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村民力量 推动文化振兴
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村民的积极参与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本文以“四季村晚”活动为例,探讨乡村文化振兴中村民参与的现实困境及其有效路径。通过运用CLEAR模型,分析村民在文化活动中的参与现状、障碍以及其对文化振兴的作用。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方法,识别出影响村民参与的关键因素,并提出“赋能—赋权—回应”路径作为解决方案,为拓展乡村文化振兴中的村民参与路径提供新的视角和实践指导。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发起的“四季村晚”活动成为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举措。在乡村文化振兴中,“四季村晚”活动具有标志性意义。它不仅是村民文化自信的体现,也是乡村社会活力的象征。
文献综述
乡村文化振兴
自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我国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面临诸多挑战。王宁指出:“很多人在城乡文化的关系认识上有偏颇,需要我们对乡村文化价值进行新的思考和判断,而这种方式的选择必然离不开城乡互联的现实关照。”而乡村地区文化发展则面临居民参与意愿较低、资源利用率不高、产业孤立发展、经营机制滞后的挑战。李佳通过政府管理的视角认为当前对乡村文化的重视程度不高、文化支持力度不大。徐顽强等的观点是,政府与社会角色的混淆阻碍了乡村文化的发展,甚至可能影响乡村振兴的发展局面。在此背景下,从“四季村晚”活动透视村民参与如何影响乡村文化振兴,对于提升乡村整体发展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村民参与
村民参与指村民在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中进行管理、决策和监督的行为,是农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通过多种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参与,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提升村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国内众多研究聚焦村民参与的实际情况,发现参与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在经济发达地区,村民参与度相对较高,形式也更为多样;而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村民参与渠道有限,参与积极性不高。
研究设计
案例选择
本文以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梁家园村为主要调研地点。梁家园村凭借其传承300年之久的立夏习俗,自2009年起持续举办“立夏粥”主题活动,并于2023年荣膺北京市春季“村晚”示范点称号。活动采取“政府主导+村民参与”模式,村民不仅负责熬粥、表演,还积极参与线上展播,以扩大活动影响力,推动传统习俗向文旅资源转化。活动主要包括千人共饮立夏粥、太平鼓、南安河武松打店棍会、花钹大鼓等民俗表演,以及缝制疰夏袋、绘制立夏蛋、手工艺品展销等互动环节,吸引了本地留守老人、返乡青年及外来游客广泛参与,形成“食粥话家常”的社区互动场景,增强了村民的文化认同感。活动采取“主会场+14个分会场”联动模式,吸引千余人参与,成为观察乡村文化振兴中村民参与机制的重要样本。此外,笔者还前往山东省烟台市、湖北省等地进行了补充调研。
资料获取
1.问卷调查
本次调研聚焦于村民在“四季村晚”活动中的参与状况、参与方式、参与影响等问题,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放问卷,线下实地发放问卷340份,回收有效问卷310份。
2.访谈研究
针对“四季村晚”活动的不同参与主体,研究团队开展了深度访谈,成员共计访谈了2位政府工作人员、2位演职人员、3位村民(观众)。
3.文献调查
通过文献研究法,笔者查阅并整理了国内外村民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相关研究资料,结合文献内容分析村民参与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本文基于CLEAR模型,探讨村民参与结合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困境及路径。
CLEAR模型
CLEAR模型由斯托克(Stoke)提出,是分析公众参与行为的一个框架。模型从五个维度出发,探讨影响参与的关键因素:Can Do(可以做),参与者是否具备参与的基本能力(知识、技能、资源等);Like To(想去做),参与者是否对活动有兴趣和意愿;Enable To(使能够做),是否有外部条件(政策、资金、培训)支持参与;Ask To(被邀请做),是否有明确的邀请和动员机制;Responded To(作为回应去做),是否有参与后的反馈机制和激励措施。斯托克指出,厘清公民参与的内在逻辑和运行机制,确保公民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才能发挥参与式治理的作用。在乡村文化振兴研究中引入CLEAR模型能够系统化解析村民参与的逻辑与路径,因此,本文采用该模型进行分析。
分析框架
从能力(Capability)看,需剖析村民现有的文化知识水平、艺术技能及组织能力等对参与的制约或促进因素;意愿(Legitimacy)层面,探究村民对乡村文化的情感认同、参与文化建设的内在动力与意愿强度;环境(Environment)方面,考量乡村的基础设施、文化氛围以及政策支持等外部条件对村民参与的影响;资源(Resources)角度,分析乡村可利用的文化资源、资金与人力等资源对村民参与的支撑情况;行动(Action)方面,研究村民当前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具体行为方式与实际成效(如图1)。

图1分析框架图(图片来源:作者自制)
村民参与“四季村晚”的调查结果
在310份有效问卷中,男性占比为49.35%,女性占比为50.65%,说明参与“四季村晚”活动的男女比例并无明显差别。从年龄来看,17岁以下的受访者占8.06%,18岁到35岁的受访者占20.65%,36岁到55岁的受访者占34.52%,56岁及以上的受访者占36.77%。由此可以看出,参与“四季村晚”活动的人群集中在36岁以上,中老年人居多。从政治面貌方面来看,14.19%的人是党员或预备党员,11.94%的人是共青团员,71.94%的人是群众,其他政治面貌的人占比1.93%。由此可见,参与“四季村晚”活动的人群大部分都是群众,党员或预备党员以及团员的人数较少,但是也占了一部分比例。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小学及以下学历占18.39%,初中学历占40%,高中学历占28.71%,大学及以上学历占12.9%。这表明参与“四季村晚”活动的学历门槛相对较低,绝大多数参与者的学历为高中及以下。
在参与形式方面,村民虽然存在自发性的参与,但主要还是依赖于政府的组织和支持。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各类文化活动的举办上。目前,这些文化活动仍呈现出明显的政府主导特征,若缺乏政府的推动和资源支持,村民在组织和实施相关活动时就会缺乏自觉性。
