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农村社区治理中社会工作如何发力

时间:2024-10-12 11:42:27来源:贵州民族大学 文字:汪 洋 梁俊豪 蒋帷炬

  农村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是社会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服务形式,社会工作服务于农村居民,在农村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通过思考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方式,分析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旨在通过社会工作参与提高农村社区的自治能力,发挥农村社区组织的作用,加强农村社区治理的规划,促进农村社区可持续发展,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社会工作参与农村治理提供借鉴,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程。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当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势在必行,在新形势下,农村社区治理不仅面临许多新挑战,还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党和政府将社会工作与基层社区治理相结合,作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改革举措。社会工作的介入对提高农村社区村民的自治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项战略成为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的重要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这是对基层社区治理提出的明确要求。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和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不谋而合。在农村社区中,村民是服务对象也是资源提供者,只有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村民的公共意识,提高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促进农村社区组织发展并发挥作用,才能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水平。

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依据

政策支持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其中包括农业产业的发展、人居环境的建设以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社会工作的介入有助于提升村民的治理能力,改善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的生活现状。在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深化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这不仅为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提供了政策依据,还表明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政府在农村社区治理中应转变角色,将自身定位为社区治理的协调者和监督者。农村社区治理涉及诸多方面,如环境治理、治安管理、公共秩序管理等。政府工作人员应发挥带头作用,做好表率,引导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农村社区治理。

多方参与

  社会工作者不仅要和村民建立良好关系,还要与他们共同讨论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公共服务不完善、社区建设不充分等。因此,社会工作者要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整合各方资源,为社区村民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村民、社会工作者和政府工作人员要相互理解,并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同时,政府工作人员应发挥自身优势,将自身定位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督者。政府工作人员在农村社区治理中要加强对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人员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能力。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农村社会工作在其中需要链接多方资源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活动,包括妇联、残协等组织,以及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整合多方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共建和谐稳定的农村社区环境,实现社区经济、文化、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也表明社会工作作为其中的重要力量,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

  社会工作的发展离不开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专业人才培养选拔的机制,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让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确保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为社会工作培养专业人才,建设有能力的人才队伍。社会工作者要立足实践,满足村民需求,通过合理的组织、协调等方式有效发挥社会工作优势,从而实现社区治理目标。社会工作者不仅要为村民提供专业服务,还要与他们建立良好关系,善于倾听村民心声,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引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农村社区治理具备科学化和专业化的特征。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专业能力,实现基层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与村民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的目标。

治理体系现代化

  李建伟、王伟进(2024)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提到,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包括加强党组织的领导、优化基层政权机构设置、完善村民委员会自治制度等,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键一环。由于治理部门之间缺乏对接统筹的完整机制,治理出现碎片化现象,这些都需要社会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的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存在诸多问题。目前,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点:一是村民参与度不高;二是村民自治意识和能力不足;三是农村社区治理制度机制不完善;四是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村民参与意识薄弱

  在农村社区治理方面,存在村民参与意识薄弱、参与渠道不通畅的问题。在部分农村地区,村民由于很少或几乎没有通过协商民主等形式参与和管理社区事务,各执一词,村民之间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在许多农村社区,由于没有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协商民主制度,村民参与决策的过程受到限制,造成决策无法落地等问题。村民在乡村事务的参与及治理方面存在严重缺位现象,导致乡村治理主体单一化。农村缺乏公共参与和表达机制,使得村民参与治理的渠道不畅通。当政府提出创建“和谐社区”时,许多村民开始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村民已经习惯由政府主导的村委会管理模式。在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需要不同群体参与、协商和交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村民缺乏沟通意识,交流能力不强,尤其是在遇到利益纠纷等问题时,没有人愿意站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由于彼此缺乏交流和沟通,一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因此,村民对于社区建设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

