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伊犁民宿产业振兴新策

时间:2026-01-19 10:32:00来源: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党校 文字:郭千婷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民宿作为乡村旅游的重要载体,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提升乡村风貌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下简称“伊犁州”)为研究对象,基于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系统梳理了伊犁州乡村民宿产业在空间分布、经营模式、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显著成就。同时,聚焦该地民宿产业发展中暴露出的关键瓶颈,并结合国家政策导向与地方实践探索,提出相应对策,旨在为伊犁州乃至全国类似地区推动乡村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实践参考。

  随着“全域旅游”的持续深化实施,乡村旅游作为连接城乡、激活乡村资源的重要路径日益凸显。作为乡村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民宿已超越基础住宿功能,演进为盘活乡村闲置资源、带动农民就地就业增收、促进乡村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提升游客深度体验的核心载体。2024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文旅产业列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序列,明确提出打造以伊犁州、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等为核心的民宿产业集群。伊犁州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丰富的多元民族文化底蕴以及优越的区位条件,已成为新疆乃至全国范围内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驱动的双重作用下,伊犁州乡村民宿产业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引擎和富民增收的关键抓手。然而,民宿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伴生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其健康可持续发展形成制约。因此,系统研究伊犁州乡村民宿产业发展现状,识别关键瓶颈,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伊犁州旅游民宿行业发展现状

  伊犁州民宿产业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现阶段已形成规模庞大、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产业格局。根据伊犁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发布的数据,全州民宿数量从2017年的几十家增长至2024年底的3 400多家,床位数量达6.9万张,年均增长率超过40%。这一迅猛发展态势与伊犁州旅游业的整体繁荣密切相关,2024年全州接待游客844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05.7亿元,文旅产业已成为伊犁州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

空间分布与经营模式

  伊犁州民宿呈现出明显的集群化分布特征,主要集中于三大类型区域:一是以那拉提、喀拉峻国家5A级景区为核心的景区依托型民宿集群;二是以特克斯八卦城、琼库什台村、霍城县四宫村、昭苏县灯塔牧场等为代表的乡村特色型民宿集群;三是以伊宁市喀赞其、六星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为载体的城市文化型民宿集群(见表1)。这种空间分布格局反映了民宿发展与旅游资源禀赋的高度相关性。

表1 伊犁州主要民宿集聚区分布及特征(2024年)

  从经营模式看,伊犁州民宿主要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农户自主经营型,占总数约65%,多为当地农牧民利用自有住宅改造而成,规模较小但民族特色鲜明;二是企业投资开发型,如沙湾市鹿角湾景区的“恰秀民宿”,投资达1 000万元,集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三是村集体合作型,通过“村民委员会+农户”模式整合资源,如特克斯县部分民宿;四是平台托管型,由专业运营公司统一管理,多见于高端民宿项目(见表2)。

表2 伊犁州民宿类型及特征比较(2024年)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民宿产业已成为伊犁州乡村振兴和富民增收的重要抓手。调研数据显示,一栋中等规模的民宿(8—10间客房)年均收入可达15—30万元,远高于传统农牧业收入。吉木萨尔县新地乡小分子村的民宿经营者将自家庭院改造成集住宿、民俗体验、农副产品销售于一体的复合空间,不仅年收入超过20万元,还带动周边农户销售土豆、粉条等农产品增收5万多元。这种“一院链三产”的发展模式,正成为新疆民宿产业升级的典型代表。

  从就业带动看,伊犁州民宿行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5万人,间接带动餐饮、导游、手工艺品制作等相关就业约3万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民宿发展为当地少数民族妇女和青年提供了重要的就业机会,改变了其传统的生计方式。昭苏县“马厩里民宿”负责人表示,其民宿员工中70%为当地哈萨克族妇女,经过培训后不仅掌握了接待技能,收入也比以往从事牧业时提高了2—3倍。

产品与服务创新

  近年来,伊犁州民宿在产品业态和服务内容上不断创新,逐步从单一的住宿功能向多元化体验拓展。《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民宿管理与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鼓励民宿经营者开展多元业态经营,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特色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一二三产综合业态”。在实践中,已形成以下几种创新模式:一是“民宿+文化体验”,如伊宁市喀赞其民俗旅游区的民宿将维吾尔族歌舞、手工艺制作等文化元素融入住宿体验;二是“民宿+生态农业”,如特克斯县部分民宿提供果蔬采摘、农耕体验等活动;三是“民宿+研学教育”,如那拉提景区周边的民宿开发草原生态、哈萨克民俗等研学课程;四是“民宿+康养休闲”,如昭苏县利用温泉资源发展养生民宿。

伊犁州乡村民宿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瓶颈

  伊犁州乡村民宿产业在发展迅速、效益显著的同时暴露出诸多制约其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根据行政监管数据和经营者访谈的梳理,当前民宿产业发展主要面临以下几大困境。

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亟待健全

  一是定义与准入门槛模糊。长期以来,对“什么是民宿”“民宿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缺乏清晰、统一的界定和准入要求,这导致市场上存在大量名不符实的“民宿”,部分经营者利用政策空白,将普通住宅简单改造,甚至利用违规建筑进行经营。二是服务质量缺乏标尺。缺乏统一的、符合民宿特色的服务质量标准和等级评定体系,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游客体验差异巨大,影响整体口碑和复购率。

监管效能与协同机制有待提升

  一方面,监管效能有待提升。一是事中事后监管不足。重审批(即使审批也不统一)、轻监管现象存在。对民宿的日常运营安全(消防、食品、建筑)、卫生条件、环境保护、明码标价、服务承诺履行等方面的常态化、精细化监管力量不足。二是线上平台监督不到位。OTA平台是伊犁州约85%民宿的主要销售渠道。然而,平台对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不严问题突出。调查显示,约23%的游客投诉源于“预订图片与实际环境严重不符”。三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乡镇、村级缺乏专业的监管人员和有效的监管手段,难以对分散的民宿实施有效管理。

