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管好帮扶项目 盘活乡村资产

时间:2026-05-12 10:24:03来源:江苏省国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文字:时闰喆

  乡村帮扶项目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特别是利用“五方挂钩”机制开展了大量帮扶项目,有效改善了经济薄弱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经济薄弱地区经济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重要基础。大量资金投入后形成了规模巨大的资产,如何有效管好用好这些帮扶资产,成为做好帮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县级乡村帮扶项目资产投产后的运营和存续情况

  乡村要振兴,产业必振兴。乡村帮扶资产是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对于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乡村经济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是乡村振兴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为了解江苏省的乡村帮扶项目资产运营和存续情况,以及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而更好发挥资产在乡村振兴中的经济带动作用,此次调研选取了江苏省2020年至2023年期间的87项乡村帮扶资产作为调研对象。调研显示,近90%的资产运营状态良好,使用及收益情况正常。但仍有少数资产因土地使用纠纷、产权主体不清等问题未能有效投入使用或产生效益。具体表现为:一是产权纠纷导致资产搁置,如1处产业园厂房因权属争议未能确权和使用;二是合同或土地问题阻碍启动,如1处设施农业项目虽已完成确权,但因前期租赁意向方与当地存在土地纠纷而无法投入运营;三是资产功能定位影响收益,如4处农业配套项目被认定为公益性质资产,目前虽在使用但未产生直接收益;四是纠纷升级导致资产报废,如4处农业设施因土地租金纠纷长期闲置,部分已拆除,物料集中留存,所占土地也已归还村民。除上述情况外,其余77项资产均处于正常运营和收益状态。

当前资产管理的归口单位和日常管护情况

  县级层面通常由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县域内帮扶资产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并配有专人负责日常统筹。乡镇(街道)一级则由相应的对口机构负责辖区内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样安排人员对接。对于确权至村集体的帮扶资产,其日常管护责任由村集体承担。

资产管理过程中的制度建设情况

  市级层面为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工作要求,通常由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适用于当地情况的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相关办法,从管理职责、资产分类、资产确权登记颁证、资产运营管护、资产收益、资产处置、监督管理七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相关办法,帮扶资产的处置应当由资产所有者研究制定处理意见,经乡镇(街道)审核后,由县乡村振兴局最终审批。

资产登记的确权单位和监督检查的实施情况

  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牵头落实帮扶资产确权登记,负责全面开展帮扶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县域范围内的帮扶资产统一登记在“三资”管理平台,由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颁发农村帮扶资产确权登记证书。除个别存在争议或纠纷的帮扶资产尚未办理确权,其余帮扶资产均能及时完成登记确权。

  农村三资系统登记的帮扶资产检查周期一般为每年1次,由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牵头,各乡镇(街道)主要围绕资产运营状况及收益到账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帮扶资产收益与协议签订的收益目标相吻合。部分乡镇(街道)能够经常性开展对帮扶资产使用情况的巡查,以便及时掌握资产使用状况和变化情况。

县级乡村帮扶项目资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做好产业振兴始终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县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乡镇(街道)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如村干部能力有限方法欠佳、管理体制落后、农村人才缺乏,以及资产底子不清、台账不全、资产流失严重等资产管理问题。

帮扶项目资产底数不清

  据了解,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时间跨度大,项目实施分散,形成的帮扶资产分布广泛、类型多样且数量巨大。“三资”平台上线以前的大部分帮扶项目未建立帮扶资产台账,也未组织开展专项资产清查,部分资产无法提供准确的资产现状和价值等方面的信息,造成帮扶资产底数不清。此外,由于资产管理的专业性较强,基层普遍缺乏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人才,加之基层干部的流动性强等特点,频繁的人员变动也会造成资产台账失真,增减变动数据失准。

帮扶资产管理制度存在欠缺

  2022年,江苏省级管理办法发布,市级层面的相关管理办法陆续出台,制度存在一定的空窗期,各个乡镇(街道)缺少结合当地实际的实施细则,“一份制度管到底”的粗放式管理难以适应现代资产精益化管理的要求。

日常管护及监督检查机制缺失

  帮扶资产面广、类多、分布散。调研发现,目前普遍存在对帮扶资产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缺乏长效管护机制。各个乡镇(街道)在日常管护方面做法不一,责任主体多样化,对日常管护工作缺乏统一安排和指导,缺乏专业的管护队伍。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没有做到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范围也没有明确界定,奖惩措施不明确。

少数资产闲置甚至流失

  调研的87项资产中,部分项目资产存在闲置情况,原因主要集中在资产权属纠纷和土地租金纠纷两个方面。由于监管不到位,加上机制的缺失和政策的不配套,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闲置资产盘活或处置的难度。个别乡镇(街道)在闲置资产确定无法实现盘活后,将资产拆除,虽然将拆除后的资产集中存放,但实质上造成资产流失。

针对县级乡村帮扶项目资产运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建议

  乡村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在日常管理中,需要深入了解各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学习其他省市的先进做法,借鉴经验、吸取教训,统筹收益与分配、使用与监督、建设与运营,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管理有方的资产管理体系。

