种模式:一是以白兔潭镇汆溪村为代表的积分制管理模式;二是以孙家湾镇孙家湾村为代表的产业引领文明乡风模式。

积分制激活自治动能

  以白兔潭镇汆溪村为例,该村通过积分制将刚性制度与柔性引导有机结合,既减轻了人情负担,又重塑了乡村文明生态。其核心在于以群众利益为导向,通过积分制管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1.量化标准奠基

  在广泛征集民意基础上,根据村级发展需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多次修订村规民约,实现了共商共议共决。明确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在村规民约中制定具体量化标准:红事提倡“一礼一宴”,每桌烟酒标准不超过130元(烟≤30元/包,酒≤100元/瓶);白事限定“一日流程”,酒席桌数按子女数量分级(如1个子女不超过25桌,多1个子女可以增加5桌),随礼不超过200元,严禁歌舞、龙灯表演等铺张行为。针对婚丧规模、彩礼数额、人情往来等制定具体标准,形成群众易懂易行的“土规定”,为积分制推广奠定良好基础。

  2.自治制度赋能

  设立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由村党总支书记、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实施“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评议”全流程管理。村民自发成立文明劝导队,对村民操办红白事的办事流程、酒席标准等进行监督,引导村民破除旧俗、简办新办。同时,建立“村民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形成群防群控网络。

  3.积分驱动增效

  村民按照积分享受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红利,遵守村规可以获得相应积分,违反村级规定扣除相应积分,如违规操办红白事扣除3—15分,将禁毒禁赌纳入村规民约积分考核,参与涉赌活动或涉毒行为者扣除15—30分,直接影响分红、评优资格;严重者取消分红、限制评优。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如35积分可兑换洗发水),还可用于抵扣产业分红、享受医保缴费补助,同时可获得评优资格。将村规民约与积分制结合、将文明行为与村民利益挂钩,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移风易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产业筑基引领文明乡风

  以孙家湾镇孙家湾村为典型,该村以产业发展为根基,通过“一约四会”机制将经济成果转化为乡风文明建设的动能,形成了“产业支撑—制度规范—文化浸润”的闭环。这种模式既解决了村民的物质需求,又通过移风易俗提升了精神风貌。

  1.产业集群带动民生改善

  孙家湾村是国内中高端陶瓷酒瓶核心原产地,是全国四大陶瓷酒瓶生产区之一,被誉为“酒容器之乡”。该村以陶瓷酒瓶制造业为核心,汇聚了“银和”“新世纪”等一批陶瓷酒瓶行业龙头企业,年产值达7.2亿元,村民就近就业达90%。由于绝大部分村民无需外出务工,家庭团聚和经济稳定为移风易俗提供了社会基础。

  2.产业发展反哺乡风建设

  集体经济壮大后,村集体可加大投入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公益事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例如,该村依托集体经济打造“瓷酒文化”主题幸福屋场、文化广场等新时代文化阵地,为村民提供休闲娱乐空间,推动文明生活方式普及。同时,定期举办农民文体节、文艺演出等活动,将移风易俗理念融入小品、歌曲等文艺作品,实现寓教于乐。依托幸福屋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开展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健康义诊等活动,将政策宣传与日常休闲场景有机结合,让文明乡风理念深入人心。

  3.产业精英带头示范引领

  企业负责人带头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借助企业宣传栏、广播、晨会等渠道宣传普及移风易俗相关政策。推行“企业联治”模式,多家陶瓷企业与村委会签订《文明共建协议》,将移风易俗相关要求纳入员工日常考核,对违规操办宴席的企业主,取消其“文明企业”参评资格。当地企业还联合创作村歌《最恋是家园》,作品彰显地方产业特色,成为凝聚村民的精神纽带。

醴陵市移风易俗工作面临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尽管醴陵市的移风易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全面推进困难、制度供给不足、执行乏力、群众参与不足等问题。综合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头雁”梯队建设滞后

  1.结构有断层

  对全市27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调研数据显示,50岁以上人员占比高达35.4%,“头雁”队伍老龄化问题严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占比仅为11.6%,远低于合理人才梯队结构要求,年龄结构存在明显的“倒挂”现象。同时,现有后备干部数量短缺、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有效接续,直接影响了移风易俗工作的持续性、创新性及政策执行力。

  2.认知有短板

  部分村(社区)书记未接受过移风易俗工作的专项、系统化培训,对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方法、治理理念掌握不系统、不深入,未能精准把握其精神实质、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制约了移风易俗政策在基层的精准落地和有效执行。部分村(社区)为追求表面成效,简单化推行“一刀切”措施,忽视群众实际需求与地方习俗差异,容易引发抵触情绪。

制度执行存在偏差

  1.村规民约滞后于法律与民意

  2024年,醴陵市民政局对271个村(社区)村规民约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32个村存在条款冲突问题(如限制婚姻自由、殡葬权),部分村规更新周期超3年,未能及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新法要求。

  2.隐形经济挑战监管与治理

  以往农村地区大操大办酒席的风气已形成完整产业链,涵盖酒席一条龙服务、婚庆公司、酒水供应商、乐队等相关主体,推进酒席简办直接影响该群体的经济利益,部分商家明里暗里加以抵制,甚至鼓动村民大操大办,给理事会的监管与治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参与动能亟须激活

  1.中青年群体“结构性缺席”

