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之路

时间:2026-04-28 10:53:11来源: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文字:周业群

  在数字中国战略深入推进与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双重背景下,数字化已成为破解乡村治理资源短缺、效率低下、主体协同不足等难题的关键抓手。本文立足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求,系统阐释数字化赋能乡村社会治理的现实意义。通过梳理当前我国乡村数字化治理在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落地、治理主体能力、数据协同共享等方面的发展现状与突出问题,从夯实数字基建、拓展应用场景、培育数字能力、完善数据治理、强化多元协同五个维度,提出数字化赋能乡村社会治理的具体路径,旨在为构建“数字赋能、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乡村作为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其治理效能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质量与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乡村人口结构呈现“老龄化、空心化”特征,传统以“行政主导+熟人社会”为核心的乡村治理模式,面临着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矛盾纠纷化解滞后、治理主体参与乏力等现实困境,难以适应乡村社会结构变迁与治理需求升级。

  数字化技术以其高效性、便捷性、协同性等优势,为乡村社会治理注入新的活力。从“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乡村公共服务下沉,到大数据助力乡村矛盾精准排查,再到物联网实现乡村环境智慧监测,数字化正深刻改变乡村治理的理念、模式与路径。然而,我国乡村数字化治理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不同地区间数字基础设施差距显著、治理主体数字素养参差不齐、数据资源碎片化等问题,制约了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的效能释放。在此背景下,系统研究数字化赋能乡村社会治理的现实意义、现状问题与优化路径,不仅是破解当前乡村治理难题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课题。

数字化赋能乡村社会治理的现实意义

摆脱治理资源短缺困境,提升乡村治理效率

  乡村治理长期面临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三重短缺的困境。数字化技术能够通过技术替代人力、资源集约利用破解这一难题。例如,通过“线上政务平台”实现社保缴费、补贴申领、证明开具等事项“一网通办”,减少基层干部重复性事务工作;借助大数据分析整合分散的乡村治理资源,将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通过数字平台精准匹配至需求群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这种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化,不仅降低了治理成本,还能通过动态监测需求变化调整资源分配策略,摆脱乡村治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

打破治理信息壁垒,促进治理主体协同

  传统乡村治理中,乡镇政府、村级组织、村民、社会组织等治理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数字化技术能够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信息共享平台,打破治理主体间的信息壁垒。通过“乡村治理App”“微信小程序”等载体,将政策文件、村务公开、项目进展等信息实时向村民公开;村民可通过数字平台直接提交诉求建议,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能够实时接收、快速响应,形成“诉求收集—分类处理—结果反馈”的闭环机制。更重要的是,信息共享平台能够实现治理过程的透明化,减少因信息不透明引发的信任矛盾,同时,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公共事务,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激发村民参与热情,强化基层民主自治

  乡村治理的核心是村民自治,但传统治理模式中,村民参与治理的渠道较为单一、门槛较高。数字化技术能够通过便捷化、多元化的参与渠道,激发村民的治理积极性。通过“线上议事厅”“村民投票小程序”等平台,村民无需集中到场即可参与村务决策;数字平台能够为村民提供个性化的参与方式,如针对老年村民开发“语音交互”功能。此外,数字化平台还能通过“积分奖励”等机制,对积极参与治理的村民进行激励。这种参与模式的创新,不仅让村民从被动接受治理转向主动参与治理,还能通过数字化记录参与过程与结果,为后续优化治理方案提供数据支撑,推动基层民主自治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

数字化赋能乡村社会治理的现状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但区域差距显著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村村通宽带”“县县通5G”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然而,我国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东强西弱、城强乡弱”的不平衡问题。东部沿海地区农村推进“千兆光纤”“物联网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而中西部偏远地区农村仍存在宽带网速慢、5G信号弱等问题。此外,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的维护能力不足,部分农村设备故障后无法及时修复,导致数字化治理场景“停摆”。

数字化治理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但深度与实用性不足

  随着数字化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渗透,应用场景从最初的“政务服务”向“矛盾调解、环境治理、产业发展、文化建设”等多领域延伸。

  但从整体来看,乡村数字化治理应用场景仍存在“浅层化、同质化”问题。多数地区的数字化应用集中在信息发布、事项办理等基础层面,对数据分析、风险预警、智能决策等深度应用探索不足。数字化场景设计缺乏乡土适配性,部分地区盲目照搬城市数字化治理模式,忽视乡村老年人口多、数字素养低的现实,导致平台操作复杂、功能冗余,村民使用率低。

治理主体数字素养逐步提升,但能力差距明显

  治理主体的数字素养是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的关键变量。近年来,各地通过“线上培训+线下实操”的方式,加强基层干部与村民的数字能力培育。

  然而,治理主体间的数字素养差距依然显著。基层干部数字操作能力提升明显,但部分老年村民仍存在“不敢用、不会用”数字设备的问题。东部地区村民数字素养提升较快,中西部地区村民数字技能多停留在娱乐层面。乡村缺乏既懂技术又懂治理的复合型人才。

数据资源整合初见成效,但协同共享机制不完善

  数据是数字化治理的核心要素。近年来,各地开始推动乡村治理数据资源整合,如建立“县域乡村治理大数据平台”,整合公安、民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乡村治理数据,实现“一数一源、共享共用”。

  但乡村数据资源整合仍面临“碎片化、壁垒化”的困境:一是部门壁垒。部分政府部门因“数据安全”“权责划分”等顾虑,不愿开放数据资源,形成“数据孤岛”。二是数据标准不统一。不同部门的数据采集口径、格式不同,数据难以对接整合;三是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机制缺失。乡村治理数据包含村民个人隐私信息,影响村民参与意愿。更关键的是,当前多数乡村缺乏数据治理的顶层设计,未明确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与监管权,导致部门间在数据共享时相互推诿,数据整合工作常陷入“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局面。