村民参与的动机主要集中在文化认同、社区情感、政策推动和经济收益等方面。深厚的乡土文化情感以及对乡村发展的强烈责任感,构成了大多数参与者投身其中的主要动机。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提供了参与的条件,显著激发和释放了村民的参与热情。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实施,为文化传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村民文化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困境
能力:村民参与能力弱
一方面,乡村村民文化知识和技能相对薄弱,影响了其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角色发挥。有很多村民反映自身没有表演的能力,最多只能作为观众参与其中。另一方面,大量村民选择外出务工,乡村中主要留守人群为老人、妇女和儿童,其文化参与能力较弱。
意愿:村民参与意识低
参与式治理强调治理主体对公共事务治理目标的认同和支持,旨在提升公民参与热情和能力。然而,当前村民在文化参与方面普遍存在参与意识薄弱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对文化活动兴趣不足、不认为自己有能力承担文化振兴的责任、对乡村文化缺乏认同感。乡村文化景观记忆的缺失、乡村空间的异化等问题,也使得村民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积极性不强。
资源:乡村文化资源不足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传统公共文化空间,如祠堂、戏台、庙宇等,被拆除或功能弱化,与此同时,现代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运营,导致实际利用率低下。此外,乡村文化的核心要素,如民俗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集体记忆,正面临传承危机。传承人老龄化、年轻人外流,再加上城市文化的强烈冲击,使得独特的乡村文化特色日渐式微。
环境:缺乏多元化参与渠道
目前,村民文化参与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赖政府主导的集体活动,而这些活动通常缺乏长期性和持续性,未能形成稳定的参与机制,使村民难以找到适合的文化表达方式,削弱了村民的参与动力。
行为:部分项目实施忽视村民需求
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部分地区的工作模式以政府统筹为主导,在政策目标的落地实施过程中,一定程度上未能充分聚焦村民的多元需求。尽管在活动设计中设置了村民参与环节,但这些环节更多表现为自上而下的指导性安排,导致村民在参与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尚未得到充分激发,部分参与场景呈现出形式化倾向,对内生动力的持续性培育产生了一定影响。
此外,部分文化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过于注重短期成效和硬件设施投入,而在长效管理机制的构建与维护层面仍有提升空间。这类工作模式在资源投入上面临挑战,不仅对基层政府的财政统筹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由于部分村庄集体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个别项目在后续运营中遇到了持续性保障的现实难题。未来,应进一步探索政府引导与村民积极参与有机结合的实施路径,力求在政策目标与村民需求的衔接中寻求更优的平衡点。
“赋能—赋权—回应”路径构建
基于CLEAR模型结合对梁家园村“四季村晚”活动参与情况的研究结果以及对村民参与困境的分析,构建出一条“赋能—赋权—回应”的村民参与路径。
为村民参与乡村文化振兴赋能
“赋能”指通过改善组织结构、文化、资源、权力和个人心理等方面,提高个体或群体的行动能力。乡村文化振兴的有效性取决于村民的能力与意愿。一是可通过乡村文化讲习、乡村课堂等方式促进村民文化素养提升。二是可在村庄宣传栏普及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增强村民的文化自信和归属感。三是可利用数字技术搭建在线学习平台,使村民能够便捷地获取文化资源,加强与外界的链接。通过赋予村民参与文化活动的能力,激发村民参与文化活动的意愿,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构建参与制度,创造参与条件
麦克弗森曾言:“建设更民主、更公平的社会,唯有培育参与渠道并改善参与的作用才能实现。”要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离不开合理高效的文化参与制度与渠道。要促进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村民的参与,必须由基层政府为村民赋权。“赋权”指同时赋予村民权力和权利,其中,权力强调村民主体对文化资源的掌握,权利则是侧重其主观效能感与生产生活境况的改善。在一众赋权路径中,制度赋权是实现赋权路径的基础。构建村民文化参与的制度,不仅能对村民个体的行为产生持续的约束或激励,还能对资源配置产生重要作用。基层政府通过行政赋权与规则赋权提供正式、显性的文化资源,赋予村民进行文化参与的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为村民提供正式或非正式的文化参与渠道;运用数字工具,搭建线上线下结合的文化交流平台。村民只是作为政府收集信息与接收意见的对象,不具有参与活动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创造村民参与文化振兴的机会和条件,可以充分发挥村民主体的自主性与内在驱动性,让村民自发自办文化活动。
积极回应诉求,鼓励村民主动
“回应”指通过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动态优化活动内容及完善反馈闭环,及时响应村民多元诉求,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文化活动的获得感与满意度。村民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持续性,依赖于其诉求能否得到切实重视与解决。一是可搭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沟通平台,如设立村民文化需求意见箱、开展定期文化议事会,同时利用社交媒体群组收集村民对“四季村晚”等文化活动的建议与期望,确保村民声音被及时捕捉。二是建立“诉求收集—方案制定—执行反馈”的全流程响应机制,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等方式评估活动效果,将村民评价纳入文化活动考核体系,形成“参与—反馈—改进—再参与”的良性循环,切实增强村民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主动性与持续性。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莹珠
编校:李晓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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