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壤筑梦 非营利组织焕生机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非营利组织面临新的发展机遇。现以“结构功能主义”为理论框架,对农村非营利组织面临的发展困境进行分析,提出加强筹资能力、提高资源管理能力、构建协同机制等对策建议,以期推动农村非营利组织实现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提高社会公共事业的配置效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此背景下,农村非营利组织带来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的资源,为提升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效能提供了重要支撑。根据福利多元理论,社会福利主要由政府主导提供基础性保障,市场以及非营利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承担,这提升了福利供给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非营利组织是福利供给的重要补充力量,各主体之间通过协调行动、互相补充,使社会福利供给手段更加灵活与高效。然而,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发展时间并不长,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并不多见,其组织管理方式都处于探索阶段,体制机制还不完善。
农村非营利组织的界定
当前,国内学术界尚未形成关于农村非营利组织的统一概念界定。本研究提出,农村非营利组织应界定为在遵循国家法律框架与社会伦理规范的前提下,以农民群体为核心参与主体或服务对象,以乡村地域为主要活动空间,以维护农民权益、优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乡村社会整体发展为宗旨,通过自发组织形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主要包括农村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等合作组织。农村非营利组织可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致力于西部农村教育及社区发展,通过多元的志愿服务及支持改善西部农村的教育和文化现状,其“阳光童趣园”项目为陇南地区的学龄前儿童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理论基础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作为结构功能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美国学者塔尔科特·帕森斯构建了系统化的结构功能理论框架,其贡献在于提出经典的“四功能范式”(AGIL模型),为理解社会系统运行机制提供了分析工具,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框架。该理论强调社会作为一个均衡、有序和整合的系统,其中每一部分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当系统结构发生改变时,其功能也会随之改变。从总体上看,帕森斯建立的“系统—结构—功能—行动”理论提供了一个富有理论意义的框架来解释社会现象和集体秩序。结构化的互动网络通过其内在规范对行动者的行为模式产生约束性影响,这种影响机制体现在权力配置、资源分配及行动策略等维度,构成了基层治理的动态图景。功能则作为结构与过程的共同表现形式。随着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在我国治理研究中的应用拓展,张贤明、龚维斌、范瑞光等学者基于AGIL功能范式,对国家纵向治理体系、中国应急管理模式创新及数字政府治理现代化等课题进行了系统研究。
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能够系统地揭示非营利组织内部结构、所发挥的功能,为理解其运作机制提供独特视角。结构作为功能的物质载体,功能则作为结构的判定标准,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二者通过动态互构形成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运行逻辑。
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困境分析
筹资效率不足导致的系统功能缺失
我国非营利组织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非营利性组织由于缺乏实体经济支撑,在获取政策性金融支持及商业性融资渠道时仍存在提升空间。资金的匮乏不仅影响了农村非营利组织提供服务的质量,长此以往,也会阻碍组织的可持续性发展。我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在资金来源结构上存在优化空间,主要表现为市场化创收能力有限以及社会捐赠参与度不足,这些因素共同影响了组织的财务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个人捐赠作为农村非营利组织的重要资金来源,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价值。然而,当前捐赠参与度仍有提升空间。同时,部分组织在财务管理规范化、品牌传播专业度以及合作伙伴筛选机制等方面尚需完善。
资源整合能力不足导致的系统功能低效
农村非营利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需整合协调各类乡村资源,既要优化人才、资金、设施等有形资源配置,也要重视政策支持、社会网络等无形资源的培育与整合。然而,农村非营利组织整体上都存在着内部管理能力不足及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参差的问题。农村非营利组织领域的准入机制相对灵活,为多元主体参与提供了便利条件,但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部分组织在人员专业化程度、运营管理效能及资源配置机制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这些因素可能影响其服务成效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缺乏协同机制导致的系统功能失调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共服务需求在不断增加,农村非营利组织需要与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媒体机构等协同合作,从而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治理格局。然而,因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农村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资源约束的条件下,农村非营利组织在资源获取与发展空间方面面临挑战,客观上影响了乡村振兴多元主体协同效应的发挥。因此,构建长效协同治理机制是破解当前治理碎片化问题的关键路径。
农业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路径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村非营利组织对乡村社会发展的作用不可忽视。实现农业非营利组织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可以提高社会公共事业的配置效率,避免浪费社会资源,促进公共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筹资能力,完善筹资系统