数字化赋能乡村社会治理的路径

夯实数字基建,构建“普惠均衡、智能高效”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推进数字基建均衡覆盖。以县域为单位制定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向中西部偏远地区、山区农村倾斜资源,加快宽带网络、5G基站、物联网基站建设,实现“村村通千兆、户户通高速”;针对老年村民、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推广适老化、无障碍设施,降低数字使用门槛。

  加强基础设施维护与升级。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乡村数字基建维护机制,县级政府与通信运营商、技术企业签订维护协议,明确责任与时限;设立维修基金,从县域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设备修复与技术升级;培育乡村本地数字运维员,通过“技能培训+岗位补贴”吸引返乡青年参与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同时,需建立基础设施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对网络速度、设备运行状态、村民使用满意度进行监测,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建设与维护策略,确保数字基建始终与乡村治理需求相匹配。

拓展应用场景:打造“乡土适配、精准高效”的数字化治理场景

  聚焦核心治理需求设计场景。以村民需求为导向,优先开发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景:公共服务领域推出“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简化流程,实现高频事项“一键办理”;矛盾调解领域开发“线上矛盾调解平台”,整合资源,村民可在线申请,平台自动匹配调解员,提高效率;环境治理领域针对垃圾、污水、秸秆焚烧等问题,安装智能监控与传感器,实时监测预警,推动治理精细化。

  推动场景本土化适配。结合乡村文化与村民习惯优化设计:为老年村民开发“语音版”平台,支持方言交互;为外出务工村民推出异地参与功能,可视频参与村务决策;在民族地区开发“双语版”平台,保障使用权益。此外,避免过度技术化,如“线上议事”与“线下村民大会”结合,先线上征求意见,再线下表决,兼顾效率与传统。场景开发后还需开展试点测试,邀请不同年龄段、不同数字素养水平的村民参与试用,收集反馈意见并持续优化,确保场景设计真正贴合乡村实际、满足村民需求。

培育数字能力:构建“分层分类、全员覆盖”的数字素养培育体系

  加强基层干部数字能力培训。将数字素养纳入乡村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制订“分层培训计划”,对乡镇干部重点培训大数据分析等技能,提升数字化治理统筹能力;对村干部重点培训数字平台操作等实用技能,确保能熟练使用数字化工具。定期组织“数字治理经验交流”活动,邀请先进地区基层干部分享案例,促进经验互鉴。

  提升村民数字素养与参与能力。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培训,对老年村民开展“一对一”实操教学,培训基础技能;对返乡青年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进阶培训”,引导利用数字工具参与乡村发展治理。依托村规民约,将数字素养提升纳入村民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引进与培育专业数字人才。建立乡村数字人才库,通过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等担任数字治理专员。与高校、职校合作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定向培养复合型人才。对乡村本土数字人才给予激励,鼓励长期服务乡村。此外,可建立数字人才帮扶机制,组织城市数字技术专家定期下乡指导,通过“传帮带”提升乡村本土人才的专业能力,形成“引进+培育+留存”的人才培育闭环。

完善数据治理:建立“统一规范、安全可控”的数据协同共享机制

  打破数据壁垒,推动资源整合。县级政府牵头成立“乡村治理数据统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多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制定“乡村治理数据共享清单”,明确各部门开放数据要求,对违规部门问责;搭建“县域乡村治理数据中台”,统一标准与接口,实现数据实时共享,避免重复采集。

  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建立乡村治理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安全责任;采用多种技术手段保护村民敏感信息,如对关键数据脱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与风险评估,及时修复漏洞;通过多种方式向村民说明数据用途与保护措施,保障其知情权与监督权。同时,需制订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根据数据的敏感程度划分不同级别,对高敏感数据实行“专人管理、审批使用”,对一般治理数据实行“开放共享、动态监管”,在数据利用与安全保护之间找到平衡。

强化多元协同:构建“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数字化治理格局

  明确政府主导者角色。县级政府制定乡村数字化治理规划,提供财政与政策支持,避免“大包大揽”;乡镇政府统筹协调辖区数字化治理工作,指导村级组织运营数字平台;村级组织引导村民参与治理,收集反馈诉求,形成“县—乡—村”三级协同机制。

  突出村民主体地位。设计数字化平台与开发场景时征求村民意见,确保功能契合需求;通过“积分奖励”“荣誉表彰”等方式激励村民参与,如给积极参与的村民“治理积分”,用于兑换物品或服务;建立“村民数字监督员”制度,由村民代表监督平台运营与数据使用,保障治理公开透明。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企业参与,支持互联网企业开发适配平台,提供技术与运营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数字公益”活动,组织志愿者下乡培训,帮扶老年村民;吸引公益基金投入,支持设施建设与人才培育,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协同治理生态。此外,需建立多元主体协同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协同治理会议,明确各主体的权责边界,解决协同过程中的矛盾与问题,确保多元力量形成治理合力,而非各自为战。

  数字化赋能乡村社会治理是新时代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选择。现实中,数字化能破解乡村治理资源短缺、效率低下难题,促进治理主体协同、激发村民参与热情;发展现状上,我国乡村数字化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数字基建、应用场景、主体能力、数据共享等方面存在问题,需优化完善。

  未来,要以“普惠化、精准化、智能化、协同化”为目标,通过夯实基建、拓展场景、培育能力、完善治理、强化协同,推动数字化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让数字化成乡村治理“加速器”与“粘合剂”。同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乡村资源、人口、需求探索差异化路径,避免一刀切;要以人为本,以村民需求为先,开发适配实用的数字化工具,让村民享受红利,构建“数字赋能、共建共享、和谐有序”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为乡村振兴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基础。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侯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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