  另一方面,协同机制有待完善。涉及民宿管理的部门众多(文旅、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环保、住建等部门),各部门要求不一,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经营者常面临“不知道找谁办、按什么标准办”的困惑,增加了合规成本和经营的不确定性。

服务质量与纠纷处理效率面临挑战

  一方面,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参差,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大量经营者和服务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服务意识、专业技能、应急处理能力不足。据统计,伊犁州民宿从业人员中,仅约15%接受过较为系统的岗前或在职培训。另一方面,纠纷处理时效性差。民宿消费具有停留时间短、时效性强的特点。游客遇到问题(如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临时退订争议等)时,期望快速解决。然而,常规的投诉处理渠道(如消协、主管部门)往往流程较长,难以满足游客即时诉求。据新源县旅游部门数据,涉民宿投诉的平均处理周期较长,导致部分游客因“耗不起”而放弃维权,或转向网络发布负面评价,损害旅游目的地形象。

人才支撑与行业自律基础薄弱

  一方面,专业人才严重短缺。缺乏既懂乡村、又懂民宿运营管理、营销策划、服务标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现有的培训资源分散,针对性、系统性不足,难以满足产业升级需求。另一方面,行业自律基础薄弱。一是行业协会作用未充分发挥。截至2025年年初,仅在特克斯县等少数地区成立了较规范的民宿协会,大部分地区协会组织缺位或功能虚化,难以有效制定行规行约、组织培训交流、协调纠纷、树立行业标杆。二是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缺乏权威、统一、透明的民宿信用评价体系。游客主要依赖OTA平台的用户评分(约68%的游客选择依据),但这些评分易受操控,真实性、全面性存疑。地方性的星级评定(如特克斯县)覆盖范围有限,且未实现全州信息共享。

推动伊犁州乡村民宿产业振兴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瓶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伊犁州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提出以下对策。

完善标准体系,夯实发展基础

  1.制定清晰定义与准入底线

  由州文旅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明确界定“乡村民宿”的概念和核心特征(如利用村民自有住宅、限定规模、提供特色体验)。制定全州统一的、符合乡村实际的基础准入条件,聚焦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底线要求。摒弃“一刀切”,允许各县市在基础框架内,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民宿类型(如农户型、企业型、集群型)制定差异化、精细化的管理细则。

  2.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与等级评定

  借鉴先进经验,制定《伊犁州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涵盖硬件设施、环境卫生、服务流程、特色体验等方面。推行全州统一、权威公正的星级评定制度(如借鉴特克斯县的五级体系),并将评定结果与宣传推广、政策扶持挂钩,引导品质提升。评定过程应公开透明,引入第三方评估。

构建协同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1.强化政府统筹协调

  建立由州政府领导牵头,文旅部门具体负责,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健、环保、住建等部门参与的州级乡村民宿发展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问题会商、结果互认的工作流程,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经营者负担。除此之外,动员相关组织大力扶持和帮助民宿产业发展,如民宿协会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共同为当地的民宿旅游发展业谋取良好的发展策略。

  2.建设智慧监管服务平台

  整合现有资源,建设“伊犁州乡村民宿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实现民宿备案登记、信息公示(证照、评级、投诉)、部门监管信息录入、游客查询与投诉、大数据分析等功能一体化。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游客体验

  1.推广“民宿管家”制度

  鼓励有条件的中高端民宿或民宿集群设立专业“民宿管家”,负责游客接待、行程规划、体验安排、问题协调等,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服务,提升满意度。

  2.深化“民宿+”融合发展

  继续鼓励和支持民宿与在地文化、生态农业、研学教育、康养休闲、文创手作、电商销售等深度融合。由文旅、农业、教育等部门联合策划发布“伊犁民宿主题体验线路”,引导民宿开发特色化、差异化的深度体验产品。

提升行业自律,共建良好生态

  1.健全民宿行业协会组织网络

  大力推动州、县(市)、重点乡镇三级民宿行业协会建设。力争到2026年,覆盖80%以上的民宿集中区域。明确协会职能:制定行规公约、组织培训交流、推广优秀经验、协调行业纠纷、开展诚信建设、配合政府监管与评级、代表行业发声。

  2.构建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在州文旅部门指导下,由州级民宿行业协会牵头,整合政府部门监管信息、OTA平台评价数据、第三方暗访结果、游客投诉记录等,建立伊犁州乡村民宿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开查询平台。实施动态信用评价,对守信者给予激励(如优先宣传、政策倾斜),对失信者进行约束(如公示、限制参与评优评先)。

  3.推广“村集体主导”的共治模式

  鼓励和支持在民宿集群村推行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民宿协会(或合作社)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通过村规民约、合作社章程等形式,规范经营行为、统一服务标准、协调利益分配、维护环境卫生、处理内部纠纷,实现抱团发展和有效自治。

  伊犁州乡村民宿产业的蓬勃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在边疆民族地区落地开花的生动写照。其在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成效斐然,已成为推动伊犁州从“旅游资源大州”向“旅游经济强州”跨越的重要力量。今后随着瓶颈的逐步破解和对策的有效实施,伊犁州乡村民宿必将释放出更强大的产业活力、文化魅力和富民效力。它不仅能为游客提供更加独特、舒适、有深度的乡村生活体验,成为展示“新疆是个好地方”的靓丽窗口,更将持续为伊犁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为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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