农村非营利组织应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如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经营性收入等。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和透明度建设是提高捐赠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的重要路径。通过这些措施,增强组织的筹资能力,确保组织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农村非营利组织应将筹资行为与组织效率联系起来,以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为导向,构建基于资源配置效率的筹资决策模型。一是在筹资过程中,应该对筹资活动内容作出合理设计,科学运用叙事传播方法引导捐赠者决策,应注重捐赠者信息保护与信任关系建设,对捐赠者信息进行保护。二是经营性收入是农村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补充渠道。例如,可以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合规的品牌合作推广等拓展农村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来源。三是通过设计和开发乡村振兴项目,宣传和打造项目品牌,扩大项目影响力,吸引社会支持。例如,金寨县位于安徽省西部,地处大别山腹地,当地的非营利组织积极发展生产型项目和卫生公益事业项目,如茶叶种植、牛羊养殖、饮水工程等,有效推动了金寨县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高了金寨县非营利组织的项目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提高资源管理能力,优化资源配置
随着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进程的推进,竞争机制的不断完善促使农村非营利组织不断激发自身活力。组织运行机制是内部治理要素与外部利益相关者构成的互动体系,因此,设立科学规范的组织运行机制体系尤为重要。曼瑟尔·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这一著作中,揭示了群体规模与集体行动效能之间的重要关联机制。因此,需强化组织成员参与组织建设的积极性和激励效应。首先,需建立民主化治理结构,制定与组织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其次,创新发展机制。根据乡村振兴战略需求动态调整非营利组织的决策权限配置,不断创新非营利性组织事务的经营决策权,将时效性事务管理权适度集中于专业化人才。再次,设计混合型利益分配制度,以产权为基础,在坚守非营利原则基础上,建立“贡献度与出资额双重考量”的激励机制,通过产权制度创新拓展成员持股、经济实体创办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最后,基于公共服务的内容往往需要接受来自多方面的监督,农村非营利组织在乡村振兴项目运行过程中,需公开制定好的项目目标、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财务等信息。
构建协同机制,实现系统功能协同
农村非营利组织应积极与政府部门、其他非营利组织、市场主体、媒体机构等社会主体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协同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技术合作等方式,实现各方利益的共赢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提升农村非营利组织的整体效能,更好地为乡村振兴服务。
政府既在财政资源、专业知识和公共事项优先权设定方面具有优势,也在运营和服务的灵活性、服务技能以及认知程度方面具有优势,两者的结合可以产生协同效应,如问题识别、信息交换和能力建设等。政府对农村非营利组织工作的支持可以是多方面的。例如,可以通过分类指导、调整和重组,提高非营利社会组织整体素质、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可以成为公共服务的购买者,为农村非营利组织提供活动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合法性赋予政策、信息共享、协调监督等方式,保证乡村振兴项目的有效性。
农村非营利组织间的资源共享可以使双方实现共赢,通过共享信息、渠道、技术、知识等资源,能够弥补单个组织的不足,增强其服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分担风险,在生存能力、发展潜力、公信力、合法性、创新能力及组织绩效等方面会有较优的表现。同时,还可构建政府干预模式下的农村非营利组织竞合制度。一些资源丰富的大型农村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资金或技术支持,帮助小型农村非营利组织的专业化发展,不仅提高农村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收入,还可以提高组织能力,改善农村非营利组织行业的生态环境。
为了获取外部资源,实现组织可持续发展,农村非营利组织通过与其他主体开展合作,能够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增强组织公信力,进而为自身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医疗机构可以为非营利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培训,普及疾病预防知识,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媒体可以为乡村振兴项目的宣传推广提供丰富的渠道,帮助组织获得更多的社会关注。企业可以为企业与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带来资源保障、品牌协同、创新学习等诸多益处。从提升社会价值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角度来看,企业与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关系可以发展为慈善合作、战略协作、商业合作等多种形式。例如,慈云镇小园村“乡村振兴合伙人”模式,整合多方资源,推动乡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非营利组织效能,数字技术元素在此扮演着至关重要的支撑角色。非营利组织可构建“需求识别—精准供给—动态评估”的智慧协同链,积极融合“网格化治理”模式与“大数据技术”优势,结合大数据技术的强大分析能力,实现对农村问题的精准识别与民众需求的快速响应,极大提升公共服务的精准度与实效性。例如,河南慈善联合总会运用“AI+大数据”驱动精准慈善,通过智能算法分析供需数据,实现助老、助童、助医等民生项目的匹配。科学、全面的数据支撑,促进了农村非营利组织服务民众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显著提升民众生活品质。
农村非营利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需优化其结构功能,既要符合其组织属性定位,又要与当前乡村发展需求形成有效契合。针对市场机制可能带来的组织目标偏离等问题,希望政府在加强行政监管的同时,完善制度供给,通过体制机制优化,强化对非营利组织的规范引导,从而拓展其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空间,提高农村非营利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成效。
终审:魏文源
监审:李晓亚
编校:董卫娟
网络:吴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