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强化乡村治理 打造和美乡村

时间:2026-05-11 14:30:07来源: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字:张叶芳

  本文聚焦乡村治理现代化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支撑作用,通过深入分析两者之间的内在逻辑,针对当前乡村建设面临的要素制约与动力不足等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即以精细化治理筑牢宜居生态底色、以服务型治理夯实宜业产业根基、以融合式治理塑造和美文明风貌,旨在通过制度供给、组织重塑与秩序构建,破解乡村建设难题,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石,而乡村治理现代化则是其关键支撑。党的二十大部署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对乡村治理体系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我国乡村建设正处于转型关键期,单纯依赖财政投入的传统模式难以为继,亟须通过治理现代化破解要素流动不畅与内生动力不足等深层矛盾。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直接影响乡村建设效能,唯有将现代化治理理念深度嵌入全过程,方能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乡村治理现代化支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内在逻辑

优化制度供给,保障资源要素高效配置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其本质是资源要素重新整合及优化的过程,乡村治理现代化为其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供给与规则框架。传统的乡村建设往往面临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下乡阻滞以及留不住的困境,其根源在于欠缺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治理环境。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依靠明晰产权制度、规范市场准入规则、完善要素交易机制,能够有效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破除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制度性壁垒。健全的治理机制可以引导资本有序地进入乡村产业领域,保障土地流转的规范性以及合法性,人才激励制度也能有效吸引新乡贤和专业人才回归乡村。这种基于法治化和规范化的制度供给,保证各类建设资源得以精准投入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和产业发展关键领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乡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以及要素支撑。

强化组织重塑,激活乡村建设内生动力

  乡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功能在于通过组织重塑唤醒沉睡的乡村主体意识,解决“干部干,群众看”的参与难题。在乡村社会结构中,个体农户往往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意愿以及能力,致使乡村建设陷入政府单向输送的被动状况。乡村治理现代化强调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与各类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致力于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严密的组织体系可将分散农户重新组织起来,借助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自治载体,让农民在村庄规划、项目建设、环境整治等环节拥有充分话语权与决策权。这种组织化参与机制不仅增强了农民归属感与责任感,更将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建设家园的实际行动,从而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推动乡村建设从他治迈向共治。

完善秩序构建,确立乡村社会稳定基石

  和美是乡村建设的灵魂,而稳定的社会秩序是实现和美及宜居宜业的前提条件。随着乡村社会结构变化,利益诉求多元以及矛盾纠纷复杂成为新形态,传统管控型治理已难以适应。乡村治理现代化主张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旨在构建活力与和谐有序兼具的乡村社会生态。法治守护乡村建设底线安全,规范政府、企业与村民行为界限;德治凭借乡规民约及家风家训教化,减少社会摩擦成本;自治依靠民主协商化解大量微观矛盾。这种复合型秩序构建机制,能够有效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邻里纠纷等建设中的潜在风险,打造安定团结社会环境,使乡村既有现代文明的秩序感,又保留了乡土社会的温情与和谐。

强化精细化治理,筑牢宜居乡村的生态底色

健全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宜居目标的第一场硬仗,但往往面临“建设容易、管护难”的现实尴尬。部分地区经过突击式整治后,因缺乏长效治理体制致使环境脏乱差态势反弹,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必须建立权责明晰、奖惩分明的环境管护制度体系。基层党组织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环境卫生责任细化到户、落实到人,推行门前三包与公共区域专人管护相结合的责任制。村集体可探索将环境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借助村民代表大会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与监督办法,通过红黑榜、随手拍等监督方式促进责任落实。这种制度化的管护体制能将环境治理从阶段性行政任务转变成村民的日常行为自觉,保证乡村生态环境非但美在当下,更能美在长久,为宜居乡村建设提供可持续的制度保障。

完善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体系

  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是制约乡村宜居水平的关键短板,数字化治理为弥合这一鸿沟提供了技术路径。传统的乡村公共服务,存在着供给效率不佳、覆盖范围不广、精准程度不足等问题,难以契合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依托数字乡村展开建设,构建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的平台,能够推动教育、医疗、社保等优质资源向乡村延伸。治理主体要整合县域内的公共服务数据资源,打破部门间壁垒,实现涉农事项的“一网通办”以及跨域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智能化治理平台还可以借助大数据分析,精准地识别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关爱服务并给予其远程医疗支持。这种由数字赋能的治理模式,提高了乡村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及均等化程度,让农民在乡村也能享受到现代文明带来的便利,大幅提升了乡村的宜居指数。

构建生态价值转化的制度约束

  宜居乡村不仅要有整洁的外表,更要有绿色的发展内核,需要严格的生态治理制度作为保障。在进行乡村建设时,部分地区存在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等目光短浅的行为,这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初衷背道而驰。乡村治理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要求构建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机制,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规范农村建房、产业选址等开发行为。村集体要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台账,探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利益分配机制,让保护生态的村民可以获得切实的经济补偿。在治理体系中,还应当引入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与生态信用评价机制,针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依靠这一系列刚柔并施的制度约束,引导村民和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产生活方式朝着绿色方向转型,保证乡村一直沿着生态优先道路前进,守护好宜居乡村的美好生态环境。