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明晰帮扶资产权属。厘清相关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发挥确权对生产发展的激励作用,对于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纳入村集体管理的项目,产权归属村集体;对于跨乡跨村实施的项目,原则上将权属量化到某一个村集体;对于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对帮扶资产产权归属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项目,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研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不能模棱两可。

  完善帮扶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村级管理的资产,建议由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帮扶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帮扶资产的购建、使用、保管、承租、出售等工作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并交由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定期公布帮扶资产年报。

  落细落实具体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以“分层分级、赋能授权”为原则,制定帮扶资产管理细则和工作指引,梳理完善管理流程,明晰各部门、各层级工作职责及管理权限。

  允许帮扶资产合理盘活及处置。根据市场变化和资产运营情况,建立资产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和报废退出的机制,拓宽盘活利用渠道,降低合规处置门槛,通过变更使用、租赁、置换、合股、拍卖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

全面开展帮扶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建议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尽快对帮扶资产开展拉网式清产核资和登记造册,查漏补缺,健全帮扶资产台账。台账应当翔实登记帮扶项目资金对应形成的资产名称、资产形态、资产数量、存放地点或坐落位置、资金来源与金额、资产性质、权属单位、资产使用人、管护责任人等信息。同时,明确界定帮扶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和管护责任,特别是要逐一摸清历史帮扶资产的情况,追溯资产归属,理顺权属关系。

加快建设帮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围绕帮扶资产项目、管理程序、后续管护和运营监管等内容,以项目建设、资产形成、资产管护、绩效监管、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整合各相关部门数据,在县域范围内建立一个信息真实、结构完整、功能齐全、操作简便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采集处理、实时查询、统计汇总、监督管理、分析预警等。从县、乡、村三个层面建立资产管理员维护模式,由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做好常态化录入,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负责项目跟踪、收益监管。

加强基层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打造学历、专业、经验相匹配的资产管理队伍,配齐资产管理人员,加强专业化培养和梯次化建设。一是明确人员配置标准。结合县域内帮扶资产规模、乡镇(街道)及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量,科学核定各层级资产管理人员编制与岗位,选拔财务、农业经济管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且有1年以上基层经管或项目管理经验;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资产管理人员,可从现有人员中择优选择,需熟悉辖区资产分布与基层治理情况;村集体明确1名资产管护联络员,由村会计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兼任,确保每个层级都有专人对接资产管理工作,形成县、乡、村三级的联动管理队伍结构。二是完善人员保障机制。建立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将资产管理台账完善度、资产管护成效、培训考核成绩等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报酬挂钩,激发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乡村资产管理队伍的稳定性。三是构建具有实用性和指导性的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原则上每半年开展1次系统使用培训、每年召开1次数据统计会议,邀请上级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专业工作人员,以及农村资产管理领域的专家授课,重点培训资产确权登记政策解读、帮扶项目扶持政策监督、资产争议协调处置等,同时注重资产台账建立、日常巡查流程、“三资”管理平台系统运维、项目资金拨付等实操内容,并及时收集工作人员的意见,让培训真正发挥作用。

对帮扶资产实施全面监督

  加强村级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明确帮扶资产监督人员的职责范围,完善监督工作制度,保证村民代表能够正确行使监督权。加强审计监督的作用,对帮扶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发挥防范风险的作用。加强村民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对帮扶资产的决策权、管理权、知情权、受益权、监督权。一是搭建信息公开渠道,在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示栏,每月公示帮扶项目运营情况,每年公示帮扶资产的项目收益及分配情况。二是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明确专人负责线索受理和反馈,通过微信群、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三是完善群众参与机制,资产运营使用和收益分配方案需要及时通知群众,相关方案在制订过程中需要保障群众的参与权。

强化法治思维做好法律维权

  帮扶项目资金来源多元,收益涉及当地政府、帮扶对象、经营主体、参与的农户等利益主体,在帮扶资产确权、使用、盘活等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利益主体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增强管理者资产管理合规意识,适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法律咨询机构,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开展帮扶资产合规管理专项法律培训,准确理解既有法规政策的推行背景以及条文内涵。

探索创新帮扶资产管理模式

  乡村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覆盖项目筛选、项目建设、项目使用、项目管理、项目生产、项目监督等环节,也关系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现代化建设大局。当前,各乡镇(街道)帮扶资产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乡村帮扶项目资产的产权界定、运营管护、监管体系、收益分配等方面依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优化制度建设、技术叠加赋能、部门协同支撑等综合措施加以解决。要鼓励各乡镇(街道)从实际出发,探索个性化、多元化的帮扶资产管理模式,落实和创新帮扶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分置的有效实现途径,明确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落实监管权,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帮扶资产营运管护长效机制。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集体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护,引入专业力量和竞争机制,提高管护水平,降低管护成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面向新时代,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乡村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从宏观大局和微观服务两个层面,构建产权清晰、运营高效、监管有力、收益共享的全生命资产管理周期,让乡村帮扶项目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侯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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