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数字赋能让乡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

时间:2025-03-13 10:38:36来源:贵州中医药大学 文字:王洪 张欣*

  乡村小微权力是指在农村基层层级中,涉及农村公共事务和社会管理的较小的、相对独立的、基层的、简单的行政权力和事务管理权力。这些权力通常由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村社区委员会等组织负责行使,涵盖了村务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文化教育等方面。乡村小微权力的主体是村级组织及其成员,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等。这些组织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行使权力。

研究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转型,乡村治理面临着诸多挑战。传统乡村治理体系中的规则缺失、规则不适和规则漠视等问题日益凸显,制约了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因此,探索新的治理模式和手段,以应对这些挑战,成为当前乡村治理的重要任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与推进,标志着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涵之一。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出部署并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政策,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使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强化村级权力监督是乡村振兴进程中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数据的应用与数字化治理的深入发展为此拓展了新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广大乡村地区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大量专项资金集中流向村级组织,村级公共事务的多元性和复杂度持续增长,村级组织廉政治理风险和权力监督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基层组织监督沉不下去、群众意见建议上不来,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难、下级监督软、“一把手”自身不愿被监督等问题以及乡村地域小、人头熟、人情坎多等熟人社会状况,使基层监督面临诸多挑战。

  作为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清廉乡村建设既是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的有力抓手,又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更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应用数字技术研究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机理,成为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的课题。

研究意义

  数字监督平台建构起村级组织权力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制度手段与技术手段的深度融合,规避了单一监督手段弊端,拓展了村级权力监督的治理路径,是大数据技术对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模式开展制度变革与流程再造的治理创新,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监督创新,具有极强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在理论意义方面,有利于丰富数字化发展的理论体系。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理研究是在数字化发展背景下,将数字技术应用于乡村治理中的一次尝试。此研究可以进一步丰富数字化发展的理论体系,完善数字化应用的范围和方式,为其他领域的数字化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理研究将数字技术和乡村治理相结合,可以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理论,提升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通过文章研究,可以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理论指导,培养具备跨学科知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为未来的科技和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在实践意义方面,有利于优化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机制。数字技术的运用可以帮助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范,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基层民主建设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在乡村经济方面,数字技术的运用可以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理研究还可以推动农村数字化建设,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数字化建设将为农村社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和经济效益。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理研究也可为实践型人才培养提供支撑,培养具备数字技术、社会科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人才,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农村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运行机理

县、乡、村三级之间的运行机理

  主要涉及技术支撑、数据流通、协同治理、监督评估等方面。一是在县、乡、村三级分别建立或升级数字化基础设施,包括网络、数据中心、云平台等,确保数据的高效传输和处理。引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为小微权力的数字化运行提供技术支持。构建统一的数字化平台,实现县、乡、村三级之间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数字化平台应包含村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监督举报等功能模块,满足小微权力运行的需求。二是在县、乡、村三级分别设立数据采集点,通过数字化手段全面采集乡村地区的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等基本信息。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合和清洗,形成统一的数据标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三是建立健全数据流通机制,确保县、乡、村三级之间的数据能够实时、准确的流通。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换,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决策支持。建立县、乡、村三级之间的协同治理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在小微权力运行中的职责和权限。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工作,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乡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研判。为县、乡、村三级政府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帮助政府部门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四是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县、乡、村三级政府部门在小微权力运行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监督的透明化和公开化,确保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定期对县、乡、村三级政府部门在小微权力运行中的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

村“两委”与群众的运行机理

  一是搭建“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作为村“两委”行使权力和接受监督的重要载体。该平台集成村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监督举报等功能,实现小微权力的全流程在线运行和公开透明。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乡村治理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为村“两委”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乡村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网络覆盖率和带宽满足数字化运行的需求。配备必要的数字化设备,如电脑、智能手机、摄像头等,为村“两委”成员和村民提供便捷的数字化工具。二是通过数字化手段全面采集乡村地区的人口、土地、资源、环境等基本信息,形成基础数据库。对村“两委”的决策过程、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等关键信息进行实时记录和整合,形成完整的数据链条。对村“两委”的工作流程进行数字化改造,明确各项权力的行使步骤、时限和责任人,实现权力运行的流程化和标准化。利用数字化平台实现权力运行的在线审批、在线监督和在线反馈,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和规范性。三是通过数字化平台提升村民的参与度和监督能力,使村民能够实时了解村务信息、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村民的数字技能培训,提高其数字操作能力和数字安全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利用数字化工具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政府在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制定政策、规划布局、投入资金等方式推动数字化建设。引入市场力量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专业服务和技术支持,如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发数字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动农村金融数字化等。村“两委”成员之间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村“两委”成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四是建立完善的数字化监督机制,对村“两委”的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数字化建设成效进行评估,确保数字化平台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实效。了解村民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等信息,根据评估结果和村民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优化数字化平台的功能和服务内容,提高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外部环境影响下的运行机理

  外部环境对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机理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这些影响涉及政策、经济、社会、技术等领域。一是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对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具有直接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政策可以明确数字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乡村小微权力的数字化运行提供政策保障。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降低乡村小微权力数字化运行的成本和门槛。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具有重要影响。如果政策频繁变动或调整,可能会影响数字乡村建设的进程和效果。政策需要适应数字技术和乡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的重要基础。经济发达地区通常具备更好的数字基础设施和更高的数字化水平,有利于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的实施。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乡村地区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资金投入能力。资金充足可以支持更多的数字化项目和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小微权力数字化运行的效果。市场竞争机制可以促进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的广泛应用和创新。通过市场竞争,可以引入更多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提高乡村小微权力数字化运行的效率和质量。经济环境会影响数字资源的配置效率。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合理配置数字资源以支持乡村小微权力的数字化运行是一个重要问题。乡村地区居民的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水平对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居民缺乏必要的数字素养和技能,可能会影响数字化工具和平台的应用效果。

  三是乡村地区居民对数字技术和数字乡村建设的认知程度也会影响其接受度和参与度。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居民的认知水平,有助于推动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的实施。乡村地区的社会结构对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具有一定影响。例如,传统的宗族关系和乡村治理体系可能会影响数字化工具和平台的推广和应用。乡村地区的各类社会组织在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加强社会组织的参与和合作,可以形成合力推动数字乡村建设。

  四是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为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提供了更多可能性。新技术、新应用的不断涌现可以推动乡村小微权力的数字化进程和效果提升。不同数字技术之间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也是影响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的重要因素。如果技术之间无法有效兼容和互操作,可能会增加数字化运行的难度和成本。数字技术在乡村地区的应用程度和普及率直接影响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的效果。通过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等方式提高数字技术的应用水平,有助于推动乡村小微权力的数字化运行。技术普及程度也会影响乡村地区居民对数字技术的接受度和参与度。通过提高技术普及率,可以吸引更多居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并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和效益。

  探索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理,不仅是技术革新在乡村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更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步。通过构建高效、透明、协同的数字平台,打破传统治理模式的壁垒,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和信任感。展望未来,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道路依然漫长且充满挑战,需要持续关注技术前沿,不断创新和完善数字化治理手段,确保技术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治理的实际需求。同时,还应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繁荣发展。因此,在推进数字化治理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让村民在数字化治理中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总之,数字赋能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理的探索与实践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定能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乡村特色的数字化治理之路,为乡村全面振兴和治理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编校:王莹珠

  网络:吴飞飞

  监审:乔星琦

  终审:魏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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