村民素质与治理能力不足

  许多村民为了提高自己的物质生活水平,选择进城打工,却往往忽略自身发展。当前,农村社区治理的问题根本上是人才问题,是治理主体的素质问题。绝大多数村民的教育水平低,文化素养不高,这导致他们在乡村事务管理方面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尽管他们内心渴望参与乡村事务治理,但受个人能力限制,常感到力不从心。在农村地区,教育水平较高的青年人大多选择在城市就业或定居,教育水平较低的青年因生活需要选择在外打工。同时,即便是那些留在家乡从事农业劳动的青年,也往往因为农村事务的复杂性以及自身经验的不足,对参与乡村事务的管理缺乏积极性。

政府及治理组织之间权责不明

  乡镇政府面临权力与责任不匹配困境,关键权力集中在县级政府。面对基本农田被侵占、非法建设、违规排放等违法行为,乡镇政府虽有责任推动整改,但缺乏执法权。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的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承担过多行政职能,容易造成村委会过度行政化、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权责不清晰等问题。

支持力度不够

  一些村党组织的领导力量在素质和能力上无法满足农村治理的新要求,部分党支部书记无法有效应用数字技术,倾向于依赖传统经验和人际关系处理事务。在部分村党组织中,管理较松懈,缺乏严格的组织生活规范,党员参与意愿不强,参与度较低。同时,部分党组织在动员和组织群众方面的能力较弱,未能有效开展群众思想工作,缺少吸引和团结群众的有效策略。政府对于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社会服务的支持力度不够,缺乏创新意识。这些都反映了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区治理问题的对策

  社区是基层政府治理的重要舞台,是开展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的基础。因此,社会工作应帮助基层政府及村民提高对农村社区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农村社区治理稳步前行。在此背景下,社会工作者应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参与农村社区治理,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促进农村社区健康发展、改善村民生活质量及农村社区环境。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增强村民参与意识

  培育和提高村民参与意识,激发村民的主观能动性。只有从村民角度出发,才能真正了解他们的需求,从而找到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举办活动、实践教育等方式提高村民参与意识,让他们有更多机会参与社区治理事务,认识到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意义。农村社区治理需要村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只有村民具有主人翁意识,才能切实推进全面“共建、共治、共享”,从而为农村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提高村民综合素质与治理能力

  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高村民综合素质与治理能力。一是组织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提高提高村民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二是利用各种媒介向村民普及现代农业知识、市场信息和法律常识等,增强村民的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三是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四是开展领导力和组织能力培训,培养村民的自我管理和社区领导能力。五是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和行动能力。六是鼓励村民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相关事务,培养村民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通过以上方式全方位提高村民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处理社区治理事务的能力,为发展赋能。

明确政府与治理组织之间的职能

  基层政府工作重心应从政策制定转移到服务百姓上,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基层政府必须认识到农村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人民服务,逐步将基层政府的身份从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转化为引导者、服务者和监督者。在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可以将政府工作人员转化为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角色转化和理论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鼓励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完善农村社区建设机制,加强政府支持

  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对社区建设的效果造成了影响。因此,应完善社区治理机制,优化社区建设机制,使其与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有效衔接。首先,在政府和村民之间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积极宣传政策,为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建立完善的协商议事制度以及村民参与机制拓宽村民参与渠道,激发村民参与热情。其次,在政府和社会组织间建立高效合作机制,利用社会组织向村民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同时,搭建有效的沟通平台,使社会组织能及时反馈信息并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在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整合资源为村民提供高质量服务。社会工作在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过程中会遇到诸多问题,如村民参与度不高、村民自治意识和能力不足、农村社区治理制度机制不完善、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等。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社会工作应介入农村社区治理工作,增强村民参与意识,提高村民综合素质与治理能力,明确政府与治理组织之间的职能,完善农村社区建设机制,加强政府支持,提高村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村民参与治理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基层政府组织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有利于实现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目标,促进农村社区持续发展,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程。


《村委主任》杂志 雷鸣浩摄

  编校:肖慧敏

  网络:柳绣华

  监审:郭欢

  终审:魏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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