深化服务型治理,夯实宜业乡村的产业根基

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产业兴旺是宜业的基础,而优质的营商环境是吸引产业落地的基石。乡村产业发展长期面临着政策传导机制尚需完善、服务保障效能有待提升等治理软环境挑战,阻碍了外部资本与技术的进入。构建服务型乡村治理体系,其首要任务便是营造法治化、规范化的营商环境。基层政府应当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涉农行政审批事项,构建乡村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机制。村级组织要发挥好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协调好企业和村民间的利益关系,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基层政府可以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诉求的快速响应机制,借助数字技术搭建政企沟通平台,确保企业遇到的痛点、堵点能够得到及时疏通。相关部门需要定期开展营商环境的评估与考核工作,将评估的结果当作干部绩效考核的关键依据,促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可以切实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明确清晰的产权保护边界以及契约执行机制,消除各方顾虑,稳定市场主体的投资预期。打造亲清政商关系以及诚信守约的社会环境,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吸引更为优质的企业扎根乡村,为农民提供更多家门口的就业岗位。

创新集体经济运行监管机制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带动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引擎,但传统管理模式下的产权不明与经营不善问题制约了其效能释放。乡村治理迈向现代化,要求对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制度变革,建立适宜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企业治理架构。部分地区面临集体资产闲置与收益分配不合理的痛点,引入股份合作制改革,针对集体资产开展清产核资并确权到户,构建清楚的产权归属关系。这种改革不仅明晰了产权,还构建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互制约的治理架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积极运用职业经理人制度,将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植入乡村集体资产的运营,提升资产运营的专业化程度。监管部门还需构建集体资产风险预警机制,针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实施全流程动态监控,避免集体资产在保值增值的过程中出现系统性风险。在实际运行中,建立严格的财务审计以及资产监管制度,能够切实防范集体资产的流失或者被侵占,保证每一分集体收益都能在阳光下运行。

完善产业链利益联结分配机制

  宜业乡村建设的核心在于让农民分享产业收益,避免出现“富了老板,穷了老乡”的现象。当前,在乡村产业发展中,农户往往处于产业链的最底端,缺乏话语权与议价能力,利益很容易受到损害。若要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加强对产业链利益分配的引导和规范,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政府和村集体应引领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模式,推广保底收益与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治理机制需要重点关注合同履约的监管,建立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以及农业保险制度,以此降低小农户面临的市场风险。农业龙头企业应当与农户建立技能培训联动机制,通过提高农户的种植养殖技术水平,让农产品质量得以提升,从源头处保证农户的收益可增长。政府部门需对收益分配的动态调整机制进行指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合理调整分红比例,保证农户在产业链增值的过程中一直处在受益的位置。这种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治理机制,能够将小农户有机嵌入现代农业产业链,确保农民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能够获得长期且稳定的经营性收入以及工资性收入。

完善融合式治理塑造和美乡村的文明风貌

深化“三治融合”,化解基层矛盾

  和美乡村的底色是和谐,面对日益复杂的基层社会矛盾,单一的行政管控已难奏效,必须深化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当前,在乡村社会中,邻里纠纷、土地权属争议等微观矛盾频繁发生,若处理不当极易升级成为大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在实践中,积分制治理模式提供了生动解答。该模式借助将村民日常行为转化为可以量化的积分,对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等行为给予加分奖励,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给予扣分惩戒。这种量化评价体系打破了传统口头说教的局限,将无形的乡村治理要求转变成有形的指标体系,让村民行为有了清晰的导向和明确的标尺。基层治理组织应借助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矛盾纠纷排查的触角延伸到每家每户,实现风险隐患源头管控和未雨绸缪。社会工作服务站等专业机构能够介入乡村矛盾调解,依靠心理疏导和情感抚慰等柔性办法,在根源上、心结上化解陈年积怨,推动邻里关系的实质性修复。机制运行过程中依靠定期公示以及民主评议,保证积分结果的公正与权威,使村民在争取积分的过程中主动解决矛盾并规范自身行为。

强化文化治理,重塑乡村精神内核

  乡风文明是和美乡村的内在气质,文化治理则是塑造这一气质的关键手段。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发挥文化的教化功能,借助制度创新推进移风易俗。村级组织应当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并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婚丧嫁娶的规模和标准,展开量化的硬性规定。这种制度化的约束机制能够有效地抑制攀比风气,降低村民的人情负担,引导村民将更多精力投入生产发展。乡村文化礼堂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应定期举办家风故事分享会,通过身边的榜样力量感染更多的村民,营造出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数字化宣传平台应被充分利用起来,制作并传播带有乡土气息的短视频等文化产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文明新风,在潜移默化中阻挡低俗文化的侵蚀。这种软硬结合的文化治理策略既有制度的刚性约束,又有文化的柔性浸润,能够潜移默化地改变村民的价值观念。

筑牢党建引领的多元共治格局

  实现乡村和美,关键在党。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轴心,需强化党建引领汇聚多元治理力量。在乡村“空心化”背景下,治理主体缺位与治理资源分散是制约和美乡村建设的突出瓶颈。加强乡村治理现代化,必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基层党组织应发挥核心引领作用,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吸引新乡贤、返乡创业青年、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元主体投身乡村治理,形成一核多元共治格局。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亮明身份且认领服务岗位,在产业发展以及环境整治等一线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群众踊跃参与乡村建设。同时,村级组织需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驻村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村民代表共议村务,集思广益化解治理难题,保障决策结果更契合各方利益。依靠建立党员联系户以及网格化治理等制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并解决实际困难。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通往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在乡村的具体实践。这不仅是治理技术的升级,更是治理理念与结构的变革。通过制度供给保障要素配置、组织重塑激活内生动力、秩序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治理现代化为乡村建设提供了全方位支撑。未来,需持续深化“三治融合”,以精细化治理提高宜居品质,以服务型治理增强宜业活力,以融合式治理塑造和美风貌,切实将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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