  “四会”成员中60岁以上人员占比超60%,部分村(社区)这一比例甚至高达70%以上,中青年群体参与“四会”的比例偏低,平均不足20%,加之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议事会代表性不足,“老人治村”现象突出。例如,城郊结合村(五里牌社区)禁毒禁赌会仅配备3名巡查人员,相较于繁重的巡查任务,人员力量薄弱,难以实现全域覆盖。

  2.村民被动参与现象突出

  调查发现,多数农民更关注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事务,对乡风文明建设的长远意义及集体责任缺乏深刻认知。调研数据显示,仅35.43%的村民主动参与“四会”活动,多数村民仍将移风易俗视为“政治任务”,认知层面仍停留在“政府要我改”的被动状态,参与内生动力明显不足。

保障体系支撑不足

  1.支撑严重缺位

  从经费保障层面来看,全市80%村(社区)的“四会”建设无专项经费,红白理事会成员不仅没有薪酬,还需承担繁重的义务工作。理事会成员需负责“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公示”等事务,且红白喜事多集中在周末、节假日等酒席高峰期开展,严重影响其个人正常生活;从荣誉激励层面来看,目前市级“优秀文明家庭”每年仅评选30户,15个移风易俗试点村平均不到1户能获得该荣誉称号,荣誉覆盖面过窄,难以充分调动理事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2.治理效能不强

  村委会成员兼具村规民约制定者与监督者双重身份,影响监督的独立性,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尺度把握不一的问题。尤其是面对熟人熟事时,易受人情因素干扰,导致村规民约的执行效果与制度权威性未能充分彰显;同时,监督问责机制缺失,违规行为难以及时纠正,进一步削弱了制度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此外,数字化治理仅在少数村(社区)试点推行,大部分村仍依赖人工台账管理,而人工台账管理常存在滞后性,工作效率偏低。

关于醴陵市移风易俗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醴陵市通过制度约束、文化浸润、产业联动等举措,在移风易俗实践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当前仍需从“点上突破”向“面上提质”升级。

完善制度体系,激活自治引擎

  1.动态修订机制

  建立“法律顾问+村民代表”双审制度,每年组织镇街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同开展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与民意适应性评估,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相关条款融入彩礼限制规定,确保村规民约合法合规、贴合民意。

  2.赋能数字治理

  与派出所、卫生院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村民死亡信息,确保红白理事会能在第一时间介入、开展工作。开发“醴陵新风”微信小程序,集成红白事线上报备、村规民约线上签约、文明积分管理、违规行为曝光四大功能模块,利用大数据监测移风易俗成效。

  3.完善考核机制

  将“一约四会”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设立“红黑榜”季度通报制度与移风易俗专项奖励基金,对成效显著的村(社区)给予项目资金倾斜,对表现突出的“四会”成员给予表彰奖励,纳入“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参考,对连续三次黑榜村镇取消文明村镇评选资格。

构建参与闭环,培育文明自觉

  1.选树先进典型

  开展“最美理事会长”“移风易俗示范户”评选,通过事迹报告会、宣传栏等扩大影响力。对典型人物事迹进行艺术化改编,排演成花鼓戏、皮影戏,在乡村大舞台巡回展演。

  2.深化利益联结

  在部分村(社区)试点推广“文明积分超市”“移风易俗信用贷”等模式,将守约行为与惠农政策、集体经济分红挂钩。运行集体经济分红绑定机制,在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增设“文明行为系数”,对红白事简办家庭提高10%—15%的分红比例。实行产业链条延伸激励,对遵守村规民约的农户,优先纳入产业合作社技术扶持名单,享受种苗补贴、保底收购等政策。

  3.构建长效监督

  设立村级移风易俗监督员(可由村民代表兼任),实行移风易俗“一事一评”台账管理,对红白事开展“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评议”全流程跟踪,并将监督结果纳入村规民约奖惩机制。设立移风易俗专项举报基金,对提供有效线索的村民给予相应奖励,并通过小程序实现“匿名举报—线上审核—即时兑付”的管理流程。

强化要素保障,筑牢治理根基

  1.人才“薪火计划”

  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开设“移风易俗实务培训班”,重点培训法律政策、民俗调解、新媒体宣传等技能,实现“四会”骨干5年一周期轮训全覆盖,保证每村至少培育5名“新乡贤”。

  2.经费多元筹措

  设立市级移风易俗专项基金(按每村每年3万—5万元标准)。整合陶瓷、花炮企业资源探索“企业认领治理”模式,设立产业支持基金,鼓励社会力量捐赠“红白事公益基金”。

  3.执法联动机制

  建立宣传、社工、民政、农业农村、公安、林业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重难点问题(如殡葬用品市场暴利、职业媒人哄抬彩礼等乱象)。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违规修建豪华墓、活人墓、销售迷信用品等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

优化公共服务,强化新风导向

  1.加快公益性墓地建设

  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推动本村或邻村联建公益性公墓。公墓设计要园林化、节地化、生态化,管理要规范、价格要亲民,让群众有“逝有所安”的放心选择,从源头根除散埋乱葬的殡葬乱象。

  2.引导商业主体参与

  主动与本地酒店、餐饮服务经营者、酒席一条龙经营者沟通协商,引导他们推出符合村规民约标准的“惠民宴席”套餐。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为移风易俗工作注入可持续的市场动力。

  3.推广普惠性社会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利用旧礼堂、闲置场所等,改建成红白喜事场地,并配备基本设施,供村民免费或低价使用,既能避免占道搭棚,又能引导仪式规范化。通过建立志愿服务队,为村民红白事提供免费服务,志愿服务队以农民为主体、以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为辅,由村(社区)统一管理。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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